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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合同

时间:2023-06-01 17:45:2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加盟连锁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加盟连锁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加盟连锁合同范文集锦六篇

加盟连锁合同 篇1

  甲方: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B座B230室

  电话:0371-67896586 传真:0371-67992198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

  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就在 省 市开设加盟连锁店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的权利

  1.1 倡导经营“聚浪”连锁专营事业,并拥有“聚浪”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在各个城市设立连锁店;

  1.3 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有关的市场反馈信息;

  1.4 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调整。

  2. 甲方的义务

  2.1 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 不得无故拖延发货,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 在适当的时候,将提供800全国统一售后服务热线:

  2.4 乙方会议条件成熟,甲方有义务到乙方扶植市场(专家讲座等)。

  第二条 乙方的责任

  1. 乙方的权利

  1.1经甲方授权方可拥有 “聚浪”商标和“聚浪公司”名称的使用权;

  1.2 乙方享有本区域内各区县级连锁店市场开发权和管理权;

  1.3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4 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培训;

  1.5 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6 有权接受甲方的指导进行经营活动;

  1.7购进标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规定给付的物流津贴。

  1.9乙方有权对其区域内的区县级连锁店进行管理。

  2. 乙方作为“聚浪”品牌连锁店的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 乙方认同“聚浪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聚浪”品牌连锁经营的

  各项规章制度;

  2.2 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其申请开设的区县级连锁店和产品的推广、市场开发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标准维持本区域内连锁店和区县以下连锁店的结构及形象;

  2.4 连锁店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

  2.5 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 积极地协助总部拓展连锁经营活动;

  2.7 执行“聚浪公司”连锁经营“聚浪”品牌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一个以

  中华养生为内涵的品牌店;

  2.8不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私自转让和更名。

  2.9 在装修方面,必须参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2.10 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11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处进货,不准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产品或仿制产品;

  2.12 每周必须如实上报销售业绩;

  2.13 乙方有责任指导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的业务拓展、指标考核,传达“聚浪公司”

  有关业务精神,对本区域内区县级以下连锁店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业务培训。

  第三条商标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1. 甲方的商标应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2. 商标的使用权限

  2.1 在连锁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设计统一形象制作。

  2.2 凡带有“聚浪”商标的商品,未经甲方授权,不得对商标进行加工、制作、使用。

  2.3 在广告方面,必须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运作。

  第四条 进货与运输

  1. 关于进货的规定

  1.1 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处进货。

  1.2乙方首期进货按零售价的5折价格购货【不含产品配套资料,详见《展业资料报价表》】,

  购货金额不得少于1.9万元人民币,以此给乙方作为市场周转支持,但不计业绩,二次

  进货享受五折,当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连锁店时,上级店永远享受下级店进货款的5% .

  1.3 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

  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4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3至7

  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1.5所有连锁店的市场销售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格销售。

  2. 货物运输

  2.1 货物的运输方式为汽车、铁路两种。

  2.2货物送达地点是按距离乙方注册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达

  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往本辖

  区内各专营店及会员的运输费全部由乙方承担。

  2.3 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公司予以解决。

  2.4 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书面传真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五条 业务管理

  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

  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中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责任。

  2. 乙方必须在前三个月按以下计划完成月销售业绩,销售业绩额每月不能累计计算。

  2.1第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1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

  2.2第二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3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

  2.3第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完成5万元人民币的业绩额;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业绩

  3.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业绩额的指标,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内开设第二家连锁店,同时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经营权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经营的资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贴;物流配送经营由新设的连锁店管理,此后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 所有各区县连锁店的物流配送由该市连锁店或甲方指定的连锁店配送,物流送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每市只设一家市级连锁店,以保证各连锁店物流周转和运输。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贴按业绩额的120元/套计算(两项物流津贴不能重复计算)。

  6. 物流津贴以自然月每月结算一次,次月七日前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如次月五日为节假日,则顺延)。

  第六条 连锁店的租赁与有关费用

  1. 连锁店的房屋租赁

  1.1 房屋选址由乙方负责,连锁店总面积必须不得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

  1.2 房屋租赁协议书以乙方名义签订;连锁店的房屋租赁开办及经营管理等所产生的一切

  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税收),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2. 连锁店的装修

  2.1 乙方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参照甲方的VI标准装饰,装修费用乙方自理;

  2.2连锁店的装修统一由甲方验收许可后,方可开始营业。

  3. 连锁店证照的办理

  3.1 各项合法证照的办理由乙方负责;

  3.2 乙方办理各项合法证照的工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3乙方办理合法执照所需的证明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七条 合同终止后的债务处理

  1. 在本协议签订六个月后(含六个月),乙方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经营下去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办理移交给甲方有关证照和其它资料的手续,同时取消其连锁店的资格。

  2. 已购进的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在进货时间的两个月内可按照进货额的50%换货(具体的换货条件和要求详见《退、换货制度》),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责。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

  第八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 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标及带有“聚浪”的标识;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连锁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 广告物等,(还要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 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设备,文件及授权牌及执照等物品;

  1.4 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八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作出对“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九条 合同效力

  1. 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如需续签,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 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执一份,公司入档一份,教育部及市场部各执一份。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自愿加入“聚浪公司”连锁店的申请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因甲方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其他原因,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向郑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3. 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签约地: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2号楼B座B230室

  2. 本合同诉讼地:郑州市人民法院。

  3. 本合同必须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有效。

  4.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解释权归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 凡20xx年4月10日以前签订的有关开设各连锁店合同与本合同有异议的,以本合同的

  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加盟连锁合同 篇2

  甲方(加盟总部):武汉康宏创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加盟者):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双方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设计、生产、完善成型,用于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包括好乃乌注册商标、标志与公司服务模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销策划方案、会计系统、专业培训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好乃乌防脱生发服务中心。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 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动作的行为。

  第三条:加盟店的资格

  1、甲方通过本合同指定乙方为 区域内 市 县的好乃乌加盟商,在规定场所开设、经营好乃乌加盟店。

  2、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加盟商,开设好乃乌连锁加盟店。

  (1) 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 认同总部的发展方向和营销理念,并能接受总部安排的培训,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 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3、 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特许的给予

  在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六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 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 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 本合同终止和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4、 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的研究、完善和积累。

  5、 总部将不断开发与脱发相关疾病的诊疗方法和产品,给加盟者不断升级。

  6、 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 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 加盟店店铺在乙处,乙方拥有所有权。

  2、 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同一个邮政编码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它公司店铺。

  3、 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城市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可以让第三者在同一城市经营加盟店,但总部承诺省会城市和特大型城市不超过4家加盟商,其它城市不超过2家加盟商。

  第七条:追加建店

  加盟商除第六条第1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外,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第八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的经营技术。

  2、 加盟店在开业前15天可派1-2人到总部接受相关的业务培训,包括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理论及现场实习。

  3、 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若有需要,加盟者可提前15天申请总部派协销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4、 加盟店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定期总会及在当地省份召开的临时性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5、 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6、 总部根据经销商情况,随时培训、指导加盟店雇佣的店长、职工。

  第九条:加盟金

加盟连锁合同 篇3

  甲方:吉林省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吉林省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加盟连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为了打造中国清洁行业的知名品牌——布神,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在平等、诚信、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考察公司,一次性缴纳(3800/6800/9800)元加盟费签定加盟合同后,正式成为甲方加盟商,终身享受“布神”品牌权利,以后无需再交纳品牌使用费和管理费。

  二、在乙方筹备开业10日内,甲方将安排2名专业人员上门进行技术培训、员工管理、市场推广、业务指导等综合服务,工资费用(车费、食宿费等)由乙方支付。超过10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给付,按150元(包食宿)每天每人计算。

  三、甲方免费赠送网络推广3个月,3个月后乙方要延期须按300元/月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须认真维护布神公司的一切权益,不得损害“布神”品牌形象,不得随意转让“布神”品牌,保守公司秘密,遵守布神员工守则,虚心学习,诚信经营。否则甲方查实后随时可以终止加盟合作关系。

  五、加盟地址:

  六、加盟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家庭开荒用品

  1、清洁桶 2、清洁球 3、清洁布 4、清洁刷

  5、清洁铲 6、喷嘴水壶 7、双面擦 8、毛拖

  9、单面擦 10、伸缩杆 11、鸡毛掸 12、清洁器

加盟连锁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连锁机构,销售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

  、经营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公司的产品,维护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供货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为商品规定统一零售价。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将利用公司网站及其他广告媒体宣传<__________>品牌,及时公布加盟信息和产品信息。

  9.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期满后,甲方退还加盟订金的全部金额。

  5.乙方在签约后,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不得低于加盟类型规定的最低额。

  6.如属地区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连续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8.乙方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____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可以在____个月的时间内调换______%以内的滞销产品。

  七、违约及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私自从别的地方进货,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随意大幅调整价格,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加盟商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类型

  a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发达地区,中高档消费群。

  b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比较发达地区,中低档消费群。

  c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欠发达地区,普通消费群。

  投资能力比较强的,社会关系良好的可以优先成为地区代理。地区代理协助总公司对当地加盟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总公司在当地扩大加盟队伍。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加盟连锁合同 篇6

  甲方:XXX

  乙方:XXX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XXX

  乙方:XXX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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