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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1-16 07:54:07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9篇[优选]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9篇[优选]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为解决生产线工程生产生活用水,委托乙方在其辖区内施工水井壹眼,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xxx生产线凿井工程

  二、工作内容:物探勘察、设计,凿井施工。

  三、工作量及技术要求:

  1、井深:预计井深400米。

  2、井斜:百米。

  3、水量:成井后单井出水量预计1560吨/天。

  4、井径及井管:开孔井径Ф400mm,下入Ф273mm壁厚7mm螺旋钢管及同径滤水管,终孔Ф219壁厚6mm螺旋钢管及同径滤水管,以保证水泵起下顺利,运转正常为准。

  5、砾料:视含水层情况投入Ф35mm滤料。

  6、水质要求:色度不超过15度,并不得呈现其它异色,浑浊度不大于3度,不得有异臭、异味,PH值在6.5~8.5之间,总大肠杆菌群不大于5000个/L.

  (一)甲方责任

  1、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即:水、电、路通至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用水费用由甲方负责,电费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的障碍拆除,提供泥浆排放场地及占地,青苗赔偿。

  3、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乙方工作及地方关系,负责凿井办证及水利部门征收的所有费用。若有其他部门干扰施工,甲方负责解决。

  4、协助钻机安全进入工地及搬迁,施工结束且工程验收合格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扣押钻机或阻碍搬迁。

  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伙房、用水、用电及办公场所等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超此期限视为甲方认可验收合格。

  (二)乙方责任

  1、水文物探勘察结束后,乙方需确定水井位置、预计单井出水量、预计水井深度。并提出两至三个可选井位以供甲方参考。

  2、负责施工钻井及物探勘察的全套设备,车辆、仪器精度达到技术规范要求,保证勘察质量。

  3、按《供水井工程施工规范》施工,保证钻孔质量,文明施工。

  4、负责施工安全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承担一切由此造成的损失。

  5、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6、为甲方提供水泵型号,负责水泵的安装调试。水泵可委托乙方代买,水泵款由甲方负责。

  7、施工结束后,乙方提供伍份工程报告(包括单井的'实际井深、井径和部面图,单井的测试水量和水质化验报告,取水设备性能和计量设施情况等有关资料),电子版报告一份。

  8、成井后需提交水样全分析报告伍份。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造价

  甲方负责三通一平及费用,工程造价按双方签证后的实际井深结算,综合单价按817.63元/米计算(不含物探费用),物探费用按三万元包干。预计井深400米,工程总费用预计35.7052万元,最终按双方签证后的实际工作量结算工程款。

  (二)付款方式

  物探勘察外业结束后付两万元。若物探勘察结束后,井位及出水量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需付清勘察费剩余壹万元,合同终止。钻机进入工地,付凿井工程款的30%,达到设计井深要求,再付凿井工程款的35%,经甲方验收工程合格后5天内支付到凿井工程总价的95%及剩余壹万元物探费用,剩余5%质保金在工程完工后12个月支付。

  五、工期

  物探15天,自20xx年10月22日开始至20xx年11月5日结束并提交物探报告;甲方具备开钻条件(水、电、路及各项补偿)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通知后五日内钻机进场并开钻,凿井从开钻之日起75天结束施工,交付使用。

  六、违约责任:

  1、经双方约定的出水量为最低出水量。若达不到此出水要求,甲方不支付凿井工程费用,已付给乙方的费用,乙方要在三日内无条件如数返还甲方(不包括三万元物探勘察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钻机等设备。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按时完成,若工期每超过一天按预计工程总费用的0.5%做为对甲方的赔偿。

  3、由甲方原因(水、电、地、路,工程款不到位等)造成的误工、工期顺延,按1680元/台班,支付给乙方误工费。

  七、其它:

  1、由人力不可抗拒或自然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顺延。

  2、待物理勘探结束后,井位、井深、出水量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物理勘探报告提出井深,实际凿井深度允许在提出的井深深度1.1倍以内,若超出此井深范围,超出部分不支付工程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单方终止合同,按工程款的5%支付对方违约金,施工结束,付款完毕,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施工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签订的《_______项目户内精装修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装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免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乙方责任(例如业主使用过程中自身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损坏等),但是经由双方协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维修,费用双方协商由责任方承担,但费用收取不能高于市场综合水平标准。

  二.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给业主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贰年。

  三.保修金支付:

  本工程将保留按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满后,物业管理单位及甲方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5天内即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手续;支付保修金同时应扣除应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费用、违约金等相关款项。

  四.保修要求条款:

  1、交楼期间精装修施工单位必须在现场组建专门的交楼维修办公室,每一户安排专业人员陪同我司交楼人员进行验收移交。要求参与交楼的人员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冲突,对业主提出的意见必须认真记录,按交房记录卡记录的整改项目反馈精装修总包项目管理层并以最快速度进行整改维修。

  2、要求精装修总包在业主入伙后的六个月,作为维修高峰期,期间必须派足够的固定维修人员(具体数量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另行确定)在现场组建专门的`维修办公室,并每天到物业公司报到登记,以便出现业主招修时快速反应、即时处理。

  3、维修高峰期过后,总包单位必须指定维修负责人,维修负责人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派人或亲自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接到维修通知后,施工单位必须实行第一时间先检查维修,后论责任的服务原则

  6、乙方未能及时按规定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其它施工单位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由此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及赔偿费用、并加收以上费用的15%作为甲方管理费,以上费用可以从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的任何应负的责任。以上费用发生后,乙方应在一周内按此发生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的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若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相关业主进行相关事宜的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在甲方通知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甲方支付,否则甲方加15%的罚款从保修金中直接扣除,并要求乙方在一周内按以上费用补充保修金,否则另加收此发生费用的50%作为违约金,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9.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相关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施工。

  10.在维修高峰期过后,施工单位建立回访制度,即每2个月内派专人与物业管理处、甲方一起,进行一次对业主的上门回访,及时了解业主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处理,从而提高客户满意度。回访时要制定填写《工程回访登记表》(表格参考下表),填写完毕后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施工单位若没有按以上要求进行回访,则一次罚款¥1000元。

  11、对每一次维修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工程维修记录表》(表格参考下表),同时交一份给业主及管理处保留备案。

  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业主房号 维修单位 合同编号 回访日期 交付时间 质量等级 回访方式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 年 月 日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 年 月 日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 年 月 日 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物业、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签订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方双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国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工程项目表、申请建筑许可执照,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总概算等文件号。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六、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合同全部工程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 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

  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 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确定包干造价,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

  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于办法结算;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没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在组织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

  第七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地竣t212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需返工或修理补做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甲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条件:

  1.增减工程变更的有关手续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提供竣工图的工程,如工程变更不大,施工单位应尽量在原施工图上加以注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甲方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建设银行据以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间,确因施工责任造成的屋面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并负担全部修理费用。

  第八条 奖励、惩罚与仲裁

  一、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百分之归乙方,百分之归设计单位。

  二、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按该项工程的项算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人工费计算),由乙方偿付给甲方万分之的违约金。如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由甲方付给乙方万分之的奖励。奖金由甲方收益中开支或从甲方节约的投资中支付。如甲方确无资金来源,可不实行奖罚条款,乙方应从全局出发,不因此推迟交工。

  三、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则视同贷款,拖延方应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利息。

  四、施工合同由各级建设银行监督执行。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提交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仲裁。

  第九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同志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3232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____份,报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建设银行各一份存留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二、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均略)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

  三、施工图预算表;

  四、甲方负责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国家(或省、自治区、市政府、计委、建委等有关单位)对

  工程的批准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份文件。

  第十三条 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改造合同(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曲靖市万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养鸡场改造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二、施工内容

  1、钢窗为维修和更换玻璃及刷油漆,面积96×1.44=136.24㎡;

  2、门为普通平开钢门,共24樘;

  3、拆除原木质屋架、檩条和石棉瓦,更换新钢方管屋架、檩条为钢C型钢,即C140×40×20×2.0,屋面瓦为50厚彩钢复合瓦;

  4、DN50引风透气帽,彩钢制作、安装。

  三、施工工期

  合同工期共计 天。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四、结算方法

  1、该工程除工程拦标价注明的工程量清单外,所增加的土建项

  目、钢结构项目及装饰装修项目,一律按签证清单量,按现行近期国家相关定额计价方式进行计取。

  所增加项目工程造价按工程量清单,经双方核定后在 七 个工作日内支付总造价的 %。

  五、工程造价

  按拦标价约 元,到风透气帽按 元/套计补。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所有安装材料到场报验后,甲方支付款项 %,安装完毕后付到完成工程量的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 天内支付至完成总价款的 %,留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该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材料工程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

  4、负责本工程中各工程、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发现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甲方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5、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工作,及竣工资料的合并及归档。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工程。

  2、乙方必须按甲方技术要求及使用需要制作安装,统一规范化。在安装过程中,因乙方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3、乙方承担由乙方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4、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的施工电源,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成后,负责清理现场,保证现场环境卫生。

  九、违约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钢结构制作安装,如果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工程款不予结算,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的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曲靖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在结清工程尾款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 篇4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向乙订购涂料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

  涂料品牌:三棵树涂料(英文名称: SKSHU )

  第二条 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

  2、乙提供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

  第三条 供货品名、型号、数量、单价、总价款

  第四条 涂布量

  1、 经甲乙双方确认三棵树涂料的涂布量如下:

  2、甲施工过程中实际用的产品数量大于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供应数量时,甲应提前10天通知乙补充供货的时间和数量。

  3、乙需安排工程技术指导人员进行施工指导,若甲按照乙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及乙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施工,涂布率没达到以上确定的涂布量,则甲有权将施工超出量从乙余剩的供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甲须在工程涂料涂刷前天向乙订购货品(订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采购订单的产品的名称、品种、型材代号、颜色、订货数量、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等其它相关要求,乙在接到甲订单后 7天内将订购的产品送到甲乙双方约定的供货地点,到货同时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检验报告。因乙原因造成供货时间延误的,应赔偿甲损失500元/天;如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供货时间应予以顺延,具体顺延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交货地点:上海市普陀曹杨路888号

  3、运输方式:汽运,由乙负责组织并承担运费,负责卸车。

  第六条 验收时间、地点及标准

  1、验收时间:甲在乙交货时进行共同验收。

  2、验收地点:即乙交货地点。

  3、验收标准:按国家质量要求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 施工中质量保证措施

  1、为确保乙所供产品施工后的质量品质,甲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按下列规定采取质量保证措施:

  1) 墙体表面的光滑度及相关修正和清理;

  2) 施工次序;

  3) 施工时环境温度限制;

  4) 成品保护。

  2、甲在乙工程监理指导下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乙应保证外墙涂装质量7~10年颜色不退色、不发花,涂膜不粉化、不脱落。

  3、如甲未采取上述质量保证措施而造成涂布效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由甲承担相应责任。如甲按照上述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视为乙材料质量问题,由乙承担相应责任,并承担由此为甲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天内,甲向乙支付总货款的计人民币 240450元 )。

  2、乙将产品运到合同约定的供货地点,待施工开始进行,涂料的涂布率重新按照合同约定的数据进行核算,无异议后10日内,甲向乙支付货款的'30%,计人民币元)。

  3、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一年日内,涂料无明显褪色、发花、涂膜粉化、脱落现象(除楼体渗水处),甲向乙支付货款的10%,计人民币80150元 ).

  4、剩余10%的货款作为产品质保金,甲在工程完工两年无质量问题性无息支付给乙。

  第九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甲对乙的货物质量有异议,须在货到甲之日起 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退换的要求,否则产品质量视为合格。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的违约责任

  1)甲中途无故退订单的,应赔偿乙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退货总额赔偿)。

  2)甲延期提货,应向乙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甲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向乙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甲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应向乙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

  4)甲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的违约责任

  1)乙中途无故终止订单的,应赔偿甲直接和间接的损失(按终止订单总额100%赔偿)。

  1)乙所交货物质量或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由乙负责调换并承担由此给甲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乙的原因逾期交付货物的,应向甲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3‰计算;乙违反合同规定,提供不合格货物的,按合同约定更换合格货物并向甲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货款总额的100 %计算。

  3)乙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接货人的,乙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因此多支付费用两倍的金额;但甲必须提供因乙原因多支付费用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的发生影响了合同的履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或者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及时提供相关证明。

  3、甲乙双方方在迟延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在合同有效期内,除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者由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往来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传真或邮寄的方式送达对方。甲的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法人代表、联系方式、开户行及帐号等项目发生改变时,甲必须在变更后的 3日内书面通知乙并将变更后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送达给乙。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共计四页,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公章):_________ 乙(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企业在对外开展各类业务活动的基本载体就是合同,有位法学家曾经说过:“财富的一半是合同”,这形象地说明了合同在企业中的重要性。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标的物特殊、履行周期长,条款内容多、涉及面广,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课题。

  一、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施工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必须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无法实施与监管后续的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所有的生产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的规范之中。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其内、外合同的关系不但一脉相承而且标的、权责也高度一致。也就是说,所有内部承包的具体内容,就是企业对外承包合同所含各项指标的.分解与落实。这就使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从形式、内容和管理范围都不同于其他企业,而是一个格局完

  整的、自成系统的管理方式。

  二、当前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认识及重视不够

  现阶段,各施工企业基本上都是按合同管理的要求认真进行合同的标前及标后的评审,对合同的履约进行检查,力求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严密的合同评审,把自己能否按期履约、业主的能力及不稳定状态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在工程施工时如何有效地把合同贯彻执行下去,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另外,有些企业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机构。企业领导对合同风险缺乏防范意识,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等方面支持不够。

  2.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合同作为维系双方当事人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办事。但由于双方均没有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3.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

  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

  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4.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权责不分明

  有些企业没有规定严谨统一的合同管理制度。由于缺乏统一的依据,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很难统一,造成权力大家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这是企业管理之大忌,最终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隐患。

  5.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一部分企业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文化水平不高,业务不精通,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有效地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4.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1)谨慎订立合同、减少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的发生。

  (2)业主、承包商在合作中存在目标分歧的情形下,应借助各种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的潜在利益: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

  (3)要让监理发挥良好作用,抑制承包商的风险。

  (4)加快信用制度建立,提高故意违约成本。

  (5)可重新定位工程合同主体的关系。

  四、结语

  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又使技术和经济相结合,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崔宝霞,黄焦伟.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包钢科

  技,20xx(s1).

  作者简介:

  孙洋(1990-),男,湖北荆门人,现就读于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方面研究。

  刘汉云(1990-),男,湖南邵阳人,现就读于中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主要从事土木工程方面研究。

工程合同 篇6

  总包方(全称):

  分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分包工程名称:

  2、分包工程地点:

  3、分包工程内容:

  第二条: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最终以结算定案值为准。

  第三条:合同工期

  根据总包合同要求,分包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如遇下列情况,由分包方及时与发包方办理签证,并由发包方出具工期顺延证明,工期顺延。

  1、因发包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开工;

  2、发包方未能在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总、分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原件须及时交总包方。

  第四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下列第 项方式承包: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清工;

  第五条:质量标准

  该工程必须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总包合同所规定的质量等级 要求。

  第六条:结算方式

  本工程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方式进行结算。总包方向分包方收取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管理费,代扣代交工程结算总造价 %的税金。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1、按照已完工程量和总包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发包方付款后,总包方在扣除第六条所列总包方应收的费用后,余款全部向分包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经发包方审定结算报告后,根据发包方付款情况按比例向分包方拨付,工程款付至 时,总包方按结算定案总造价留足全额应收管理费和税金,剩余 的款项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根据责任进行清算。

  2、分包方不得私自从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向发包方收取工程款,必须使用总包方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将收取的工程款全额交回总包方。

  第八条:双方驻工地代表

  1、总包方:

  2、分包方: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分包方负责供应本工程材料设备。

  2、分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优先从总包方公布的合格材料分承包方名册的单位采购,其中允许找差价的材料由分包方与发包方共同看样核价订货,并与发包方办理价格认证手续。所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化验单。材料的实验费由分包方承担。

  3、发包方供料由分包方按总包合同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供料计划,并与发包方办理质量、数量验收及价格认证等手续。

  4、分包方租赁的大中型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及

  当地有关部门对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分包方租购材料、设备、招募劳务时,均不得以总包方名义进行。

  第十条:总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工地代表,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参加发包方组织的施工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核优化分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质量通病防治方案、技术改进方案和质量整改措施。

  3、对分包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现场安全文明卫生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奖罚权。

  4、负责施工技术资料、安全资料的检查、签证,协助分包方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及结算定案工作。

  第十一条:分包方负责事项

  1、选派具有施工管理专业资格和业务素质的技术员、施工员、预算员、安全员、技术资料员等,组建项目施工班子,有关人员应熟练掌握工程施工规范,具备持证上岗条件,履行相关岗位职责。

  2、组织技术水平高,工种搭配合理的劳力进场施工。

  3、负责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4、认真编制施工方案,严格按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及时向总包方提供全部完整的技术及管理的原始资料,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服从总包方管理。保证工程工期质量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对总包方负全面责任。

  5、按合同规定及时编制工程预结算、施工进度计划。负责催促发包方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定案、支付工程款。对发包方未付部分的工程款,无权在发包方支付前向总包方索要。

  6、加强自身管理,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安全生产,增强质量意识,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由于分包方管理不善等因素引起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等发生的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总包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7、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由其雇员引发的诉讼责任负责,在承担其经济损失的同时还应转承总包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8、负责编制《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9、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材料价格认证及工期延误及各种索赔等手续。

  10、按照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卫生达标现场的标准组织施工,服从总包方达标现场的规划及其管理。

  11、对招募人员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工程施工前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安全施工技术要求,要求签字确认。对危险岗位人员,应书面告知其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危害。

  12、承担属本工程施工单位应缴纳的上级有关部门收取的各项管理费用及社会费用,以及自身原因造成的上级有关部门、发包方、总包方处罚带来的经济支出。

  13、发包方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所用民工和材料、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分包方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必要时总包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

  14、分包方有义务执行总包方制定的ISO9002质量体系文件的有关规定,服从总包方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与发包方及有关各方联系进行竣工验收。

  15、合同签订前,分包方一次向总包方交纳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其中 %用作质量保证, %用作工期保证。

  第十二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天内,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竣工结算报告,发包方与总包方审定结算报告之日起 天内,总分包方根据

  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内,分包方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总包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负责对工程进行保修,并承担发生的有关费用。

  2、分包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及时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自行修理。返修费用,总包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向总包方交付。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总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主要义务,影响工程施工并造成损失的,由总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的,分包方除承担发包方的罚款外,另按工程结算造价的 %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

  3、分包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竣工,造成工期迟延的,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每拖一天按工程造价罚 %的违约金。不能及时与发包方办理工期延误签证或工期顺延证明的,罚款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工程拖期发包方的罚款。

  4、收取工程款不能按约定时间交回总包方的,按收款额的10%罚款。

  5、分包方不得将分包工程进行转包。否则,总包方将有权解除分包合同,并除以工程总造价10%的罚款。分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

  2、分包方私自从发包方拨款的和分包方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劳力配备、现场管理、安全保障方面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足以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经总包方两次书面催告合理期限内仍不能解决的。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的,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撤出现场,终止合同。割算工程款余款,自发包方拨付后30天内付清,除按照第六条规定结算外,总包单位再扣除已完工程结算造价的10%,用于弥补阶段亏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向总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交付,双方办理完一切经济往来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补充条款

  总包方(章): 分包方(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游泳池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服务的 小区游泳池进行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 20xx 年 07 月 1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 日止。

  二.服务范围及承包方法: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用该游泳池作为教学与对外经营性游泳使用,包括泳装泳具的外卖。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游泳池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用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合作费用

  1.游泳池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每度电价¥ 元,每吨水价¥元。

  2.乙方支付甲方期间承包金壹万元(¥元)和风险责任金(¥元)。

  3.合同签订后,乙方于每年6月30日前付清当年承包金和风险责

  任金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场。每年关闭游泳池后,经甲方核查无设施、设备损坏或其他责任、纠纷等问题,甲方将风险责任金无息退还乙方。

  4.乙方在经营游泳池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于当月25日前到物业中心缴纳,逾期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水电供给。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允许乙方开池期间在游泳池范围内销售游泳用品,为业主提供方便。乙方不能强行推销,销售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2.甲方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游泳池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证乙方正常经营。

  3.承包期间游泳池售票、维持秩序、保证游泳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开池期间池内产生的纠纷及其他责任事项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

  4.经营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处的'正常管理。

  5.乙方给予管理处每月20张/月的免费票。

  6.游泳池收费按附件(收费标准)与管理处协商决定。

  7.游泳池经营过程中必须购买意外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游泳池经营期间需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且保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9.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满后,在相同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附件:游泳池开放时间及标准

  1、 每年6——9月视天气情况开业。

  2、 每天:09:00—10:00

  15:00—19:30

  3、收费标准

  游泳池票价:次票元 月票 元/30次

  月票按人计次,不限人数,30次用完为止,有效期为每年开池日至关池日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8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以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设计任务: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任务批准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见附件1);

  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文件:____________(见附件2);

  本工程的设计阶段、内容、规模、工程投资(见附件3)。

  第二条 设计资料、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的提交

  本工程设计依次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开展设计工作。设计进度依照建设部规定的设计周期,并考虑甲方对该项工程的实际要求以及乙方的可能,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约定如下: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下列建设文件与设计资料: 序号 文件内容或名称 文件提交日期 备注

  (二)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下列设计文件: 序号 设计文件名称 份数 交付日期 备注 提交设计文件的份数以国家物价局和建设部的规定为准,超出部分另行收费。 (三)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则可待设计工作进行到可确定时,甲乙双方另行签订《阶段设计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第三条 设计收费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设计收费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收费标准执行。甲方要求设计单位超出规定设计周期赶工提供设计图纸,设计单位可以收取最高不超过设计费的三分之一的赶工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商定。

  (二)本工程设计收费详见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合同定金,设计工作完成后,定金抵做工程设计费。

  (三)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拨款付应付设计费总额的30%(不含定金)。

  (四)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向乙方按设计概算结清全部工程设计费。

  (五)对采用先进技术而节约投资、缩短工期或在建成后有显着经济效益的设计,经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可适当增收工程设计费。增收金额按北京市有关标准执行,未定具体标准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六)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设计收费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已定的设计收费额应按新标准重新核定,并按核定后的设计收费额进行结算。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有关建设文件和设计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设计费。

  3、负责本工程各阶段设计文件向规划设计管理部门的送审报批工作,并负责将报批结果正式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现场设计或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时,应向乙方正式发出邀请书,并且负责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不计入工程设计费总额之中。

  5、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在不增加工程设计费总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就本工程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等项目,协助乙方办理技术合同中应由甲方办理的有关手续。技术合同可作为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乙方责任

  1.如期向甲方将付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该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五条 工程设计版权

  本工程的.设计版权全部属乙方所有,甲方有责任对此给予保护,不得将本工程的设计造型、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进行修改、复制、描绘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亦不得作为非本工程所属的其它工程建设之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任务书、建设条件、施工技术条件、已选定的设计方案、已批准的初步设计、已提交的使用要求、文件和资料等,给乙方造成设计返工时,双方需重新商定提交文件的日期。甲方要按实际返工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每日按_________元计算。如变更导致重新设计的,则按本合同第七条执行,结清应付设计费,结束本合同关系并重新签订合同。

  2.甲方未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工程设计费时,甲方从应付设计费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工程设计费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3.由于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之约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偿付违约金的要求,违约金额为甲方向乙方应支付全部设计费的两倍,并承担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及法律的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而没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的_________%违约金。

  5.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6.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中止与结束

  本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且要有双方单位法人代表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日期为准。

  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还;当设计工作进行相应设计阶段不足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设计工作进行到超过该设计阶段的一半时,甲方应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同时,按本条第二款办理,结束本工程甲乙双方合同关系。

  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工程设计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结束本合同关系,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不受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束。

  第九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申请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其它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未尽事宜与附加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本合同附加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

  建设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设计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单位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填写合同须知

  一、凡在北京地区承担建设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统一使用本合同;

  二、填写本合同时,必须使用正楷,字迹工整清晰,填写内容准确齐全;

  三、本合同中的附件3“委托设计项目表”,由设计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列表填写,附于合同后,双方加盖合同章和骑缝章;

  四、本合同不适用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设计项目;

  五、本合同由北京市勘察设计管理处统一单位编号;

  六、本合同由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翻印。

工程合同 篇9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咨询单位(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为使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构想科学,设计和施工经济、合理,建设速度快,误差小,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将规划局红线图、上级部门批文、委托书以及建筑安装工程的建筑面积、安装项目、消防方式、库房每层净高等资料提交乙方。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地形、地质条件、建筑安装构想等进行可行性研究,最后编制出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三条甲方根据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承付乙方咨询费元。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先付给乙方____元,待乙方将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后____日内,再付给乙方____元。

  第四条为本咨询工程需要到外地进行调研、收集资料人员的差旅费,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送交有关文件、图纸和资料,乙方可按耽误的时间顺延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的时间。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咨询费,迟延一天,按迟延交付款额罚款____‰。

  3、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咨询请求,乙方咨询工作已经过半的`,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咨询工作尚未过半,按总咨询费的50%收费。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设计任务书及匡算表,迟延一天,按总咨询费金额罚款____‰。

  2、乙方如中途中断咨询,应按总咨询费向乙方交付罚款。

  3、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因质量缺陷或过错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别交________建筑工程主管部门、建行____等单位各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咨询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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