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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10-06 07:41:5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6篇(通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合同6篇(通用)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与承包方式

  一、工程名称: 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地形图、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平面图、土石方平场图)、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件资料为准。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有权视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四、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①挖方区土石方的挖、装、运、平整、修边坡及基底(平台按设计要求标高或缓坡要求完成),含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②将挖方区可作填料用的土石方推、运、卸至填方区,并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分层压实至设计要求标高,压实系数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边坡及缓坡造型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7、外购土、砖渣回填、推平、碾压。

  8、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

  9、零星土石方工程(如甲方要求乙方配合完成的人工湖、道路、园林场地平整等)。

  10、为可能需要配合的零星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台班。

  11、桩间土方、石方、淤泥、流沙的开挖、处理。

  12、 。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三、节点工期: 。

  四、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五、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三、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

  二、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所包含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材料损耗、机械进退场费、定位测量放线、管线处理费、土石方的挖装运及回填压实、石方及孤石等的爆破(不分爆破方式,包含办理爆破手续费用)、垃圾及植被等的开挖及清运、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土石方清运、土石方场内二次运输费、场内堆放压实费、渣土排放增加费、淤泥流沙开挖清运处理费、施工场地降水排水费用(含技术处理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降水排水费除外)、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含洗车水、电费用)、各种施工风险、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抑尘降噪费、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协调各类外部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费用、一切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甲方要求乙方机械不能退场,造成乙方机械(挖土机、推土机、炮机、压路机)连续停滞的,连续停滞7天以内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补偿;连续停滞超过7天的,自第8天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机械停滞费,机械停滞费按附件三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费)不再计取。

  六、因不可抗力原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无法全面开工,造成乙方机械停滞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赔偿要求。

  第六条工程量计算

  一、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二、原始测量数据要求:

  ①土石方挖填后完成面必测,实际挖填范围线、边坡线、坡度拐点、其它的轮廓点必测。②测量点要求布点均匀,根据现场地势起伏变化,选择布点间距为 10 m× 10 m布置方格网,基坑开挖布点间距不大于5m×5m。③土石方完成测量时,场地接收单位已进场的,竣工完成面测量须由甲方组织甲方、乙方、场地接收单位共同参加。

  三、计量方式:①挖方方量:按开挖前的原始标高减去开挖后的标高计算方量,不计填方方量。不论土石方类别、干湿度、土方与石方的比例、土石方与其他材质(垃圾)的比例,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塌方及超挖、超填部分均不计方量及费用。②场外购土回填方量:以回填、碾压后的方量计算。③外运弃置方量:以挖方量减回填量计。

  四、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机械作业,不得超挖、超填。否则,超挖、超填部分不计工程量,且乙方须负责甲方要求整改,费用自理。

  五、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第七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 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乙方每月10日前申报上个月的进度,《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现场核实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审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在收到乙方等额、合格有效的发票后五天内支付。

  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齐全相关结算资料后,甲方在30天内回复审核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余款在结算完成后叁个月内付清。

  四、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乙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管理事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及时确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地下管网位置)。

  4、负责坐标点设置及提供水平控制点。

  5、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如甲方指令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的,乙方必须服从并在24小时内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并报甲方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机械人力进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合理的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甲方核准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4、本工程如需爆破的,乙方应遵守爆破的有关政府规定及甲方要求,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爆破相关手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防止因爆破对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第三人的损害或影响,并承担因该类损害或影响的处理及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5、乙方需遵守现场工地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调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必须保证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项目经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乙方现场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否则每违反一条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需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三、严禁乙方将清表垃圾、施工垃圾等用于场内回填,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四、其他条款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第十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乙方须在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洗车,以保证车辆及工地出入口的清洁,同时需负责场地内外的路面清洁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乙方办公、住宿等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在红线外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负责协调村民等各类外部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已充分考虑将来的各种可能影响施工成本的因素,包括人、材、料、机械成本上涨、周边村民关系维护等,合同履行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增综合单价。

  五、乙方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外自行选择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地表植被、垃圾及余土的弃置场地,并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因素导致的弃置场地变更,要求调增综合单价。

  六、乙方在动力设备、地下管线、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七、因乙方原因(包括未按图修坡、开挖违反施工规范、未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回填压实等原因)导致乙方施工期间的塌方或交付甲方进行下一工序后的塌方、下沉、开裂等,其处理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机械、人身安全保卫问题、发生的质量与安全事故(人、机械)、交通违章违规的处罚、路面污染的处罚、证照不齐导致的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自甲方指定施工用水接驳点接取施工用水,施工用水设施费用(包括抽水设备、用水管道、临时储水池等工程用水所需的全部设施)及水费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自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源接驳处自行接驳电源,提供、安装一切临时电杆、桥架、线缆(不论架空或埋地)、配电装置、电表、附件等临时用电设施并承担工程费用,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

  十一、本工程如需场外购土(种植土)回填的,所购买土方的质量及类型须符合外购土(种植土)技术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运至场内回填。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工期要求及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施工设备,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20xx版)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20xx版)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并且乙方承诺,任何时候不会根据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出抗辩。

  十四、 。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1:《 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表》

  本合同附件2:《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

  本合同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工程合同 篇2

  总承包: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括: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

  1.4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

  1.5工程造价: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2、承包方式: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小型机械、包相关辅材、包材料节约分成和成品保护。

  3、 承包范围:

  3.1工程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 房所有二结构工程中砌筑工程(包含导墙、腰梁、构造柱、砼、绑扎钢筋、扎丝、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包括但不限于:

  3.1.1 垂直运输、超高等费用;

  3.1.2 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进出场周转材料、钢筋及二结构材料的装卸、归堆;

  3.1.3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敷设、调整(场地内及各楼层)施工通道。

  3.1.4 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所需的用工(包括施工区域内所有空间的保洁工作);

  3.1.5 因现场条件等特殊因素而发生的二次驳运所需的用工;

  3.1.6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甲方要求二次收头完成单实物量不增加的工作

  3.1.7 特殊产品保护所需的用工(如地平砼养护、楼梯踏步保护、铝门窗保护、楼梯栏杆及阳台栏杆保护等)。

  3.1.8配合业主指定分包、配合水电安装进行吊洞、补槽、门窗侧边堵缝、保温板下刮糙、栏杆安装后粉刷、现场场容场貌等施工过程中验收前全部除一结构土建相关工作。

  3.3施工质量

  3.3.1质量目标:确保分项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黄山市优质结构标准。

  3.3.2安全、文明目标: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3.3.3质量标准的评定以黄山市相关政府评定的质量等级和业主物业验收标准为依据;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从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付治安保证金5万、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5万给甲方(在首次支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甲方出具单位的正式收据,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完全达到甲方的合同要求,则待全部工作款支付完成后三天内返还乙方。(治安保证金:乙方发生打架斗殴、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所发生的费用从治安保证金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质量、安全文明保证金:乙方在本工程发生质量、安全文明及不遵守项目的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处罚或由于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有关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方面的要求而致使甲方需请第三方完成时,从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如费用不够再从工程款中扣除)。

  3.3.4乙方应认真按照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3.5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材料工期人工费用,或甲方请第三方采用补救措施的任何费用。

  3.3.6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自检,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自检合格报甲方、业主、监理三方验收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3.7乙方工程质量因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在甲方的通知时间24小时内派人进行整改,并使之达到合格或优质工程验收条件,乙方24小时内末予以答复和安排专人整改,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其发生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4施工工期

  3.4.1施工工期为 月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4.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计划的进度要求计划的进度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若达不到合同工期,承担每拖延一天1000元/天的罚款。

  3.4.3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周转材料时间达24小时以上者及不可抗力原因,经甲方确认工期可以顺延,但甲方不予承担相应的任何人工费、赔偿、补助费用。

  3.5施工安全:

  3.5.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安全、防火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重大安全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工程项目安全达为100%、危害场所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率为90%等目标;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5.2甲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 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5.3乙方必须按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进行施工。

  3.5.4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工程所在地劳动局及政府相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工伤事故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

  3.5.5乙方在施工期间动用明火时,需办妥动火允许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违者造成的井架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6文明施工:

  3.6.1乙方应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达到黄山市文明工地标准,并承担由乙方造成的来自甲方、社会及有关部门因“文明施工”违规造成的罚款。末工完场清每发现一次罚50元,未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50元,材料及周转材料从高处下抛一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大小便每发现一人次罚100元,进入现场未佩戴胸卡每发现一人次罚10元以上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当月结账款中扣除。

  3.6.2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所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健康证、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从业人员手册、并按时交纳行业相关费用等。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未向甲方办理申报手续劳务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由于劳务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罚款费用由乙方负责。

  3.6.3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管理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附名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且使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否则每发生一次质量、安全事故将罚款20_元。

  3.6.4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按政府规定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3.6.5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流氓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6.6乙方在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的卫生保洁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

  3.6.7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煤油炉等炊具。如有发现将没收上述炊具,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6.8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清场,如有遗留材料或垃圾未清理,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否则除按3.6.1款予以罚款外,甲方安排人员清理的费用按100元/八小时由乙方承担。

  3.6.9乙方需按劳动法规定与乙方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提交甲方备案,同时乙方应按劳动法规定为乙方员工交纳养保险、待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此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结算的综合价格中。如发生劳动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纠纷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承担费用。

  3.7材料设备管理:

  3.7.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实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甲方预算部门编制的施工预算进行材料限额领料控制。如果造成超支浪费,其超过部分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节约部分奖励其节约量的40%。

  3.7.3甲方应积极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提供乙方现场住宿及食堂。

  3.7.4甲方负责安置吊车、电梯机械,并负责配备吊车司机、指挥工、机修工和一名电工负责二级箱(含二级箱)以内的现场电工作业,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其余机械操作工包括电梯司机和现场三级箱以外电工(含三级箱,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作业由乙方提供,且均需持证上岗。工资已在单价中考虑。

  3.7.5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因乙方原因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7.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畅通。严禁把现场材料用来垫路。

  3.7.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3.7.8施工现场剩余的材料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违者由甲方材料部门按原物市场价加倍处罚。乙方自备工具、机械进场前应先进行登记。

  3.8现场环境管理:

  3.8.1对施工现场粉尘排放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应及时进行洒水降尘,现场尘土尽量堆放在一起,且小土堆表面要拍紧,必要时洒水保温或表面覆盖,运送土方、尘土、渣土时拍时,并将车轮携带物清洗干净。

  3.8.3施工现场噪音防范措施到位率为80%,乙方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合理布局、安排在工作棚内,模板支拆应轻拿轻放等。

  3.8.4项目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率为零,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造成的施工扰民重大投诉由分包方承担。

  3.8.5节能降耗、合理利用材料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8.6危险废弃物按规定处理率为零,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队环境无害无危险的一般废弃物由乙方清理运至甲方指定位置,由甲方统一安排外运;对外环境有害的化工新产品可单独存放并标志,由项目部通知供货方回收或联系环卫公司进行处理。

  4、结算依据与付款方式:

  4.1结算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纸、相关的设计文件、经济签证单和本合同相关条款,为结算依据按实结算。

  4.2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4.3结算单价: 平均价 及砼面修理、清凿、墙顶三公分细石砼嵌缝 )计取以政府部门核定的质量等级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单位工程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质量核定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4.3.2材料到现场装卸时没有满足甲方进度要求,甲方有权速派人装卸,卸车按10.00元/吨、装车按10.00元/吨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4.3.3合同明确由乙方提供的机械、辅材或工具有甲方办理调拨的按甲方采购价加10%采保费进行调拨;合同中明确的机构工作内容如线条、清扫、压顶、吊模、堵洞、结构修凿等由甲方那排第三方施工则按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加10%管理费在乙方结算书中扣除,甲方与第三方的结算书以施工内容为准其价款无须得到乙方的认可。

  4.3.4以上单价已包括3.4.6条款中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在满足甲方要求完成3.4.6条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同时且不再另行计取。

  4.3.8因乙方中途退场,不得向甲方素要路费、补助等无理要求,乙方因中途退场由可能导致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是乙方自行退场还是因质量或工期问题甲方指令退场)。

  4.3.9施工阶段经甲方确认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甲方需要乙方作业的零星用工,木工、钢筋工按80元/工日结算,砼工及普工按80元/工日结算。

  4.4工程量的确认:

  乙方承包范围以外工程量乙方应在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经甲方现场生产经理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乙方在合同承包以外的工作内容当月不结算即为乙方自行放弃,甲方将不予确认。(在次月5日前结算完毕)

  乙方承包范围以内的工程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预结,最终结算在工程完工后以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一次性进行结算。

  4.5付款方式:

  施工前期无预付款, 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特殊情况可以打申请报告给项目体予以解决,工程完工后经验收并且结算完毕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时,个人所得税按结算总价的 %由乙方承担,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提供企业收据。

  4.6工作内容参照3.1条款,以下工作内容已包括,乙方在满足合同要求完成外不得向甲方另行结算或发生计时工:

  4.6.1乙方的管理人员费用;

  4.6.2与承包范围相关的电焊工作业;

  4.6.3电梯司机及负责三级电箱、开关线路维护、现场电工值班、照明的乙方电工工资;

  4.6.4乙方按标化工地管理发生的现场内完场清用工和垃圾清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二结构材料、模板、钢筋等材料整理堆放标准化、落地灰清理、验收前的清扫、承包区域内清扫等发生的用工;

  4.6.5乙方承包范围内所需各类材料在工地现场内转运装卸用工;

  4.6.6成品保护所发生的用工(含楼梯、砼角的保护);

  4.6.7各种周转材料保养用工(含模板起钉、修补、刷隔离剂等);

  4.6.8配合测量放线弹线用工、甲方提供控制线,每个单元提供一个水平点。其它与工程有关的线均由乙方负责,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用工;

  4.6.9由于自然因素造成工程中断施工的间隙时间,施工中临时停工、停电、机械发生故障,钢筋、商品砼供应及其他建筑材料有可能中断的时间及兄弟单位配合所引起的材料机械等的间隙时间;

  4.6.10乙方在施工期间个人安全设施、小型工具、劳保用品及防暑降温、保暖抗寒、雨具等费用;

  4.6.11乙方人员调配至工地发生的车旅费、路程工资等相关费用。

  4.6.12合同中明确的乙方需提供的工具、辅材及加工机械等费用。

  4.6.13乙方人员交纳的养老金、待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福利工资。

  4.6.14此楼层超高和建筑超高已包含在综合价格内,甲方不再另行补贴或结算超高费。

  4.7竣工验收与结算

  4.7.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乙方应参与甲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中提出的属乙方承包范围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费用。

  4.7.2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28天内向甲方递交结算报告,甲方结合验收的质量标准和文明施工达标情况,以及双方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和专用条款,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付款计划。

  4.7.3甲、乙双方对工程完工结算价款发生异议,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委托有关部门仲裁执行。

  4.8由于甲方原因书面通知乙方整体联系停工3(含3天)当天以上,当月累计数整体停工达7(含7天)天以上(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应提供经甲方项目经理现场验收的当天乙方现场实际人数确认数证明为准,如乙方不能当场提供,或自行提交报告甲方不予认可,乙方由于甲方工作量增加或减少应自行增减劳动力,由于乙方提交的工作量不饱满要求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经认可的停工数甲方给予20元/天的停工补助。甲方要求乙方退场或安排部分员工退场则从即日起乙方要求的停工补助甲方将不予认可。

  5、质量保修:

  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金预留比例为乙方人工结算款的5%此费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乙方承包范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后一次交付给乙方。

  6、违约、索赔和争议:

  6.1如甲方不能按合同条款结账,或不按结账款付款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2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乙方工作内容参照3.3.2款执行。‘

  6.3如乙方不能按条款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参照3.2.2款执行。

  6.4如乙方为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5如乙方未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经责令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有权消减分包项目或终止合同。

  6.6.如乙方承包后再行分包他方,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6.7乙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6.8违约责任手续:

  甲乙双方项目代表根据合同条款违约事项进行书面签发、牵手,双方在收到签收后48小时应予以答复并提出整改意见,如甲、乙双方现场代表执意不签收,双方可将违约书面报告传真至双方公司总部并作为违约凭证,结算时按照合同条款执行。

  6.9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和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7、不可抗力因素:

  7.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有暂停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

  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下方法分别承担:

  7.3.1工程本身的损害和设备的损害由甲方负责承担。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双方单位自行处理。

  7.3.2提供期间,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留在施工现场管的管理人员工资由甲方承担。

  7.3.3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补充条款:

  8.1乙方进场首先做一层样板,待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后续工作。

  8.2乙方过来的夫妻队伍一律在外面租房住宿

  8.3砌筑搅拌砂浆由我们公司统一安排,最终费用由每个班组实际完成工程量均摊。

  8.4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单价要确保墙体全部结束,中途任何一方不作调整单价,否则后果自负。

  8.5甲方提供乙方电箱、太阳灯、振动泵,保养、维修一切由乙方承担,其他工具设备乙方自理。

  8.6乙方应当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不违章操作,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负责70%,乙方承担30%费用。

  8.7乙方每月发生点工单,需每月上报项目部施工员、项目经理书面签字确认,过期作废。

  9、合同生效与终止:

  9.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9.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完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9.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9.4本合同正式签字后,甲方委派乙方委派双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实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大连锡安山光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居间方):牟明 郭晓霞 张永经 付余家

  甲方因业务需要工程项目,而乙方具备工程相关信息。现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介绍工程相关项目信息,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介绍沈阳市保税区大连海关项目工程项目,并尽可能促成该项目建设承包等合法方式与第三方(业主方)签订该项目合同。

  二、居间报酬与给付方法

  1、居间费按工程总造价3.5%计取,详见建筑施工合同。

  2、居间报酬支付方法:甲方在工程预付款35%到帐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投资建设总额的3.5%,如在预付款到帐后三个工作日乙方没有收到居间报酬,则视甲方违约,可从下一批预付款扣除双倍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税金由乙方支付。

  三、约定事项

  1、甲方与业主方(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向业主方(第三方)表明其为 甲方居间人,并向甲方介绍该项目相关情况,由甲方确定该项目可行度。

  3、乙方在认真完成甲方委托项目事项,即按合同法第一条规定提

  供该项目的真实信息,并与甲方与第三方(业主方)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系、协助、撮合服务,但确定权在甲方,乙方对该项目的.任何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与业主方(第三方)签订合同即视为乙方已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如甲方不按时支付乙方居问报酬,甲方按照双倍居间报酬承担违约责任支付乙方,乙方有权从工程款中领取双倍居间报酬。

  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该工程信息验证为真实的,甲方因某些理由拒签或再找其它方签订该项目合同视为乙方已经完成该项目的居问服务,甲方因承担该项目的全部居间费用。

  6、余下工程合同,均由乙方协调,撮合续签合同,甲方不得单方面与业主方续签合同,如在需要使用多个资质签订该工程项目合同时,业绩归乙方,居间报酬按本合同标准执行,如发现甲方不经乙方与业主方签订合同,视为甲方违约,一经核实,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的双倍居间报酬。

  7、甲方支付居间报酬,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方式,以现金打到的账号:

  牟 明 账号:4367 4212 7158 0057 047中国建设银行 郭晓霞 帐号:6222 0205 0400 4845 401中国工商银行 张永经 帐号:6222 0806 0500 0184 468中国工商银行 付余家 帐号:6227 0742 6033 9857 中国建设银行

  甲方如在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兑现,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

  方支付30%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在3天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8、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守约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甲方若不能与业主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则本居间协议视为无效。

  10、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四份,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代表

  身份证

  乙方代表

  身份证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项目详见报价明细表—附件)。

  五、工程造价: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机具由乙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其他方式: ;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及付款

  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规定调整包干造价;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总包干办法结算;其他方式:;款,工程完工后结算;其他方式: ;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应本着“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原则,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业主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二、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造成乙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设计单位或业主方商定并提出修改或变更措施,同意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三、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四、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

  二、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不合格须返工或修理的部分,双方在验收时应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由乙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再行移交,因此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此结算。

  四、保修期:1个月 3个月 不提供

  第七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施工中的经济纠纷,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按建安合同法法規处理。

  第八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

  一、甲方派xxxxxxxx为驻现场负责人,乙方派xxxxxxxx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九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屋主(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建筑队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1) 建筑地点: 141号。

  (2) 建筑面积:三层共大约650个平方米左右。

  (3)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墙壁宽为“18墙”)。

  (4) 房屋高度:第一层高净空4米,第二层高净空3.8米,第三层高净空

  3.6米(各层的高度是装修后的高度)。

  (5) 承包性质:包工不包料(主要建筑材料),包建又包装修(包建两个长、宽、

  深分别为3米、1米、1.5米的化粪池)。

  (6) 甲方负责购买主要建筑材料(如沙、石仔、铁、水坭、石灰。红砖等)。

  (7) 乙方负责免费供应辅助建筑材(包括模板、支撑、顶柱、横梁等)以及一切

  劳动、建筑工具。

  (8) 由开工到俊工(开条形墙大脚至全部完成)的所有人工、费用都由乙方负责

  (水电费除外)。

  (9) 甲方负责购买的主要建筑材料包运到大门口的两侧。

  (10) 框架结构的各种规格、尺寸在建房时由甲乙双方商议来决定)。

  (11) 装修规格:

  ① 外墙:房屋的.两侧及后面铺马赛克(纸皮石),前面铺砖仔。

  (12) 乙方既要保证工程质量,同时也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生产安全。对于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13) 乙方因质量问题是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工损失、建筑材料损失),都由乙方负责。

  (14) 工程进度要求:在20xx年阳历11月12日开始搞基础,必须建好第一层过旧历年,并于20xx年阳历6月底前建好主体,12月底前完成装修。

  (1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16)承包人工、费用:

  (1)(包建又包装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人工、费用是:贰佰陆拾元整(¥260元/m2)。

  (2)另外,如果甲、乙双方因某些原因不能装修或某些楼层不能装修的计算方法:

  (只建不装修)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人工、费用是: 壹佰柒拾元整(¥170元/m2)。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

  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

  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

  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建设银行建筑管理部门鉴(公)证机关

  (盖章)(盖章)(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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