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商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3-06-03 12:10:09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品购销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商品购销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商品购销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本合同,望双方共同行,任何一方不得各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一、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提供包装完整全新产品、严格按国家标准、三包法执行(整机免费保修一年,主要部件免费保修两年,主板部件免费保修三年)。注:如因需方管理和使用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或故障将不在保修范围内。

  二、交货方式、安装地址及安装时间:

  三、包装标准:按厂方标准执行。

  四、电器类的安装及调试:免费安装、调试。

  五、验收时间:供方安装完毕后,需方进行验收且全部合格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生效。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付清合同全款,供方提供正式发票。

  七、合同价格有效期为一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需方代表盖章或签字均有效,供方需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商品购销合同 篇2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订产品如下: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共计: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金  元(不含税) 大写人民币:

  订金到账后,甲方通知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支付方式支付货款;乙方需在三日内发货,(乙方支付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其余价款每批货物送到甲方接货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内支付货物全部价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提货方式:配货车送甲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接收货物后,签发回批单。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地磅检斤,合理磅差为3‰以内。

  5、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过约定期限10天,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需方全部负责。供方必须按需方约定及时供货,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由天气、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8、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 户 行: 汇款名称:

  账 号: 农行卡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商品购销合同 篇3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 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 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 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 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 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 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 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 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 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 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 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 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 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 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

  10%- 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 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 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 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 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 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 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 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 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 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 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 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 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 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 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 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 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 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 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 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 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 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 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 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 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

  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 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 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 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 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 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 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 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 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 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 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 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 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 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 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 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 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 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 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 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 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 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 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 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 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 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商品购销合同 篇4

  合同号:

  销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不影响国家计划的原则下,确需变更合同时,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执行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按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自提证明;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商品购销合同 篇5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 (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商品购销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商品购销: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商品买卖关系,零售商向供应商采购商品并自行组织销售,按照所采购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商业模式。

  ?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向供应商订购约定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商品价款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购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周期。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从供应商处购入商品的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订购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 (1)订单及订单确认

  ?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 (3)商品退换货文件

  ?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购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成都市商品购销合同

  ?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价款

  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 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商品购销合同 篇7

  甲方(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基本情况

  1.当合同总价款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时,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需支付总货款的40%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大写 ),剩余的60%货款在 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 元(大写 )。

  2.合同总价款少于人民币壹万元时,乙方按照甲方样稿要求订制产品并签订本购销合同后,甲方需支付总货款的30%给乙方,即人民币 元(大写 ),剩余的70%货款在一个月内付清,即人民币 元(大写 )。

  三、交货期限

  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交货

  三、售后服务条款

  1.甲方所购产品制作完成时,甲方派专人进行验收确认。甲方在签收货物后,发现货物存在任何的.外观瑕疵问题,乙方均不负责。但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则按照乙方售后服务流程进行处理。

  2.产品的首次安装与调试由乙方负责。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就本合同中出售给甲方之货物提供180天的免费保修服务,关于免费保修期的计算及免费范围作如下约定:

  ①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广告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

  ②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保修期内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内的损坏,乙方收取人工费及材料工本费。

  ③免费保修期内,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维修中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若不属于保修范围或人为损坏,运费由甲方承担。

  4.非免费保修情形:

  为了使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对于下列情形,乙方不承担免费保修义务,由甲方选择乙方或者他方提供服务:

  ① 超出免费保修期时。

  ② 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政府行为和不可抗因素等意外灾害而使产品损毁。

  ③ 由于用户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产品损毁,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自行运输、搬运时跌落、碰撞而造成的损毁。

  ④ 由于用户自行对产品进行改装及其他使用不当引起的损毁。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购销合同】相关文章:

购销商品合同03-01

商品购销合同12-26

商品混凝土购销的合同02-19

2022商品购销合同03-09

商品批发购销合同03-08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03-17

商品购销合同(范本)07-17

标准商品购销合同02-25

农资商品购销合同03-28

商品购销协议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