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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合同

时间:2023-05-28 08:48:2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必备】转让合同汇总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转让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必备】转让合同汇总七篇

转让合同 篇1

  转让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在本合同签订日,某公司(简称公司)是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至今依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甲方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出资额为【】元人民币(计占公司【】%股权),甲方拟将持有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论证、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昭信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依据本合同,将其持有公司的【】元人民币出资额(计占公司【】%的股权)及其依该出资额享有的相应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让甲方转让的【】元人民币的出资额(计占公司【】%的股权),并在转让完成后,依据受让的出资额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

  1、本合同下股权转让的价格为【】元。

  2、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如下:

  (1)支付时间:

  【】

  (2)支付方式:

  【】

  第三条 税费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如有按照法律规定各方应缴纳的税费,应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四条 保证及承诺

  1、甲方承诺均未以拟转让股权为其自身债务或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在拟转让股权之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

  2、甲方承诺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优先购买权,甲方保证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3、各方均保证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文件和信息已经全部向对方披露,已经提供给对方的文件和信息不含有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也未遗漏或隐瞒任何重要事实。

  4、本合同签订之前,各方如订立有关股权转让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合同以及单方的声明、承诺、保证等各种文件,如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或相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第五条 过渡期条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次股权转让经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各方应共同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股权转让工作,尽快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同意,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备案有关手续。

  2、合同各方在过渡期内尽力维护公司生产经营、资产、人员等情况的稳定,维护公司的各项利益,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工商变更登记工作,诚信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合同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有关对方的一切形式的商业文件、资料和信息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事项,均应予以保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行为,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救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凡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三十日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可以另行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登记备案。

  4、本合同由各方于【】年【】月【】日签订于某市。

  (本文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地下车位使用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下车位的位臵、价格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车位C区地下 层编号为 的个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元(人民币,下同)。乙方在本协议签定时一次性支付转让费。

  二、地下车位交付

  1、甲方在乙方付清房款、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在乙方所购商品房交付给乙方的同时,将地下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乙方未付清房款及其他应付款项,本协议继续履行的,地下车位交付日期相应顺延至买受人付清相应款项后7天内,顺延期限不视为交付逾期。地下车位今后若需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为缴纳。

  2、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确认单》上签字,即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完成。若甲方书面通知后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前来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或逾期办理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的,视为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使用权交付手续已完成。

  三、地下车位质量的处理

  1、地下车位的质量以甲方向乙方交付的外观状况为标准。

  2、地下车位交付时,乙方对地下车位质量(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除外)有异议的,乙方应书面提出,并给予甲方合理的.修复期间,该期间不视为甲方交付迟延。甲方修复完成后书面通知乙方验收,逾期不验收的,视为乙方已验收并完成地下车位的接收。若乙方对修复后的地下车位质量仍有异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可抗力和非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使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使用权,使用年限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日止,使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使用和权属有特别规定的,使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根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情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需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决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原因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迟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使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5月12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甲方已于20xx年5月13日将合同所涉房屋,即位于XX市房屋交付乙方占有、居住、管理,由于客观原因,双方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产权仍在甲方名下,现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房屋转让合同》有关事项作补充协议。

  一、《房屋转让合同》所约房屋如遇被政府征收、征用、拆迁或因其他原因灭失,基于此而产生的利益、义务由乙方享有、承担。

  二、前条所述事件发生,实现权益或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所需手续由乙方以自己名字与相对方办理,如签订房屋补偿协议、履行补偿协议、接受补偿款等具体事项。

  三、如相对方要求必须以甲方名义办理,则甲方应当委托乙方代理。

  四、如房屋灭失后,通过还迁补偿而获得房屋,新登记造册的产权人仍是甲方,则甲、乙双方应向房屋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权属变更登记,该房屋产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五、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约定符合法律规定,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转让合同 篇4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托管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相应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进行出资。

  5、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大写: )。

  甲方银行账号:甲方开户行: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托管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各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和权益。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

  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五条 股权退出机制

  1、任何一方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必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同意,才可以进行转让。

  2、任何一方股权退出,必需要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同意,并按照初始出资资金置换对方股权。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愿意将位于东王疃村天福石料厂转让给乙方,转让费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 签定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使用期限以村民签订合同为准。

  二、工厂四至:东至刘运佳石料厂,西至东王疃村公墓林,南至大路,北至树林。

  三、本合同签定日以前对任何转让物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转让协议,甲方应无条件退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本合同签字定日后,所转租的`土地厂房及其附属的相关权益,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有协调周边关系的义务。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合同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有异议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交法院或仲裁机关处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方与受让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转让方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 ]将其在上海abc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

  二、受让方[ ]以其持有的股份,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公司尽快完成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执一份,并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市[ ].

  转让方签字盖章: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出让方:×××××企业有限公司

  ×××××厂 (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市××路××号××大厦××层 邮编:

  营业执照注册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就上海×××厂房地产出让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标的

  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出让上海×××企业有限公司下属的上海×××厂位于上海市杨浦区通北路号的房地产,并包括该厂区内的建筑物附属及配套设施。

  该出让的房地产权为甲方所有,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杨字( )第 号。整个产权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权证中为新建厂房已被拆除的3、4、8、10、11、12、13、14、15、18、19、22幢除外,现有实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和在建厂房 平方米(共三层,结构已封顶)。(权证是房地合一吗?)

  附属及配套设施包括:电、水、煤气、通讯、排污等用房和设备,同时包括厂区内所有地下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第二条产权基本情况

  乙方受让的上海×××厂房地产,主要由办公楼(共地面 层、地下 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老厂房(层,约 平方米,建于 年)、在建厂房( 平方米,结构封顶)、以及机房、锅炉房、配电房、工房、堆煤场等组成(具体详见协议附件中的产权平面图),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项目标的。

  乙方受让房地产权的实际建筑面积为17375平方米。已完成结构封顶的在建三层厂房 平方米。其中,已经完成三层结构封顶的在建厂房,按原规划部门的批准的建筑面积增容到 平方米(增至共 层)。由乙方另行投资并继续以甲方的名义建设至项目竣工。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号为沪规建( ) 号,施工许可证号为 号。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承担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海×××厂全部房地产权的转让价为人民币柒仟捌佰万圆整(¥ 万元)。

  2、房地产产权买卖的相关税、费等按政府的现行规定各自承担,土地出让金由乙方承担,房地产评估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如无具体规定的其他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配套设施中的水、电、煤气、通讯等,在办理产权转让的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或重新申请),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厂房交付前的水、电、煤气、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支付;厂房交付乙方后则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双方确认的产权转让总价,以第一条中所述的建筑总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本协议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与产权登记证有差异,则以产权登记证上的实际有效面积为准。(实际有效建筑面积应该除去已经拆除的房子)

  产权过户后登记的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发生差异(不包括新厂房),差异部分应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找补。(新、老厂房,办公楼,附属建设等,按各自在转让总价中所占比例计算找补金额)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按期将转让款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帐号:

  1、首期付款:自本协议生效起的(改成二)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协议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2、二期付款:在建厂房建到五层封顶时,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 %,即人民币 元整(¥ 万元)。

  3、三期付款:在双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原则,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交上海市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正式交易手续。在交易中心出具房地产买卖受理单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4、四期付款:在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过户后新的房地产证后,乙方再次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

  5、最终付款:本协议签订生效起十个月内,乙方支付最后一笔款,即转让总价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移交全部厂房、场地及相关设施。

  第六条产权交付及产权登记过户

  1、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次付款后的一周内,向乙方交付在建厂房的有关项目资料复印件,双方另行签订在建项目的交接协议书。

  2、甲方收到乙方第二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相关的全套资料。

  3、甲方收到乙方最后一次付款后的三天内,向乙方交付全部的所有房产。

  第七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a、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天以内,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本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乙方按总转让款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协议,经甲方同意,协议继续履行,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项指依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项的差额。

  b、甲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房产或相关手续的,按逾期时间,分别作违约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30天,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产权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天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解除协议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协议通知到达之日起5天内退还全部已付的款项,并按协议总转让价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协议的,经乙方同意,协议可以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款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责任

  1、甲方保证转让的上海×××厂房地产权利没有纠纷,转让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或发生其他债务纠纷等,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作相应赔偿责任。

  2、乙方保证受让上述房地产而支付的资金为乙方正当合法所有,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由于不可抗拒原因(如政策因素等)而不能按本协议办理房地产权利过户登记手续,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及时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房地产转让款和厂房建设款。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如与房屋买卖合同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买卖合同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件包括:所转让的上海×××厂厂区平面图、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双方营业执照、企业结构代码证。

  第十一条本协议及附件共页,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上海×××厂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浙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上海×××企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