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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合同

时间:2023-04-29 12:25:1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精华】中介合同四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介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中介合同四篇

中介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合同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协调与合作,诚信友好的原则,就 并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义务与责任

  1. 甲方提供该项目所知道的工程信息并协助乙方与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提供服务。

  2. 确保该项目立项的真实性,甲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二.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跟踪业主对此项目的进度动向。

  2. 积极提供给甲方自己的真实信息与能力,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指定甲方为唯一协调负责人,不能指定第三方(指另外的接洽人)为协调负责人。

  3乙方是在自己认可的甲方与业主约定的合同条款下(或由甲方介绍乙方与业主直接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甲方帮助乙方拿到该项目,乙方必须认可所有约定的合同条款,不得中途借故提出其他无理要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报酬支付

  1.在甲方帮助乙方取得这一项目工程承包权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总工程结算价的%支付给甲方。 本项目签订后,甲方所得的报酬分在工程拿到第一次工程款时(不管百分之几)支付劳动报酬的%给甲方,在拿到第二笔工程款支付劳动报酬的%给甲方,拿到第三次工程款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给甲方。如果乙方不支付报酬,甲方有权要求在业主或挂靠单位扣除。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前后,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本项目再接受介绍任何的'第三方(施工队伍)给业主。

  2.若协议签订后,若甲方就此项目给予另外的施工队伍,视甲方违约赔偿乙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3.若乙方拒绝配合甲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另行寻找其他合作者。

  (一)乙方违约责任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越过甲方与业主或其他中介方完成该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则视为甲方完成工作,乙方须支付甲方本合同第三条第1所款约定的劳动报酬,甲方对该劳务报酬由无限期追偿权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力。

  2.该项目签订合同后,乙方立即组织资金及人力资源积极开展工作,乙方不得转包或者借故不能履行该项目的开工,如果乙方违约,承担一切损失并赔偿甲方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五.保密

  在本次服务项目中,甲乙双方对知悉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永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擅自披露或使用,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甲方:

  电话:

  见证人: 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20xx年4月6日 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中介合同 篇2

  摘要:《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慑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威力,几乎所有的用人单位都实行全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制度。但是,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其工作人员早就吃透了《劳动合同法》。而劳动者往往由于自身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等原因,造成“信息不对称”,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遭遇的种种陷阱浑然不知。本文现针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须提防的陷阱做了一些分析总结。给广大劳动者提个醒。

  一、需弄清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时,首先要弄清楚对方是否为合法用工单位,是否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如不发生意外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将是一个长期的合作过程。因此弄清楚对方的情况是必要的。

  一般而言合法成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如会计师、律师事务所等都是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合法成立是指有依法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签发的执业许可证等。

  任何一个公民凭个人身份证去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可以查到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所以大家签合同时,不妨先查询了再签。如在广东省中山市,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由中山市接力工商信息咨询公司统一接受查询,任何人只要花上六十元钱就可以查到中山市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资料,查询后会拿到一份盖了公章的工商登记信息资料表。(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12号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二楼)

  对于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查询的公司、企业、个体工商户,就绝对不是合法的经营主体,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进了这些非法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要弄清楚对方的资产信用状况

  一般而言,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企业是不存在用工主体资格和资产信用情况的怀疑。但是,假如你要入职的是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甚至是个体工商户。你就得当心了。除了按前面的规定查一下工商登记和注册资金的情况外,最好是先调查一下此家公司是否资本是否雄厚,是否拖欠工人工资,是否曾有过工伤不予治疗,是否经常被劳动争议缠身。当然你如果是计划进该公司提任高层职务,也可以委托专门资产信用调查公司去调查。

  经常有这样的情况,一旦出现较大数额的劳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工伤、安全生产事故,小公司、个体工商户老板往往是把门一关,拍屁股走了人,丢下劳动者不管了。劳动者即使打赢了官司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大公司则不会发生这种情况,即使破产,现有的厂房机器设备搬不走。工资、经济补偿、工伤待遇等属于第一顺序受偿,相对于公司资产而言,金额不大。拍卖后也可受偿。 因此弄清楚你计划入职的公司的资产信用状况是很重要的。

  三、要搞清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象我这样做过专职律师的人,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如果不翻书,也讲不出几个所以然来。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于是乎有些用人单位开始玩文字游戏,将劳动合同改为劳务合同。同一些不正规的“劳务公司”“中介公司”合作,由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而让劳动者同自己签订“劳务合同(或协议)”。劳动者则往往认为,“反正我人在你公司上班,出了事你是要负责的。怎么签都无所谓。”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把责任往劳务公司身上推,而这些劳务公司、中介公司根本就不正规,或者是资产规模太小,即使劳动者维权获得法律的支持,但是裁判也无法得到执行。因为,这些劳务公司要么关门走了人,要么就是无财产执行,根本就没有履行裁判的能力。劳动者最后还是一场空。

  因此,当你签劳动合同时,你一定要看清楚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如果是劳务合同,这个公司我劝你不要进了,一开始就算计劳动者的公司,绝对不是什么好公司,你如果进了,今后的苦难还在等着你。

  虽然《劳动合同法》通过后,在这方面有所改善,但此类陷阱不得不防。

  四、要提防不足额按工资数额扣缴社保费用或者截留社保费用

  有很多公司企业均未能为全部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只给部分劳动者参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并没有足额参保,明明劳动者工资每月1500元,可是只按最低工资标准770参保,按个人和单位每月缴社保费用为工资总额的20%计算,每

  月偷逃社保费用150元,一年约为1800元,一千名员工一年就偷逃社会保险费用约180万。

  不足额参保,短期对劳动者不会有损失,但是会减少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退休后按月领取的退休金,会影响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因此,不足额参保会使劳动者在将来蒙受巨大的社保待遇损失。

  还有些单位,扣了劳动者的社保费用,却不足额交到税务或者社保部门。 因此大家一定要记得经常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投诉电话12333进行查询。在广东省中山市,还可以拨打968800133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即可。也可以持社保卡直接到劳动保障部门或者银行的窗口进行查询。如发现少交纳了,或者不足额,请及时和单位交涉,并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五、防范劳动合同上注明的工资低于应发工资的陷阱

  目前大多数的用人单位都用这一招来逃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将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现金发放,一部分通过银行发放。尤其是高层管理技术人员更是如此。合同上签署注明的工资金额只是银行存折发放部分,远远低于劳动者实际应发的工资。而有些劳动者对此警惕性不高。一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争议的时候,或者出现拖欠工资加班费的争议的时候,往往按照合同上签署的金额赔偿,导致员工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所以员工切不可大意,注意保留证据,在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有这样的案例,一位女士便巧妙的通过录音证据,证明了实际工资收入,因此在劳动仲裁和法院两次审理都获得了胜诉。

  因此,当用人单位要求你在劳动合同上不足额写明工资的时候,你得当心了,这其中就是陷阱。

  六、注意工资结构的陷阱

  有些单位喜欢在工资结构上做文章。如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是20xx元。可是到发工资时,单位就会提供一个工资台账和清单,上面注明:工资XX元,加班费XX元,津贴XX元、补助XX元等,总数加起来正好是20xx元。你去找单

  位,他说签合同时的工资是总薪。工资清单里的工资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一般都是当地政府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这样,就达到了用所谓的高薪诱人应聘的目的。对于这一点,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有利。如果没有明确说明,在劳动合同中注明的工资就是法定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对于工资差额,劳动者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进行索赔。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说是明知工资调低的,经过六十天视为认可,所以要及时主张权利为好。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是注明“本合同所称工资是指法定正常工资时间的工资”,免生争议。

  七、 依法索要、保存纳税凭证,不要有“税后工资”的概念。

  有很多劳动者喜欢在劳动合同中与单位约定,“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即用人单位)承担”。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劳动者,单位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单位在法律上只是作为个人所得税法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一旦就此问题发生争议,仍然要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个人所得税。如果,你觉得扣税后的`工资低于你的预期,你不妨将工资待遇的要求提高,也要依法承诺由自己承担个税,作一个光荣的纳税人。

  为防止单位以交纳税收的名义向劳动者扣除了税收以后却没有向税务机关交纳。劳动者一定要索要和保存纳税凭证,缴纳个税的凭证往往有很多用途,如在贷款买房买车时,作为自己收入证明,可向银行申请贷款。重新找工作时,纳税凭证也是自己最好的工资收入和工作经历证明。

  八、 注意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岗位条款。

  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都明确规定,服从单位调遣和安排,单位有权调动劳动者岗位。劳动者必须注意,若遇到这种条款,必须和单位交涉,能否改为“经协商一致,甲方可以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如果单位不同意变更,签了也无妨,因为这样的条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在实践中,对工作地点的约定是有效的。对劳动者而言,工作地点约定的越少越好。实践中就遇到过这样的案例,某公司聘请王先生担任财务总监,合同中就注明了“劳动者同意派驻到下属分公司担任同等职务或者更高职务”,在工作

  人王先生由于坚持原则得罪了领导,结果一纸调令把王先生派驻到分公司去做总监了,王先生不服去仲裁,结果却以败诉而告终。

  九、 注意奖金和提成和销售资金回笼挂钩的陷阱:

  从事销售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中往往约定将奖金和业绩挂钩。此时公司往往在合同中注明,奖金是和回笼资金挂钩按照比例提取,而并非按照销售资金提取。此条合同条款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具有合法性。但是往往有这样的不法公司,在货物销售出去以后,以各种理由立刻和销售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如果销售人员主张权利,则以资金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奖金,导致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因此,你作为销售人员,当有公司同你约定奖金与资金回笼挂钩时,你得先打听一下这家公司的信誉怎么样,不好的公司就不要去了。

  十 、注意防范考勤纪律、劳动纪律中的陷阱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成了用人单位的救命稻草。这些规定,只要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或者是证明向劳动者公示告知过,只要不违反法律,都是有效的。如:“旷工两天以上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严禁抽烟、酗酒、赌博、斗殴等,否则一律辞退”“上班时间,男士必须穿西装衬衫,打领带,女士必须化妆,束发。违反此规定两次以上,一律辞退处理。”

  有这样一个案例,单位领导口头通知某销售经理可以在外跑业务不需要到公司考勤,结果销售经理满心欢喜地跑业务,单位领导却以长期旷工为由,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法庭上由于劳动者无法对领导的口头命令举证,导致劳动者以败诉告终。 还有一个案例,一名工人不小心将单位的一份报纸装在工具箱中,准备带出工厂,却被保安查获。后被公司以盗窃为由辞退,后经仲裁和诉讼,单位出示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擅自携带物品出厂的,视为严重违章,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用人单位。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看一看考勤、劳动纪律的条款,其中有哪些是自己要注意的,哪些是自己根本就没法做到的,如果不能做到,最好还是不要进入这家公司。防止一开始就入套。

中介合同 篇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经济信息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就__________________ 进行经济信息(中介)服务。服务内容、形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

  二、甲方应提供给乙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_________

  三、乙方应提供给甲方的'文件,期限及其他应予协作的事项:_________

  四、乙方履行服务的期限、地点及方式:____________

  五、乙方提供服务的标准和验收方法:____________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甲方支付给乙方报酬为____________ 元。

  2.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

  (1)一次总付:____________ 元 时间:____________

  (2)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元 时间: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元 时间: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七、保密内容: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 服务人(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合同 篇4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付款:

  受托人:

  公司注册号码:

  注册国家: 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新加坡 院校外文名称,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当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请学生签证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学,需缴纳委托人40%的中介服务费用。

  第四条 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

  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学校报名

  2 替委托人申请学生签证

  3 帮助委托人在新加坡找好住所

  4 在委托人来新加坡的时候接飞机

  5 帮助委托人熟悉学校环境

  6 帮助委托人办理银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义务

  第五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六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2.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3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七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第八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3.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九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十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应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协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四条 受托人未能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销毁。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十八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 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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