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30 11:36:0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股权转让合同范文汇总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股权转让合同范文汇总7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实际受让方隐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丙方(乙方股权代持人显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丁方(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各方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合同订立之目的

  1、1丁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丁方拟从事业务并正在办理(资质证照名称)。

  1、2甲方系丁方控股股东,合法持有持有丁方%的股权。

  1、3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的丁方%股权,成为丁方股东,通过丁方经营业务。

  第2条标的股权及价款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丁方%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全部转让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2、2标的股权的转让的价格为万元。

  2、3本次股权转让前,丁方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2、4本次股权转让后,丁方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第3条股权转让步骤及价款支付时间

  3、1乙方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即成为丁方股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自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起,甲方作为丁方股东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上述约定不受工商变更手续进程的影响。

  3、2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前,丁方发生对外应付款项以及发生的其他可能遭受的第三方追索,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无论该款项实际支付日或追索主张提出日在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之前或之后。

  第4条特殊约定

  4、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丁方的股东之一,乙方不要求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乙方作为隐名股东,相应的股权由代持。丙方受乙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因股代持所发生的合理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丙方双方按照双方实际持有的丁方的股权比例对丁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3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随意处分属于乙方的股权(转让或者质押等)。

  第5条保证

  5、1甲方保证

  5、1、1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系其在丁方的实际出资,并对此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设定质押、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任何事由;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责任,除甲方自行承担外,还应依照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1、2甲方保证,丁方资产权属清晰,所有土地使用权、厂房、土地、附属配套设施、办公设备不存在设定的权利负担,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改变权属的合同。

  5、1、3甲方保证并确保丁方保证,乙方自其依照本合同第3、1条的约定支付履约定金之日起,即可进驻丁方目前空余的车间。甲方应当尽最大努力,确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协助乙方办妥所有涉及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并撤出丁方。丁方承诺毫不迟延地办理股权转让所涉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5、2乙方保证

  5、2、1乙方保证其经用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5、2、2乙方保证其经根据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6条盈余分派禁止

  6、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已经充分考虑了丁方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发展预期。丁方现有的以及未来产生的盈余,即使作出盈余分派决议,可归入甲方名下的盈余,亦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应毫不迟延地将相应盈余转交乙方所有。

  6、2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实际出资比例享受丁方的盈余分配。但是如果乙方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仅有退回出资款的权力,无享受利益分配的权力。

  第7条税费负担

  7、1各方同意,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程序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2股权转让所涉税款,按照国家及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税款由甲方承担,应当由受让方承担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第8条违约责任

  8、1标的股权存在与本合同5、1、1条约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除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丁方补足出资外,还应向乙方支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设定质押涉及金额的30%。

  8、2丁方资产存在与本合同5、1、2条约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应当在日内涤除所有权利负担。否则,甲方除应涤除权利负担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前述权利负担所涉金额的30%。

  8、3除前款规定外,丙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给乙方的股权造成其他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的,不视为各方违约,各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9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丁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具有最终效力,取代所有之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双方之间口头或书面的约定。除非各方指明修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否则任何往来文件或协议与本合同约定存在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0、2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3、合同生效之后,甲方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合同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九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合同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合同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

  受让方:

  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一 合作企业名称

  -------------------

  二 合作经营范围

   经协商,合作方一致同意合作经营项目

  2.1微电影、广告、专题宣传片拍摄剪辑制作、栏目剧拍摄制作,电影电视剧拍摄制作、婚礼录像拍摄剪辑等。

  2.2合作方随时商议决定的任何其他项目

  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三 合作方式

  3.1法律关系

  ——合作方暂时不为合作项目注册公司。在注册公司之前,合作各方之间的关系为合伙关系,对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合作方之间相互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

  3.2合作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丙方出资 万元,共筹资 万元作为合作项目的启动资金。

  (1)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资方式:占有公司股份 %

  身份证号码:

  (2)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占有公司股份 %

  (3)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占有公司股份 %

  3.3表决机制

  与合作项目相关的任何协议、决定和争议解决,都需要通过书面和口头表决后生效执行。合作三方每人一票,提议获得半数以上票数支持生效。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拥有否决权。

  3.4职责分工

  3.4.1 甲方

  *负责分配工作部署

  *前期拍摄和辅助后期制作

  *客户沟通、洽谈业务

  *日常公司正常运营

  *进出帐目明细统计

  3.4.2 乙方

  *广告专题脚本创意方案

  *微电影导演、编剧、统筹安排

  *对外业务洽谈

  *辅助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

  *账目财务管理

  3.4.3 丙方

  *文案制作

  *辅助拍摄工作

  *后期制作工作及技术指导、管理

  *对外业务洽谈

  四 财务管理

  4.1财务人员是负责现金支出收取,任勇向其他合伙人担保合作项目的财产安全,做到收支无误、手续齐全。

  4.2收入和支出每笔现金做到流水账目清晰、并出具一份电子收据或者手工签收凭证。

  4.3随时向合伙人出具现金库存数以及提供现金金额。

  4.4每月底于会计统一对账,清点现金账目(包括银行存款)并核对现金日记账和会计现金账。

  五 合伙人利益分配

  5.1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

  5.2合伙人按照股份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5.3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5.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5.5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5.7合作经营期间,提取业务提成% 项目负责%后,按照业务类型,工种类型,工作量大小进行劳务费分配,其余为公司利润,公司利润根据股份比例进行分成。劳务费用具体明细:

  5.7.1文案撰写 元/分钟

  5.7.2 摄像拍摄 起/天

  5.7.3 后期制作 特效:/个 /分钟(平剪)

  六 股权转让和退股

  6.1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6.2合伙人在合作期间内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18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6.3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6.4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的权利,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6.5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6.6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7.1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7.2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八 违约责任.

  8.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8.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

  九 其他事项.

  9.1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9.2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9.3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9.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合伙人签名: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股权出让方): 身份证号:

  乙方(股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

  丙方(股权受让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 (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股权转让背景

  公司成立于20xx年月日,现持有西安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规定,公司有效存续,没有任何法定终止情形。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实收资本为 万元,未以任何方式抽逃资金。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事宜,既不存在任何的重大不利因素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的营业、业务、财产状况等其他事宜。现股东构成:

  股东一: 股权比例为:

  股东二: 股权比例为:

  现由于甲方个人原因,甲方自愿将 公司合法持有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乙方和丙方,且股东会同意甲方的出让及。

  二、转让股权份额

  甲方向乙方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

  甲方向丙方转让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

  经股权转让后, 公司的股权状况:

  股东一: 股权比例为:

  股东二: 股权比例为:

  二、转让价格

  甲方向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其中现金元,乙方同意承担 和 对于 债务,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购买甲方股权的'对价。

  甲方向丙方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

  三、付款方式、付款期限

  1、本协议成立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 元(大写:)。

  2、乙方于开始承担 和 对于 债务。

  2、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3、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4、丙方于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 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股权转让金;

  2、甲方应提供为完成本次交易所需要的应由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3、甲方应协助乙方、丙方办理有关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4、甲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5、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与 公司没有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保证按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

  2、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获得相应的股权份额;

  3、丙方承诺提供为完成本次转让所需要的、应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资料和文件,以及出具为完成本次转让所必须签署的各项文件;

  4、丙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就本次股权转让的保密义务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协议生效及终止

  1、本协议于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2、本协议于各方有权部门批准之日生效。

  八、协议的效力

  1、一切与该股权转让有关的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

  2、与本协议有关的后续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条款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甲方原因导致 公司股权转让无法实现,甲方承诺退还已获得的股权转让金,并向乙方和丙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股权转让价款的20%。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3、如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因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照本协议约定足额获得股权转让金,丙方承诺归还甲方从甲方出已获得的股权,并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责任,违约金额为本协议乙方购买甲方股权转让金的20%。

  九、争议解决及协议管辖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能解决或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署时间: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让方(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在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2、甲方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权(以下简称该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3、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由甲方将持有的______%的股权转让与乙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合同正文

  第一条 释意

  除非合同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和语句在本合同及各附件中具有以下的含义:

  1、“转让”或“该转让”是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甲、乙双方就甲方在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的转让;

  2、“被转让股权”指依据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及依该股份享有的股东权益;

  3、“转让成交日”是指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规定,双方将转让的有关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或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之日。

  第二条 股权转让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份计______股及其依该股份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被转让股份,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份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 股权交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当就转让的有关事宜要求目标公司将乙方的名称、住所、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应就该转让已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完毕工商登记手续的事实,向乙方出具书面登记的证明。如目标公司的股份已进行了集中托管,则双方应当在股份托管机构办理完毕转让手续并完成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2、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_________日内不能办理欠款规定的成交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拒绝支付转让价款。如乙方已支付了相印款项,则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款项退还乙方。

  第四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_______%股份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支付方式:

  (1)自甲方出具其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股份的合法、有效证明之日起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

  (2)乙方于转让成交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条 声明、保证和承诺

  甲方特此向依法作出以下声明、保证和承诺:

  1、甲方已合法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全权和合法持有本合同项下该公司_________%股份,并具备相关的有效法律文件;

  2、甲方承诺未以被转让股份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甲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与其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甲方已取得签订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批准、授权或许可;

  5、甲方承认乙方系以甲方的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为前提条件,同意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6、以上声明、保证和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持续、全面有效。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股权转让款30%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若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其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甲方____县XX横综合磁选厂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拉萨XX公司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其名下XX厂原甲方独资企业中百分之百(100%)股权中的百分之八十五(85%)的股权以人民币肆佰万元(XXX.00)转让给乙方,甲方保留佰分之十五(15%)的股权,双方共同合作经营。

  二、甲乙双方合作后,XX厂的法人由乙方担任,即XX厂的原甲方法人必须进行更改为乙方人员作为选矿厂的法人。

  三、甲乙双方合作后,原甲方名下的磁选XX的财产及选厂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已购进堆放在厂区内的.原料和山下堆矿场的原料共计四万多吨(甲方可以确保不低于三万吨以上)和财产,以及外面欠本企业的一万吨原料等都属甲乙双方按新股权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合作后,甲方在与乙方合作前的一切所欠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合作后企业所需要的一切资金,甲方将不另行投资。建成日处理量达1000吨以上的选矿厂以及购买资源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投资。

  六、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主要负责财务,甲方监管,由乙方主要负责企业运作和生产规划。甲方协助乙方购买资源。

  七、甲乙双方合作后,当企业产生效益时,按企业报表每月所产生的实际利润,甲乙双方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红。

  八、甲乙双方共同将XX厂重新注册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解付后支付给马XX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设备安装生产正常后1个月内乙方付给马XX200万元,(从第一次支付马XX款项日期后5个月内),余款300万元在新建选厂正常生产3个月内乙方付给马XX。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条款,所补充的合同条款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前提下,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争议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未果时,由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7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合同】相关文章:

股权转让合同10-11

公司股权转让合同01-18

股权无偿转让合同02-28

公司转让股权合同02-09

股东转让股权合同03-03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03-02

股权转让合同通用02-21

股权转让居间合同03-30

企业股权转让合同04-23

股权转让协议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