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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合伙人合同

时间:2023-08-26 13:10:1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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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合伙人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创业合伙人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创业合伙人合同

创业合伙人合同1

  甲方:

  乙方:

  就上海____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____建筑”)现全体股东拟将招揽乙方做为____建筑的合伙人事宜,经协议各方充份协商,达成一致以下协议:

  第一章声明和保证

  第一条甲声明和确保

  甲方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组建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万元人民币,甲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已取得一切必要的批准。

  甲方确保乙方已具有甲方“乙方”准入条件,一旦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按照法律规定和内部管理程序办理有关相关手续事宜,使本协议能有效率履行职责。

  第二条乙方声明和保证

  乙方具备中国国籍,且依据中国法律规定为全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旦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在甲方专门从事全职工作,必要时与甲方创建全职的劳动关系,并允诺严禁专门从事与甲方二者竞争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违反声明与保证的赔偿

  甲、乙方例如违背上述声明和确保,给其他方导致损失的,将索赔其他方损失。

  第二章分红

  第四条股息数额

  甲方股东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在年度可分配利润中提取___%作为现金奖励。即奖励基金计提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乙方以其年度个人产值为依据参予股息,其股息数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兑现安排

  乙方所荣获当年股息须分别以60%、40%的比例分后两年落空。

  第三章特殊福利

  第六条福利项目及金额

  除法定节假日外,乙方该经营年度享有7天时间可用于参加公司组织的休假、旅游、培训等活动。

  活动有关费用由公司列支,人均福利支出下限为_____元(人民币)。

  第七条权利保留

  放假及深造活动的时间、次数及具体安排融合公司的.经营状况展开确认。由于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须要等因素,引致乙方该经营年度实际享用福利时间及福利支出数额未达至规定下限的,可以总计至下一经营年度展开落空;实际福利支出与规定下限的差额部分严禁以现金形式展开支付。

  第四章权利及义务

  第八条乙方将享用的权利

  (一)享有甲方的分红权;在了解公司年度分红的总量情况后,获得相应的年度分红;

  (二)定期参予甲方非政府的带薪休假、实地考察性旅游及深造培训等活动;

  (三)受公司股东会或经营班子委托,担任公司中层或以上管理职务,参与公司管理;

  (四)在开展业务或其他须要场合,表明其“合伙人”身份(包含名片、个人简历等);在公司宣传资料例如网站上等发布。

  第九条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本协议第八条签订合同的受让,只在以下所有条件成就时生效:

  (一)自签订本起,乙方在甲方从事专职工作,不得在其他公司兼职,且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二)乙方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严禁专门从事轻易或间接或变相侵害或可能将;失甲方利益的活动。

  如果乙方违反前款约定,则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相关权利将不予生效。

  第十条有关变动及调整

  (一)在以下情况下,乙方在本年度可继续享有其合伙人范围内的分红及福利性激励:

  1、乙方因职位变动至股东单位供职而选择退出;

  2、乙方因退休而离职;

  3、经全体股东判定,乙方由于公司精心安排或工作须要导致暂时辞职;

  4、经全体股东认定,激励对象因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

  (二)在以下情况下,乙方在本年度的股息及福利性鞭策暂停派发:

  1、乙方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考核不合格、触犯法律、违反执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

  2、乙方因请辞、公司裁员而辞职;

  3、乙方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暂时离职;

  4、乙方非因工受伤失去劳动能力而辞职;

  5、激励对象死亡(或宣告死亡的)。

  (三)其它矢口否认的情况由公司股东会判定,并确认其处理方式。

  第五章其他

  第十一条保密

  本协议各方有义务保守因本协议而获得的协议其他方以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且不得利用这些商业秘密直接或间接或变相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任何一方偿付时,守约方有权建议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签定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应当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生效和其他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定于上海市长宁区淮海西路____×号b区室。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创业合伙人合同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事务所中文名称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未向审批机关申请终止经营视同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事务所的宗旨:适应_____和建立_____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_____、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的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咨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算、招投标代理;(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非鉴证客户会计顾问;为非鉴证客户代理记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帐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执业证书号码

  第十三条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

  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百分比

  第十四条出资方式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第十五条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合伙人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产帐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合伙人的义务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第二十条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人身_____、意外_____以及医疗_____、养老_____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四)年龄在60周岁以内;

  (五)以往3周年内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主管财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六)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事务所的帐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当然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要求其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有意违背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态度,给事务所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事务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年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所占份额计算(当年红利另计)。

  第三十六条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事务所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本条第(五)、(八)款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款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年,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成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

  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五分之四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委员困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

  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会应当在记录上签名。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事务所_____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财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帐采用借贷复式记帐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奖金分配缺席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_____及其他应缴款项。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_____。

  第五十一条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累计亏损后尚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人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依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协议规定的事项与其相抵触;

  (二)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不服_____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四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省财政厅、注协各一份。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业合伙人合同3

  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丙方: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丙三方就投资合作经营深圳市__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深圳市__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万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20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10%。

  2、三方均认可是在深圳市__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____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____。

  3、甲方向乙、丙两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深圳市__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1、合作方式: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投资及比例:三方应于_______年___ 月___ 日前将投资款缴纳于深圳市__公司,由深圳市__公司分别向三方出具财务收据。

  三、收益分配

  1.利润分配比例_______三方经营深圳市__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2.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深圳市__公司前期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3.前期负债的项目_____

  4.三方均明白和认可,深圳市__公司前期债务是指如下之债务:

  5.甲方为取得深圳市__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而需向其他股东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____万元整);

  6.前期负债的偿还

  7.上述条约定支付给其他股东的费用偿还,以甲方和其他股东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方式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作为本协议的'有效附件,且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该《股权转让协议》;

  8.乙丙两方均予以认可,以支付给其他股东的同样方式支付上述条中约定支付给甲方的费用。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1.当本协议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2.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____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深圳市__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协议签署地:

创业合伙人合同4

  合伙人: , (以下简称甲方)男, 岁,现住址:

  合伙人: ,(以下缩写乙方)男, 岁,现住址:

  合伙人: ,(以下简称丙方)男, 岁,现住址:

  上述合伙人为了共同利益,经过充份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如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项目名称)。地点:

  第二条、合伙期限: 本协议所列于项目顺利完成协议中止 。

  第三条、本合伙出资比例为40%:30%:30%;合伙人共出资 伍拾万元整 。其中 甲方出资现金与设备,另以技术和经验折合人民币共计 叁拾万 元入股。 乙方 出资现金 壹拾万元整 ; 丙方 出资现金 壹拾万元整 。合伙人于 以前将资金与设备交齐。

  第四条、本合伙以出资比例做为确认盈余分配和债务分担的基础。合伙双方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正数盈亏。

  第五条、盈余分配

  1、因“项目方”(非本协议合伙人)以工程进度作为退款依据。甲方作为设备出资方,故前期盈余十万先交纳甲方,作为设备成本总收入。

  2、甲方收回设备成本费用,其它盈余按比例1:1:1分成。

  第六条、合伙人分配事项

  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同时做如下分工:

  合伙人同意委托 甲方 负责管理对外开展业务,签定合约,并负责管理工程的实行和财务及后勤工作。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同意。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存有保护合伙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

  第八条、未经合伙人同意不得超出权限活动。

  第九条、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例如协商未成可以在法院控告。

  第十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届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顺利完成或者无法顺利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盖章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盖章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 (盖章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创业合伙人合同5

  甲方:

  乙方: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____________发【20________】____号)文件精神,经乙方本人申请,甲方研究决定,同意乙方离岗创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为____年内期限的离岗创业协议。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 个月。

  二、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

  1、甲方停发乙方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等权利。

  2、甲方应派工作人员于每年或乙方创业期满到乙方创业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核,并将其在创业单位的表现作为年度考核和创业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3、乙方违反有关规定的,甲方视情况终止离岗创业协议,责令其返回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乙方未按要求办理终止离岗创业手续及要求辞职继续创业的',甲方应依照有关规定与其终止人事关系,及时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5、乙方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甲方要及时审核其离岗创业期间的情况,办理返岗手续,恢复其工作和工资待遇。

  6、乙方要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和考核,按时报告创业情况和履行约定情况。

  7、乙方由甲方和所在创业单位共同管理,以所在创业单位管理为主。

  8、乙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离岗创业协议书约定和所在创业单位规章制度,严禁借机吃“吃空饷”、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9、乙方创业期满前或期满申请返回原单位工作或辞职创业的,应提前1个月向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10、乙方离岗创业期间应缴纳的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按照文件规定进行缴纳。

  三、在协议期限内,一方如需变动、补充、解除协议,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如有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本协议,如违反协议规定,责任由违反协议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因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有政策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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