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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合同

时间:2023-09-12 11:06:1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安装合同[优选4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安装合同[优选4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中建四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订购板房内容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活动板房内容为双层活动板房两栋,单层活动板房一栋,安装总面积暂定约700平方米,活动板房面积计算规则:

  1、 板房面积=外墙外边线长×宽×层数

  2、 室外楼梯走道面积=每层自然投影面积之和

  3、 雨棚面积=雨棚投影面积的一半

  4、 总面积=(1)+(2)+(3)

  第二条合同金额

  1、单价为270元/㎡,本单价不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项目。

  2、其他项目:。

  3、总金额(人民币)约19000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钢构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20% 进度款。

  2、单栋完成后付款至该栋合同金额的.50% 进度款。

  3、全部安装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50%进度款。

  4、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60% 进度款。

  5、结算完成后40日内付清剩余的40%合同款。

  第四条 安装地点及工期

  1、安装地点:珠海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一期项目工地。

  2、安装布置以甲方提供的平面图为准。

  3、安装工期: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 个日历天。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场地平整、板房基础、安装所需水电接驳以及夜间施工所需照明。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出场合格证、板房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相关合同附件。

  2、乙方必须提供足够的人力保证按期完工并安全交付使用。

  3、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款收据。

  4、乙方必须保证板房的正确安装及安全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乙方的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乙方本着友好的合作精神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当地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XXX设备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乙方为甲方提供地面采暖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等项目工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以下合同。

  一、 标的、地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附件:威能锅炉采暖配置表、报价单。

  合同总价:

  项目地址:

  付款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相关的原始图纸和资料;

  2.开关前两天,为乙方进场施工做好现场准备,保持地面整洁;

  3.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天然气,配合乙方孔洞施工等土建工作;

  4.协调好施工与其他工程队的关系,协调保护地暖施工完成部分成品。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_为总协调人,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工;

  2.按时完成人员,材料等进场准备工作;

  3.保护原房屋结构和其他财产不受破坏;

  4.文明施工,做好离场清洁工作;

  5.乙方进场安装施工,需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及现场安装操作要求,乙方人员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验收、调试、保修、维护和工期:

  1.乙方材料进场后,由甲方对材料进行验收,并协助保管;

  2.隐藏工程应由甲方或甲方工程项目监理或甲方工程项目业主验收并备案;

  3.由乙方负责系统调试,完毕后交付甲方;

  4.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5.乙方对采暖系统保修免费服务贰年,保修期后,乙方对系统进行终身售后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6.乙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材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书、试气、试压及测试报告等。

  7.甲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须配合乙方装潢进度,乙方配合提供施工条件。

  8.因不可抗力或买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可顺延。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如因一方未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所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执,经双方协商未解决,向江阴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刘集镇中心村路灯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刘集镇中心村境内

  3、工程内容:按要求建设路灯安装工程,施工安装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程期限

  20xx年11月10日前开工,30个晴天竣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程承包价及支付方式

  工程承包价以每盏路灯壹仟捌佰伍拾元(¥1850.00)计算,负责包亮到位,此款含配电箱、电线及其它各项施工费用,工程竣工合格,发包方于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20xx年12月30日前支付50%。

  五、施工安装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详见中心村施工安装要求。

  2、工程施工中,甲方有检查权。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或甲方所聘请的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乙方所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产品合格证证明。

  4、安装时灯杆主杆与地面保持竖直,基座固定稳固,电缆线接头须采用热扎,绝缘良好,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及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求。

  5、灯杆间距为40米,如有变动须按甲方指定的间距标准执行。

  六、竣工验收与包修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

  2、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5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在甲方全面接管前,乙方仍负有保管责任。

  3、在进行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或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4、竣工验收以国家和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2)、其它需要提交甲方存档备查的文档资料。

  5、工程竣工后,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之日前起两年内,乙方还须承担包修责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包修维护费用含在工程总承包款中。包修期满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修。

  七、乙方签订合同时须交纳合同保证金贰万元整,此款在工程结束后予以返还。

  八、其它约定

  1、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安全施工,工程施工中的任何安全责任都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

  3、本工程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

  4、乙方施工中,遇有矛盾,甲方积极协调。

  5、任何一方违约,承担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4

  发包单位:(简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批准进行的建设工程,由承包承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构筑物)共m2。

  2、安装工程名称

  以上工程均按施工图设计内容范围承包。

  第四条:工程造价。承包的工程总造价元(单位工程造价见承包工程项目表)。如果合同期内发生劳务、材料价格调整、取费标准变动按文件规定执行。

  第五条:承包方式。本工程按下列第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包工包料。

  第六条:施工期限。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日历天,定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七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执照和占道爆破许可证及市内禁区运输通行证;

  2、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亦可委托承包方承担);

  4、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十五天内将设计图纸份,标准图份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5、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6、向经办理银行提交拨款所需的文件(实行贷款或自筹的工程要保证资金供应),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7、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3、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5、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的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方负责供应水泥、木材、钢材和施工期间建筑材料预算价格调整表以及规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按设计要求的品种、规格、型号供应到承包方指定地点。因品种、规格不全,需由承包方调剂代用时,必须经设计部门签证,由此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和运费由发包方负责。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影响工程建设,工程竣工时间顺延;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委托承包方采购运输时,差价及运费由发包方负责;

  3、承包方负责地方材料和市场采购物资。市场采购物资需到外地采购时,差价运费由发包方承担;

  4、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或化验单。否则进行材质检验,费用由供应方负责;

  5、双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材料预算价格。

  第九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质量评定为质量,依据鲁政发(1987)74号文规定,按合同工程造价增减%结算;

  2、工程结算按下列第项方式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天内结算完毕;

  (1)中标价加签证;

  (2)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

  (3)平方米造价包干;

  3、预付备料款和工程款,按建设银行规定执行具体额度和办法是;

  4、备料款和工程款拨以%停止,待余待工程竣工后结算。

  第十条:工程变更

  1、设计图纸经会审定案后,原则上不准变更。如确需变更时,应提前十五天办理变更手续,书面通知对方。因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负责;

  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或说明书不符合设计要求,要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在七天内办理技术签证;

  3、基础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工期可按实际情况顺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中中发生质量事故,要分清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质量事故责任方承担;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如发包方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发包方提出重新检查时,如结果不符合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若结果符合要求,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竣工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查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由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具验收证书,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工程保修期,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的规定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四条: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天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验收,按每日工程总价万分之约金;

  4、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国务院(1990)213号文规定,发包方无力拨付工程款时,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15天内解决不了,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比例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拖期交工,每日向发包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的违约金;

  3、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

  4、其他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生效,工程交工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报双方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办理银行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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