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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

时间:2023-06-05 19:15:1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单位合同汇总6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单位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单位合同汇总6篇

单位合同 篇1

  关于用人单位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参考《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综合《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单位合同 篇2

  业主与施工单位对某工程建设项目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中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则人工窝工费和机械停工费可按工日费和台班费的50%结算支付。业主还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合同,合同中规定监理工程师可直接签证、批准5天以内的工期延期和5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单项费用索赔。工程按下列网络计划(如图5 -4)进行。其关键线路为A-E-H-I-J.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下列一些情况,影响一些工作暂时停工(同一工作由不同原因引起的停工时间都不在同一时间)。

  (1)因业主不能及时供应材料,使E延误3天,G延误2天,H延误3天。

  (2)因机械发生故障检修,使E延误2天,G延误2天。

  (3)因业主要求设计变更,使F延误3天。

  (4)因公网停电,使F延误1天,I延误1天。

  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报告,并附有有关资料、证据和下列要求。

  (1)工期顺延E停工5天,F停工4天,G停工4天,H停工3天,I停工1天,总计要求工期顺延17天。

  (2)经济损失索赔。

  ①机械设备窝工费:E工序吊车,(3 +2)台班× 240元/台班=1200元;F工序搅拌机,(3+

  1)台班×70元/台班=280元;G工序小型机械,(2+2)台班×55元/台班=220元;H工序搅拌机,3台班×70元/台班=210元;合计机械设备窝工费1910元。

  ②人工窝工费:E工序,5天×30人×28元/工日= 4200元;F工序,4天×35人×28元/工日= 3920元;G工序,4天×15人× 28元/工日=1680元;H工序,3天×35人×28元/工日= 2940元;

  I工序,1天×20人×28元/工日= 560元;合计人工窝工费13300元。

  ③间接费增加:(1910+13300)× 16%=2433.6元。

  ④利润损失:(1910+13300+2433.6)×5%=882. 18元。

  总计经济索赔额:1910+13300+2433.6+882. 18=18525.78元。

  问题1.施工单位索赔申请书提出的工序顺延时间、停工日数、机械台班数和单价的数据等,经审查后均真实。监理工程师对所附各项工期顺延、经济索赔要求,如何确定认可?为什么?

  答案:关于工期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程网络计划图,如图5 -5所示)和经济索赔。

  (1)工期顺延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予补偿(2分)。

  ①因业主原因:E工作补偿3天,H工作补偿3天,G工作补偿2天(1分)。

  ②因业主要求变更设计:F工作补偿3天(1分)。

  ③因公网停电:F工作补偿1天,I工作补偿1天(1分)。

  应补偿的工期:131-124=7天(1分)。

  监理工程师认可顺延工期7天(1分)。

  (2)经济索赔。

  ①机械闲置费:

  (3×240 +4×70 +2×55 +3×70)×50% =660元(1分)。

  ②人工窝工费:

  (3×30+4×35+2×15+3×35+1×20)×50%=5390元(1分)。

  ③因属暂时停工,间接费损失不予补偿(1分)。

  ④因属暂时停工,利润损失不予补偿(1分)。

  经济补偿合计:660+5390=6050元(1分)。

  2.监理工程师对认可的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金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关于认可的工期顺延和经济索赔处理因经济补偿金额超过监理工程师5000元的批准权限,以及工期顺延天数超过了监理工程师5天的批准权限,故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证经济索赔金额及工期顺延证书均应报业主审查批准(4分)。

  某建设单位(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乙方)订立了某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合同规定:采用单价合同,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增减风险系数为10%,合同工期25天,工期每提前1天奖励3000元每拖后1天罚款5000元。乙方在开工前及时提交了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6-11所示,并得到甲方代表的批准。

  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事件1:因甲方提供的电源出故障造成施工现场停电,使工作A和工作B的工效降低,作业时间分别拖延2天和1天;多用人工8个和10个工日;租赁的工作A的需用电的施工机械每天租赁费为560元,工作B的需用电的自有机械每天折旧费280元。

  事件2:为保证施工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将工作C原设计尺寸扩大,增加工程量16,该工作综合单价为87元/m3,作业时间增加2天。

  事件3:因设计变更,工作E工程量由300m3增至360 m3,该工作原综合单价为65元/m3,经协商调整单价为58 元/m3.

  事件4:鉴于该工作工期较紧,经甲方代表同意乙方在工作G和工作I作业过程中采取了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使这两项工作作业时间均缩短了2天,该两项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分别为2000元、2500元。

  其余各项工作实际作业时间和费用均与原计划相符。

  问题

  1.上述哪些事件乙方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哪些事件不能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说明其原因。

  答案:事件1: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提供可靠电源是甲方的责任(I分)。事件2: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保证工程质量是乙方的责任,其措施费由乙方自行承担(1分)。

  事件3: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的责任,且工作E的工程量增加了60 m3,超过了工程量风险系数10%的约定(1分)。

  事件4:不可以提出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0.5分),因为加快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费应由乙方承担,因加快施工而工期提前应按工期奖励处理(1分)。

  2.每项事件的工期补偿是多少?总工期补偿多少天?

  答案:事件1:工期补偿1天(0.5分),因为工作B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1天影响了工期(1分);但工作A不在关键线路上其作业时间拖延的2天,没有超过其总时差,不影响工期(1分)。事件2:工期补偿为0天(0. 5分)。

  事件3:工期补偿为0天(0. 5分),因工作E不是关键工作,增加工程量后作业时间增加(360-300)m3/(300m3/5天)=1天,不影响工期(1分)。

  事件4:工期补偿0天(0.5分)。采取加快施工措施后使工期提前按工期提前奖励处理(1分)。该工程工期提前3天。因工作G是关键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工期提前2天,工作I亦为关键工作,采取加快施工后虽然该工作作业时间缩短2天,但受工作H时差的约束,工期仅提前1天(1分)。

  总计工期补偿:1天+0天+0天+0天=1天(1分)。

  3.假设人工工日单价为25元/工日,应由甲方补偿的人工窝工和降效费12元/工日,管理费、利润等不予补偿。试计算甲方应给予乙方的费用总额为多少。

  答案: 事件1;人工费补偿:(8+10)工日×12元/工日=216元(1分)

  机械费补偿:2台班× 560元/台班+1台班× 280元/台班=1400元(1分)

  事件2:按原单位结算的工程量:300m3 ×(1+10%)=330m3(0.5分)

  按新单价结算的工程量:360m3-330m3=30m3(0.5分)

  结算价:330m3× 65元/m3+30m3×58 元/m3=23190元(1分)

  事件3:工期提前奖励:3天× 3000元/天=9000元(1分)

  合计费用总额为:216元+1400元+23190元+9000元=33806元(1分)。

  某6层住宅楼工程项目时标网络计划如图6 -7所示,在工作日第5天下班后检查施工进度完成情况,发现A工作已完成,D工作尚未开始,C工作进行2天,B工作进行3天。

  问题

  1.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记录进度执行情况。

  答案: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如图6-8中虚线所示)(10分)。

  2.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填写网络计划检查结果分析表。

  答案:网络计划检查结果分析见表6-8(10分)。

  某快速干道工程,工程开、竣工时间分别为当年4月1日和9月30日。业主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及项目构成情况,将工程分为3个标段。其中第III标段造价为4150万元,第III标段中的预制构件由甲方提供(直接委托构件厂生产)。

  A监理公司承担了第III标段的监理任务,委托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期限为190天,监理酬金为60万元。但实际上,由于非监理方原因导致监理时间延长了25天。经协商,业主同意支付由于时间延长而发生的附加工作报酬。

  问题

  1.请计算此附加工作报酬值(保留小数后2位)。

  答案

  第III标段监理合同报酬为60万元

单位合同 篇3

  刘某是一家纺织厂女工。今年3月,她因患腰椎间盘突出症在医院住院保守治疗了一个月,但因病情较重,出院时尚未完全治愈。在医生建议下,刘某又在家继续休养了一个月。由于刘某住院前只向所在的纺织厂申请了一个月病假,故其所在单位以其连续旷工一个月为由,向刘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解除了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刘某不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刘某未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系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该行为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应予辞退的程度,遂依法撤销了其所在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刘某因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被单位开除,属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该条第2项虽然规定对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该条同时也对用人单位以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限制,即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本案中,刘某未依照厂方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上班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该行为也确实违反了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存在过错。但其之所以不去上班是因为患病未愈所致,并非出于故意,可以原谅。刘某尚未达到严重违纪应予辞退的程度,其所在的单位单方解除和刘某的劳动关系,缺乏依据。

单位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1.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路_____弄(新村)_____号_____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 )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2.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__________ ),其用途为__________。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___使用。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3.租赁期限

  3-1、该房屋租赁期共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____角整)。

  4-2、该房屋租金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年起,租金每____年递增____%。

  4-3、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滞纳金。

  4-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5.其他费用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

  6.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转租的约定

  7-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经本合同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8.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

  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____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____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8-1)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9.乙方的违约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____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____%支付滞纳金。逾期达____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违约金。

  10.甲方的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____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合同按规定经XX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XX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2、本合同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经办人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签约地点: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签约时间: 年月

单位合同 篇5

  企业之间借款的详细解读及相关规定:

  一、有关借款的金融法律法规

  1.《商业银行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2.《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3.《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1998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五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擅自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4.《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

  “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5.《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六十一条

  “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6.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个问题第2条规定:

  “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定合同无效。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7.1996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规定:

  “对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出借方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依法向借款方收缴。”

  8.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第(2)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9.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3号)规定:

  “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1991]21号)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结论

  根据上面所引述的法律法规,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企业之间的借款是不合法的,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公民(自然人)之间,公民(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公民(自然人)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即民间借贷是合法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企业之间借款的法律后果

  企业之间到底借款被确认为无效,即不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又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由此,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看,对借款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据以下原则处理:

  1.维护金融秩序原则: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关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来认定其效力,对这类纠纷的处理,应当有利于维护金融信贷专营的秩序,有利于国家对资金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有利于引导企业正确使用资金。

  2.过错责任原则:主要是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作为借贷标的物的资金被占用期间的损失,应当按过错责任来承担。

  3.公平原则:是指在案件审理期间,应当公平地保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既要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损失的一方得到合理弥补,又不应使任何一方从无效借贷中获得不应当得到的利益。

  根据以上原则,企业之间借贷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对涉及的借贷本金、利息及损失主要作如下处理:

  (一)对借贷本金的处理: 借贷本金作为无效借贷合同的标的物,必须全额返还给出借方,而不适用损害赔偿予以替代。

  (二)对借款利息和损失的处理: 在借贷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对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和利润一般不予保护。

  在实践中,对无效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的处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联营纠纷解答》的规定,即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罚款。

  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条第(2)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四、企业之间借款的税务处理

  尽管在我国金融法律法规中,对企业之间的借款不作为合法行为,但根据现行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之间的借款及由此收取的利息或者资金占用费,视同金融业的贷款行为,应予以征收营业税,而不论该等借贷行为是否与现行金融法规相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资金增值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xx]1007)中,又再次强调: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xx]84号)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所以,企业之间发生的借款行为所产生的利息,贷款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对于借款人而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不超过规定限额的范围内从所得税前扣除。

单位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加班需甲方的书面同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

  本工资,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及有关法律执行 。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七、劳动纪律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如有法律规定之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基础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本工资。

  c.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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