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合同

时间:2023-06-12 09:16:20 其他合同范本

【精华】分包合同模板集锦十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华】分包合同模板集锦十篇

分包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一期)3#楼工程“的涂料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保质高效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性质: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24、24、33层,建筑面积约27500m2

  4、承包范围:本工程1-16轴±0以上和所有地下室涂料工程

  5、质量等级:达到福州市“榕城杯”优良标准

  6、承包单价: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榕城杯单价 (元/㎡)闽江杯单价 (元/㎡)

  1外墙涂料(含线条)㎡3638

  2内墙腻子㎡7.38

  3天棚腻子㎡8.39

  4内墙、天棚刮腻子两道+水泥漆一底两面㎡1213

  5油漆滴水线m1.52

  6地下室天棚直接喷白两遍㎡67

  承包单价含乙方提供材料发票费用。

  7、合同造价:约30万元

  二、承包内容

  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小型施工机具的方式进行承包,即甲方除提供垂直运输机械、各楼层水电接口、外架外,其余周转材料、机具、砂纸、刷子、滚桶、铲子、门架、水管、末级箱、照明灯具线等均由乙方自备。

  承包内容:基层处理、腻子刮底及涂料底、面层。包括刮腻子、打砂、磨平、修角、刷涂料等工艺,刮腻子和面漆部位及遍数按图纸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技术规程规定施工。工完场清,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处。

  三、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按实际完成部位的结构尺寸计算面积作为双方结算工程量。

  2、进度款按当月完成量的75%审批(次月25日前支付),余下25%作为安全生产、质量、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后付至完成量的90%,工程结算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造价的95%,余款5%待质量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付清,质量保修期为两年。

  3、乙方申请进度款,必须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计算书及劳务工签字的工资发放清单,经现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技术副经理确认当月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扣款后,由甲方预算负责人审核,最终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支付。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4、甲方将所有工人工资以转帐形式转入双方约定的劳务公司帐户,劳务公司所收取的管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工期

  乙方必须保证不少于15个以上技术工人及1个以上管理人员现场作业,同时乙方本人必须在现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统一进度工期安排,以达到甲方所要求的进度计划,甲方脚手架拆除完毕后10个日历天内,乙方应完成合同内所有工作内容,每拖延一天罚乙方500元,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因人员、设备或技术力量不足造成进度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聘班组进行赶工,其赶工的费用按本合同承包单价的三倍付给另聘班组,分割项目结算价款作为乙方借支工程款,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签字认可。

  五、施工质量

  1、乙方应保证按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规范等组织施工,若有临时更改,以甲方的技术副经理书面通知或在施工图上签字为准,方可施工。

  2、乙方材料进场时,需提供材料合格证,厂家检测报告书,外墙涂料采用“立邦”品牌,材料品牌应通过甲方认可,否则无条件退场,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

  3、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经验收必须一次性合格,如验收不合格造成返工及工期延误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乙方负责,每延误一天处罚500元。

  3、乙方完成的成品项目经有关部门检查及验收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无偿修复至规定的验收标准,同时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具体整改期限:分项验收前,在发出通知的一天时间内;分项验收后,在发出通知的三天时间内。若乙方不执行整改,甲方将派他人进行修复,所产生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须先做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并保证通过各种验收。

  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如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的`,其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一切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任意盲目生产,若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其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负,并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3、应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类防护设施,不得私自乱拆乱搭,如发现每处罚300元,如施工需要须向项目部汇报后再实施。

  4、乙方所有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文明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胸卡及其它防护用品)由甲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各种机具电缆必须合格,禁止私拉乱接,绝对禁止使用防护措施不合格的机具和漏电系统不全的电器、机具。

  6、严禁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以免坠物伤人。

  7、乙方按照福州市文明工地标准管理施工现场,若乙方范围内工作达不到文明工地要求,结算单价按达不到优良约定执行。

  8、各种电动工具应保证有完好的防护罩,电线应用电缆线,不得使用交织线、电线应架空,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电动工具要有专人使用,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9、不得损坏已安装的成品,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300元。

  七、甲、乙双方的职责

  ㈠、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乙方按照施工方案或单项作业计划进行施工。

  2、甲方应根据工程特点与有关规定制定技术安全保证措施,挂设施工所需的安全网及防护栏杆,以保证工人的施工安全。

  3、 甲方应提供水源、电源。

  4、甲方提供材料垂直运输机械。

  5、若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提供1至2间工人宿舍,乙方须支付300元/月·间的费用。

  ㈡、乙方责任

  1、严格按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做好具备施工条件的部位清理及维护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材料进场前应报甲方确认,提供产品合格证并服从现场取样送检。

  3、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食宿临舍场所。

  4、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给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教育工人严禁偷盗行为,若发现乙方工人偷盗甲方项目部或其它班组材料、机具等,每人次罚款乙方1000~3000元,直接从进度款中扣除,并将当事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有没有涉及到检测费问题)

  八、主要规章制度及违规处罚

  1、乙方进场的施工工作人员身体应健康强壮、素质高、不得出现各种疑难病症病人和传染病人,以及犯罪人员,否则立即清出工地。

  2、严禁包庇窝藏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如违反本规定的班组长承担主要责任。不准聚众、打架斗殴,在本工地如发生打架斗殴应及时制止并报项目经理部处理,情节严重者交送公安部门处理;乙方施工人员若在工地及斗殴,每次处罚30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参与人员无条件退场。

  3、不得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热棒等大功率电器、煤油炉、液化汽,否则发现没收,并每次处罚200元,从乙方进度款直接扣除。

  4、乙方工人进场应持进城劳务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当地派出所暂住证、职业资格证、并持证上岗。工人进场应上交一寸相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乙方应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动的内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6、乙方严禁聘用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女工50周岁以上)的作业人员乙方工人不得带家属和小孩进入工地,否则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7、乙方不得穿“三鞋”、打赤脚上班,并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否则每次罚款50元,由乙方进度款中扣除。

  8、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组的施工,以免耽误工期。

  9、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并追究责任。

  九、违约

  在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并将乙方清退出场,乙方必须自行退场并付清所属人员的劳务工资,甲方按乙方所完成量的50%给予结算,同时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退场通知后叁天内无条件退场,借口拖延每天罚款壹仟元:

  1、违反法律、法规和治安管理条例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且屡教不改的;

  3、施工过程中,经相关人员连续叁次检查达不到甲方对工期、质量、安全生产的要求的;

  4、违反操作规程,经教育不改的;

  5、如乙方因技术力量、机械设备或劳动力不足导致进度严重滞后;中途发生较大的质量事故;乙方技术力量不足,施工质量差;

  6、多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合理的指挥调配的;

  7、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未经请假连续2天不在工地,或把该分项工程再次进行转包的(现场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认可)。

  十、其它

  1、乙方本应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贰万元,双方协商同意将乙方前期施工围墙工程款与合同履约保证金抵消。

  2、甲方临时需要乙方工人时,杂工按50元/工日、技工按80元/工日计算人工费,该费用当月进行结算。

  3、乙方每次进度款,须现场项目经理、预算、技术、质量、安全、材料人员签字后以转帐形式支付。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价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我 作为该工程 楼涂料分项工程的承包人,已仔细阅读上述合同内容,我有能力并自愿承担合同约定责任,同时,自愿接受甲方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罚,若各项工作均达不到甲方的要求,自愿退场或被强制性退场,我自愿接受对所有已完成工程按完成工程量的50%进行结算,其余部份甲方不予支付,用以弥补甲方另行安排施工队伍所增加的费用和其它损失,由此造成本人应发农民工工资不足部分,由我本人承担,其相关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8月10日

分包合同 篇2

  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凯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陶粒水泥增强隔墙板供货及安装事项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

  1.3 承包范围:

  1.3.1具体承包范围为9cm隔墙板的供货及安装(不包含水电专业埋设管件开槽;包含试验检验费、二次运输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质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强条板符合华北标准图集《轻质陶粒隔墙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对门头板、十字墙、丁字墙、墙转角、墙与砼件结合处等设计要求。

  1.5.2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提供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质量承诺、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等。

  1.6 供货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20日后,分包方按总包方确认规格数量、材料进场时间分批连续供货送至施工现场,供货、施工总周期不超过 天。

  1.6.2安装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1.6.3工期要求: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

  1.7 合同价款:

  1.7.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

  1.9cm隔墙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

本合同1.3、 1.4条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材料费用、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材料检测费、安装人工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安装所需铁件、粘结剂、板缝网布、等附材辅料费用(总包方及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辅料)、安装机械及工具费、二次搬运及安装损耗费用(所有因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损耗均由分包方承担)、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冬施、加班、窝工、技术资料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上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总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总价:

  暂估总价款: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910000元 (暂估)

  注: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以总包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第二条 总包方责任

  2.1总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分包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总包方协调分包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的保管、材料存放临时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总包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场地。

  2.2指派 为总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协调、监督、检查等事宜。

  2.3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份。

  2.4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在施工前为甲方做好测量放线。确保垂直运输,不影响正常施工。

  2.6调节与其他劳务分包队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协调其他队伍对阶段验收后成品保护的责任。

  2.7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上的损失。

  第三条 分包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证明、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信誉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有效公章);合同签订3日内,按照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方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安装辅料质量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工程进度-劳动力计划分析表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分包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分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机械和工具,经总包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总包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进场凭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向甲方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4 分包方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场外,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分包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3.6分包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备案。

  3.7为确保工程质量,分包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分包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3.9分包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10分包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分包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 甲方承担。分包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分包方浪费水、电现象,总包方、监理方及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分包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4套,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资料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分包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5 负责隔墙板施工所需的现场机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费用自理.负责阶段,验收前的成品保护,阶段验收后,需有乙方负责阶段收后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包方驻现场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总包方代表签字会同发包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由总包方统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发现打架、斗殴、酗酒、、破坏或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总包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9 遵守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来往确认文件。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分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到场施工。

  4.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材料供应和充足的劳动力展开施工,如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展开施工,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3‰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总包方认为分包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总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总包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不得向总包方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误工费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分包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如夜间施工,因总包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分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总包方,并于二日内向总包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总包方代表确认。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工程验收标准

  5.1.1分包工程的最终验收以总包方、监理、发包方、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的核验结果为最终依据。分包方协助发包方组织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 验收后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由于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由分包方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总包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分包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分包方负责赔偿给总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6.1 分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装辅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本合同中发包方的规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为保证工程质量,总包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总包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总包方、监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货。在此期间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并按有关规范进行的复试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4 总包方在分包方供货前有权派驻材料采购人员进驻分包方材料生产厂,进行材料的生产、检验、运输的监督工作。

  6.5 在材料进场前,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于次日为总包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风道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并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来源,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总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第七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两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装完毕,经总包方验收、审核后,总包方支付分包方至总包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7.1.3每栋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分包方按总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向发包方提交结算书后进入结算程序,据实结算。半年内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该单体工程结算款的95%。

  7.1.4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1年,如无任何质量问题问题,一次性付清。

  7.2结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业务一周内,按照图纸工程量结合变更验收,确定分包工程实际工程量,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办理结算手续。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分包方原因,(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工期不能顺延延误一方罚款 8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4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总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分包方负责承担总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5 分包方不按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监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分包方赔偿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分包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赔偿。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总包方或发包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总包方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总包方承担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合同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总包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总包方终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损失,还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4分包方拒绝执行总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总包方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并拒绝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8分包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0.2 如果总包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分包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在施建筑物和总包方及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每逾期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安排新的分包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3 因分包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总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分包方。

  10.4 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0.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转让债权。

  10.7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10.8结算单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单路朝签字后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应支付总包方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价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合同一式五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址:

  总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 1.3承包范围及内容: 。

  1.4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2.3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

  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2.4如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同意并报业主书面签字盖章认

  可后,可考虑工期延长:

  a. 因不可抗力影响;(不可抗力的定义和范围按总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设计变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原计划进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电、停水造成停工时间连续12小时以上;

  d. 因业主原因的工期调整;

  e. 因业主原因无法正常施工。

  第三条 质量

  3.1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3.2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

  为 。

  3.3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3.4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3.5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3.6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3.7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4.1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 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4.2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4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4.5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4.6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4.7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4.8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4.9 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整。

  5.2 本工程计价方式为:

  5.3上述计价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计价方式含税金,则由甲方实施代扣代缴。

  5.5本工程所采购的建筑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要满足图纸及政府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指定和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周转设备材料、脚手架设施、工地用各类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满足政府有关法规或规定的要求,满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对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机械、设备、物资和设施,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更换直至清退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结算单由乙方在该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编制完毕,并递交甲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由甲方提交业主单位,经业主及审价单位确认后形成正式的工程结算书作为价款结算的依据。

  5.8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各种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5.9由于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主、监理、甲方的各项规定,连带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包括内部罚款)乙方应给予赔偿,赔偿金额为甲方的实际损失另加20%的费用。

  5.10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合同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6.1.1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6.1.2 履约保函:在合同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合同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6.1.3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合

  同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开始,扣合同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合同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七条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与业主约定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比例约定为: 。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讨工程款;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决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报当月实际形象进度的月度工作量,该月度工作量经甲方审核后并报业主通过审定;②根据甲方与业主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后,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并在 个工作日内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的项目总包管理费(按工程造价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约保证金、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如质监安监费、定额编制管理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外来人员综合保险费等)、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开支的费用或工程罚款)。上述款项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规定的各类应缴费用由甲方代扣代缴,项目总包管理费及工程相关费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预留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如已结算,按结算总价)的 %。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一周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及其职责

  8.1甲方任命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1甲方代表发出指令,以《工程联系单》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应予以执行。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8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作出执行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以执行。

  8.1.2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合同有关主要条款。

  8.1.3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8.1.4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8.1.5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1.8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

  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8.1.10 当乙方由于业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甲方应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并积极做好有关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8.2乙方任命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约中对甲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对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约负连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这种连带责任不会被免除。

  8.2.2乙方对甲方发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指令,不论何种情形均必须立即执行。对不属于上述性质的指令,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的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如甲方决定仍继续执行的,乙方应予以执行。若,事后甲方指令确属错误性的且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以下约定处理:该错误指令被证实为甲方转发业主指令而发生的,除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该错误指令为甲方单方面发出的,则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2.3乙方的要求、请求或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盖章及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后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并需得到甲方的认可方可执行,后任继续承担前人应负的责任(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8.2.5乙方以下人员,经监理或业主或甲方提出,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同时,乙方应在3天内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① 甲方有证据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等;

  ② 不能积极配合监理、业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违反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④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⑤ 与乙方进场人员花名册不符者;

  ⑥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8.2.6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在阶段施工前十日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专项施工方案,在满足规范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经甲方批准和业主认可后方可组织施工,对擅自改变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8.2.7 乙方应按规定对水准点引测、轴线标高、预留洞、预埋件位置、沉降点观测、皮数杆设置等进行技术复核。

  8.2.8 乙方应按规定制作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正确养护,按时送试,对需送试验的过程产品(如钢筋焊接件等)应及时送试。

  ①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合同发生的相关

  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合同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

  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合同的责任。

  ⑤该交易合同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合同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合同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合同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合同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8.2.10 对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合同,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合同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合同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8.2.11 乙方应全面贯彻执行8.1.9款的各项要求,遵守国家和

  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8.2.12 乙方负责各类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完整地将工程资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移交给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工程总进度网络计划、生产资源配置计划(人、机、物)报甲方审批;在收到施工图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预算书(可分阶段编制);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量月报及下月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计划;必要时还要及时提供工程进度、材料及劳动力季、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供给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

  8.2.15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

  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

  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8.2.17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

  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

  8.2.19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

  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0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8.2.21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8.2.22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设中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拉拢甲方人员,损害甲方利益,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扣除乙方单位合同总造价的1—5%直至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单位承担。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参与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险、机械设备和财产保险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 抚恤费和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负责, 甲方不承担此等责任。

  8.2.25 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2.26 乙方对自身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8.2.27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 图纸

  9.1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

  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 套。

  第十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10.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

  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范围内施工部位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包括机电设备的调试已按规定进行),乙方应尽快做好竣工验收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复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区域所管辖的质监站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需符合当地、区域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竣工验收请示报告后及时组织业

  主、监理等核验各方进行验收,并给予乙方批复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工期不顺延。

  12.3 竣工日期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范围内施工内容,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验收通过签字的日期。需整改后才能达到要求的,应为乙方整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经甲方、业主、监理等核验各方签字验收通过的日期。承包内容中任何一项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或经各方组织的验收评定为不合格,均视为工期延误。

  12.4乙方在验收通过之日14天内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

  12.5竣工验收通过后,乙方在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等均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全部撤离施工现场,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执行。

  12.6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在使用中对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均承担保修责任,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12.8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总承包合同终止

  16.1 总承包合同终止:如总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合同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16.2 总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合同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合同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合同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后生效。

  第十七条 分包合同生效与终止

  17.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合同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17.3发生上述17.2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附则

  18.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合同,才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18.2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

  能达成一致的,向合同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8.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合同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工程

  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劳务分包,具体协议如下:

  一、施工项目单价

  (1)钻孔

  单价:50元/m。

  2、压浆

  单价:280元/t。

  二、结算方法

  按实际工作量计量结算。

  三、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设备、材料。

  2、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图纸。

  四、乙方责任

  1、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安排和要求、严格按图施工。

  2、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因质量问题返工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3、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设备机具,不得随意浪费各种材料。

  4、所用材料,均由乙方派人到材料库领取,并运至施工现场。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设备、材料上、下车由乙方负责。

  7、房租、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五、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分包合同 篇5

  工程承包人: (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简称乙方) 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合同,共同信守。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包性质:包工不包料(含部分辅材及施工机具)

  二、工程分包项目:

  1、按图纸设计要求(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监理部及甲方有关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 工程所有水电安装含所有避雷联接工程,所有临时用电及空开配电箱和机械用电的安拆、维护,临时灯具安、拆。

  2、由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为水电到户的方式进行分包,给水在水井间接至每户厨房1.5米处且每户1管(即是说每户直接入一根给水水管),所有排水管含混凝土管接至主楼外2 1

  米处,室内所有线管、线盒的安装、强电在电井间接至每户空开箱内,并安装空开,楼层所需电缆及双电源箱安装,楼道公共部分照明,弱电箱及可视管、电线管预埋到每户,消防安装工程(一次预埋),每户的空调孔预留、厕所、厨房孔洞及柱、梁、剪力墙、现浇板内线管线盒的预留预埋。

  3、水电工自己所用机械、焊机、焊条、安全帽、安全带

  和所需辅助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合同价格

  1、工程量按设计图纸要求,含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所有

  临时用电及空开和机械用电的安拆与维护,以实际建筑面积 按照 元/m结算。

  2、本协议书中所列费用为包干综合价,已包含施工管理

  费。施工管理费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管理费外,还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停水、停电、雨班、因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伤、残、亡事故、工具用具(除甲方已安装的塔吊外)、劳保用品、医疗卫生等费用。

  四、质量及工期

  1、按国家相关建筑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根据

  该工程的总体进度安排,必须服从现场管理员的合理安排,结合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作业人员,并组织施工作业人员无条件加班。工期按建设单位及项目部的要求,每延后一天惩罚 元,提前一天奖励 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2 2

  期顺延。

  2、乙方必须保证所承包的工程量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的要求,在施工中如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切返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由于返工给甲方造成了材料损失则按甲方的实际成本计算,在乙方当月的劳务款中扣除;若乙方所做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同,又拒绝返工,甲方有权单方向外高价点包,点包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劳务款中扣出。

  4、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退场,其班组方单甲方结算60%给乙方,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损失由乙方自负。若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和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5、乙方如因工人素质等原因达不到质量、工期要求,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发生等,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其余工资不予结算,安全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6、垫付人工费和生活费,正负零以下按照该项工程量的 %支付劳务报酬;中途每八层按照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竣工及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工程量总价 %;剩余的 % 月后付清。

  7、现场不能发生打架、斗殴,如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医药费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危险作业拴好安全带,如每 3

  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场地内不能随意大小便,如发现一次严惩。

  五、在施工中乙方必须认真细致地抓好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范》进行生产作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承包协议书》。在施工中有违反操作规程进行野蛮施工,不按规矩佩带安全防护设施等所造成的一切大小工伤事故,概由乙方自行负责其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如因其它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或安全事件所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负责,10000元以上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手印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规定,就xxxxxx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施工内容

  xxxxxxxxx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第二条: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

  第三条:造价

  人工费包干价为: (包括工人工资、管理费用、材料进场后的卸车、搬运费用)。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要求

  按《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xx、《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166-20xx执行,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进度70%付款,(预埋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后,付预埋部分全款),所有项目完工经调试完毕试运行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0%,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付人工费总价的15% ,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保修期二年),一个月内付清。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套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

  4.核实劳务分包人提出的材料计划,及时组织材料进场,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二)乙方责任:

  1.提供相应资质,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现场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根据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合理安排现场施工人员,保证施工工期。

  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5.加强现场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所有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6.整个项目材料实行总量控制,甲乙双方分别统计,需经双方校核签字认可。

  7.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材料损耗率不得超过合理损耗的6%,超过部分由劳务分包人承担费用。

  9.提前5天向工程承包人提出材料计划,材料计划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10.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85%。

  11.配合甲方组织所承担工程的资料整理及交工验收。

  12.对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材料要爱护,不得损坏、丢失,否则,按原价赔偿。

  13.承担工程竣工交接前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成品保护,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4.为自身现场施工人员办理有关的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等。

  15.提供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及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单据复印件。

  第七条:工期

  配合土建装修工程同期完工。

  第八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所列专业施工范围。

  三、工程质量:

  优良。

  四、结算方式:

  1、墙面贴砖:/㎡;

  2、地面铺贴石材:/㎡;

  3、地面找平层:/㎡;

  4、卫生间防水:/㎡;

  5、砖砌隔墙(包括抹灰):元/㎡,不除窗洞;

  6、粉墙/㎡,不除窗洞;

  7、零星事再协商;

  8、大理石干挂/㎡。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实际发生工日数据为依据,按每日 元/人生活费,每天支付一次,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至 ,工程完工质检合格,支付工程款的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工程款付至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 。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所有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自备施工工具,负责作业层面的卫生,施工中不得浪费和损失材料,保护好设备和制成品,如有损坏双倍赔偿。

  3、教育民工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不得

  打架、闹事,处理好建设方、甲方及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

  4、乙方应按安全规范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发生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的约定: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未达到优良标准,未通过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验收,乙方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有关工期的约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的工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十、其它条款: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因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甲方随时有权调整其施工范围及减少其工作量,或者终止合同。

  3、若发包方与承包方意见发生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通过仲裁解决。

  4、乙方中途撤场负全部责任,包括退还已付所有工程款,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自行消除。

  发包人:

  承包人:

  日 期:

  日 期:

分包合同 篇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现有 工程委托乙方劳务包干,为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4.1承包方式:劳务包干(含人工、辅材、机械、吊装、二次搬运、装卸车等)

  4.2工程造价: 人民币 元(人民币 整);

  3.1合同工期: 个历天。

  第二条 甲方责任

  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相关的质量、安全、技术、工期、材料节约、消防、治安、现场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劳动纪律等教育和交底,并为乙方提供住房;甲方保证材料及时供应,不得因材料供应不及时而影响施工,及时对已完分项工程进行质量验评和检查,并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乙方严格按甲方的各项要求,做好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准备工作,遵守甲方工地各项合理的管理制度,配合工地管理;在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安全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定,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需按有关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即付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作为进场及相关辅料的费用;完成第二层钢楼梯及电梯井即付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作为进度款;完工后,甲方2天内组织验收,如有问题需当场提出整改,否则当验收合格,需即支付人民币 元(人民币 元整)

  第五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除保修条款外即告终止。若工程施工中因各种原因出现停工现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及作出适当的补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施工生产需要甲方与乙方建立合作关系,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四、劳务分包内容及范围:本工程所有墙面乳胶漆。

  工程价款及结算

  4.1结算单价:

  4.3工程量结算方法: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4.4工程款支付方法:按月结算,次月15日内结算价款的85%,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三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施工进度:

  严格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有效工期为x天。若因乙方自身原因影响工期,每拖延工期一天对乙方处以工程总价款1‰罚款,非乙方原因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则工期顺延。

  六、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有求,必须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及项目部的质量要求,若达不到要求,则不予结算工程款。

  2.内墙乳胶漆应表面平整、无裂逢。

  3.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不得漏刷、透底、起皮。

  4.乙方须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检查、检验,对不合格部分应及时返工。

  七、安全管理: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健康安全管理贯标体系文件的要求,加强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及机械伤害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危险源控制。

  2.乙方人员必须尊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经专门培训,无特种作业上岗证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负责人担任分承包方第一安全责任人,并设专职安全员,违章操作及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3.乙方工作人员在高空施工时必须给其操作工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涂料施工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进行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八、环境管理: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贯标体系文件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服从甲方对乙方在施工中造成的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的管理;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劳动保护等环节的控制,不断提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所必须重点加强管理,确保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九、文明现场管理:

  1.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各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定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培训。

  2.严格执行甲方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提高生产效率,并对施工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检查。

  3.积极作好本职工作,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对损坏甲方财产要照价赔偿。

  4.服从甲方务工管理,对违纪违章人员,应果断处理,并令其退场。

  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6.乙方必须依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与其所有工人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明确劳务费的支付方式。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对乙方施工中造成的噪音、粉尘排放、污染物处理、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劳动保护等环节的控制,提高质量、环境和安全意识,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所必须重点加强管理,确保达到文明工地要求。

  8.乙方必须按甲方对文明现场管理的标准组织实施,并作到规范管理。

  十、争议或纠纷处理程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按以下程序处理:

  1.由甲方项目部组织乙方协商解决;

  2.由甲方主控部门和法律事务部与乙方协商解决;

  3.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动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合同分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壹份。

  十四、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第二责任人: (第二责任人应同时承担合同内所有乙方的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 防水部分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铺设及伸缩缝处SBS防水卷材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造价: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元/m2;SBS防水卷材 元/m2;水泥基渗晶防水 元;(工程量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附加层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另行计算,单价执行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单价,此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进场复试、清理基层、刷基层处理剂、铺涂复合卷材、检验施工质量等一切图纸中有关防水施工所有费用。

  四、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质量要求:合格

  2、 技术标准:严格参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xx)、《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xx),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现场,保证施工条件。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施工质量必须按现行国家施工规范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执行。

  (2)材料的购进必须符合图纸规定,并附产品合格证和检测报告,无证者不准进场,不得擅自更改和以假乱真、以次充优,不得减少施工程序。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5)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送货时间、地点、路线等执行。乙方应对其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6)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周围其它邻近的建设物和管线不得破坏,否则将承担有关费用。

  (7)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施工操作程序,严禁高空抛物,严禁违章作业,若因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程序,违章作业的相关规定,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环境或第三人造成损害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的'所有货物(包括包装)必须为无污染的环保产品,甲方将拒绝任何有污染和危险的物品进入施工现场。

  (10)乙方在防水材料检测过程中,无论是按照国家规定对材料每一个批次进行检测,还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检,只要检测不合格,必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甲方除将此次货物全部清场并终止合同外,乙方必须承担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2)竣工验收之前乙方退场时,必须清理现场,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付款方式同建设单位拨工程款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进度款。质保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在 工程质保期内出现防水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质保期(指甲方与业主所签订合同的质保期)过后,经业主和监理单位

  检验合格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付清余款。

  七、其他

  1、 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增减,乙方需无条件接纳。

  2、 本合同附《安全生产合同书》一份,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相关图纸及技术交底各一份,由乙方签字确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以第 (2) 种方式处理:

  (1)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建筑物所在地法院诉讼。

  6、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 乙方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 承包人:

  (盖章)(盖章)

  乙方第二责任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其委托代理人:

  二○ 年月日 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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