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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2-12 09:27:5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7篇【必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7篇【必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单价:合同附件<一>。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规定内容:合同附件<二>。

  (五)承包方式:包清工。

  第二条 工期

  (一)工期为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验收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

  (二)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第四条 工资支付和结算

  (一)乙方根据图纸编制材料采购清单与甲方。

  (二)工资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支付工资。各工种开工后7天,支付30%工资;主体封顶后,支付50%工资,余额20%待整工程验收后结算,7天内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场地,水、电。办理各项报批手续。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3份。

  2、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尽快(3天内)给予答复。

  3、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4、如工程中途因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停建、缓建、返工,甲方应弥补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及时供应施工所需材料,负责材料保管。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做好成品防护,如损坏成品及损坏甲方物品,照价赔偿。

  3、委派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及与甲方的沟通等问题。

  第六条:附则

  附件<一>:**别墅主体包清工报价表

  附件<二>:施工图纸

  甲 方(盖章):_________乙 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东街小学操场南大门不锈钢大门承包给乙方,本着相互协作,大力配合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

  一、包工包料及材料:

  大门每个11616元,规格4。84m×3。05m(含费)包括方宫50×50m×1。5mm、不锈钢钢板1。2×2。4×1。5mm、门轴、瞄头、人工及辅材费。

  二、安全、工伤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三、工期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8月20日,如期不完成,每推迟一天扣除总造价5%。

  四、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第一条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内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词定义如下:

  (1)“业主”,名称将在第二部分中具体标明,指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业主的法定继承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

  (2)“承包人”指标书被业主接受的投标人或投标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业主同意的受让人。

  (3)“工程师”指第二部分中确定的工程师人选,或经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业主随时任命的代行工程师职责的工程师人选。

  (4)“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师、工程师助手,或由业主或工程师任命履行第二条规定的职责的人选。对工程师代表的授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表、单价或价格表、标书、接受证书和合同协议(如已完成)。

  (7)“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合同条款的规定增减。

  (8)“建筑设备”包括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但不包括构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临时性工程”指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11)“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标书修正中确定的规范,也包括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图纸”包括技术规范中包含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的对图纸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师提供或书面同意的其他图纸。

  (13)“现场”指建筑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时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以及业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场所、或其他合同中规定构成现场的部分。

  (14)“同意”指书面同意,包括随后对口头同意的书面确认。

  (二)合同内容需要时,单数表示的词也包括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这样。

  (三)合同条款中的标题和边注不被视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释合同不予考虑。

  (四)“费用”一词包括现场内外发生的通常费用开支。

  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二条 工程师应负责履行发出指令、颁发证书等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在业主对工程师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师在履行其部分职责时需经业主特殊同意,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规定。

  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职权,但应向承包人和业主提交书面授权文件。在授权期间,工程师代表的决定对承包人和业主来说等同于工程师本人的决定。

  以下情况如此办理:

  (1)工程师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师仍有权否定,并决定拆除相应的建筑。

  (2)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决定不满意,有权提请工程师亲自判定。

  转让和分包

  第三条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到期款项外)转让。

  第四条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未经工程师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师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将承担合同义务。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将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为、失误、失职一样,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为某部分工程提供劳力将不被视作分包。

  合同文件

  第五条

  (一)在第二部分将写明下列条件: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按哪国法律解释。

  如果文件用同一种以上语言书就,文件按哪种语言解释,就在第二部分中将其定为以这种语言为准。

  (二)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比其他条款更具约束力。构成合同的几个文件可互相解释,在发生歧义和不一致时,将由工程师向承包人作出解释。

  如果工程师对歧义进行解释时,导致承包人增加未预见的开支,经工程师证明,业主应支付相应的款额。

  第六条

  (一)工程图纸将由工程师保管,但需免费向承包商提供两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则自己承担费用。完成合同工程后,承包人将图纸全部归还工程师。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现场保留一份图纸副本,以便工程师及其代表,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人士随时审查。

  (三)如果工程师不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图纸或命令,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在此情况下承包人要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中应详细描述所需图纸、命令,为什么需要,何时需要,以及否则可能造成的延误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上述图纸和命令,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增加开支,工程师将决定延长承包人的规定工期。且只要开支合理,承包人将得到补偿。共11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

  第三条 工程范围 。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人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开工 本工程范围内的 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总承包人收执 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 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分 包 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备注:发票抬头全称)

  承包人(全称):(备注:项目公司开票,授权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备注:发票备注栏)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补充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实务案例】总公司中标、签署合同,后成立项目公司干活、开票及收款,签署授权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备注:增值税预收款预缴地点(财税〔20xx〕58号)、企业所得税预缴地点(国税函[20xx]156号)、跨境免税(总局公告20xx年第69号)。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备注:能否适用清包工、甲供材政策,将甲方提供材料范围明确(财税(20xx)36号),通用合同条款中“材料与设备”部分需要明确)

  【示例】详见详见施工图所示范围、工程量清单编制范围和招标、投标文件内容,其中xxx等材料、工程设备由发包人自行购买,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备注:建筑工程老项目判定(财税(20xx)36号))。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备注:增值税税额、税率/征收率,实务中很多企业没有修改,多缴很多税(总局在20xx年4月25日视频会议有关政策));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备注增加条款: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调整事项条款)

  【例】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国家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增值税税率调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按照适用的税率执行。

  (通用合同条款中的付款条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付款开票问题都明确)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备注,社保和个税的缴纳,挂靠判断):。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备注)。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备注:不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关于通用合同条款涉税点,不完全关键点如下)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

  一般约定(税收名词,如:甲供材定义、发票类型定义等)、

  发包人(开票抬头和付款)、

  承包人(三方授权开票)、

  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工期和进度(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材料与设备(甲供材、清包工政策)、

  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税率调整)、

  合同价格(含税价/不含税价等)、

  计量与支付(预付款开票、收付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票、保证金开票)、

  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

  违约(发票违约条款、违约金开票、缴税)、

  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工程主合同(甲方所签 合同)的要求,就 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承包事宜协商一致,并签定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协议分项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工程量及价格

  1.1 主合同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分项工程范围:

  1.4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价格:

  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价格详见附表《工程量清单》,如果整体安排的需要,甲方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对部分项目作调整。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用作估算合同价款的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工程量,用于结算的工程量是以监理、业主验收、签发批准核定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结合现场施工情况给予乙方核实确认的各项目工程量。

  1.5 本协议承包方式:

  本协议的承包方式为单价不变承包方式,单价不变承包指甲乙双方合同签订时所确认的单价项目,单价不作任何调整。本协议中工程均为估算工程量,乙方不得因为工程量的增减而变更单价。

  1.6 协议外工程项目、设计变更需要新增单价时,乙方须提供基础资料。

  第二条 施工工期及进退场要求

  2.1 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要求设计变更、其他需处理等情况,工期顺延。)

  2.2 施工设备及人员进场:

  进场设备必须按《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中所列,同时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具体要求见附表

  2.3 阶段性工期及单项工程完工时间:

  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乙方必须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的整体要求;若乙方进入现场的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工期要求,工期滞后进度计划5天后,甲方有权请第三方来协作乙方赶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单价的价差,进出场费、临建费等)由乙方负责,并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如若乙方因为自己的原因,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协议任务,要中止协议撤场,只能将人员撤离,机械、设备留下无偿供甲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的工期损失、设备和人员的窝工费由乙方负责。

  2.4 退场时间:按甲方通知的退场时间执行。

  第三条 本协议文件的组成及协议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工程主合同

  3.2 中标通知书或进场通知书

  3.3 主合同所列附表、附件或专用条款

  3.4 施工图纸、设计修改通知

  3.5 标准、规范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承诺书等

  3.7 甲方审定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等

  3.8 经双方确认进入本协议的其它文件。

  第四条 设备、材料及机械设备

  4.1 施工设备

  4.1.1 本协议工程的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在协议签订3天内乙方应将设备配置情况及进场计划报送甲方,计划进场的施工机械应充分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进场施工设备需报甲方签到,按甲方现场总体要求进行停放管理,不得随意进出指定区域和乱停乱放,并喷涂北京太平洋纪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徽标。

  4.1.2 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执行罚款相关条款。

  4.1.3 乙方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对安全风险较高的设备由乙方购买相应的保险。

  4.2 施工材料

  4.2.1 本协议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特别是构成主体工程或永久工程的材料符合甲方ISO-20xx版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同时必须是监理批准使用的材料,并按主合同要求向甲方报送所有材料的材质书、检验报告(必须是国家鉴定机构出具)、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4.2.2 乙方为完成本协议项目的材料,其运输和仓储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仓储地点由甲方指定。

  4.2.3 乙方如需甲方代购材料,甲方将收取乙方材料价格2.5%的采保费。

  4.2.4 乙方需在甲方租赁周转性材料,需提前14天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执行,其租赁价格根据现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4.3 业主提供的工程设备

  4.3.1 乙方应根据协议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

  4.3.2 乙方负责接收业主提供设备的卸车、验收、仓储保管、材料倒运等相关的工作,并按主合同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设备的停放需按甲方计划指定地。

  4.4 机械设备

  4.4.1 甲方现场提供机械设备给乙方租用,其机械租用价格另行一议定。

  第五条 现场施工道路、风水电及营房营地

  5.1 现场施工道路

  5.1.1 甲方负责修建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乙方使用并有责任维护保养场内、外临时施工道路。

  5.1.2 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5.2 现场施工用风水电

  5.2.1 施工用电:由甲方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提供低压侧接线点开始供电。

  5.2.2 施工用水:甲方沿场内临时施工道路,在永久征地线内布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在相应的工程部位附近设置端点,该点以上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从干管至工作面之间的支管由乙方自行架设,其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单价中,甲方不再单独计量支付。水费 元/m,乙方负责在工作面端安装符合质检要求的水表并将水表初始读数报甲方核对,水费在当月结算款中予以抵扣。

  5.3.2 乙方自备电源,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

  5.4 现场营房及营地

  5.4.1 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提供材料堆放需要的场地、约30m仓储、约150m2办公及生活用房,使用时段中,每月甲方按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计表)的固定价格在支付结算中予以抵扣。

  5.4.2 甲方提供的临建设施如若不够使用,可临时向甲方租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5.6 乙方自建满足工程所需的其他临时工程并承担其费用,负责施工现场的维护管理。

  第六条 现场机构设置

  6.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现场施工技术、安全、质量、实验检测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6.2 对工期、安全、质量和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人员和无故不服从甲方协调指挥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责令其离开工地。

  6.3 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乙方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各类专业技术人负责人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

  第七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7.1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设计通知和主合同文件中技术、质量要求及标准组织施工,并按甲方质量体系程序文件要求控制质量和出据各类文档资料。

  7.2 乙方现场设定的工程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证上岗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行使其职责,无甲方授权乙方不可直接向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7.3 凡隐蔽工程在覆盖前,乙方须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填写自检报告报送甲方,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实施下一道工序施工。

  7.4 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和监督,乙方所承担的的本协议工程完工后30天内,乙方应按照业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资料移交的要求向甲方提交本协议分项工程的竣工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5套,及电子文档),其具体提交数量根据主合同总体要求可进行相应调整。

  7.5 若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如若验收不合格、试验资料不合格,必须全部返工,因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工期责任。

  7.6 在施工过程中如若甲方发现乙方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等行为,除全部返工外,第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第二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第三次乙方自动将人员撤出场,机械、设备留下无偿供甲方使用,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7 为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防止施工过程中质量事故的发生,甲方将在月进度付款中扣留结算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后返还

  2.5%(与业主返还同步),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业主返还质保金后28天内付清。

  7.8 本协议工程的保修期为主合同期限(保修期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算起)。

  7.9 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对予以处理。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或有意隐瞒联络方式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其质保金中坐扣。

  第八条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8.1 乙方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和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作业安全。

  8.2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8.3 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法》,确保安全生产。所发生的一切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由乙方自行处理及承担全部直接、间接损失和相关费用。

  8.4 乙方应自觉与当地村民、相邻施工单位搞好关系,不得诋毁、谩骂、殴打上级主管部门和协作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禁斗欧打群架、无事生非等事件发生;如若发生打架事件,参与打架的责任方无条件退场,责任、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8.5 乙方应做到科学化、规范化施工,不得干扰其它部位施工作业,并按甲方总体要求进行文明工地创建,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8.6 乙方应按协议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材料和爆破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并利用每天上班前5分钟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作好文字记录备查。

  8.7 为确保施工正常进行,乙方在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汛度汛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并保证森林防火及用电安全。

  8.8 在施工现场要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文明施工标语标示牌、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确保有非常好的施工形象,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如若乙方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让其它人来做,费用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

  第九条 工程测量、检验、试验

  9.1 本分项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乙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9.2 本分项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乙方负责。

  9.3 甲方有权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

  第十条 管理费

  10.1总公司和分公司管理费:协议内项目,总公司按乙方结算产值的2 %计扣,分公司管理费按乙方结算产值的1 %计取

  第十一条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和质量保证期

  11.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万元 (大写 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本协议约定的乙方的全部职责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11.2 质量保证金:甲方从第一个月结算开始,按乙方每月工程结算价款的5%坐扣,工程按期完工,质量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后返还2.5%,剩余部分待质保期满业主返还质保金后1个月内付清。

  11.3 质量保证期 :本协议工程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从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后算起)。

  11.4 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缺陷或质量问题,乙方应及对予以处理。若乙方在甲方通知后未能及时处理,或有意隐瞒联络方式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代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从其质保金中坐扣。

  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和支付

  12.1 本协议《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包括由承包人承担的临建费、直接费、间接费、其它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责任、风险和为完成本项目施工不单独列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2.2 本协议工程项目工程量、价格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应报价表。

  12.3 工程结算支付采用银行转帐方式。

  12.4 结算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根据设计要求以及甲方的要求完成施工并经甲方会同监理最终验收合格,经甲方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作为本协议工程项目的结算量。

  12.5 乙方应在每月26日前按甲方规定的报表(包括工程量签认单、质量验收评定表等,均为原件)一报,甲方向业主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后 10 日内向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逾期,超出月份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支付乙方。

  12.6 甲方按业主所结工程款(货币)的同等比例并扣除 规定费用后对乙方进行支付。

  12.7 工程结算时甲方应扣除下列费用:

  12.7.1 乙方当月领用的材料费。

  12.7.2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施工设备费。

  12.7.3 工程质保金(按当月工程结算款的5%)。

  12.7.4 乙方当月使用甲方的风、水、电、房租等费用。

  12.7.5 按当月工程结算款3.22 %代扣三税(其余税金由乙方自行办理)。

  12.7.6 其他费用。

  12.8 当工程结算达到本协议工程项目价款总额的90%(含已扣质保金)时,甲方暂停付款,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扣除质保金)后30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

  12.9 本协议工程项目质保金的支付

  在甲方主合同全部工程办理完验收鉴定、移交签证起至质量保证期满,经业主验收合格,结算工程质保金后28天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2.10 工程预付款

  12.10.1 本协议分项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12.11 乙方应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并保证不拖欠民工工资,否则,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结算费用中支付。

  12.12 乙方应在每月结算款办理之前向甲方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能证明资金使用的凭证,以保证资金用于本工程。

  第十三条 双方职责

  13.1 甲方职责

  13.1.1 甲方应负责做好本协议工程的现场施工协调和组织策划及工程竣工验收。

  13.1.2 甲方负责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 1 套和转发设计、监理文件和施工指示,并对施工进行技术指导(含技术交底)。

  13.1.3 甲方按主合同的总体进度计划及监理批复的施工进度,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方案等。

  13.1.4 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安全、质量等全过程进行监督(但不能免除乙方责任),若工程进度出现滞后、工程质量出现严重问题、施工安全出现严重隐患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工程项目范围或中止本合同,其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13.1.5 甲方统一负责向监理、业主报送工程结算和价款支付。

  13.1.6 其他应由甲方履行的职责。

  13.2 乙方职责

  13.2.1 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进度、质量、安全等负责。

  13.2.2 乙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目标施工计划和甲方审批的施工进度计划,单项工程开工前 7 天,应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和施工资源配置方案,并由甲方审批后方可实施。

  13.2.3 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工程项目或进行本协议工程项目的分包。

  13.2.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统计报表制度和报表格式报送工程结算表。

  13.2.5 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乙方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期内在现场的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5天,达不到要求按每天壹万元支付甲方违约金,短期离开工地应书面征得甲方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的同意,并委托一名全权代表代行其职责。

  13.2.6 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做到工完场清,并不得损坏现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发生损坏,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13.2.7 乙方应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教育,规范其行为,做到遵纪守法,在工地不得发生打架斗殴、违法违纪事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生产中的废水、废气、废油、烟尘等排放及生活垃圾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3.2.8 乙方应负责已完工程移交前的维护。

  13.2.9 乙方应做好自身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防护,做好队伍内营区内的治安保卫工作并接受甲方督查。

  13.2.10 乙方必须购买高危施工人员人身伤害险(签订合同后半个月内将复印件交与甲方经管部);全员工伤险;特殊设备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

  13.2.11 由甲方所提供机械设备的使用、操作运行、维护保养、安全措施等均由乙方负责;工程完工后完好无损的退还甲方签收,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3.2.12 乙方必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做好队伍和营区的治安防范。

  13.2.13 乙方必须考虑并承担由于气候(冬季、高温季节)的原因造成工程歇工的一切影响。

  13.2.14 乙方须主动配合甲方解决民扰的事宜。

  13.2.15 其他应由乙方履行的职责。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争议、仲裁、罚则

  14.1 因主合同不能继续履约或甲方终止执行主合同,本协议的履约也自然终止。此终止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按业主对甲方的结算比值同比例对乙方进行结算。同时退还乙方所提交的履约担保。

  14.2 若乙方将本协议项目另行转让或再分包,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转让项目或直接终止本协议,其间发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4.3 若乙方原因未达到本协议工程控制性工期要求,每拖延一天计取违约金10万元;

  14.4 若乙方原因造成主合同规定的其他违约事项,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信誉损失,按乙方分包工程价款 10%计取违约金,并赔偿相关损失。

  14.5 乙方必须按照《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配置足够的劳动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如若质量、安全、进度、形象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作出处理甚至清退乙方出场,发生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4.6 本协议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处理。

  14.7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并根据该会的规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 他

  15.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费用。

  15.2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系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双方应按规定执行。

  15.3 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廉政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15.4 本协议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甲方现场项目部和办理签收手续。

  15.5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工期完成协议工程任务,甲方免收4.2.3规定的费用;

  15.6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 5.7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自然终止。

  15.8 本协议是否需要地方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协商确定。

  15.9 本协议一式4 份.其中正本2份.双方各执l份;副本2份.双方各执 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云峰镇韩家坪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村道建设步伐,针对本村公路所处的困境,根据群众的强烈愿望,争取通村工程项目。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韩家坪村通村公路,起至韩家坪村八组至韩家坪村九组约为1.8公里。

  二、工程开工时间

  20xx年10月15日至20xx年12月30日。

  三、工程内容

  1、按合同的`约定承建公路约1.7公里混凝土路。(注:公路里程按实际工程量收方结算)

  2、水泥路面要求标准,公路总宽为4.5米,路基不足4.5米的特殊地段,按实际情况操作,其中:混凝土路面宽3.5米,弯道地段4米宽,厚度为20公分(砼路面强度等级为C25)。路基先对软基开挖、换填,路基连沙石铺设、碾压、找平,平均厚度15厘米,两边路带分别为0.5米、压实厚度18cm(其中底部用连沙石铺设,面层碎石和洒泥拌和铺筑,达到标准的泥结石路面)。水沟规格为40cm×40cm,每200米设置一个错车道,长15—20米,总宽达到6.5米。

  3、保坎、函洞由甲乙双方现场确定价格及工程量,作本合同附件一并进入决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工程总承包,工程材料及人工价款涨降不作调整。

  五、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投资66万元,按每公里33万元包干计算。(不含保坎、函洞)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1、国家项目补助部分:此工程国家项目补助资金,暂有35万元,工程量完成50%后,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乙方,由甲方协助直接拨付乙方。

  2、群众自筹部分共计11万元:(1)工程在软基开挖和连沙石找平、碾压验收合格后支付启动资金11万元。(2)混凝土路面浇筑到工程总长的50%时,支付35万元。(3)在工程完工,村建设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其余资金待国家有项目资金争取在一年内结清。如不能按期付款,按国家贷款利率计息直到付清为止。

  七、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砼路面按通公路施工要求施工,路带按通村公路泥结碎石路施工要求施工。

  八、安全

  现场文明施工,必须遵守当地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中由承建方负责(乙方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出现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环境协调工作。

  2、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款 和其它款项。

  3、甲方提供乙方的施工场地,做到三通一平。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等协调工作,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负责协调错车道建设占地和青苗补偿费用。

  4、乙方应服从交通主管部门、业务技术负责人的技术指导及甲方质量监督和管理。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赔付守约方按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的建设方和承建方法定代表人,按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正本壹份,副本x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送镇政府备查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签字盖章)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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