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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合同

时间:2023-05-31 13:36:10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的制作合同模板锦集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制作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制作合同模板锦集8篇

制作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森本公司的生产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合理合法、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同意与乙方在年度签订业务加工承揽承包合同。

  一、甲方考虑到甲乙双方的便利、有效,甲方同意在与乙方签订加工承揽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无偿提供工作场所、工作用水电,并有偿提供食宿,洗浴、水电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具体费用依照公司标准在乙方的加工费中扣除。

  二、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三、乙方对于加工车间的生产设备设施等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四、乙方有自行招聘员工的权利,乙方员工的工资由乙方定,甲方无权干涉,但乙方给付员工的工资必须合法;甲方考虑到乙方不符合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资格,甲方同意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生工伤及其他意外事故,甲方在社会保险内赔偿,社会保险以外的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加工承揽费的单价按照20xx年的工价标准结算,新型产品的'工价面议一致后再定;

  四、乙方承诺保证其招聘的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并保证其招聘的员工享受国家法规所规定的权利;

  五、甲乙双方在中途如需解除本协议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无故不履行本协议者,另一方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制作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肖像使用方和授权方的义务、权利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如下(即肖像使用授权合同):以下就是广告制作合同等相关资料:

  一、甲方为肖像权人,自愿将自己的肖像权(于何时何地拍摄的何种作品,几种或几幅)授予乙方有限使用。(使用肖像的形式、数量)。

  二、使用形式仅限于(杂志封面、网上传播、图书报刊出版、展览、制作服务户外或图书报刊广告等等);发行范围仅限于国内(或本省、市、县、或国际、某国等使用肖像的媒体及其发行范围)。

  三、肖像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从正式出现于上述媒体上始,以最后一期或一张上述媒体止)

  四、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在上述第一、第二、第三项的形式、范围、物流搬家、票务时间之内使用甲方肖像,乙方于拍摄完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现金人民币(大写:)元(含税)。

  五、肖像授权的变更: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使用方需要将像用于其他媒体(本合同约定的以外)上时,须事先取得肖像授权方的同意;肖像在使用期间,肖像授权方需作另外授权于他方时,必须事先征得肖像使用方的同意(指本合同第一项拍摄的'肖像作品)。

  六、乙方承诺将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法律,绝不损害甲方享有的合法权益。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将承担违约责任(可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合同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合同约定解决办法)。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议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式二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于年月日在(某地方)签订。

  肖像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肖像使用人(签名或盖章)

制作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 :

  2、材质:

  3、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百分之三十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向乙方提供广告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负责施工现场的树木、花、草可以移动。

  6、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钢结构施工标准为依据,广告结构制作安装应当牢固,抗风力应达到7级。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钢体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 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制作合同 篇4

  托尼&盖门头制作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执行方):

  为了更好的塑造门头的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门头制作业务,甲乙双方秉承相互促进,相互信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之事项: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双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制作材料、规格、要求,

  见附件(制作明细表)

  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否则按上面费用进行核报。(以上报价含安装及后期壹年的'免费维修费用。)

  三、委托制作费用:

  总费用为:人民币 7167元(实际商议后:6000 )以每批实际报账金额为准。

  四、付款方式:

  制作项目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即支付全项目制作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的工作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当市场所有损失费用。

  2.乙方在制作和安装过程中,应积极主动维护甲方利益,不得与店方发生争执或有经济纠纷,如经甲方人员发现,乙方将承当市场损失,并赔付甲方5%装修费用作为甲方名誉损失费。

  3.门头在维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给予解决。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生效日为双方最后签字日期,签完合同后,正式进入施工时,甲方应付乙方全额80%工程款,剩下20%的工程款完工后3日内付全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郑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 章: 签 章:

  时 间:年 月 日时 间:__年 月 日

制作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制作人):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内容和制作要求

  1.视频项目制作的内容和要求:______________,具体内容和要求见附件一《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

  2.合同签订后,如需要变更制作内容、制作要求、制作方式、制作进度、制作期间等事项的,双方应当另行约定。

  第二条制作期间

  1.制作期间为______日,自甲方确认《制作进度表》(见附件二《制作进度表》)之日起算。

  2.乙方应自收到甲方根据《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提供的全部制作材料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制定《制作进度表》。

  3.因甲方未及时提供制作材料或者未根据《制作进度表》要求予以配合的,则制作进度和期间相应延迟。

  第三条交付与验收

  1.乙方应当按照《制作进度表》要求提交视频样片供甲方验收。甲方在收到视频样片后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验收意见书》(见附件三《验收意见书》)。

  2.甲方应当以本合同附件一《项目制作内容和要求表》、双方书面确认的脚本等作为验收依据。

  3.甲方对样片验收后认为不合格的,应当在《验收意见书》中明确不合格的理由和具体的修改要求。乙方收到甲方的《验收意见书》后应当及时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验收。

  4.验收期满后,甲方经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出具书面《验收意见书》的,视为验收合格。

  5.乙方在视频样片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负责向甲方交付视频成片。

  第四条版权归属

  1.视频成片的版权归属于____方。

  2.乙方________(享有/不享有)在视频成片上的署名权。

  第五条项目价款及支付方式

  1.项目价款为人民币(下同)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构成见附件四《项目价格明细表》。

  2.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约定支付项目价款:

  付款时间表

  项目进度

  付款比例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乙方按照约定进行制作。

  2.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供材料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应当按照《制作进度表》的要求,对脚本、模型以及相关素材予以确认。

  4.甲方______(同意/不同意)乙方对项目制作过程中下列内容进行专业分包:_____________。

  5.乙方应当保证其制作素材和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双方应当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晓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7.甲方指定联系人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8.乙方指定联系人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项目价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未付款金额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导致视频成片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项目价款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在项目制作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如期进行的,甲方应当按每日________元向乙方赔偿损失。

  4.因乙方原因导致制作素材或成果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5.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九条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制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新华百货连锁超市金凤店坡梯侧面喷绘、制作安装。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依照甲方的约定或附件为准则。

  2、要求制作安全、牢固、美观。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广告制作费(喷绘、安装)人民币元整;

  1、自协议签定起乙方开始安协议制作广告;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

  2、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施工。

  四、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办理广告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如因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的后果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水电等事宜。

  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制作的费用。

  B、乙方:

  1、按照甲方确认的制作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

  2、如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甲方协商解决,确保安期完工。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于甲方无关。

  4、在施工过程中:如墙面损坏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维修。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六、其他:

  1、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合同章): 乙方(合同章)

制作合同 篇7

  甲方(加工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识制作概况

  1.1标识制作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标识制作。

  1.2标识制作地点:。

  第二条标识制作承包范围

  2.1本标识制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揽方负责按照加工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具体位置由甲乙方现场确定;

  (2)一切为正常完成施工所需的杂项和劳务,无论是否明确列示于合同文件之中。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加工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3.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及经承揽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限)。

  3.3合同工期:个工作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材质标准

  4.1按照国家及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4.2材质标准:全部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规范材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1合同总价款:元整(小写:¥元整)。

  备注: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组成详见附件一:标识制作量清单。

  5.2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日内,加工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即¥元整;

  (2)标识制作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加工方在质保期(本合同规定为年)满以后的日内,向承揽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任何利息。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而承揽方未能及时响应的,直接扣除质保金支付,不足以弥补加工方损失的,由承揽方补足。

  5.3加工方向承揽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标识制作量清单(A4×1P)。

  第七条标识制作的实施

  7.1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使用,承揽方应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并且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由加工方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对标识制作实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损失的均由承揽方负责。

  7.2承揽方向加工方承诺按照经加工方确认过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按照约定日期竣工,并承担标识制作质量保证责任。且未经加工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识制作向任何第三方转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揽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遵守安全施工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标识制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设置必要的防护与警示牌,保证邻近地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揽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造成标识制作工期延误的,承揽方并应承担逾期交付标识制作的违约责任。

  7.3承揽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安装标识制作,随时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检查查验,为检查查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果检查、检测、检验的结果表明,材料、设计或者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加工方有权拒收此材料、设计或工艺,承揽方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7.4承揽方应保证标识制作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实施的标识制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加工方可随时要求承揽方返工,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5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完毕后,加工方日内安排与承揽方共同进行标识制作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给加工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揽方并应赔偿。

  7.6承揽方负责实施的标识制作通过加工方的验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费用的,不免除承揽方对于项目标识制作的质量保证责任。承揽方保证交付的标识制作符合标识制作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如标识制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揽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对于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揽方实施的不合格的标识制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承揽方应向加工方进行赔偿使加工方免遭损失。

  7.7如承揽方和加工方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有争议的,双方共同委托一家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认定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鉴定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

  7.8标识设计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加工方承担,承揽方不当使用的除外。在标识制作安装完成之后,承揽方应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全部返还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本,承揽方亦不得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揽方制作完成的标识,其知识产权以及画面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方所有。

  7.9承揽方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制作、安装等)的资质和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承揽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标识制作实施,每迟延一天,应向加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加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责任。

  9.2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逾期未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05%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30天的,收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加工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二条其他

  标识制作报价清单属商业机密。合同任何一方,如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相关的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制作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围墙广告牌(以下简称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牌制作

  1、广告牌规格要求:

  二:广告牌安装 安装地点:连云港友邦置业项目工地围墙。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广告牌制作单价:

  2、广告牌制作总造价: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支付方式:

  a.合同签订时甲方预付工程款。

  b.制作安装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即付清所有工程款项。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广告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安装画面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

  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 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因广告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1、 在本广告的制作、设置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均与甲方无关。

  2、由于商标、肖像、广告词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九、保修期限: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项目质保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保修期满后,双方另签维修协议进行维修。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汀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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