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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8-15 17:54:1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通用]个人借款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个人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通用]个人借款合同15篇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xxxxxx,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x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xxxxxxx

  六、违约责任: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

  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xxxx%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xx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

  (签字、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出借人):(签字、盖章):20xx年xx月xx日。

  借据

  今借到人民币元(本金),借款期限自起到日止。

  借款人:

  证明人:

  20xx年xx月xx日

  收据

  20xx年xx月xx日

个人借款合同2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借款人):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3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借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贷 款 人(全称):____________

  担 保 人(全称):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

  1.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

  1.4借款利率:____________按以下1.4.1方式确定:____________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____________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以现金方式交付于借款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______方式还本付息:____________

  4.1.1按 (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 (月/季末月)的 _______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2实施利随本清,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息。

  4.2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均由借款人进行支付。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连带责任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 ,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物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保证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的,贷款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8.3.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提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但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有由出质人承担。

  违 约 责 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逾期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 (大写)计收罚息,直至本息清偿为止。在此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调,自基准利率调整之日起罚息利率相应上调。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货款人依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金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 (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 他

  第十条 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

  (1)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仲裁。提交 (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2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____________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借款人 份,贷款人 份,担保人各 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 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____________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今有甲方向乙方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不能另作他用,否则乙方可以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支付利息。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

  二、利率以每月______%(大写)______。每年______%(大写)______计算。

  三、借款期限共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并且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本息一次性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同时甲方确认以先偿还利息后偿还本金的顺序还款。

  四、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由甲方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开锁费、差旅费等。

  五、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及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应实现债权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开锁费、差旅费等。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6

  贷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_______项目经营活动____,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请___________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三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人民币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借款金额_5000000__,人民币(大写)_伍佰万元整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_24%/年___。

  第五条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额汇入借款方账户__。

  第六条还款时间、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2、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还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还清,汇入贷款方账户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

  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4、保证人担保负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

  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担保,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

  有权处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

  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关规定的

  利率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

  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

  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贷款方的`责任造成借款方损失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它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

  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__。

  贷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银行帐户: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

  银行帐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___

  出借人:___

  借款人:___

  借款人就向出借人借款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借款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大写)___万元。

  二、借款期限及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借款人不得挪作他用。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为___%。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采用以下___方式归还:

  5.1本金到期一次性归还,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随本清。每月利息___元。如涉及到按日计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为每月的___日,还本日为借款到期日。

  5.2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偿还借款本息。每月还款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____________。还款日为每月___日。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将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到出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

  四、借款的发放

  第七条借款人符合出借人要求的借款发放条件并办妥相应借款及担保手续后,出借人在___个工作日内放款。双方一致同意,出借人将借款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借款人以下账户,转账一旦成功,即视为借款已被借款人提取和使用。

  户___名:___

  账___号:___

  开户行:______

  五、借款人债务范围及清偿顺序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借款及所涉债务系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花费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第九条出借人依本合同和相应担保合同所获得的用以清偿债务的款项,原则上按照先清偿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再清偿违约金、赔偿金,之后清偿利息,最后清偿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

  六、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第十条借款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十二条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出借人所做的陈述、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出借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如果借款人进行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资料,构成诈骗罪,出借人有权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的`借款使用情况、经营情况和财务资金状况、负债和对外担保、重大健康状况、婚姻、工作、收入、住所、个人财产等信息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借款人应给予配合并按时如实提供出借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和报告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出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第十五条对借款人存在逃避出借人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出借人有权在不通知违约借款人的情况下,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措施:

  (1)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提供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

  (2)向媒体、居委会、村委会、用人单位等通报其不履行义务信息;

  (3)将违约借款人信息导入和提供给各类社会信用征信机构。

  八、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第十七条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出现和可能出现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行为或事件时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十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如有)发生不利于出借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出借人的要求及时提供出借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九、提前还款

  第二十条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提前向出借人提出申请,经出借人同意后,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载明双方权利与义务。未经出借人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十、担保方式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能得到清偿,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担保事宜以相应的担保合同为准。

  十一、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承诺与保证的均构成违约,出借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借款本金%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逾期还款的,借款人自逾期之日按照逾期时所欠本金金额的%/日按日计收逾期违约金,直至清偿完毕之日。

  第二十四条借款人未按时足额还款的,应当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出借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十三、通知与送达

  第二十六条双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信息

  出借人

  借款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地址

  电子邮箱

  第二十七条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相互发送的函件或通知应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六条所预留的联系方式和地址进行送达:

  27.1如为信函,以邮戳所示日期为送达之日;

  27.2如为传真,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27.3如为专人递送,收件人签收之日为送达之日;

  27.4如交由专业快递公司递送,以寄件人交寄后满三日为送达之日;

  27.5如用电子邮件送达,电子邮件发出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二十八条任何一方变更其联系方式或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仍有权将变更前的联系方式视为有效。

  十四、合同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名或盖章后成立,自出借人支付出借款项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出借人执两份、借款人执一份。

  (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

  出借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市___区

个人借款合同8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保证方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也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

  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个人借款合同9

  贷款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____________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

  担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_______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如遇中国XX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XX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同意

  8.1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9.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____________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请书

  农村信用社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与贵社签订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实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提款前提条件,特向贵社发出如下提款申请:____________

  一、我方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贵社提取金额为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本笔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据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协议的约定,本笔借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权和委托贵社在将本笔借款直接支付给符合借款约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对象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本笔借款需同时支付给多个支付对象的,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见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请将本笔借款划入我方下列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谨向贵社确认:____________

  1、该笔借款将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

  2、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保证和承诺仍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我方的收入来源、生产经营和财务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在本通知发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项下或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违约或预期违约事件,我方进一步确认,在提款日也不会发生或存续任何违约事件。

  5、本通知发出之后即为不可撤销。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社审核意见: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

  支付对象1: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2: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3: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4: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贷款人):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

  鉴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受托支付条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条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受托支付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贷款人满意的资料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生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4)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第四条账户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贷款人无法及时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交易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应予赔偿。

  2、贷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借款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贷款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___,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1

  贷款种类:_____

  合同编号:_____

  借款人:_____电话:_____住址:_________编码:_____

  贷款银行: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传真:_____电话:_____地址:_____编码: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_____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183;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建、大修坐落于区(县)街道(镇)路(村)弄______号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月利率%)。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____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____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183;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由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贷款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结清。

  7.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______人民币(大写) 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7.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用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

  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甲方必须办理中国_____银行____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账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账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续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3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10天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方、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天计收万分之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6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以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__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私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责任人):

  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借款期间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不超过天。乙方承诺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元),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为,联系方式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3

  甲方(出借款人):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 连带责任保证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 伍万元整(¥:

  元 ),借款期12个月,自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每月利息率为 ‰,乙方应每三个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乙方承担甲方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乙方偿还借款的.顺序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叁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甲方:

  乙方:

  连带责任保证人: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借 据

  今借到马相明人民币肆万元整,¥:,月息率为千分之 ,借款期限 自年7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人身份证号:

  借 款 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借款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4

  借款人: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贷款人: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_______

  联系电话: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

  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_______%/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

  开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s1],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5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因甲方生意所需现向乙方借款伍万元整。

  2、双方约定20__年10月30日前还款50%,剩余50%于20__年12月31日前归还。

  3、如甲方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则以-------计算利息。

  4、如双方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附合同为甲方出具借条,甲方完全履行义务乙方归还借条后本协议解除。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甲方出具借条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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