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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4-01-30 08:31:17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购销合同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购销合同6篇

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提供符合需方要求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合同生效后十天内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负担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国家标准验收

  六、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提供的发票内容需填写为钢制构件。

  需 方: 供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6 传 真:

  开户行:中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购买沥青事宜达成一致,同意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沥青类型及标准

  甲方向乙方购买由甲方指定供应中国石化XX公司70号普通沥青SBS改性沥青或中石油70号沥青。指标按国家JTG.F40-20xx标准,并且由乙方提供合格证给甲方,由甲方认定为准后乙方方能供应。

  二、购销价格

  沥青产品价格经双方商定,暂定70号沥青乙方不含税包到给甲方每吨按人民币¥ 元、改性SBS每吨人民币¥ 元(含沥青价、损耗费、到站运费)向甲方供货。价格按市场浮动升降而定,如果价格有升降,乙方必须提前以手机或传真盖章通知甲方,经甲方手机短信或书面传真确认后方可执行新的沥青价格。

  三、过磅和验收

  乙方沥青包送到甲方指定地,经甲方指定的人员过磅验收后方可卸货,乙方沥青经甲方过磅验收签字确认后,即为甲方确认已收货,其后一切质量与乙方无关。数量以甲方地磅或国家部门地磅过磅为准。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先供应 三 车(约 120 吨)沥青给甲方生产,待甲方循环生产后,甲方继续付款给乙方供应沥青,乙方以此类推供应给甲方。

  2、乙方供应该批次沥青给甲方,因甲方未能在一个月内付款给乙方进行继续供应甲方生产,则乙方有权终止沥青供应给甲方,并追回乙方所供应给甲方的沥青款。(注:如甲方因工程建设、天气问题,甲方需要向乙方协商后,得到乙方认可,才能继续按此合同执行。)

  3、乙方在供应沥青过程中,因甲方资金周转特殊情况,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第2项向乙方付清沥青款,甲方必须在每年农历春节前十五天内付清所欠乙方总额货款(含预发3车货款)。如甲方未能按时结清沥青款给乙方,甲方按欠乙方货款总额的日1%作为滞纳金计算支付给乙方。若甲方资金确实紧张无法及时结清给乙方,甲方及时向乙方解释清楚,得到乙方同意,甲方所欠乙方货款在逾期一个月内必须付清所欠乙方的货款。(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付款)

  五、卸货、确认和通知

  1、乙方沥青送到甲方工地后,甲方指定的质量检测员检验,甲方检验合格验收后,乙方司机按甲方人员指定才能卸货,并且甲、乙双方人员现场留样签字盖章封存,甲、乙双方各取一份,作为以后化验检测依据,如果甲方不化验和留样该批次沥青,甲方认为质量合格卸货,乙方司机卸货签收后,则为甲方认可乙方产品合格卸货。如果确定乙方提供产品技术指标与乙方提供合格证不相符,甲方有权卸货前退货。其造成的.退货运输费用损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一切与乙方无关。

  2、甲方应提前10小时通知乙方供应其所需沥青型号及数量,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将甲方所需产品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无法按时供应除外。

  3、乙方货未到甲方地前所一切的安全问题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卸入甲方储蓄罐后所发生的安全责任及其造成的费用与乙方无关。

  六、本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一律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甲方整个工程所需的沥青过程中,如果甲方在工程后期沥青用量中,有资金周转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得到乙方同意按情况实施。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果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各自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 人: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手 机:

  办公电话:

  传 真 号:

  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盖章):

  法 人:

  负责人: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3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购物明细

  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中的红酒总类和数量,按时按地供货给甲方: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瓶)

  金额(元)

  拉文山谷干红葡萄酒

  64.00

  1200

  76800

  法国宝怡干红(AOC)

  78.00

  600

  46800

  美诗丽致梅多克珍藏波尔干红葡萄酒

  185.00

  400

  74000

  圣·克鲁兹干红

  85.00

  750

  63750

  飞跃酒庄(特级)

  680.00

  100

  68000

  合计

  329350

  折后价

  329000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因乙方所提供的.洋酒中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时间及地址,于20xx年1月10日由汽车将货物运至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号6楼12号。经甲方签字验收后双方签订《货物确认单》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运输途中由乙方负责货物安全及运输费用,因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除不可抗力外,如地震、水灾、风暴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支付现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元)作为首付款;待到乙方发货前一日(即20xx年1月9日),甲方需按乙方要求,一次性将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00)打入乙方帐户XXX银行XXXXXXXXXXXXXX;剩余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地点,并且验收合格以现金方式支付。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购物明细

  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中的红酒总类和数量,按时按地供货给甲方:

  产品名称

  单价(元)

  数量(瓶)

  金额(元)

  拉文山谷干红葡萄酒

  64.00

  1200

  76800

  法国宝怡干红(AOC)

  78.00

  600

  46800

  美诗丽致梅多克珍藏波尔干红葡萄酒

  185.00

  400

  74000

  圣·克鲁兹干红

  85.00

  750

  63750

  飞跃酒庄(特级)

  680.00

  100

  68000

  合计

  329350

  折后价

  329000

  第二条质量要求

  乙方出售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因乙方所提供的洋酒中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三条运输方式及时间: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时间及地址,于20xx年1月10日由汽车将货物运至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号6楼12号。经甲方签字验收后双方签订《货物确认单》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运输途中由乙方负责货物安全及运输费用,因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除不可抗力外,如地震、水灾、风暴等)导致货物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付款: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时向乙方支付现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小写:¥29000.00元)作为首付款;待到乙方发货前一日(即20xx年1月9日),甲方需按乙方要求,一次性将人民币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00)打入乙方帐户XXX银行XXXXXXXXXXXXXX;剩余尾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在货物运至甲方要求地点,并且验收合格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总货值1%偿付乙方违约金。收付定金的,若乙方无法履行合同,则双倍偿还甲方定金,若甲方不能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先自行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2项处理。

  (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 篇4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货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含税)

  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空格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 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 / 天支付滞纳金 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年。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授权代表: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拓甲方之 成吉思汗 系列高档白酒的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诚信、开拓市场、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确定销售关系: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确立销售关系,不经甲方特别书面授权,乙方只有销售甲方产品的权利,乙方无权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诺或立下任何债务。

  2、乙方与甲方的合作性质为 经销商。

  二、销售区域、期限:

  1、乙方销售甲方产品,仅限于在 (以行政区域划分)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超出该区域进行销售。

  2、乙方若需开辟其它区域市场,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

  3、销售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销售产品:

  1、销售产品为甲方现有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产品),质量及包装标准以产品生产企业标准为准。

  2、甲方开发其他新产品,将另行通知乙方具体销售政策,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另行签约或以本合同为准。

  3、乙方同意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产品(价格体系见附表)。

  四、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完成销售目标(指乙方累计购货金额)(见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内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年。分月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25日前货款到甲方账上为准): (单位:万元)

  产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计金额

  (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计

  2、乙方须完成销售目标,如乙方连续三月购货低于销售目标金额的70%,或至该月累计未完成目标的70%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备注:全年分解应按上表所列比例。新开户商家第一次进货,应在此次基础上增加20万元作为首批进货。)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需将订货总金额的全额货款以现金或汇票先行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六、交货和运费方式:

  1、交货时间: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十天内发出货物,若乙方订货超过1000件,甲方以不影响乙方销售为原则分批分期发运。

  2、运输工具:经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安全的运输工具为主,运输手段和工具的选择由甲方决定,但一天以上的长途运输工具以火车运输为主。

  3、费用承担:本合同所列双方结算价格已包含货物运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铁路到站运费以及货运保险,到站后费用,如中转费、掏箱费、装卸费、短途运输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提货验货:乙方提货时,货物破损低于3‰为正常运输破损,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如货物破损超出3‰,应凭铁路部门和保险公司有效证明文件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索赔,超过五日视为乙方无异议。

  5、乙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所有权即从甲方转到乙方。

  若无甲方书面签章公文许可,甲方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调货或借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铺货及货款回收风险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必须出具加盖乙方公章的收货确认书(传真或邮寄)给甲方,并详细列明所收货物品项、数量及金额;收货后三日内未通知甲方,视为甲方交货正确。

  七、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权利:

  (1)对乙方的经营状况,价格执行情况、货物流向有权实施监督管理。

  (2)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如发现乙方在市场运作中有不规范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有权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议,直至终止合同。

  (3)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成本调整产品价格。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无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对于调整产品价格提出的任何主张不承担责任。

  2、责任:

  (1)甲方提供之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2)协助乙方做好市场营销工作。

  (3)兑现以书面形式所承诺的各种支持、包括给乙方的补偿、奖励、促销品、广告及营销推广支持。口头承诺无效。

  (4)按照乙方的订货要求(货款到甲方账户后),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发运。

  (5)如产品滞销是由于甲方供货延迟或根据合同约定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剩余产品由甲方按原到岸价(根据甲方供货时出具的单据,货号和批次确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实现零风险经营,但包装必须完好无损(以件为单位)。

  (6)甲方调整产品价格时,须提前一个月以正式书面通知乙方,书面通知应作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权利、责任 :

  1、权利:

  (1)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乙方可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货,经国家质检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

  (2)有权提出对推广市场有益的经营建议。

  (3)甲方如有违反本合同规定之条款,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内据具体事宜进行书面答复,若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做出书面答复,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责任:

  (1)乙方必须指派专人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组建15人以上的.营销队伍,配送工具应即时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务终端能力。

  (2)乙方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市场管理保证金,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在双方协议的销售配送区域内销售,不得擅自越区销售和低价销售。(见第九条)

  (3)产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产品通路价格(附价格表),如需调整价格应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严禁低价恶性倾销或刻意高价销售。

  (4)乙方不得销售假冒甲方产品及成吉思汗系列产品商标、专利之任何侵权产品,如发现有假冒伪劣产品出现,应在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传真或信函),并协助甲方进行打假活动。

  (5)乙方应积极、主动地搞好营销工作,努力完成双方确定的集团购货销售任务。

  (见附件四)

  (6)做好促销活动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各职能部门及终端的协调,协助对活动礼品、品尝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严格执行双方确定的任务量和各月订货计划,并作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足够的产品库存,防止市场断货现象发生。

  (8)严格按照合同确定的终端数和目标进行铺货(铺货目标见附件)。

  (9)乙方应按月提供产品销售报表、库存及对乙方进行考核所需的资料。

  (10)乙方与终端签订销售协议时,必须明确给终端配送的白酒产品,应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动协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销售。

  (11)乙方应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员收集的当地市场动态,竞品信息、资料传给甲方。

  九、市场管理保证金和保证金管理:

  1、乙方承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 万元,未按期缴纳保证金本合同自动终止。

  2、保证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到批发市场,如发生,甲方第一次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终止销售协议。

  (2)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如低于该价格,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全额并解除销售协议。

  (3)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场,如发生,第一次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除30%,第三次有权扣除50%并解除双方的销售协议。

  (4)乙方将甲方产品与仿冒、假劣产品搭配销售,或恶意低价销售冲击甲方重点市场的,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额保证金并解除双方销售协议。

  3、对乙方市场管理保证金的扣除,不影响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市场管理保证金不计息。

  5、市场管理保证金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上述违约行为,甲方应于合同终止后10天内全额返还乙方保证金;否则,双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结清余下保证金。

  十、商标及其它知识产权:

  甲方的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但甲方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专利、公司名称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识产权,除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方将依法追究乙方侵权责任。

  十一、 签名及盖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双方权利义务所达成的新约定,均应为书面形式并有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否则,该合同或文件无效。

  2、所有甲方驻乙方区域业务人员或其他人员的行为必须以本合同为准,对超出本合同约定且无甲方特别授权的任何行为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公司员工的口头承诺作为改变本公司约定事项的依据,若确需增加内容,须经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公章作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盖章公文同意时,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的借贷行为均属于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乙方有权向该个人追索其个人欠款。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汇出首批进货款,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协商、确定首批进货金额不低于 万元。

  十二、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价格和区域的约定,可以根据第九条的约定处理。

  双方的任何一方行为构成为违约,对方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3、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合同解除。约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视为违约,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精神执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将取代合同生效前的双方的所有洽谈协议和以前甲、乙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和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经营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内蒙古成吉思汗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名称:

  地 址:呼市乌兰察布西路内蒙古饭店十六层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客户经理:

  电 话:(手提)

  开户银行: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金盈支行 开户银行:

  帐 号:20310016001001566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电 话:(0471) 6XX08 电 话:

  传 真:(0471) 6205103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6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64、5%(最小)

  水份:10%(最大)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____吨,开票干基单价(_____+10%)_____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

  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

  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

  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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