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

时间:2024-08-17 07:40:29 其他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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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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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同 篇1

  甲方:南通四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黄正辉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20624195610112714

  家庭住址:江苏省通州市三余镇警战村一组 家庭电话:

  依据国家劳动法律规定、与工程发包单位的劳务分包合同和项目部的实际,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 )1、 以完成项目中所从事的工种任务为期限

  ( )2、合同期限:自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12 月31 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项目安全管理 工作,乙方应当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工程发包方单位或者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的工资支付办法为:平时预发生活费,每年春节前结算当年工资。

  四、劳动保护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地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和必要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操作规程,遵守工程发包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出现工伤事故,乙方同意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规定处理,工伤期间乙方月工资按上海市上年度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交费基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每月2100元支付。护理费、营养费及其它一切伤残补助费,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按综合保险规定处理,乙方承诺不提出其它任何超出综合保险规定以外的索赔要求。

  五、工作时间

  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双方约定参照工程发包方单位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

  六、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即可终止执行。

  2、乙方在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行为的,有严重失职对甲方或工程发包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违反甲方或工程发包方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3、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擅自离岗,连续三天不上班,本合同即行终止。

  5、不论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甲方均不支付经济补偿。

  七、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工程发包单位或甲方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盖 章)

  乙 方(签 字)

  负责人20xx 年2 月1日20xx 年2月1 日

  甲方:南通四建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家庭电话:

  依据国家劳动法律规定、与工程发包单位的劳务分包合同和项目部的实际,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 )1、 以完成项目中所从事的工种任务为期限

  ( )2、合同期限:自20xx 年 1 月 1 日至 20xx 年12 月31 日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项目 工作,乙方应当积极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甲方支付乙方的'最低工资不低于工程发包方单位或者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乙方的工资支付办法为:平时预发生活费,每年春节前结算当年工资。

  四、劳动保护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地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和必要培训。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操作规程,遵守工程发包单位的相关规定和甲方的相关规定。出现工伤事故,乙方同意按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规定处理,工伤期间乙方月工资按上海市上年度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交费基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即每月2100元支付。护理费、营养费及其它一切伤残补助费,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按综合保险规定处理,乙方承诺不提出其它任何超出综合保险规定以外的索赔要求。

  五、工作时间

  根据建筑行业特点,双方约定参照工程发包方单位实行综合计时工作制。

  六、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即可终止执行。

  2、乙方在工作期间有打架斗殴、偷窃等违法行为的,有严重失职对甲方或工程发包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违反甲方或工程发包方单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的,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满足岗位技能要求的,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

  3、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乙方擅自离岗,连续三天不上班,本合同即行终止。

  5、不论何种方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甲方均不支付经济补偿。

  七、争议处理

  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工程发包单位或甲方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 方 (盖 章)

  乙 方(签 字)

  负责人20xx 年2 月1日20xx 年2月1 日

项目合同 篇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委 托 人:咨 询 人: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人: 咨询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 项目名称:

  2. 服务类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跟踪审计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该工程施工开始实施,至工程竣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结清咨询费用后失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联 系 人: 住 所: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公司电话: 公司传真:

  联系人电话: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项目合同 篇3

一、引言

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合同管理中,常常伴随工程结算价款得不到双方认同、结算纠纷时常发生的问题,给合同双方带来了很大困扰。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及签署各方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约定是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加强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程建设实施中合同双方的风险分担,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为了达到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一般有3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人工时计费合同。

  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照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单价合同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预先估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并根据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来进行的。

  我国于20xx年7月1日发布实施的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现了工程造价领域由“定额计价法”向“清单计价法”的重大转变。单价合同计价方式被工程量清单模式所采用,因此在目前的工程招标中多使用单价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执行中被普遍接受并认为比较合理的风险划分原则为物价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量变化负责,承包人对价格变化负责,合同双方可以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且实行风险的有效分担。此外,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宽,既能帮助发包人规避物价变化的风险,又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物料损耗等手段来节约成本,达到提高利润的目的。

  二、单价合同的分类及风险分担(一)单价合同的分类单价合同通常被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被选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风险、利润等。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按照双方确认的每月 (或每阶段) 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结算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确认的工程量为依据来结算工程总价款。无论任何影响价格的因素建设项目单价合同下的投资控制风险分担研究马霏霏55城市管理]发生,单价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减小工程承包人的风险,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项目。

  变动单价合同应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条款,先约定预估的工程量,并在合同中签订单价。同时,还应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的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的具体办法。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还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情况,虽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暂时约定,但进行工程结算时还可再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并按照双方确定的实际单价结算。因此,承包人的风险就显得相对较小。

  (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在不同合同计价方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签订中,选择何种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又由合同双方所要承担的风险确定。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因此,发包人应特别重视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领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一旦发生工程量变化情况,发包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预先约定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将由发包人承担;另一种是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关资料等自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条件下) 不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相应风险即分摊在承包人身上,发包人仅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综合上述情况,发包人为避免自身风险,应尽可能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从而在计算过程中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或依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此外,在工程投标中,投标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单基础上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承包人之间的投标竞争基本是单价的竞争,因此单价的风险主要是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而导致的单价调整的风险。

  三、单价合同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一)单价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1.由于固定单价合同中决定实际工程总价的因素是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很多建设单位往往误认为其单价在整个过程中绝对不变,即便各项费用价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一旦发生价格上涨过快,承包人将无力支付质量较好的材料和施工装备,便会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甚至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实上,在单价合同中,即使没有出现不可预见的环境和工程变更,如果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图纸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也将直接导致承包方在编制清单项目时易发生数量错误和项目遗漏,这样的错误所带来的工程损害则应由发包方承担,对于此类漏项和数据错误,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指出并与发包方确定调整这些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和细则。

  2.以往在工程实施中,建设人员由于缺乏造价兼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对合同中单价的确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错误地认为在招投标中可以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变更工程的方式来达到重新议价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弥补低价中标所形成的单方经济损失,因此就会出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想尽一切办法制造或怂恿发包人对工程局部进行变更的情况。这已成为承包人不正当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带来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也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合同双方在发生真实变更需要重新议价的情况时,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参考预算单价进行协商,但预算单价和工程结算单价之间出现的差异往往被忽视。因此,采用合同和造价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地确定新单价就未被运用到变更工程项目的实践中。

  (二)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前文所述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苏田斌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调整讨论了变更单价可以采用清单单价和协商单价 (即重新议价) 两种方法,应选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区分清单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单工程即便改变了某个部位的性质也要遵照报价单,对于变更工程书新增项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讨价还价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议价方式为宜。穆云红提出了用“折扣预期利润法”分析承包商预期利润,并采用分期将利润分摊到工程实际价款中的方法成功地处理了有关工程单价调整的问题。

  四、关于单价合同的两种新概念(一)单价合同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马占胜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类似,买卖双方可预先订立单价费率,即在合同订立时并不能确定实际单价,但一旦发生价格上涨或工程变更便可按照成本补偿合同的方式为承包人追加补偿利润。

  (二)单价合同下的“囚徒困境”李跃水认为单价合同设计下的项目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竞争性的组织,不是一个为项目整体目标实现而协调工作的合作性组织。由于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导致承包人只会努力减少自身成本,而不会有动力去为发包人节约投资,不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来要求优化精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甚至会滋生承包人的机会主义行为。而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过程督查,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从而陷入经济学中由个体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囚徒困境”式的不利局面。

  五、基于风险分担的投资控制模型的构建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属于合同双方应对价格风险的策略之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建设主体均偏向接受此项规定。然而,现阶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出现特殊情况后,由于风险分担问题,承包人和发包人出现了很多工程造价纠纷,因此在研究单价合同下投资控制风险分担是很有必要的。

  笔者在前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建设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结果。

  六、总结笔者分析了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以及目前所产生的两种新的概念,讨论了单价合同模式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析得出以下结果:1.固定单价合同可以被用于项目工程招标时间与施工工期较短,不能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不具备相关的条件,无法准确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建议在合同中对风险范围、工程量确认和调整方法等进行相应的约定,在项目实际进程中减少结算和索赔的纠纷。

  2.当拥有完善的设计图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招标时,从发包人的角度建议选择固定单价合同。这意味着发包方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单价合同中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量的风险则由发包人承担,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建议对合同中风险的范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对策进行必要约定,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同时,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采用单价合同既可以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又可以维护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现阶段的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激励,对承包、发包双方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建设及造价管理人员既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兼顾公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国建筑市场。

项目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安装工程概况:

  1、安装工程名称:网络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2、安装工程地址:

  3、安装工程概况: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等。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系统的布线和施工人员的住所及施工场地、楼层施工用电和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盗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安装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 按时对安装工程、施工及安装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 按时支付安装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安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安装工程质量和安装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 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安装工程时间和进度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开始对现场进行布线施工和测试线路,完成后甲方通知乙方技术人员入场。

  2、安装工程中甲方对信息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

  3、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安装工程及安装工程量的变更

  1、 由于甲方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 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安装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安装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安装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五、安装工程验收

  1、采用完工总验收的方式。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 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 a.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可请权威机构对本系统进行验收,并出示测试报告及结论,其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

  ● b.若权威机构对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布线安装工程出示了不合格的信息点,乙方将在有效工期内进行整改,再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人员进行验收,由双方人员签字,验收合格报告作为付款依据。

  4、安装工程完工,则应根据实际布线、信息点位置出具详细的竣工图纸。

  六、系统保证及安装工程维护

  乙方提供质量保证。在安装工程验收合格后壹年内,因设备质量问题发生故障,由乙方免费更换。如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或管理不当造成设备损坏,乙方有偿提供设备配件。

  七、结算方式

  监控设备金额为:xx 元(人民币: 元整)。

  安装调试费金额为:xx .00元(人民币: )。整个监控系统总额的15%(包括硬盘录象机价格在内)

  八、支付条款

  1、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款项,作为定金。

  2、设备到场经双方验收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的'安装工程进度款。

  3、系统验收完毕后七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40%的款额。

  4、合同执行过程中安装工程量的增减,则根据安装工程联系单,对材料和工作量的增减进行核算,其增减的费用在付款条件4中结清。

  九、设备标准、货运方式及验收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的原装产品。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产品更新换代生产厂家的生产标准对设备进行验收。

  十、乙方提供一年免费维护,一年后按成本维护,响应时间24小时。

  十、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它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安装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十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安装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八按安装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安装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安装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制服相应的安装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传真件有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设备)报价表〉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乙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乙方代表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合同 篇5

  甲方:浙江省××厅

  乙方:中国××公司

  为顺利实现××年美术馆建成开馆的目标,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有效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深入调研分析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各种组织实施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特点,就本工程项目采用项目管理模式问题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通过邀请议标并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中国××公司为浙江美术馆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管理承包实施单位。为明确浙江省××厅(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浙江美术馆

  1.2项目地点:位于玉皇山北麓、南山路的东段、万松岭隧道的西北部。

  1.3项目规模

  1.3.1用地面积:××m2

  1.3.2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部分建筑面积××平方米。

  1.3.3绿化率:×× %

  二、项目管理范围及要求

  1.工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委托管理的方式实施,甲方将整体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一次性委托乙方进行,乙方按合同约定成立专业的项目管理组(名单见附件一),承担项目报批、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设备及系统试运行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的管理和控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采购等招投标决策事宜包括重大合同的审定以及重大变更事项,由浙江美术馆工程建设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

  2.工程范围

  本项目工程范围: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除二次装修及布展以外的所有建设工程(以最后审定的设计图纸为准)。

  3.工作内容

  3.1施工前期及施工中除项目立项、用地手续以外所有审批手续的办理。

  3.2设计管理,组织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及外部审查、修改、会审、批准等管理工作。设计的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3.3施工全过程的管理,协调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

  3.4负责施工、采购的招投标组织实施工作。

  3.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编制工程资金使用计划,按工程的进度依据相关合同进行资金支付管理。

  3.6其他与本项目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4.工作要求

  4.1工程进度控制:本项目工程自甲方移交立项、规划用地手续、完成拆迁及四通一平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日止,期限为个月,即:个日历天, 年月竣工验收。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三。

  4.2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地方验收标准有关规定,确保所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钱江杯"、争创"鲁班奖"。

  4.3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安全规定,按照安全规范作业,对整个工程安全负责,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负主要职责的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4.4投资控制:要从优化设计。招标采购及加强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着手,严格将本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投资预算范围内。

  4.5人员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派出精干力量进行管理工作,乙方承诺将充分调动公司综合力量,利用公司资源,创出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品牌。具体人员名单需经甲方认可,工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换,各阶段配备的人员必须及时到位,因工程需要增加管理人员时,乙方必须保证。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权利

  (1)决策权:甲方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采购(含招投标)、工程款项支付以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享有决策权及调整决策权。

  (2)监督权:甲方享有美术馆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可随时派员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物资数量和费用使用等项目有关的所有情况并有权对乙方提出改进意见。

  1.2义务

  (1)指派现场代表作为联络协调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

  (2)按合同和工程实施的进度要求组织资金到位。

  (3)协助乙方协调外部关系,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条件。

  (4)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就乙方书面提交应由甲方决定的本项目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参加工程验收、办理移交手续。

  (6)向乙方提供2-3间现场办公用房和三路电话。

  (7)甲方所有工程指令,必须通过乙方发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权利

  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代表甲方进行工程管理,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2)对本项目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3)按照甲方的授权以及国家的规定,完成施工、安装、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及合同谈判,与分包方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管理。

  (4)核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6)乙方有权按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7)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将安全施工专项费用单列用监督管理该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在分包单位未使用时予以没收;根据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及与其合同的约定处置履约保证金。

  (8)工程上使用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

  (10)按规定审批工程变更。

  2.2义务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办理本项目所有报批手续,需要甲方提供相关资料或工作支持的,需提前向甲方提出。

  (2)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管理,全面实现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要求目标。具体管理任务见甲方审定修改后的(项目管理方案),包括开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管理以及竣工验收组织管理等。需要甲方出面的事宜,需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3)第一时间向甲方通报项目及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按月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报告、项目成本报告、质量记录及安全情况反映。

  (4)组织对分包队伍和供货商的'招标工作,负责推荐可供选择的分包队伍和供货商供甲方决策。

  (5)承担乙方本身现场办公的电话费、水电费等。

  (6)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7)督促分包单位严格履行分包合同义务。

  (8)接受甲方对项目管理的监督。

  (9)本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移交符合规定的本项目工程竣工图纸、文件、合同和其他资料等项目工程档案材料并移交审计后的项目财务资料。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

  1.费用组成

  本次工程管理承包采用"成本+项目管理费+质量进度考核奖励"的取费形式,具体定义如下:

  1.1成本:指在本合同项目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所有支出。

  本合同签订生效前,本项目中已发生的费用不计入上述成本。

  1.2项目管理费:指乙方实施项目管理的酬金。

  1.3质量进度考核奖励:指双方根据商定的质量进度考核目标,根据最终结果予以奖惩。

  2.价款

  根据本工程建设内容、规模、投资以及项目管理工作内容,本次工程管理承包费用总价暂定为人民币贰亿元整。各项费用按以下办法确定:

  2.1成本

  (1)成本本着"按实结算"的原则,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总和作为最终成本。

  (2)所有政府规费外部评审费用等非合同开支,乙方必须事先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2.2项目管理费

  经充分协商,双方确定项目管理费按项目成本的3%计取,暂定人民币 万元整。

  2.3奖罚

  2.3.1工期奖罚金

  (1)如乙方通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提前通过竣工验收,则每提前一天奖励人民币贰仟元。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天处以人民币贰仟元的罚金。

  2.3.2质量考核奖励

  如果乙方经过科学管理,合同工程获得"钱江杯",则甲方给予乙方创杯奖人民币贰拾万元。如获得"鲁班奖",甲方给予乙方奖励人民币伍拾万元。

  3.价款支付

  3.1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本着有利于工程实施、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按相关设计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规定及项目进度要求,报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并接受财政主管部门对项目财务活动的管理监督。

  3.2根据(省级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试点办法)的规定,乙方将根据分包合同及项目实际进度,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报省财政厅直接拨款至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开具以乙方为台头的发票,乙方汇总所有发票并复印加盖财务章后供省财政厅和甲方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乙方开具上述相应发票至甲方。

  3.3项目管理费:

  (1)合同签订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 %定金,计¥(人民币万元整)。

  (2)地下室土建工程完工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 %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整)。

  (3)大楼结顶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 %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整)。

  (4)工程竣工且工程结算报告经甲方核实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25%,计¥(人民币万元整)。

  (5)乙方获得工程"钱江杯"并报财政厅批准后,甲方即支付乙方余款。

  3.3奖罚金:

  (1)工期奖罚金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结算;

  (2)质量奖金在获奖通知甲方并报财政厅批准后七日内支付。

  五、工作周期

  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双方约定工作周期如下:

  1.乙方提交的书面申请,甲方应在收到申请后小时内予以审批或提出书面意见(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除外,重大事情特事特办)。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立项、用地审批手续、用地红线等基础资料。

  3.甲方应在开工前 日完成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场地平整等施工准备工作。

  六、违约责任、索赔

  1.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项目建设时间顺延。由于乙方管理不到位,致使工期延误,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程延期的,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工程款已到位,而工程进度滞后致使工期延误的,则乙方支付工期罚金。

  2.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复完善达标,并须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同时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违约责任。

  3.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变更

  本合同重大变更问题由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别重大的事项由招标领导小组提请省美术馆建设协调小组审定。一般项目变更问题,由乙方项目部与甲方美术馆筹建办研究决定。施工中涉及的具体技术问题由项目部决定。

  八、合同解除

  1、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进度款项,停止施工超过天,仍不支付进度款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重大管理失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八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持三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且盖章之日起生效。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图纸、变更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浙江省××厅 单位名称:中国××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杭州市 单位地址:杭州市××路338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项目合同 篇6

  合同号: 江夏区“平安城市”二期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名称:湖北名达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名称:

  签订时间: 20xx年 5月 5日

  湖北名达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江夏分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城市视频监控”二期光缆工程施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江夏分公司江夏城市视频监控(2期)工程施工、熔接工程

  1.2工程地点:江夏行政区域内

  1.3工程内容:

  1、本工程以业主方设计图纸为主要施工依据,以业主方的材料预算明细为工程用料依据。由湖北名达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光缆敷设、光缆熔接、管道开挖,预计施工长度300公里(据实结算),施工单价: 元/KM(含光缆敷设、光缆熔接、110波纹管费用,不含接头盒、辅材、管道开挖等);

  2、管道光缆施工中如遇管道不通的情况,由业主方负责疏通,或由业主方出资与施工方协调疏通费用;如遇长距离管道不通的情况,及时由乙方反馈给甲方,疏通周期不计算在总工程工期间内。

  3、需路面开挖或做通信井的详细单价见附件一。

  二、 甲方、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共同义务

  甲方、乙方分别向其他方承诺并保证:

  <1>其将维护自身健全的法律地位和良好声誉,拥有签署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权力和权限,具备履行本协议下义务所必须的法定资质要求。

  <3>其应当就其承诺不实或错误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向受损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权审核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报请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有权组织本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包括隐蔽工程与中间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经甲方复验达到约定标准。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110毫米波纹管及井盖组件材料进行审核,不合乎业主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业主认可的合格产品。

  <8>有义务确保工程实施的管道满足工程施工要求,负责办理本工程建设占道施工手续,负责与相关部门协调,为乙方工程顺利施工创造便利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和业主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勘路由、编制施工计划,处理工程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涉及需要甲方协调的,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协助。

  <4>乙方按照甲方及业主共同批准的.设计方案和工程施工方案开展施工,负责管道疏通,光缆的施工。

  <6>向甲方提供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文件,包括采购第三方材料及设备的相关产品检测证书等。

  三、 开工及工期

  1、工期

  <1>工程总工期 个自然日,在20xx年月日前完成光缆布放。

  2、工期的提前与延误

  <1>乙方未在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完成本工程,构成工期延误,应承担业主方及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由于以下原因引起工期延误除外:

  (1)甲方、业主方共同提出重大设计方案变更,导致乙方工作量增多;

  (2)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

  (3)由于甲方通信管道堵塞严重,疏通所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乙方的施工工期内;

  (4)由于其它机构和部门阻扰施工的,协调由甲方负责,协调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施工工期内;

  因前述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乙双方应根据受影响的程度,共同协商调整工期。

项目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基金类别: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

  承担单位(乙方):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单位:_________

  起止年月: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根据桂科计字[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广西科学基金项目_________。为保证项目的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及广西科学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主要研究内容和要达到的目标(包括项目考核指标如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可加页):

  _____

  _____

  _____

  第二条 项目将提供的研究成果及形式:

  1.结题验收所需的整套资料。

  2.研究论文、专着(须在文章相应部位注明"广西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字样及合同编号):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_________篇,其中: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_________篇。

  (2)专着_________部。

  3.专利_________项。

  4.人才培养:_________人,其中:博士后_________人,博士_________人,硕士_________人。

  5.其它:_________

  第三条 进度和阶段目标

  ┌─────────────┬─────────────────────┐

  │ 年 月~ 年 月 │ │

  ├─────────────┼─────────────────────┤

  │ 年 月~ 年 月 │ │

  ├─────────────┼─────────────────────┤

  │ 年 月~ 年 月 │ │

  └─────────────┴─────────────────────┘

  第四条 项目承担单位、主要协作单位及其分工

  承担单位:_________

  协作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 项目组主要成员及分工

  ┌──┬──┬────┬───┬────┬─────┬─────────┐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 称 │所学专业│ 所在单位 │ 项目中责任分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项目经费性质及总额

  ┌───────────────────────────────────┐

  │甲方经费下达总额(大写): (小写): 万元 │

  │乙方配套资金(大写): (小写): 万元 │

  ├───────────────────────────────────┤

  │年度经费下达计划(万元): │

  ├──────────┬───────────┬────────────┤

  │ 来源 │ 总额 │ 年 月 │

  ├──────────┼───────────┼────────────┤

  │ 甲方 │ │ │

  ├──────────┼───────────┼────────────┤

  │ 乙方 │ │ │

  ├──────────┴───────────┴────────────┤

  │甲方经费开支预算: │

  ├──────────┬───────────┬────────────┤

  │ 支出科目 │ 金额(万元) │ │

  ├──────────┼───────────┤ 用途说明 │

  │ 合 计 │ │ │

  ├──────────┼───────────┼────────────┤

  │1. 科研业务费 │ │ │

  ├──────────┼───────────┼────────────┤

  │2. 实验材料费 │ │ │

  ├──────────┼───────────┼────────────┤

  │3. 仪器设备费 │ │ │

  ├──────────┼───────────┼────────────┤

  │4. 实验室改装费 │ │ │

  ├──────────┼───────────┼────────────┤

  │5. 协作费 │ │ │

  ├──────────┼───────────┼────────────┤

  │6. 管理费 │ │ │

  └──────────┴───────────┴────────────┘

  第七条 其他条款

  一、乙方同意接受该研究项目,并按本合同的研究内容和计划进度等组织实施,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条件。

  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甲方提供的经费。甲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根据科技经费开支的内容,监督经费的.使用。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甲方有权提出调整处理意见或暂停拨款。

  四、凡用甲方提供的无偿使用经费购买的仪器设备及其他财产物资,所有权属甲方。其中仪器设备,甲方有调出或组织力量吸收、消化的权利。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的这一工作。

  五、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必须立即退还甲方所提供全部经费,并罚收每月20‰资金占用费。若因客观原因,乙方中途要停止本项目实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在项目停止实施后一个月内对甲方所提供经费及其购置的财产物资进行清理,开列清单,作出结算,报甲方处理。

  六、本项目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甲、乙双方对项目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散失,不得由个人占有。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单方不得出售、转让或在对外发表论文中引用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七、受委托管理单位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的管理,负责跟踪、协调项目的执行过程,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甲方。

  八、乙方有义务填报合法的项目有关情况调查表。

  九、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删,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签约各方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如协商或调解不成,按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分存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自治区财政厅1份,受委托管理单位1份。

  十二、本合同甲、乙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财务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受委托管理单位(盖章):_________

  说明

  一、为了更好地综合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强广西科学基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研究的成功率和基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执行,广西科学基金项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下达后,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甲方)、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乙方)双方及受委托管理单位共同协商,签订广西科学基金项目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合同签订各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

  二、本合同蓝本作为广西科学基金(包括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广西青年科学基金、广西留学回国人员科学基金)项目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专项项目的合同统一格式。必要时可对其中条款作适当增、删或增加附件。

  三、封面的合同编号由"桂科"+基金类别关键字+7位数码组成。各基金类别及关键字如下:自然基金(自);青年基金(青)、回国基金(回)、应用基础研究专项(基)。7位数码分别为:1~2位为年度码;3~4位为下达项目的文号(不足2位前面补"0");5~7位为下达项目文件中项目所在的序号(不足3位前面补"0"),如"桂科自0101001"。如有必要可在7位数码之后加1~2位数码或英文字母,如"桂科基0101001-1"。

  四、正式合同用a4纸,单面打印,标注页码。

  五、在正式合同中此页说明不必保留。

项目合同 篇8

  甲方:x市x区招商局驻x办事处

  乙方: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浙江与郑州市上街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0.8%—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x市x区招商局 乙方(盖章):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驻x办事处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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