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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09 09:18:58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优秀6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优秀6篇)

房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丙方:

  公司名称:公司注册号:

  鉴于:甲乙丙三方同为 共同合作投资出资人,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公司,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公司的管理规章等一些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公司股份

  三方各自享有公司相应的股份及相应的权益,其股份详细比例分别为甲方: ;乙方: %;丙方:%;

  二、出勤于考勤

  正常上班作息时间为:

  每月休假;每人每月休假 天,请假及矿工;

  (1):事假

  (2)病假;

  (3)矿工;

  考勤记录

  财政核算

  财政的分配及承担;公司内各项开支盈亏(除房产倒卖外)均按三方各自所享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利润和承担公司亏损。

  财务记录;公司财务开支必须有专人记账

  财务报账;

  三、公司财政

  (1)公司内所有人员为公司支出或收取了任何费用必须向记账人员汇报,不得多报,否则,一经发现,扣除虚报者虚报部分三倍数额的人民币作为处罚。

  (2)公司内所有人员在收取了与公司营业范围及公司所从事的服务有关的费用时经手人必须向公司及时报账。

  财产安全;公司内所有人员(包括三方)必须爱护公司公共财产,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财产遭到损坏或遗失,损坏或遗失人员必须向公司赔偿与相当于被损坏或遗失物品的原价 相等数额的人民币。

  四、公司决策

  ① 决策权力;三方均有对有关公司各事项决策的权力。

  ② 决策范围;公司规模的变动、公司各店面位置的迁改、员工的聘请、辞退、奖惩及工作调动,公司的财务支配、公司各项目的投资(不包括房产倒卖项目投资)、公司设施器材的增减、公司发展道路方向、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变更、有关公司的各种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与修改、公司的转型、转让或解散等各方面,三方均有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等各方面决策权力。

  ③ 决策过程;三方凡遇公司某事项决策方面发生争执可由三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股份投票数最终拟定决策。

  ④ 决策结果;股份投票数必须大于50%(不含50%)决策方可通过并确立。

  ⑤ 决策执行;凡通过公司决策最终确立的方案,三方必须共同遵守。

  ⑥ 决策结果的变更;公司各事项经三方决策后确立的结果或方案若要变更必须经三方均同意认可,方可变更决策,新的决策也由三方重新拟定。

  五、公司投资

  ① 公司在店面扩展、公司财务支出、倒卖房产等方面的投资必须经过三方决策后同意许可,无论哪一方不得在其他两方未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投资。

  ② 房产倒卖投资;在公司决定某项倒卖房产投资时必须经三方决策一致同意,三方任何一方可放弃决策权力不参与此项投资,若三方因投资出资问题并未达成一致,可由三方自由商定出资详细情况,若在此项投资时投资方少于三方的情况下,该笔投资收取回报后所获取的利润属于投资方所有,不计入公司帐内,未参与投资方(明确表态不参与该项投资且并未出资该项投资)无权获取该项投资所获得的利润,在三方同时出资投资的情况下在该项投资所获取的利润中抽取 %作为公司运筹资金,其余部分按照各投资方各自投资比例分别拨算。

  ③ 倒卖房产;在公司投资某处房地产项目后,(房产倒卖投资)该笔房产若是在公司内(即以公司名义)卖出,公司有权获得该笔房产交易的.中介佣金,若该笔投资房产是以个人名义卖出的,则公司无权获得该笔房产交易的中介佣金。

  ④ 房产倒卖项目投资比例;在三方同时参与此项目投资时,投资比例可由三方自行商定,若三方因投资比例争执不下,则按照股份比例计算投资或取消此项投资。

  ⑤ 房产倒卖利润分配;在公司投资某处房地产项目后所产生的盈亏(盈利或亏损)由参与该处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各投资方按该项各自出资的比例分配或分担,不与股份比例发生任何关系。

  ⑥ 公司财务分配;公司各项目投资(除房产倒卖项目外)出资数额比例均按三方各自享有公司的股份比例出资。在公司分红或承担公司债务或亏损时,(房产倒卖项目除外)均按三方各自在公司中占有的股份比例计算。(附注:此协议中房产倒卖项目投资为公司投资买下某处房地产并转手卖出所产生的盈亏的投资称为房产倒卖项目投资)。

  六、公司内所有人员(包括三方)不得在公司外私自从事公司营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此处私自从事行为指: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事某项业务且因此产生了利益而并未向公司报账的行为)。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为 年,自三方签章之日算起,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到期作废,是否重新续签新协议由三方重新拟定。

  八、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认为需要补充或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补充协议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九、本协议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三方可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

  持一份,经三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鉴于乙方购买甲方房屋暂不能办理产权过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房屋产权证号: ,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售价为(人民币)拾万仟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将房款全部付给甲方。

  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将房屋交付乙方,同时向乙方交付该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及相关手续。

  第四条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物权处分及附加任何物权、债权负担,不得再与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签定该房屋的买卖合同、赠与合同、抵押合同等。

  第五条 该房屋在交付乙方使用前,所发生的水、暖、电、讯、有线电视费等一切由均由甲方承担;房屋自交付乙方使用后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在该房屋符合规定产权过户条件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时所需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甲方不得以经济上涨,房价过低等任何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拒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等相关事宜。由于甲方违约致使乙方无法履行,除全部退还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以外,还应向乙方支付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第八条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乙方有权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若乙方将该房屋卖与第三人,甲方应在乙方提出要求时,积

  极配合与第三人办理产权过户等事宜。

  第九条 该房屋在正式办理产权过户前,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被政府征收,政府给予一切补偿权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房屋尚未过户之名要求享受相关补偿权益。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见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房产税如何缴纳

  问:房产税如何计算缴纳?什么时候缴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出租房产的,纳税人应于出租房产之次月起十日内申报纳税。

  征收房产税的依据是什么,有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也蒸蒸日上。国家针对房地产的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和完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本文就房产税的相关问题作出分析。

  房产税计算依据之一:房产余值

  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之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的减除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北京市规定的减除幅度为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包括房屋造价和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如照明、煤气、暖气、卫生、各种管线等)的价格。

  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记载房屋原价的,在计算征收房产税的时候,应当按照规定调整房产原值。

  房产税的计算依据之二:房产出租,房产租金收入为对税依据。

  与计税依据相应,房产税的税率也有2种:按照房产余值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为12%。

  房产纠纷中,起诉状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也蒸蒸日上。因此引发的房地产纠纷也屡见不鲜。要么是房屋买卖纠纷,要么是房屋质量纠纷。本文就房产纠纷相关问题作相应分析。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依据。主要应写明下列事项:

  当事人的情况。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电话等等。当事人是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写明该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等。有诉讼第三人的应写明第三人的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写明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要求,请求事项应写得具体明确。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主要应写清楚民事法律关系存在的事实、发生争议的焦点,起诉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

  结尾部分应写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并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的年月日。

  证据和证据来源。即起诉依据的产权证、公证书、契税凭证、合同、往来信函、视听资料等等一切能证明客观事实的材料。

  房产纠纷起诉书范本

  原告:————

  住址:————

  电话:——————

  被告:——————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违约金;

  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在原告交付购房款履行了付款义务后,被告方交付房屋即购房合同成立,被告方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按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定,被告应当立即办理房屋产权证并支付违约金。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诉请人民法院判允前列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房地产行业也蒸蒸日上。国家针对房地产的相关政策也相继出台和完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本文就房产税的相关问题作出分析。

  一、 一般时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除外的诉讼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 特别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 最长时效:指《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换言之,即权利人不知道或者不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也应在二十年时效之内提出,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综上所述,一般诉讼时效和特别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提起诉讼。

  四、 通过行政复议的'行政房地产纠纷案件,其诉讼时效为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没有经过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时效为三个月,从知道作出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计算。

  五、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诉讼时效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三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由于作出具体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没有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致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其诉讼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讼权或起诉期限时计算,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首次购房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哪些

  个人购买一手房提交下列材料:

  1.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无法提交的,可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原件;

  2.现役军人提交《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

  3. 外籍人员应提交护照复印件;

  4. 香港、澳门居民提交港、澳行政区身份证或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台湾居民提交往来大陆通行证或旅行证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6. 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交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提交监护公证。

  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下列材料:

  1.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其他组织申请房产登记的,提交非法人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单位成立批文;

  3.外国企业驻国内机构应当提交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金融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时应提交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如果是二手房 那你除了身份证和户口本外 还要私章和结婚证(如果你已结婚),单身的话需要你的单身证明。

  房屋预售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很对开发商由于筹集资金问题,都会存在房屋预售问题。房屋预售究竟需要哪些条件呢,房屋预售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本文就房屋预售相关问题详细阐述。希望对您有帮助。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第一,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即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

  第二,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在签订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前,应注意审查开发商的以上资质和“五证”是否齐全,并注意上述证明文件中所载内容是否同与开发商陈述一致,尤其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认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旦因开发商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而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要求开放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主张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交付有何要求?

  商品房交付时,买受人应当检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并要求开发商依照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另外,买受人应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核查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未取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是否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在吴先生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该商品房不能办理转让手续。

房屋合同 篇4

  赠与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房屋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1条赠与房屋状况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该房屋已于年月日出租给_________(姓名)使用。

  第2条 受赠人的义务

  受赠人取得赠与房屋所有权,不得解除与_________的租赁合同,除非_________主动提出终止租赁合同。

  第三条 赠与房屋的交付

  赠与人与受赠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到房地产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房屋尚未交付时,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可以适当赔偿受赠人因相信赠与人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 赠与的撤消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1)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

  (2)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_________仲裁庭申请仲裁。

  第七条 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房屋合同 篇5

  “严格来说,这个通知只是针对预售商品住宅交接程序的一种规定,而非针对房屋查验细节的规定,房屋查验应该怎样操作,还是应该遵照双方合同来进行。”

  20xx年1月1日,《关于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验的通知》将在北京市正式施行。按照这个《通知》,预售商品住宅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日前,法律界和工程监理界的一些专业人士对于这一《通知》如何实施,谈了自己的看法。

  先验后收填补法律空白

  “近年来,北京市发生了一系列的‘收房门’事件,究其原因,还是房屋交接的程序缺乏足够的法律规定,《通知》的施行,将使‘收房门’事件的发生得到较好的控制。”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交易活动日渐频繁,而相对于市场的发展而言,法律法规的制定还略显滞后。

  现行的法规体系中,仅《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5号令)第五十条对预售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要求做了基本规定,但是对于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具体说就是查验房屋和办理手续的先后顺序和相互关系,以及费用缴纳等方面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此外,现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接手续中相关税费的缴纳方式也有约定,《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了三种方式,即:开发商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买受人同意委托开发商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和供暖费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开发商,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和供暖费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通常都要求消费者选择第一种方式。先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再进行房屋查验,已经成为行业的通行作法,这种程序极易导致业主与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交付时发生纠纷。

  其实,在办理交接程序前查验房屋既是合同的约定,也是开发商应该提供的服务,开发商不应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通知》的施行,可以说填补了法律体系中的一项空白,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保障预售商品住宅顺利交付,较好地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

  授权查验应明确授权范围

  《通知》规定,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查验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查验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预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

  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这里所说的房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方可视为达到交付条件。当然,竣工验收备案表仅仅为商品房应达到的交付条件之一。按照现行《合同》相关条款,商品房达到相关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房屋查验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进行。当预购人无法亲自到场时,可书面授权他人或其他组织办理,但是授权范围必须明确,预购人须对被授权人的查验结果予以认可。

  对于预购人在7日内未能亲自或者授权他人查验房屋的问题,律师认为,这不能简单地认为预购人对相关结果予以默认,而是应该在双方合同中进行约定,按照合同办理。

  查验内容看合同

  对于房屋查验应该查哪些内容,律师认为,应该依据合同约定来进行查验。按照现行《合同》条款,主要包括采暖系统,保温材料,外墙,内墙,顶棚,室内地面,门窗的外窗结构尺寸、开启方式、门窗型材,厨房的地面、墙面、顶棚、厨具,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顶棚,阳台,电梯等内容。

  对于查验所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解决。按照现行《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二是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约定期限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的解决方式。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消费者不应因为查验发现问题而滥用拒收权。按照现行《合同》条款,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合同》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此外,当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或者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方有权退房。

  业主原因导致延期的不适用此规定律师提示说,按照此《通知》,先查验后交接的相关规定应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xx年1月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而未办理的,若因业主原因造成的,不应适用此《通知》相关规定;若因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则应适用此《通知》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应该参照此《通知》执行。

  律师同时表示,这一《通知》归根结底,还是对操作程序的规定,具体如何查验,还是应该遵照合同来进行。目前,北京市建委正在会同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同》条款,将在房屋交接程序上做出更明确的约定。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吴燕城身份证号码:4401821xxx乙方:吴燕斌身份证号码:4401821xxxx 根据房产交易管理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产权交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甲方所有的座落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89号第6栋1301号房屋与乙方所有的座落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89号第6栋1801号的房屋互相交换。

  甲方房屋建筑面积171.7平方米,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09xxxx。

  乙方房屋建筑面积171.37平方米,粤房地权证穗花字第0300xxxx。

  甲、乙双方交换房屋已征得对方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交换上述房屋产权。

  上述两套房屋每套房屋首期100万元,每套房屋装修费50万元,每套房屋车位20万元(车位一:0300141407、车位二:0300160576)确认由父亲吴德均出资,即父亲吴德均为每套房屋出资170万元。

  第二条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补房地产差价交换房屋。

  第三条 房屋交付:签约之日即视为房屋的交换。

  第四条 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房屋交换成功后,如一方转让房屋或出租房屋,另一方应当无条件协调配合。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房屋按揭贷款的约定:自本协议签订日起,甲、乙双方应当承担各自所提供交换的房屋按揭贷款债务的偿还。

  第六条 如违约方不遵守本协议约定,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违约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守约方的房屋房地产价值的30%,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律师费等。

  第七条 本协议中所述房屋权属均指房屋所有权。

  第八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协议签订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父亲吴德均留存一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履行地: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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