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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合同

时间:2023-05-03 15:16:23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选农村宅基合同4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村宅基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农村宅基合同4篇

农村宅基合同 篇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 , 西至 ,北至 ,南至 。合计 。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 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任何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 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土地,如因甲方原因,该土地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土地,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电话:

  年月

农村宅基合同 篇2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特别是在“三农”问题上,中央政府一直将农村问题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这一进程之中,有一类新的农村问题不断出现并开始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农地建房买卖就是这类问题的具体反映,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流转一直是理论及实务界饱受争议的问题,特别是集中出现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问题,首先说明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自建房屋所有权的处分权能于事实上开始日益重视,农民个体相较过去更加重视自建房屋的财产属性;其次,因为现行法制及国家政策原则上不允许农地使用权的自由流......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阶段,特别是在“三农”问题上,中央政府一直将农村问题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在这一进程之中,有一类新的`农村问题不断出现并开始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农地建房买卖就是这类问题的具体反映,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流转一直是理论及实务界饱受争议的问题,特别是集中出现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问题,首先说明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自建房屋所有权的处分权能于事实上开始日益重视,农民个体相较过去更加重视自建房屋的财产属性;其次,因为现行法制及国家政策原则上不允许农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但房屋既然属于私有财产,农民的转让其所有权而非土地,对于买卖双方均理所当然,加之交易双方不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制也相当容易产生此类纠纷。除此之外,审判实务方面,法院缺乏对上述“小产权房”买卖合理有效的规范指引,往往导致司法裁判结论不一:本文也已提到多数法院认定此类买卖合同无效,然而部分法院则承认其效力,甚至部分法院会采取“无效认定,有效处理”的方式,虽然各类裁判标准均有其合理之处,但仍需辨明其利弊,选择在法律、政治及经济效果最优的合理方式以达到助推经济秩序稳定及社会秩序和谐的双重效果。

  本文在说明此热点问题时,兼采理论阐释及审判实务调研的方式,针对理论热点、问题难点就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及“小产权房”的审判实务观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基本理论、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无效处理认定及处理方式、合同双方的救济与保障机制进行讨论、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农村宅基合同 篇3

  赠与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甲、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宅基地赠与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

  一、赠与宅基地及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为 宅基地(以下简称“该宅基地”)的所有者。

  “该宅基地”使用证号为“ ”。

  “该宅基地”四至为: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该宅基地上无任何房屋以及其他建筑物。

  二、赠与情况

  甲方将该宅基地全部所有权赠与给 。

  乙方同意按照上述分配比例接受甲方的赠与,并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三、宅基地及其地上所建房屋的交付。

  甲方应该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天内将“该宅基地” 及其地上附着物按现状按照乙方要求交付给乙方各人所有。

  四、甲、乙方应互相配合,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因年龄问题乙方可不办理房屋产权和另一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登记的`税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其赠与给乙方的宅基地四至明确,界线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使用权的情形,具有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宅基地。

  六、签订本赠与协议后,该赠与行为是不可撤消的赠与。

  七、本协议公证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依法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可以到房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赠与方:

  受让方:

  证明人:

农村宅基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经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将坐落于 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具体位置位于 ,该宅基地东边界 ,南边界 ,西边界 ,北边界 。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共 平米。上述宅基地自合同签定之日起的`使用权、所有权归乙方享有。

  二、甲方出具宅基地一切手续和缴费单据,保证该宅基地无任何纠纷和抵押情形,如签定后,发现无法保证,要在三天内归还乙方本金,并同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三、该宅基地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2万元(大写:拾万零两千元整),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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