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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合同

时间:2023-05-28 17:37:4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消防合同模板锦集9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消防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消防合同模板锦集9篇

消防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合同法》,公安部[1996]21号文件《关于抓紧和认真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制度通知》和《河南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及概况:

  1、工程结构:

  2、工程地点:

  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相关连动系统的维修、保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的清洗、检测。

  2.消防栓系统及维修、保养。

  3.自动喷水灭火(喷淋)系统的`维修、保养。

  4.消防泵房设施的维修、保养。

  5.防排烟系统的维修、保养。

  三、合同日期:依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合同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合同期为。

  四、合同造价

  本消防维修、保养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乙方按要求对所属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修保养前的检查并出具消防运行报告,甲方在收到消防运行报告之日起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清工程款。

  六、甲方责任

  1.甲方消防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操作知识能力,具有消防上岗证。

  2.甲方值班人员发现消防故障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

  3.消防系统损坏所需更换的配件,由甲方购买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按相同型号标准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技术服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派人进行现场配合。

  5.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维护、保养内容进行施工,确保在合同期内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2.按时出具一份《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递交交甲方。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消防控制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达到正确掌握操作规程。

  4.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时,乙方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配件损坏,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5.签订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对消防系统全部检查,建立消防维护、保养档案。

  八、其它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应配合甲方的管理

  3.因乙方原因给甲方消防设施造成损坏,乙方应写书面材料说明原因,无条件维修达到使用标准,因甲方值班人员操作不当,设备配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设备使用年限到期的或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如地震、冰雹、洪水、战争等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律,乙方签章收贰仟元,不去和甲方履行合同条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消防合同 篇2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1、劳务内容

  甲方(工程承包人) 乙方(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上,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1.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1.3分包工程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结束工作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

  1.4质量标准

  按照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 合格 。

  1.5总(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

  件一份,供劳务分包人查阅。

  1.6图纸: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1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纸 1 套。

  2、工程承包人的义务

  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分包人负责。

  2.2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季度、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和验收。

  2.4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及交工验收。

  2.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2.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2.7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2.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劳务分包人义务

  3.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3.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3.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设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3.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3.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6劳务分包方负责办妥消防报检,验收手续。

  3.7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成部分的产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3.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施。

  3.9劳务分包人必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3.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11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3.12劳务分包方应充分预见本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一切非不可抗力风险,并做好足够的保全措施,亿利于工程的施工并保证整体施工质量。

  3.13劳务分包方与其他专业施工方密切配合,不得互相推诿,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因劳务分包方未通知各交叉施工单位先行施工而造成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安全施工与责任

  4.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4.2乙方应遵守国家级地方主管部门,业主,总包,监理对于该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处罚的,甲方按处罚结果双倍处罚乙方。

  5、保险: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6、材料设备的供应、保管、使用

  6.1劳务分包人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照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及时供货。

  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7、劳务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不含材料)

消防合同 篇3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大武86号

  工程内容: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临发改证[20xx]49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20xx年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20xx年2月10日-20xx年5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 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三套,工程竣工后3天内向发包人返回竣工图一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图仅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师 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初步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2)监督工程施工进度;

  3)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4)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5)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审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审核设计变更;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确认;2)审核工程款的拨付;3)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4落实开工条件,审批开工报告;5)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6)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7)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赋予的其他职权。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附证书复印件)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确保施工

消防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

  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常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

  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消防合同 篇5

  发包人:x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身份证:( )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百色市xx县“xx乐里,时代新都”消防安装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工程如期按质按量顺利完成,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百色市xx县“xx乐里,时代新都”(含地下室部分)

  2、工程地点:百色市xx县

  二、劳务安装的范围及内容:

  喷头安装、消防箱安装、水泵房安装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施工工期:

  该工程施工工期暂定为 天,合同签定后乙方即进场施工。如遇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1、由于甲方及土建原因造成;

  2、原工程的设计变更;

  3、甲方不按合同条款规定支付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

  4、不可抗力的事件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包清工加施工机具;

  2、劳务分包暂定价为税后人民币: 11万 元整(叁拾贰万捌千贰百贰拾伍元整)

  3、如需委托乙方进行其他消防施工工作内容,费用另性协商。

  五、劳务费支付方法及结算方式:

  1、合约签定后甲方即付进场费: 30000 元;

  2、工程完成至90%时,甲方支付全部劳务费的80%;

  3、工程在进行消防检测时完成双方的结算手续,甲方在项目经柳州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的15日内将全部劳务费扣留3%的质保金后一次性付清乙方;

  4、工程结算:实际安装工程量称以各个工程计价点的单价为劳务费总价;

  其中:喷头安装 50元/个(带管)

  消防箱安装 250元/个(带环管)

  水泵房按图纸整套4800元/套(另算)

  备注:室外连环管另算。

  六、技术资料及其它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分包范围内的消防施工图纸壹份。

  2、施工中由于现场因素的需要进行的施工变更,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满足消防规范的施工方案,甲方在收到乙方数据资料后尽快予以认可;对非合同内的工程量其安装的劳务费由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在工程余款结算时一起付清;

  七、材料和设备供应:

  1、该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均由甲方自行采购。乙方负责起劳务所需的安全设施、加工机器和安装机具及相应的耗材,如:冲击钻的钻头等。

  2、乙方进场使用的加工机器和安装机器应有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在使用的过程中及时检修和维护。

  八、双方责任:

  甲方:

  1、按计划及时提供安装所需的有关设备和材料;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按设计图纸解决与土建等各方的协调事宜。

  2、委托代表队工程进度、质量进行都督,检查隐蔽工程,板栗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协调乙方与各施工队伍、班组的关系。

  3、对乙方的现场施工进行配合,协助解决影响工程施工生产机器地板与和安全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督促。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拨付劳务费给乙方;并对合约外工程量进行签证。

  5、负责做好施工过程各原始资料记录,标志竣工图及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装订成册。

  6、对乙方的施工不合格项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并对乙方施工不合格项衍生施工材料的浪费进行处罚。

  7、对委托乙方施工的非合同的工程量按程序进行确认和签证,并把签证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支付。

  8、甲方在乙方对每月的限期整改内容进行消项后才办理相应劳务费请款手续。

  乙方:

  1、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合格、节约、实用”的施工月子配合乙方的施工管理,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安全、文明施工,付出乙方有关现场管理人员和指导、监督、协调。

  2、合同签订后即进场施工,样安装国家有关消防安装的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作质量。

  3、对工程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和现行消防验收规范要求,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对乙方开具施工不符合项的限期整改通知单,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并报甲方项目部消案。

  4、因工程仅对需要安排加班施工的,与甲方进行协商。施工中,遇到必须损坏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或装饰物的,首先告知甲方,经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施工。

  5、进场施工人员须配置相应的特种上岗人员(电工和焊工)各一名,并持有有效证件到甲方项目部备案。

  6、承包人自带施工用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产品。接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符合建筑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7、承包人必须教育并约束员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归于表扬,对违章工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则制度者给予纠正、责令整改、处罚,直至推出现场。

  8、对承包人在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在发包人多次发出指令要求更改,而承包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发包人有权勒令承包人停工整顿,由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工期损失均应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的所有损失。

  9、承包人对其领用的材料的保管工作,需配备一名专(兼)职保卫人员负责本报内领用材料及设备的保卫工作;并承担其费用;

  10、承包人应当样安装《分包合同条件》中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组织施工。承包人须管材造型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乙方对因违反安全事故规定引起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存的责任;

  11、承包人应对其自身在分包工程现场的全部雇员的认识安全及自有机械设备等财产办理保险,其费用自理;

  12、发包人的事先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再次分包。

  九、工程质量标准及保修期限:

  1、该消防系统的安装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消防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安装要求。确保各系统的使用功能稳定、可靠。

  2、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该工程总体保修一年。

  3、保修期内,属安装施工问题的,由乙方负责检修并承担费用;不可抗力因素照成的设备和系统损坏的,乙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机具和设备有甲方自理。

  十、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合同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顺延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疑犯更不能按合同规定日期交付使用,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纠纷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采取有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在消防工程质保期完结清安装劳务费后失效;合同执行期间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有好协商,商定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三、甲方工作:

  (1) 、对乙方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及三级安全教育。

  (2) 、在施工地点为乙方提供施工和生活便利条件。

  (3) 、负责按时共给施工所需全部材料。

  十四、乙方工作:

  1、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

  2、按图及国家及当地消防主管部门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如有更改必须经甲方管理人员签字。

  3、遵照《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所规定的条列。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经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须有操作证方可上岗。若由于乙方违章操作给甲方及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责任赔偿。

  4、乙方应保护施工场地整洁,当天施工留下的垃圾当天清理干净。

  5、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以当地有关消防主管部门验收为准。

  6、在钻孔施工中应做好防护措施,尽量避免将墙面腻子弄脏,在钻孔完毕后应将已污染的墙面清理干净。

  7、施工后期孔洞修补时,应保证其他工种后期补刮腻子时能刮平天面。

  十五、其它

  (1)、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机具,在确保工程质量前提下节约材料,若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甲方施工机具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工期不延。

  (2)、若乙方施工人员中途退场或无故停工,甲方有权停付人工费,所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确保工期,若乙方误期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若甲方发现乙方不按图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技术低劣,造成工程质量差.业主投诉,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停付人工费

  十六、甲方的所有设备、构件、工具、材料等,乙方只能使用,而无权进行挪用、转借、及变卖等,一旦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十倍之工程款,及开除相关人员。

  十七、甲方的所有设备、构件、工具、进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必须签字认可,待工程结束时,所有设备、构件、工具、必须如数退还甲方,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乙方需对甲方进行赔偿。

  十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消防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__

  二、项目地点:__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____个系统:包括: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年__月 日 至 __年_ __月 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派驻现场技术人员一名,维保的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与甲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每日的维护保养工作。

  2、协议生效一个月内乙方负责对甲方年有消防值班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3、消防值班人员如有变动,乙方随时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详细介绍系统的组成、日常操作、注意事项等,使每位值班人员可以正确和熟练操作设备,掌握发生火灾或故障时的`处理方法。

  4、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乙方应严格执行日常维修、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6、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7、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季度的维护保养费__ _ 元。

  (大写: 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一周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的维护费,即: 元。

  (大写: 元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 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打印纸、色带、滤波器、二极管、三极管等维修配件;5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发电机安装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

  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出租一台主用 kw备用 kw性能可靠的 发电机租赁,特签订本合同。

  一、发电机出租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甲方拥有租赁发电机组的所用权;

  2 乙方仅在租赁期间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机组的使用权。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租赁期为 个月,即从 XX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

  2、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合同签定即付月租金的 30% 作为定金,甲方收到款项后向乙方开据有

  效票据;柴油发电机组运抵现场安装调试好当日内乙方即向甲方付清当月租赁款,以后每租赁月

  付清下个租赁月的租金。

  3、乙方承租甲方发电机设备不论其在租赁期间是否使用都按 2 条执行

  三 、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及燃油:

  1、甲方负责发电机组维修、调试、保养(包括耗材、机油)并派一名专业业电工值守发电及机组

  的吊装、运输发电机组到承租方由乙方负责。

  2、发电机在租赁期内的安全和所需的燃油由乙方负责,若设备损坏或丢失,其损失由乙方全价(该

  设备折合人民币 万元整)赔偿。

  四、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更或解除本合

  同;否则,提出变更方应向对方支付 1 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

  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 盖章即生效。

  甲方:北京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消防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安徽省宿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工地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室内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 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 电气部分:从低压配电柜至室内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消防工程预埋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 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盛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合同范本《工地水电安装合同范本》。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 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此综合单价已包含赶工、停工费补偿和临时停水停电引起的误工、窝工、雨季、夜间施工补偿费、施工机具进退场费(甲供设备以外的施工机具费已隐含在清单各子目单价中,不另行计价)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费、超高费、措施费、保管费等费用,且在现场均不再计取二次运输费用;在本合同签署期间,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范围内详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乙方作为专业施工队伍,完全明了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所包含的单价范围,并完全自愿以上述综合单价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无论材料市场价格浮动、人工费变动或政府政策变动,本合同所约定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工程总造价以实际结算为准。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1999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作为每次结算单位(“整层”包括:本层楼板、梁和下层柱、墙,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台、地梁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机房、花架、女儿墙等作为一次结算单位,下同)。每次申报工程进度款额度按如下比率划分施工各阶段所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比例,具体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六、 违约保证金的收娶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资发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1万元违约保证金,此违约保证金在所约定期限内到甲方帐户,本合同方为有效,否则此合同无效。

  2、按实际完成“整层”工程量即工程节点为单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层”工程量之日作为“结算开始日”,次日为工程量开始申报及审批日,甲方于“结算开始日”之日起15日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金融机构原因顺延,下同)支付乙方本节点(即“整层”)进度款。付款比例为:按照实际完成本节点(即“整层”)工程量结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须经过甲方相关部门和领导全部审定方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4、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七、 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永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宿州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八、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2、订立地点: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且乙方按时缴纳违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日期:

消防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工程施工项目的气体、报警消防设备的购置及安装,配合消防部门对本批产品的验收并保证合格,工作交由乙方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合同段气体消防工程。

  2、期限

  2.1合同工期:合同工期依据甲方现场施工进度。

  2.2验收日期:本施工点工程完成后,由乙方现场负责人确认该点的验收时间为起始时间进行验收,并组织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验收,最终以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的验收为准。

  2.3质保期限:自通车之日起________年。

  3、合同价格

  3.1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供方将按如下《合同清单》按质按量按时供货给需方:

  注:以上报警及辅材部分按现场实际用量计价核算。

  3.2本合同暂估总价是本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即合同价款包括乙方履行全部合同规定义务的价款和酬金,包括货价、运输费用、安装费用。因气体瓶重约400-500斤,且属高压设备,在恶劣和不熟悉的施工现场就装卸、倒运等需得到甲方的协调、支援。

  4、付款方式

  4.1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____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指定账户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此项目的预付款。

  4.2合同项目主设备到达施工现场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乙方合同总价款的85%,安装调试完成,经消防部门对该批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承诺2-____月内完成消防验收),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10%的货款,乙方出具合同总价款的普通发票。留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质保期到后无质量问题及维修责任无息退还。如____日内未能按约定支付各笔货款则按每日总合同款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问题解决。

  5、货物的更换、补充、调整与退货

  5.1经验收,确属于乙方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少发的物品(以送货清单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应无条件为甲方及时更换补充完整,调换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5.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安装使用过程中,因质量原因出现损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返货并认同问题所在后及时负责调换;或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补货、增购、改装情况,甲方需自行采购或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代为采购(款到发货)。

  5.3因业主、监理、甲方等采购方临时调整产品型号、规格,超出原合同图纸或要求时,甲乙双方应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原合同单价上予以增加。

  5.4甲方办理退货须保证货物的完整、无损坏,按照乙方提供的地址退货,并承担退货时产生的运费,损坏货物乙方将不予以退货,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数量送货所产生的退补货费用概予甲方无关。

  6、双方责任与义务

  6.1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6.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工作面及安装时必要的配合工作,协调乙方施工现场的各班组、施工队伍关系,保障乙方的正常施工。

  6.3乙方不负责气体灭火及电气线路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选型,均依据参照设计院及甲方提供的图纸,且不因图纸设计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在本工程中安装的所有消防设备质量须全部合格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乙方作为单纯的设备供应商和安装施工方应接受甲方产品质量及施工验收,乙方不负责消防验收,但应保证该批产品质量合格,并负责该批产品消防验收需要的相应的产品资料和施工说明等。

  6.5乙方负责全部设备的运输、安装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设备保管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存放。运输保管过程中设备的损失以及安装过程中的损坏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6.6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6.7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擅自使用造成损坏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8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自理。

  6.9乙方负责该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及维修工作,经检查属设备自身原因,所有费用乙方承担,因甲方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损坏,乙方维修,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7、其他

  7.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7.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3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质保期到后自动失效。

  7.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就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劳务施工。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按项目部规定合理时间完成;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入条件,不能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因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四条 工程价款

  1、室内消火栓系统280元/套;喷淋系统75元/个;室外消防管道20元/米;自动报警系统75元/点位;应急照明65元/点位;室外栓260元/套;水泵接合器280元/套;气体灭火系统1200元/套;

  2、以上价格的工程内容以20xx年7月2为界线,7月2日以前的应该完成的由甲方保质保量的移交给乙方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若因前期工程不到位而造成工作量增加的总价在3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3000元则由甲方负责;

  3、主材由甲方提供,辅材由乙方提供,详见附表;

  4、室外管网安装开孔开洞、挖沟、回填补洞均由甲方负责;

  5、整个工程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远程施工费5万元整;

  6、以上价格不包括任何配合费、机械费、垂直运输费、管道防腐内容,如要防腐另行计价。

  第五条 工程结算方式

  1、每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量,甲方收到乙方进度量应急时对其进行核实,甲方按乙方的进度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的80%在次月的5日之前足额支付给乙方;

  2、本工程经消防检测验收或消防备案后三日内,甲方应对乙方的整个工程量进行结算,除去3%的质保金外,甲方应在消防检测验收后10日内付清乙方的所有工程余款;

  3、3%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备案之日起满一年后,15日之内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图纸2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整改另行验收到合格,甲方没有及时到场验收的,视为合格;

  3、乙方在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可适当的调整,同时也满足使用要求;

  4、保修一年。

  第七条 调试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消防检测验收;

  4、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使用消防设施,甲、乙双方的移交就以提前之日算起,维修期也以当日算起。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足量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为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8、甲方应为乙方施工人员买够足够的保险金;

  9、现在施工的'加工材料甲方应派专人看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

  3、及时报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5、堆放材料、机具、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乙方在施工时,安装工人必须穿戴由甲方指定的装束,并有醒目的标志;

  7、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材料部以书面形式报告材料计划;

  8、乙方应保证其项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工资。因乙方管理不善,赞成工资不能发放到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3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 其它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如发生,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施工组织不力,不能保质保量完成进度计划,甲方有权随时撤换队,由此造成的甲方和乙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4、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4.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6、安全事故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由劳动部门仲裁。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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