公司电力安装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电力安装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电力安装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协作,互相促进,优质、高效,按期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第三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
2. 本工程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年 月 日 ;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和调整。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 天,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或场地不具备施工。
(2)未能提供相关的资料、隐蔽物的走向、产权的纠纷等相邻的产权单位。
(3)未按本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及设备购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合同总价
1. 本工程合同价为人民币
第五条 甲乙双方负责事项及分工
1. 甲方
(1) 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相关的地质资料及周边的隐蔽物资 料及产权相邻的单位划分的相关资料
(2) 负责提供办理用电的有关合法手续
(3) 委派工地代表对本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并对施工中的问题进行协调。
(4) 按工程施工的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和竣工后的结算。
(5) 负责办理供电部门所收取的相关费用。
(6) 负责提供供电部门所需的相关资料,并且合法有效。
(7) 未竣工前不得擅自进行电气设备的操作使用。
(8) 负责提供设备维护人的资质证明报供电部门。
2. 乙方
(1) 按照设计图纸编制工程预算,组织人员根据方案图纸进行实地勘察,制定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措施。
(2)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并合法有效。
(3)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配合向供电部门报送且办理。
(4)负责协助甲方办理相关的供电局用电手续费用,此费用在总费用中包含。
(5)乙方全方位的进行施工跟踪,施工中严格按照供电验收标准加强自检安全责任到位,做到文明施工,加强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按时完成。
第六条 设备材料购置
1. 工程所需的'电器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材料及规格符合甲方要求,电缆为 并且必须具备供电部门的入网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资质生产厂家,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且信誉度高的供货商。
2. 乙方负责进行运输到施工现场。
3. 所有设备都具有相应的出厂报告等技术参数。
4. 开工前检查材料、设备是否齐全、完整。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签订本合同后开工前预付合同总价的6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送电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5%工程款,预留合同总价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质保期到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其它
1. 本工程中有争议的,应双方协商解决,涉及到供电相关部门的安排,请供电部门进行协调
2. 送电后的资料由甲方人员进行管理,并由甲方专职人员负责电器等设备的操作。
3. 我公司故障抢修电话 并二十四小时值班留守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公司电力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电力安装以及扩容。 工程地点: 湖北省随州市境内,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工程内容: 包含随州制枕场施工工程新增箱式变压器以及附属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工程施工价格、承包范围 乙方对本项工程包工、包料施工,最终以完成甲方能够正常实施生产施工所需的用电需求为目的的交钥匙工程。 1.含10KV电源电缆T接线路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电缆头,线路通电、民事协调,青苗补偿、占地赔偿、设计费、施工费、供电部门协调费、验收费等一切费用。 2.含2台630KVA欧式箱变压器施工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箱变维修费、安装费(含接地系统安装以及基坑和砖砌体的施工)、检测试验费、施工费、供电部门协调费、验收费等一切费用。 3.含10KV高压线过空架线包含台区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架设架空高压线、电杆组立、拉线组立、配套金具组装、线路所有费用、民事协调、青苗补偿、占地赔偿、设计费、施工费、供电部门协调费、验收费等一切费用。 4.户外真空开关及高压计量互感器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含户外真空断路器(带远程遥控装置)、高压计量互感器(含计量电缆、表箱)、民事协调,青苗补偿、占地赔偿、设计费、施工费、供电部门协调费、验收费等一切费用。 三、计算及支付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合同总价为3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税金已包含在工程价款中。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乙方先自己垫资,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含供电局验收合格证明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款项相等数额的正规发票。电力线路正常通电一个月后,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乙方变压器安装扩容工程的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视甲方用电情况给予退还。若一年内出现非正常原因停电,应由乙方负责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24小时内未处理,甲方有权委外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四、合同工期 1、本合同电力安装工期自乙方签订合同之日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做相应顺延。 (1)、按合同规定由甲方负责的施工条件未按期完成的; (2)、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施工变更; (3)、环境不可抗力因素。 五、质量标准及保修 1、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电气专业及供电线路工程标准规范要求执行,并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方为质量合格。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或工程结束没有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及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验收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因甲方指令失误,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2、甲方需提供高压用电申请所需的资料,按合同约定付款。 3、甲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 董永良 ,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施工设计变更的签证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派驻施工现场代表 虞丽超 ,负责乙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监督。 3、乙方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和施工工期,及时按进度完成施工。 4、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确保当地供电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送电,甲方有权对乙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安全管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据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特殊工程需要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八、违约和争议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上述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不顺延工期; 3、若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施工,乙方应赔偿甲方延误工期造成的损失费(以甲方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调解的,可向(甲方)法人单位注册地鹰潭市人民法院予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宜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立协议单位: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电力建设安装工程的有关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担配电工程的全过程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单位:__________ 四、工程内容(范围):__________ 五、合同总价:__________ 六、承包方式:__________ 七、支付与结算 八、工程期限:__________商定工程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验收。 九、施工准备 1.甲方:__________ (1)配电间土建完工并经验收合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具备进场条件电源及道路等,满足乙方施工进场的条件。 2.乙方:__________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等进场计划;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十、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应符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 2.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工程设计说明及施工详图。 十 一、施工与设计变更 1.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交底和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如要变更设计,须经原设计单位及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双方和原设计单位共同书面签证确认后方可生效。 3.因设计重大变更等原因造成乙方停工、返工、窝工等损失,由甲方在合同总价外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补偿。 4.甲乙双方对工程变更所作出的书面通知,对方应在5日内予以确认,否则,该书面通知即视为已被确认。 十二、设备材料供应:__________工程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供应。 十三、安全责任 1.乙方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如因乙方原因在工程施工中引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招致的要求、诉讼成本、费用和开支,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提供协助抢救之责。 3.如有必要,双方可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十四、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2.分项验收(包括隐蔽工程),乙方应在48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除非双方有约定,分项验收应在通知期满时开始。 3.甲方应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7天内进行竣工验收,否则乙方将有权组织竣工验收,其验收结果视为甲方已确认。 十五、质量保修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十六、工程管理 1.本工程甲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 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为驻工地代表。 2.双方项目经理、驻工地代表在工程进行中签署的备忘录、工程内容和设备证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1)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履行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3)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七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履行支付和补偿义务的,按违约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 (1)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的或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的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 (2)工程末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如期完成,造成甲方损失的,除按上述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十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合同价款后终止。 二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与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为了明确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巩固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方代表和职工方代表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作为企业方和职工方的利益共同体,以下简称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应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执行“强化内部管理,适应‘两个转变’,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的总方针,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同步前进。实现“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企业能级和职工素质双提高,树立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的目标。 第二条公司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根本,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机制,增强职工是企业主人的责任感,增强职工在市场竞争中的危机感,进一步提高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第三条公司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体。企业的生存发展关系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全体职工必须以主人翁的精神,与企业同心同德,积极拓展市场,在各自岗位上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和义务,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提高劳动技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四条公司实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考核发放的工资政策。同时,随着公司内部改革的深化,逐步推进工资制度改革。 第五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公司按不低于642元人民币支付月薪(36号文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为535元人民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将逐年增长,公司确保按不低于上海市政府最低工资支付月薪(最低工资的组成,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和职工劳动特点,将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劳动责任、劳动技能、劳动条件以及劳动实绩紧密联系起来,使劳动报酬充分反映劳动数量上和劳动质量上的差别,使企业职工工资同企业的经济效益紧密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的效益好坏上下浮动。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并提交公司职代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对参加各类技术比赛获得上海电力建设系统及以上级别名次的职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公司对被评为上海市、部及以上级别的劳模,包括市、部单项先进工作者(生产者)、“三八红旗手”等,给予奖励。 第三章劳动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每日8小时工作制。 第十条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电力企业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规定,公司制定并执行《关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暂行办法》。企业按施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其具体实施办法须征求工会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一)本企业工龄满1年至9年的职工,享受6天休假; (二)本企业工龄满10年至19年的`职工,享受10天休假; (三)本企业工龄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享受14天休假。享受探亲假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不断改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按规定控制加班。对因工作任务确需加班的职工,可采用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婚、丧、产、探亲假等休假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对职工家庭迁居者,给予一天迁居假。凡涉及动迁的职工,其迁居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职工住房因灾害性天气致房屋损坏或进水等特殊情况时,可酌情给予半天至一天的临时休假。 第十六条盛夏高温季节,气温在35℃以上,处在高温下作业的职工,由企业安排适当调整作息时间。 第四章劳动安全和卫生 第十七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和法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防护条件。特别是在防止“高空落物,高空坠跌”和触电事故方面要有特殊的防护措施,以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公司积极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实施细则》及补充管理办法,以保证安全责任到人。 第十九条职工必须参加公司举办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企业按不少于年产值3‰的资金,作为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费用。 第二十一条企业和工会共同努力推行安全设施的规范化和劳动保护制度化。在新开工工程(项目)实施前,企业将劳动条件、安全卫生设施的规划,向公司工会报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必须落实劳动保护“三同时”,工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督促和配合企业及时整改。 第二十二条公司按国家规定对女职工实行“四期”保护。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接触有害物质的职工和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女职工每两年进行一次妇科专项检查。体检后对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的职工应进行调整。 第二十四条企业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鞋、电焊手套等,应由公司统一组织采购,由质检、安监部门负责验收。 第二十五条企业按国家规定,向实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发放营养补贴费。 第二十六条夏、冬两季,企业要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和防寒防冻措施。高温饮料费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七条当企业发生工伤事故或其它危及职工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参与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八条为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和生活卫生的管理,工会配合企业不定期对职工食堂、浴室、宿舍、保健站的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章保险福利 第二十九条企业按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保险费。职工按规定有享受上述各项保险的权利。 第三十条企业和工会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和实际承受能力,逐步健全其它补充保险制度。 第三十一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确保不少于80万元用于解困和改善职工住房。如政府另有货币分房政策出台,按政策作相应调整。 第三十二条企业按国家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福利基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向公司职代会汇报。 第三十三条企业在本合同期内每年从福利基金中提供不少于8万元的资金,用于组织开展对实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职工定期脱产休养和组织先进职工休养,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第三十四条为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企业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为所属各施工点和公司本部,提供一定的文化场所和设施。 第六章劳动关系协调 第三十五条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凡在本公司就业的人员必须与公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并且适用本集体合同的所有条款。 第三十六条企业为适应经营机制转换,可以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对企业中的富余人员可以作转岗、待岗等分流处理。工会应积极配合做好思想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司富余人员的转岗、待岗等分流办法及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职工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保险福利等与企业发生争议时,可在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在企业内按下列程序提出申诉: (一)申诉职工可以在事发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直接领导(工地或部门负责人)提出,该工地或部门领导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二)申诉职工对直接领导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向有关职能部室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由该部室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此申诉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申诉职工对职能部室的答复仍不满意,可以直接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申诉,公司经理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此申诉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四)如自愿接受在企业内作劳动争议调解的职工对上述答复仍不满意,可以将书面申诉提交公司工会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工会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企业协商解决。内部调解一般应在30天内结束。申诉职工对调解结果仍不满意者,可以按有关规定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四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发生违约,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上级有关部门调解或按法定程序申诉仲裁。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对改革中公司发生的一些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三条公司全员已实行的《劳动合同》中有些条款如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根据我国《集体合同规定》,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经公司第七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上海市劳动局审查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终止前60天内,双方应进行新一轮集体协商,并依法签订新的集体合同。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三份,上级工会一份,归档一份。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 企业方首席代表(经理):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上海电力安装第二工程公司工会 职工方首席代表(工会主席):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电力安装合同】相关文章: 公司电力安装合同03-01 电力安装合同范本03-12 电力设备安装合同05-09 电力安装合同范本(优秀)04-09 广告公司安装合同10-16 安装制作安装合同02-29 电力公司实习报告08-06 电力公司实践报告10-15 电力公司实习心得09-19 建设安装公司施工安全协议02-20公司电力安装合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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