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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时间:2023-09-27 09:07:0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经典)工程合同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经典)工程合同10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水电分包:

  消防分包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精神,并本着互惠互利原则和为明确双方责任,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工程范围:水、电安装及消防工程

  四、工程期限:

  月日起至土建交工日期止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五、材料设备供应:安装工程所需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六、技术资料供应:由甲方向乙方施工图各两套。

  七、付款方法:

  1、乙方每月25号前向甲方提供月报。

  2、付款方式参照总承包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

  八、结算依据:

  1、本工程水电安装计价按工程总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并以审核后的施工图预算和决算为依据。

  2、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设计变更时应根据设计部门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调整总造价。

  3、乙方按甲方工程总包合同所定类别等级收取各项费用,乙方办理结算。

  4、乙方按分包工程最终审计价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含税),甲方向乙方在每次拨进度款的'同时扣除其上交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终结算金额80%的材料发票。

  5、甲方分别向水电分包方和消防分包方收取配合费贰万元整(20000元)

  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工程检修

  1、安装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国家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经各方面质量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一同向建设单位办理交工结算手续;分包工程具体验收事宜由乙方负责。

  3、交工前15天,乙方应将交工竣工资料整理齐全交甲方,并同甲方一道交建设单位和质监机构。

  4、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从建设单位与甲方办理接交手续之日起计算,水、电安装工程为壹年。在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安全责任

  1、乙方进场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对其务工人员必须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教育。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3、乙方务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肇事方承担,若由乙方务工人员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务工人员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甲方可根据其规章制度和纪律,对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施工工期

  严责执行甲方进度计划;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服从甲方安排,配合好其他相关工种的交叉作业。

  1、如因乙方原因延期交工,建设单位的工期罚款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原因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罚款金额视情节而定。

  十二、甲方委派史洪亮同志为现场代表,乙方分别委派、同志为现场代表,代表双方履行合同,并商定未尽事宜。

  十三、违约责任

  1、本合同从签订生效之日起,双方必须全面覆行合同所规定的事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责任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十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全部工程交工验收结清工程价款后失效。

  十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

  十七、水电与消防工作界面划分详见附件。(附后)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

  一、当事人就工程款结算达成一致后又主张索赔的,如何处理?

  结算协议生效后,承包人依据协议要求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逾期竣工为由,要求拒付、减付工程款或赔偿损失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签订结算协议不影响承包人依据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结算协议生效后,承包人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为由,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开工日期的确定,一般以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时间为依据;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开工通知发出时开工条件尚不具备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确定开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实际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承包人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已经实际进场施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既无开工通知也无其他相关证据能证明实际开工日期的,以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为开工日期。

  发包人、承包人、设计和监理单位四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的时间,可以视为竣工日期,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兰州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 )日通知甲方验收工程。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工程承包的方式,范围及材料供应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1承包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安全施工,保证人员的自身安全,独立承担大小安全事故和其他事故的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大小事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校园网系统工程采购评标小组评定、批准,杭州三佳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采购西湖区教育信息中心首期设备及相关工程的项目中标者,根据《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及价格

  甲方委托乙方承接西湖区教育信息中心网络工程(包括网络总控制中心、pds布线、系统集成及有关场地改造)设备的提供及其相关安装工程。详细设备配置及清单见合同附件。

  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人民币: )。

  第二条、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按amp netconnect综合布线系统标准进行布线工程实施,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产品为原生产厂家的标准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产品包装均符合原生产厂家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条、工程时间

  乙方保证在合同生效后的五天内将工程所需材料运抵甲方工作现场,开始布线工程实施,在二○○一年八月十日前完成场地的改造和综合布线工程的线路施工,在二○○一年八月二十日前完成整个网络工程的安装、调试。

  第四条、安装和验收

  1、工程材料、网络设备到货后,乙方提供有关设备的质量保证材料或货源证明,甲方对到货情况进行质量检查,对于合格产品开具产品验收合格单。

  2、乙方到现场的人员所需费用(劳务支出、安全保险、住勤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日程表,并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计划进度进行布线工程的实施,并遵循下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1)eia/tia 568b规范;

  (2)iso 11801;

  (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4)eia/tia 606规范,材料通过ul969认证。

  (5)eia/tia 607接地系统规范;

  4、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及工程进度要求,提供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所需的全新器材和设备,并保证其与所附报价单中列明的产地、型号一致,其中超五类线采用amp(安普)公司工程专用兰色包装线,同时赠送所有rj45跳线,并提供amp(安普)产品制造商签署的布线系统五年质保证书及布线工程所有材料提供原厂25年质保证明。如甲方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时,允许甲方退货,并按不符设备原报价5%的金额,向乙方索取赔偿金。

  5、施工图纸需双方确认,单方不得擅自修改。如有改动,需双方协商。乙方按实施方案(及施工图),进行网络及综合工程的器材设备订购、安装、配线、接线、测试。承担的工程施工主要包括:

  (1)楼层分配架管理区的设置;

  (2)工作区信息模块接线及插座安装;

  (3)主干线光纤的敷设及相关器件的安装;

  (4)楼层utp分配线架的安装及配线;

  (5)机房主配线架的安装及utp配线;

  (6)系统性能测试;

  (7)网络设备的系统安装、集成;

  (8)网络设备的系统测试及完成本工程所需相关施工。

  6、乙方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并提供配线表、系统测试报告及工程竣工报告等归档资料。

  7、甲方负责监督、协助工程实施和测试的全过程,并在工程实施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信息传输要求,按100%的utp信息点及光纤回路进行状态测试,包括:连通、开路、短路、异位、信号衰减、信号窜扰、近端串扰、远端串忧、回波损耗等性能指标的双向测试;100%的utp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验收后签署验收报告。要求所有信息点测试通过(pass),乙方要向甲方提供合格的fluke-dsp4000线缆测试仪100%的utp测试数据的原始数据文档(.fcm文件),作为甲方验收抽检和资料存档之用,所有信息点必须100%通过eia/tia cat 5e basic link标准测试。在工程竣工乙方提出书面验收报告十个工作日后,如因甲方原因引起不能按时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委托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测验收。

  8、甲方保证提供必要的`施工环境。由甲方原因引起不能按时进行工程实施时,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施工时间。

  9、乙方将按照原厂家的规范,对系统安装的正确性进行测试。

  10、甲方负责监督设备安装和测试的全过程,并最终对整个系统进行验收。

  11、网络设备的系统安装、集成完成后,甲方在二个星期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共同到场进行验收。

  12、utp测试以合格的fluke-dsp4000及以上测试仪为准,光纤测试以标准光功率测试仪或光缆测试仪为准,utp测试标准为eia/tia cat 5e basic link,光缆测试标准为eia/tia fiber 568b。

  13、验收要求未尽事宜参照《杭州市中小学校园网络评估验收实施办法(讨论稿)》进行。

  第五条、设备保修

  乙方按照设备原厂家规定的保修范围、期限和方式对提供的设备施行保修,其中:

  1、布线系统保修期为五年,终身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在保修期内因非人为故障引起的产品损坏,乙方提供免费修理或更换。

  2、在保修期内,如因人为或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如电压突变、进水等)引起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仍由乙方负责维修,但需酌情收材料费。

  3、系统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保修期。

  4、如果网络设备损坏,一年更换,二至三年内三到四天用备件顶用,乙方如有货可以立即更换顶用。

  5、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4小时内赴现场进行维修,10天内修复。修理期间,如因网络设备损坏,由乙方提供甲方以相同或不低于以上档次型号的备件免费使用。

  第六条、人员培训

  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网络管理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保证甲方能熟练操作相关设备。由于乙方培训不力,引起设备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经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合同价款的50%,交付试用三个月未发现质量问题后付合同价款的45%,余款六个月后未发现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如不能按期支付货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付款,应支付中标价的0.5%作为滞纳金交付供方。

  amp超五类utp如有整箱剩余,可按原价退还。双方如同意对布线的点数进行调整,最终的工程报价将按照双方同意的数量计算,单价按当时价格计算。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壹天扣除工程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交甲方,逾期超过拾天,每逾期壹天扣除工程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交甲方。

  2、在工程未进行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使用器材,如必须使用应由乙方进行操作。

  3、乙方器材按时到位后,因甲方原因引起工程延期,乙方不负责任。

  4、甲方在现场为乙方提供货物仓库,并协助乙方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并达成书面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签订地选择诉讼或仲裁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其他附属工程另签订合同。

  2、网络设备现场开箱,网络设备不合格或15天内损坏免费进行更换。

  3、布线按实结算,超出部分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4、标签制作要规范,各种随机资料要整理好后交给甲方。

  5、乙方免费给甲方的户外光纤进行整改施工。

  6、以上所有产品必须提供三年原厂质保,所有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保留追究由此造成的可能损失的赔偿权利。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共陆页,正式文本壹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西湖区教育局和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各壹份。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补充协议,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人) (或授权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 编: 邮 编:

  帐 号: 帐 号:

工程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名称:

  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管理办法》、省建设厅《山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管理规定》,乙方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工程材料来样及其他专项建筑实体工程进行检测。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甲方的检测要求,予以科学、公正、准确、高效地进行检测,并按照客观的数据出具报告。为明确双方责任,双方经友好磋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址:茌平县枣乡街以西,文化南路以南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建设单位:茌平县安居服务中心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联系电话: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联系电话:送样员:杨荣花联系电话:15336356106报建面积:(平方米)

  二、检测服务范围及时间

  1、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筋(含焊接及及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用砂常规检测;

  (4)、建筑用卵石、碎石常规检测;

  (5)、砼强度检测;

  (6)、砂浆强度检测;

  (7)、简易土工试验;

  (8)、混凝土掺加剂检验

  2、主体结构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其他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

  4、检测完成时间:无特殊原因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检测推迟的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检测时间。

  三、检测项目及方法

  按照检测委托书中的项目进行。甲方同意乙方选定的检测方法,甲方必须在甲方前向乙方递交检验委托书。

  四、检测费用

  检测费用按茌平县人民政府收费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茌平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收费许可证标准》(证号:371523210701)规定执行,标准未明确规定单价的项目费用双方协商确定。付款方式如下:

  每次委托按实收取记账形式

  五、相关权利与义务

  甲方义务:

  1、工程开工后,凡建设过程发生的相关检测均委托乙方进行。

  2、定期与乙方确认工程进度,并根据付款条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甲方权利:

  1、对在建工程的各类检测数据有知情权,协商执行过程,可随时查询。

  2、从乙方获取工程检测咨询服务的.权利。

  3、在检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检验人员或工作程序等有意见,可向乙方提出申诉。

  乙方义务:

  1、根据相关标准及甲方要求,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提供检测报告。

  2、对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如水泥安定性不合格、实际检测结果不足设计要求等),及时向甲方通报。

  3、做好相关服务工作,特殊项目检测(或乙方检测能力以外的项目),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情况通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分包(费用另计)。

  4、提供检测咨询服务,指导甲方抽样送检工作。

  乙方权利:

  根据相应服务内容收取检测费用。

  六、检测标准

  1、甲方明确检测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情况下,按甲方指定标准进行检测。

  2、甲方未明确检测标准,按工程施工验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各类标准执行优先等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七、甲、乙双方按照上述条款履约合同,如其中一方违约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或提请合同管理机关行政调解;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补充说明: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A.参阅通用条件

  1.l.l项目

  例:项目名称、立项证明、项目情况

  1.1.1工程

  例:工程地点、工程造价、工程概况。

  2.5业主财产

  例:当监理服务完成或中止时,业主提供给监理单位使用的设施、设备、尚未使用的物品的交接办法。由监理单位负责上述移交工作时,相应费用的计算方法。

  2.6保密

  例:业主要求监理单位关于本项目或本工程予以保密的资料内容和保密期限。

  4.1监理单位的赔偿责任

  例:监理单位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应根据其所承担责任的比例向业主赔偿。

  赔偿金=受损工程的相应监理费X监理单位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4.2业主的赔偿责任

  例:业主违反监理合同的规定,并因此造成监理单位的经济损失,应据实向监理单位赔偿。

  赔偿金=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4赔偿的限额

  例: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

  监理单位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监理合同金额的____%(建议比例5%~IO%),当达到此限额时,业主有权单方面中止监理合同,并没收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全。

  业主的累计赔偿限额:

  业主据实赔偿监理单位的直接经济损失。

  4.5.2履约担保

  业主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多种监理单位的履约担保方式。

  例:担保书格式或保证金形式、担保时间、担保金额(占监理合同金额的比例,建议比例5%~10%)

  4.6.2业主要求的.保险

  例:保险的种类、保险的期限、业主的条件。

  5.2监理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例;进场期限、完成监理服务时间、缺陷责任期、退场期限等。

  5.4.4物价变动的补偿办法

  例;业主对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变动而导致监理服务费用的增减,予以或不予弥补(扣除)及其计算方法。

  6.2.1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例:自监理合同附件C中二、4规定的业主支付日起算;

  当地资币_____日

  外币______

  对过期应付款项的补偿利率:

  每日_____‰

  6.3货币

  例:业主支付监理服务费用的货币种类、比例、汇率等。

  7.2语言和法律

  例:监理合同的主导语言。

  监理合同所遵循的法律。

  7.3奖励

  例:业主在提前工期、优质工程、节约投资和监理单位的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对监理单位的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提前工期奖励办法

  优质工程奖励办法

  节约投资奖励办法

  7.5.2版权

  例:未经业主同意,监理单位不得出版的资料内容。

  8争端的解决

  最终解决争端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问法院起诉。

  例:双方在此一致同意遵守本仲裁规则,并放弃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力。

  仲裁规则

  B.修正、补充或删除通用条件的条款

  双方可根据各自不同的项目特点和环境,针对通用条件中不适用的条款,在此对其予以修正、补充或删除,并在执行过程中以专用条件为准。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国家及武汉市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工程施工内容及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内容:

  (二)本工程的质量需达到优良标准,乙方保修月。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三)保修期内若工程出现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维修或更换完毕。

  (四)乙方须独自承担因所有用料的质量及安装等问题导致的所有责任。

  第三条、工程费用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造价:本工程按形式承包,按甲方提供的装修图进行施工,人工费总包价为元人民币整(¥),已含税金。

  (二)工程款支付方式:按乙方编制的甲方审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当乙方完成工程总计划的%的工程量后,甲方支付工程总款的%;当乙方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完工程余款。

  第四条、施工工期

  (一)签订合同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表,于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二)乙方必须按规定期限完成所有的承包工程,如果乙方在执行合同时,遇到不可抗力,可延长工期,其它原因均不视为可延长工期的理由。

  第五条、施工组织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乙方在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并附所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组织网络机构图。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定后的图纸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否则甲方不办理签证手续及乙方必须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

  (四)乙方严格执行装修部分隐蔽工程的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完毕并做好记录,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凡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五)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六)有关工程量的增减、签证、技术问题的确认等,双方需以书面文字形式往返,以甲方监理签认为准。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及电源、水源,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并支付水电费。

  2、做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协调监督乙方工程进度。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质、按量地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2、施工期间,严格遵守甲方及总包单位有关规章制度,与甲方及总包施工管理部门签定安全、消防协议书。

  3、负责工地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建立完整的现场管理规章制度,一切人员安全、施工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4、负责施工现场的一切成品、半成品及工程设施的保护和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文明施工。

  5、负责保护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有损坏、被盗、浪费,乙方按材料价的'倍偿还给甲方。

  6、协调乙方承包范围以外的各专业工种之间的技术问题。

  7、应提前天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如因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导致材料进场拖后,工期不予顺延。

  8、如不能按时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逾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

  (一)保密条款:双方皆对本合同及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一切商业事务负有保密责任,若违反本条约定,则违约方必须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本工程进行分包。若同意分包,则分包的范围。

  且乙方须与分包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本合同未约定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

  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终止。

  第十条、合同份数及附件

  (一)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分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开工日期:20xx年8月14日——20xx年9月10日

  2、工程承包范围:水泥罐,皮带走廊及其附属小型钢结构防腐。

  3、工程承包内容:包工包料,采用手动和动力工具清除设备锈蚀,油污和杂质,点补底漆和面漆。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驻施工现场的'乙方进行统一管理,给乙方提供住宿。

  2、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机具、材料进场。

  (2)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一切生活都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调。

  (3)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环境保护:乙方在施工中要制定环境保护措施,按照甲方环保体系组织施工,按照甲方要求处理建筑、生活、粪便、污水等。

  第五条:材料、机具供应。

  所有材料、机具均有乙方提供。

  第六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为X元一平方,罐体及钢结构以实际平方面固定单价为准,皮带走廊,按空方实算为准。

  2、支付方式:待乙方施工工具、材料、施工人员进驻施工现场时,甲方应付工程总价的30%,待工程完工一半时应再付工程总价的40%,待完工验收后应付剩余工程款2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

  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

  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_____ 汇率: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现就施工事宜,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工程的安防监控综合布线系统线缆敷设及设备安装,光缆敷设安装任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工程概状和具体施工内容:

  1.1、 69 个监控点、线缆的敷设;摄像机等设备的安装;监控立杆的安装并协助整个监控系统联调测试,交接验收。

  1.2、敷设光缆和安装机柜,不含熔接。

  1.3、敷设电脑教室网络电缆、电源电缆,并协助安装调试。

  1.3、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图纸施工,如没有按照甲方要求施工的,造成返工、误工的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4、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2、 施工进度和工期

  整个工程共合计工期(含交叉施工)为 天,以上天数均为布线安装工期,不包含调试工期。

  3、施工技术要求

  3.1、走线要选择合适的路由,并用线卡进行固定;

  3.2、监控立杆要安装稳固,地基要结实;

  3.3、所有室内外及监控控制室的线缆要尽量隐蔽,无论明暗线均要求做到横平竖直,整齐美观。

  3.4、所有视频线、信号线均要求做好线标,提前测算距离放线,杜绝线材浪费;

  3.5、线缆在出线口处余长至少50cm,余线应仔细缠绕好收在出口处;

  3.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作好线缆和设备的防护措施,保证线缆和设备在敷设安装时,不受损害。

  4、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施工材料。

  4.1.2、提供施工所需的`文档,包括监控系统布线平面图、布线施工方案等。

  4.1.3、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4.1.4、协调乙方和建设方内各部门的关系。

  4.1.5、及时供应工程所需的材料。

  4.1.6、作好施工前的工程技术交底工作。

  4.2、 乙方责任:

  4.2.1、 自备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设备及工具。

  4.2.2、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所述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施工,并如实地记录线缆末端刻度,提供最终的布线图纸。

  4.2.3、所有线缆整理,绑扎整齐、美观。

  4.2.4、在施工过程中爱护施工材料,对所有设备进行保护,并精心保管所有材料,剩余施工材料全部交给甲方,若损坏乙方应进行赔偿。

  4.2.5、负责管理甲方进入工地的材料、保存管理。

  4.2.6、乙方应严守甲方工程机密,不得泄密。

  4.2.7、协助甲方完成整个系统联调测试。

  4.2.8、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并做竣工交接验收。

  4.2.9、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4.2.10、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且乙方需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赔偿。

  5、质量责任:

  乙方施工完毕,与甲方配合进行系统测试验收,对检查出来的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整个工程材料损耗率不大于4%。

  6、付款方式:

  6.1、工程总金额: ¥19000.00 元(人民币大写: 壹万玖仟元整 )。

  6.2、合同签定之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金额 30% 的预付款 ¥57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柒佰元 );

  6.3、乙方将所有线缆铺设及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30% 的工程进度款,即 ¥5700.00 元(人民币大写: 伍仟柒佰元);

  6.4、监控系统全部调试完毕,工程全部验收合格交付建设方使用后,甲方支付给乙方35% 的工程款,即 ¥6650.00 元(大写: 陆仟陆佰伍拾元 );

  6.5、合同总价的 5% ,即 ¥950.00 元(大写: 玖佰伍拾元)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 3 个月后支付。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款劳务发票给甲方。

  7、安全施工责任:

  7.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工作,应自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造成人员伤亡,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2、施工过程中注意文明施工,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7.3、施工期间,禁止工人在非施工楼层出入;

  7.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提高消防意识,杜绝野蛮施工。如有需要则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下方可施工。

  8、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的原因,工程不能按时竣工验收,每日按照合同金额5%扣除乙方违约金,如果不是乙方的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不扣违约金。

  9、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 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 _ 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 _ 年_____ 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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