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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的合同

时间:2023-04-15 19:35:02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理财的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理财的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理财的合同

  关于理财的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能够保值、增值,增强担保业务的抗风险能力,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决定将甲方所有的资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委托乙方进行国债等低风险的证券业务运作。现将具体内容规定如下:

  一、运作方式

  甲方单独开立股东帐卡和资金帐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或甲方直接将上述资金划入乙方指定帐户,委托乙方进行运作。

  二、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2、对于资金运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进行分配。

  三、结算时间和方式

  资金运作收益以日历年度半年结算一次,经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后,按本协议规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划入甲方指定帐户,或并入资金总额进行运作。

  四、监督管理

  乙方保证在资金运作过程中努力维护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报资金运作收益情况,根据交易清单进行核对。

  五、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

  协议终止和资金回收应根据_________,在甲方与乙方解除全部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当甲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委托乙方进行资金运作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托运作通知书后的'30天内将资金_________元交还甲方,应划归甲方的收益也应无条件的交还甲方。

  协议终止:当乙方由于其它原因决定不再接受甲方委托进行资金运作时,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资金运作进行审计,将双方应得的收益按本协议规定进行分配,划转资金,同时将甲方的资金和应得收益在此后的15天内按上述规定划转,终止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关于理财的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期初资产-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x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x 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x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关于理财的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电话: 地址: 电话:

  鉴于:

  甲方为****交易中心、旗下会员或授权的居间代理商。乙方为法人或者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交易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文档,甲、乙双方确立现货交易的事宜,并自愿签订本协议书。

  一、交易标的物

  甲、乙双方开仓与平仓交易标的物为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所有列示品种,乙方以不低于一定比例预付款方式进行的现货买卖。

  二、交易数量

  具体细则参照《****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

  三、报价

  交易中心平台上列示的品种价格以国际现货市场的价格为基础,综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基准汇率(初期采取固定汇率),连续报出交易中心的人民币中间指导价。现货报价单位:元∕吨和元/千克等。

  四、交易种类与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以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列示品种为准,其商品价格参照国际价格;

  2、乙方以预付款的方式进行现货买卖;

  3、买卖方式:采取乙方自主报价、实盘买卖的方式,乙方可根据市场实时价格进行报价委托。交易中心有权对以上交易种类、规格进行调整。

  五、交易时间

  1、交易时间: 北京时间每周一早上07:00至周六凌晨04:00不间断交易(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

  2、结算休市时间:每个交易日内的05:00-07:00;

  3、开休市时间若有变动以交易中心的通知为准。

  六、开户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开设一个交易账户,此账户由交易中心统一进行监管,并且必须经过交易中心的审核,然后进行激活才可进行交易。交易账户实行一户一码制;

  2、乙方开户时,须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自然人投资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法人投资者)等有效证件,并保证所提供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同时需要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以实现与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如乙方提供的开户资料有虚假,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所有的协议和电子化的通讯都须以亲笔签名或电子记录进行确认;

  4、乙方必须对交易账户和所有密码进行妥善保管,并独自承担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如若确实丢失,乙方须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自然人投资者)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投资者)、客户协议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予以确认签字(法人投资者需加盖公章确认),经甲方和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方可将密码恢复至初始状态;

  5、乙方必须确保其有足够的软件和硬件系统;

  6、乙方的交易账户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甲方仅通过客户账号和密码以及电话密码核实乙方身份,乙方应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机构)的`客户账号和相关的密码。凡通过客户账号及密码登陆进行的交易操作,无论是否确属乙方本人(或本机构)进行的交易,均被视为乙方本人(或本机构)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码遗失及被盗导致的损失,均与甲方及交易中心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8、所有乙方通过网络或电话发出的交易指令,一经发出成交后,均不得撤销或撤回,所有乙方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出的交易指令,以交易中心计算机记录数据为准;

  9、乙方必须遵守和接受交易中心及甲方规定的有关现货交易事项的一切规则;

  10、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典押、质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将本协议书中的任何权益全部或部分转让;

  11、乙方在提取账户资金时,其最大的取款金额不能超过其交易账户内的可提取金额;

  12、乙方对当日的交易结算结果有异议时,须在一个工作日即 24 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如果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交易结算单所记载事项的认可。超过 24 小时之后所提出的要求,甲方及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

  七、指令下达

  1、乙方可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可以自行查询买卖结果,乙方对买卖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交易中心买卖系统自动审核乙方指令,包括资金是否足够等,用于确定乙方指令是否有效,当确定乙方指令无效时,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指令;

  3、待交易中心买卖系统每天结算完毕,乙方可以自行查询成交及结算单据;

  4、乙方通过****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客户端下达买卖指令后,因网络问题导致行情显示延时造成实际成交价格与乙方所下达指令价格有所浮动的,乙方须对该笔成交予以认可;

  5、乙方在委托下单指令发出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部分成交时,通过交易系统对未成交部分进行撤单;

  6、乙方的所有委托均为当日有效,在委托有效期内,委托买卖一经成交或部分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销;当日未成交部分,在当日结算结束后将被自动撤销。

  八、资金与结算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银行开立专用账户进行资金结算,并作为其在甲方办理****交易中心交易业务的唯一资金结算账户;

  2、交易过程中交易预付款比例不少于总交易预付款的一定比例(详见),否则交易系统将自动对客户未完成交收的持仓单进行强行平仓。

  九、风险管理

  1、甲方以持仓风险率来计算乙方的持仓风险,持仓风险率的计算方法:

  风险率=客户账户净值÷持仓占用交易保证金×100%

  客户账户净值=账户余额+浮动盈亏

  2、当乙方的持仓风险率小于100%时,乙方交易保证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证金,否则乙方只能减少持有的仓位,直至乙方账户风险率等于或者大于100%。当乙方账户风险率低于50%时,甲方将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3、乙方因为违规或遇到紧急情况以及交易中心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强行平仓;

  4、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交易中心交易规则的修改、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权根据交易中心要求对乙方的未平仓合约进行全部强行平仓。

  十、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买卖手续费、延期费等。

  1、买卖手续费是指乙方进行买卖时发生的费用。手续费在每笔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收取,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调整交易手续费。(具体详见《****交易中心网站》)并及时对外公告;

  2、买卖手续费是指交易现货品种时需向交易中心支付的费用,费用细则请参照网站;

  3、延期费:延期费按照交易中心规定。

  以上费用标准的制定权、解释权以及调整权属于****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市场原因来调整各项费用、交易品种、交易时间、交易规则等。

  十一、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十二、免责条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对市场的判断和操作建议仅供参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向乙方作出获利或不遭受损失的担保或承诺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亏损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市场情况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无法在乙方指定的价位建仓或平仓,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3、甲方并不能控制电讯信号的中断和连接以及互联网的畅通,也不能保证乙方自身网络设备及电讯设备的稳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4、乙方电话下单,因电话线路遭受干扰、失灵或错误等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5、由于价格剧烈波动而出现跳空性的不连续报价引起乙方单据以直接跳空高开或跳空低开的价格成交,以至于乙方的亏损超过其净值,此种情况属于系统性不可抗拒的风险,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权利,乙方必须履行其追加资金的义务,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由于地震、水灾、火灾、、罢工、战争、政府管制、国际或国内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电、技术故障、电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由于发生不可抗力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交易系统临时或永久性关闭及其他乙方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8、综上所述,因为各种不可控因素,甲方不能完全保证所提供的行情与国际行情以及国内的任何一家交易中心的价格保持完全一致。因不可控因素所导致的数据误差,并由此导致的亏损,甲方有拒绝赔偿的权利。

  十三、保证条款

  乙方保证,乙方不得与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私下达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为承诺, 委托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从事代客理财业务。

  十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对于乙方和甲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违反,修订或更改须以书面的形式写明并一致通过,双方签字确认;

  2、本协议书的相关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承诺已充分阅读本协议及附件内容,包括其中有关甲方的免责条款;

  3、本协议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在甲方。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发生争议,应以友好协商的原则商议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交易中心申请调解或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方签字并盖章及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可以通过解除签约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客户协议书。双方终止协议履行,乙方必须结清与交易中心和甲方的所有费用和欠款,且在终止协议当天无任何成交记录;

  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中心终止会员资格或居间被取消代理资格之日起;

  7、本协议书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及交易中心规则所订。如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交易中心规则等发生变动,导致本协议书相关条款与其规定相抵触的,应以法律法规所规定为准;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变动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的,甲、乙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关于理财的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 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 5%部分的.25%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 %,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