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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

时间:2023-08-03 12:22:34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竞业限制协议(合集20篇)

  在当下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竞业限制协议,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竞业限制协议(合集20篇)

  竞业限制协议1

  甲方(单位):_________乙方(员工):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从业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

  方竞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次日起年内(不得超过2年),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第1条所称的“有竞争关系”是指:(1)某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行为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在市场上存在商业竞争关系;(2)某单位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与甲方或者甲方的关系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类似或者属于同一行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3.乙方在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工作期间履行竞业限制和保守商业秘密义务是其作为员工的义务,甲方无需给乙方任何补偿金。乙方离开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后须按约定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甲方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每月的数额为乙方在甲方最后六个月月平均工资(以工资条为准)的%(计元)。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起算日为甲方离职之次日,不满一月的期间按日历天数计算乙方应得的竞业天数补偿金。

  4.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按季度向其支付。乙方领取补偿金时,应向甲方出示当前的任职情况证明,经甲方向乙方工作单位确认后方可领龋乙方逾期一个季度未能向甲方提交任职情况证明,视为放弃该季度的'补偿金。

  5.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新单位的名称及乙方的职位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

  6.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之次月起,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7.甲方逾期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8.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损失额依照以下三种方式计算,以计算结果最高的为准:获取或开发该产品技术的全部费用;甲方相关业务因此损失的利润;竞争单位相关业务因此取得的利润。

  9.乙方从甲方离职时,甲方如确认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可以通知乙方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也无需按本协议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终止。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甲方也不再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本合同所称甲方关联公司是指甲方下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甲方参股、控股的企业。

  13.双方传递文件的通讯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乙方: 邮编:

  电子邮箱:

  双方相互送达的任何文件,以快递或ems形式寄出的,自寄出之日起第三日即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寄出的,自邮件发出即视为送达。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均应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对方以原通讯地址寄出的文件符合前款约定条件即视为送达。

  1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竞业限制协议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知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一、甲方义务

  从乙方开始从事本公司工作之日起,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应当给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并连同每月工资一起结算给乙方。未按时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竞业限制业务

  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2、乙方承诺,不得私下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

  3、乙方承诺,不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

  4、乙方承诺,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5、乙方承诺,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三、甲方的义务

  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四、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五、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3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订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甲方的义务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2、补偿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自劳动关系解除之日起计算,到劳动关系解除____年后的次日止)都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上述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单位:同行业、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且本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竞争对手的各类企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分。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4

  甲方:江苏xx阀门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知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

  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每月按照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平均月工资的40%支付经济补偿。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乙方应提供新单位的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不提供的,甲方有权不提供补偿)

  二、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两年内(不超过)的期间内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除了退回已经领取的甲方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用外,同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鉴定费

  费等),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向甲方辞职时年工资总额(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2个月的积)的5至10倍确定。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返还甲方;在上述义务履行结束后,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2、甲方不履行义务,无故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的,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本合同终止。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竞业限制协议5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甲方员工)姓名: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法: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限制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竞业限制的范围为: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2.竞业限制期:劳动合同期限内及解除劳动关系后 ____________年。

  3.劳动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计人民币______元整。

  4.若乙方违反以上约定,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计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6

  劳动争议案件中会涉及竞业限制,而竞业限制你了解吗?竞业限制补偿金一般是多少?竞业限制协议可不可以不签?如何对竞业限制进行限定,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要满足哪些条件?为您一一介绍。

  法院对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梳理时候,发现其中涉及竞业限制的案件时有发生。

  所谓竞业限制,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用人单位限制并禁止本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自行建立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竞业限制协议不仅仅包含了劳动者需要承担的相关义务,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义务。

  一、如何对竞业限制进行限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对竞业限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上述规定从主体、地域、期限三个方面对竞业限制条款进行了限定。因此,适用竞业限制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支付劳动者保密费或竞业限制补偿费。

  2、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竞业限制必须有合理的期限。

  二、员工不愿签《竞业限制协议书》怎么办

  员工不愿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情况大体可以分为两类情形。一类是协议书的内容对员工的要求过多、过高,员工对协议书产生了“恐惧感”。这种情况需要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认真协商协议书的内容,以求达成一份公平、对等的协议书。另一类则是员工另有所图,不希望为自己增加任何义务。对这类员工的处理难度可能要大很多,而且不仅仅是企业制定规章制度就能够解决的。此时需要明确一点,竞业限制协议是与保密岗位同步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保密岗位也就不存在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问题了。所以,如果员工坚持不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为了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员工流动带来不正当竞争,企业必须明确告知员工,职业生涯中面临必须的抉择:要么签署协议书,要么离开保密岗位。

  三、竞业禁止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既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地方,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候还可以通过司法裁定解决。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概括:

  第一、在支付时间上法定。

  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即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6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我们认为,这里“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已经对当事人约定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给予了强制界定。

  第二、支付标准和支付形式属于约定内容。

  当事人可以约定的是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和支付形式。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什么是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属于支付形式吗?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属于不同的概念。这里支付形式主要包括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次支付,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

  第三、对支付标准无约定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裁量确定。

  对经济补偿金支付形式无约定的,支付形式为一次性支付。《通知(二)》中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看出,如果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以及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来确定最终支付数额。这种情况下的支付形式则明确为一次性支付。

  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竞业限制的相关约定,能够有效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通常来讲都是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当然,法律上并没有强行规定必须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不签订。

  竞业限制协议7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就保密与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部分保密第1条保密内容及范围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1.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1.2.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1.2.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1.2.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第2条乙方的保密义务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4.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4.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4.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4.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

  2.8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第二部分竞业限制第3条定义

  3.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业行为,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3.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3.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3.6竞争性业务:竞争性单位所经营的业务。

  3.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第4条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4.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报销。

  4.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第5条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5.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5.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两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竞业限制期间,或者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5.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5.3.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工资卡或乙方实际收到的货币性质的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5.3.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下月底之前发放上月补偿金,如为非整月,则可以与下个月的补偿金一并发放;非整月的补偿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离职,则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补偿金;

  5.3.3如发放时间有逾期,但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发放,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5.3.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5.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5.4.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5.4.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5.4.3乙方近亲属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4.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5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5.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5.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它第6条违约责任

  6.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6.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 五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6.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乙方应作出赔偿的,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第7条通知

  7.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在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7.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乙方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手机短信: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

  7.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第8条其它

  8.1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竞业限制协议8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受聘于或服务于甲方,在职或服务期间乙方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的机会,有利用甲方物质技术资料进行创作的机会,有获得及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甲方给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奖励等报酬;乙方明白不与甲方竞业是获取以上回报的必要条件。为切实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确保乙方不与甲方竞业,根据劳动部、国家科委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一、竞争关系

  指与该员工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及其直接或间接参股或控股或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的单位。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之日起_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内任职或以任何方式为其服务,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及乙方从甲方离职后,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甲方的消息或报道;不直接或间接的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员工或客户离开甲方。乙方履行本条义务,甲方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三、甲方的义务

  1、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2、甲方如认为乙方已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自通知按乙方提供的'地址发出七日后,乙方竞业限制义务终止,甲方应按照乙方已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时间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应立即与甲方竞争单位脱离关系,继续履行本协议,并按照违约期间本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违约时间长短的,按照一年计算,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大于该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五、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9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劳动者):

  身 份 证 号:

  鉴于乙方从事职务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故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生产、经营与企业同类的产品,甲方生产、销售的主要产品包括:

  (1)

  (2)

  (3)

  2、无论甲、乙双方因何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乙方自离职后二年内不得在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主要包括:

  (1)

  (2)

  (3)

  3、无论甲、乙双方因何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乙方自离职后二年内不得自己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不得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

  二、甲方义务

  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工资收入的十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向甲方退还;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至企业住所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2、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章): 员工(签字):

  签订时间:

  竞业限制协议10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争业务

  竞争业务指:

  (1)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

  (2)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____年的`时间。

  第二条 区域

  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

  1、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该等管理人员或雇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

  3、不泄漏、不使用、不使他人获得或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不传播、不扩散不利于公司的消息或报道;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第四条 对价及取得条件

  雇员在此确认:

  1、雇员从公司离职时,应提前与公司确认其是否开始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雇员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开始;公司如确认离职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无需承担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

  2、雇员在离开公司时未提出确认申请的,其离职后竞业限制义务自其离开在公司的工作岗位之日起自动开始,竞业限制期内该雇员可以向公司提出竞业限制确认申请,公司确认雇员有竞业限制必要并发给《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雇员可以开始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但在此之前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视为雇员主动放弃。公司确认雇员无竞业限制必要时应发给《竞业限制终止通知书》,雇员竞业限制义务终止,在此之前即使雇员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也无权领取补偿金。

  第五条 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 违约救济

  雇员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雇员同意,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11

  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地: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劳动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竞业限制业务

  竞业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竞业限制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之日起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承诺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在其与公司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向公司返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和复印件。

  2、在期限内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其他与使用保密信息的工作无关的雇员、任何竞争对手,为公司利益之外的任何目的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披露任何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除非该等披露是法律所要求的。在这种情况下,披露应在该等法律所明确要求的范围内进行。

  三、对价及其取得

  甲方对乙方承诺,在乙方履行协议义务的期间,或者协议结束后离开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后一段期间内,所履行约定的竞业限制的义务,公司应给予竞业限制补偿金。双方可协商解除竞业限制的协议,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四、违约救济

  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乙方一旦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公司和其关联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公司和其关联公司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协议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协议的违反。并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协议的效力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12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现就对员工的竞业限制业务和竞业限制区域范围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不得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等行为;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间,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____元人民币。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 其他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13

  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地: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竞业禁止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承诺

  1、在与甲方签订本协议时,不受原单位竞业禁止协议的约束;

  2、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企业;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一产品和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不得自己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经营,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有相同或类似客户的行业,也不得从事经营与甲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行业;

  4、乙方在离职之前不得抢夺甲方客户;

  5、乙方离职后不得诱使其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员工离职。

  二、甲方承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期内甲方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月人民币____元。

  三、竞争业务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四、竞争的地域范围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五、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14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3、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定义

  1、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是指与该员工在职、离职时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已开展的业务有竞争关系;

  2、本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直接竞争的单位;该竞争单位设立、直接/间接参股、控股、实际控制的单位;受同一公司控制的竞争单位的关联企业;其他与甲方有竞争单位的单位;

  3、协议提及的有竞争关系的地域范围:

  二、乙方负有竞业限制义务

  1、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任何利益;

  2、乙方本人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3、乙方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的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应用和生产条件,根据乙方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甲方有权就乙方的竞业行为进行调查、索赔;

  3、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

  四、违约救济

  1、乙方违约行为没有造成甲方损失或损失小于本条违约金计算数额总额的情况下,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标准:按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方式甲方应付乙方总额的___倍加上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损失;

  2、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大于违约金计算总额的情况下,乙方赔偿标准:按本协议计算的数额加上乙方或第三方获利数额/甲方直接与间接损失额计算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竞业限制相关规定的,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竞业限制期限

  1、本协议签署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日起满____年失效;

  2、关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劳动者义务,根据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

  3、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可能存在多次续签情况,本协议不必在每次续签劳动合同时另行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内视为当然的竞业限制期。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15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合同》),乙方聘请甲方担任工作;

  2、甲方在担任乙方工作期间,将可能知悉或使用乙方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

  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3、甲方充分意识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的知识产权等均属乙方之财产,该商业

  秘密的对外泄露、被第三人非法使用等将造成乙方重大经济损失;

  4、甲方在乙方任职,将获得乙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乙方之商业秘密。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范围

  第一条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原有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因履行职务而产生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乙方的商业秘密,主要指如下内容:

  1、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推广计划、培训资料、业务报表或数据、财务资料、员工结构、薪资结构、合作渠道、推广关键词等等。

  2、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页面设计、公司网站运营信息或方法、操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后台账户信息、相关的函电等等。

  3、如果乙方以口头形式向甲方提供了信息,则乙方应在该信息发送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条上述经营和技术信息,无论乙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的构成。

  第二章任职期间的保密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五条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六条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商业秘密。

  第三章办理离职期间的保密

  第七条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八条雇佣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双方选择按下列规定之一处理保密事务:

  一、在雇佣合同到期前或提出解除雇佣合同后6个月,调整甲方工作岗位,变更雇佣合同的内容;

  二、在解除雇佣合同后2年之内,甲方不得为自己或他人经营与乙方相同或同类的业务。

  第四章离职后的保密

  第九条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直至乙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十条按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离职的甲方,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乙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二十三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机构提起仲裁。如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乙方注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乙方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竞业限制协议1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劳动合同书》(编号为: ),由甲乙双方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一致理解并确认,乙方作为甲方之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或知悉甲方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可避免地接触、了解和知悉与甲方生产、经营相关的秘密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署并承诺遵守如下竞业限制及保密协议:

  第一条 在本协议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1竞业限制期:指自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 年内,乙方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1.2甲方竞争者:指在中国区域内所从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与甲方主营业务(因…….)相同或者近似的企业、公司、或个人;

  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公司:1.;2.;3.;

  1.4竞争行为:指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作内容相同或者近似的,或与甲方主营业务有关的工作内容。竞争行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受聘于甲方竞争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投资设立与甲方竞争的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提供…….咨询,为客户进行……等行为,竞争行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与甲方的客户进行业务联系,代表除甲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企业、公司或个人为甲方的客户提供包含竞争行为的服务,为甲方的竞争者与甲方客户建立或试图建立业务联系,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或试图进行交易等行为。

  1.5甲方的机密信息:指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甲方未以明示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商品、经营及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客户名录(包括甲方现有客户以及潜在客户)、甲方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业务流程、价格政策、客户的消费习惯、客户的购买需求等,无论前述信息是否有形存在,亦不论甲方是否已经以明确的书面方式标示该信息为机密信息。

  1.6甲方客户:指在乙方自甲方处离职之日,正在与甲方发生业务关系或曾经接受过甲方所提供的服务的个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

  第二条 竞业限制及保密

  2.1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为自己,为甲方竞争者,或者为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从事竞争行为;亦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己或者为甲方竞争者提供含有竞争行为的服务或工作;不得向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2.2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3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本协议第一条第1.2款所列单位中拥有股份或利益、接受服务或获取利益;乙方不得自己或与他人合作直接参与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2.4乙方承诺不得披露甲方的机密信息,不得自己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2.5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或者甲方的潜在客户进行具有直接或间接竞争行为的联系,亦不得为甲方竞争者推荐、联络甲方的客户或甲方的潜在客户;

  2.6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任何方式的交易,亦不得许可乙方所在职公司、单位、企业与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进行交易。如果乙方知悉其所在单位与甲方客户进行交易,乙方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说明其了解到的交易情况,否则,即视为乙方存在违反竞业限制之行为;

  2.7 在竞业限制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甲方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乙方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甲方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2.8在任何时候,乙方均承诺对甲方的机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予以泄露;

  2.9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条所有条款之行为同时构成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及保密义务。

  第三条 经济补偿

  3.1甲乙双方理解并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为离职后补偿金: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第3.2款向乙方支付的补偿金;

  3.2甲方应当在乙方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每月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人民币 元,甲方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汇款,甲方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到达乙方账户后视为甲方已支付;乙方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乙方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等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3乙方拒绝接受、自行放弃、不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3.4甲乙双方理解并确认,上述补偿金数额条款是公平合理的数额。在竞业限制期内,如果有关法律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有新的强制性规定,则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3.5无论甲方是否向乙方支付了离职后补偿金,乙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义务;

  3.6 乙方应当在每季第一个月以亲自送达或挂号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其所就职单位的证明以及员工作出的保证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书面承诺。

  第四条 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4.1 乙方在离开甲方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甲方可在乙方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甲方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4.2 在乙方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书所述之竞业限制或者保密义务之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实际损失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违约金之外,如果乙方由于违反竞业限制责任获取了任何利益或者报酬,乙方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或者报酬均归甲方所有;

  5.3 乙方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甲方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乙方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5.4 本协议第5.1条所属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甲方由于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遭受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甲方为了调查、处理、纠正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所付出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6.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

  6.2如果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争议将依法提交甲方所在地北京市 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予以裁判。

  第七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条款

  7.1在签署本协议前,甲乙双方已经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及协商,双方已完全理解了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后果,且本协议为双方自愿签署;

  7.2 对本协议条款的修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7.4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7.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竞业限制协议17

  合同编号:

  员工竞业限制和保密协议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甲方的若干商业秘密;鉴于乙方即将同甲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劳动合同到期、离退休、调动、辞职、辞退、自动离职、除名等,以下简称离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现就乙方离职以后有关保密及竞业限制等事项,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共同信守:

  第一条乙方明确:在甲方工作期间,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属甲方资产,均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乙方保证:第一条所述载体已经全部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了相应的交接手续,或根据甲方指令已经予以销毁;

  乙方保证:记录于乙方自有载体上的商业秘密,已经全部删除;不能删除的,已将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上述载体全部销毁或已经全部转让给甲方。

  乙方保证:自己不再持有记录有甲方商业秘密的任何载体。

  第三条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并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条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种(没有选择填写的,视为无限期保密):

  (A)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乙方承诺:自离职之日起年内,不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不向上述单位提供技术、业务咨询和技术服务,也不组建或参与组建、或参股这样的单位。但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甲方同意就乙方离职后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向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计人民币元,大写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制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测试方法、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生产成本、负债情况、重大诉讼、谈判底线、标底及标书内容、行销计划、发展战略、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等。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义务,应当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元。

  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双方一致同意对本协议补充、修改时,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或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仔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

  竞业限制协议18

  合同编号: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

  鉴于:

  现就对员工的竞业限制业务和竞业限制区域范围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不得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等行为;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

  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________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间,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金。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____元人民币。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第四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违约,继续履行本协议外,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其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提起的诉讼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竞业限制协议19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_公司_市分公司工作,_公司_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_公司_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_公司_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_公司_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_公司_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_公司_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_公司_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_公司_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_公司_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_公司_市分公司或_公司_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

  的行为。

  (二)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_公司_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_公司_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_公司_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_公司_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_公司_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_公司_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_公司_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_公司_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竞业限制协议20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鉴于:

  1、乙方将要(或已经)成为甲方的聘用员工,与甲方建立聘用劳动关系;

  2、乙方已经(或可能)知悉公司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3、乙方进一步承认,如果其离开公司后在与公司竞争的单位工作,将会损害公司的业务,可能给公司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及定义

  1、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协议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2、本协议中的““甲方公司””指甲方所属集团公司及其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和实质关联的公司(总称““甲方公司”)。”)。

  3、本协议中的““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到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

  4、本协议中的““离职”,”,是指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将此种意愿付诸实践的行为,包括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等一切正常离职和一切非正常离职。

  5、本协议中的“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提供同类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机关、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这些竞争性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与甲方公司有相同业务或相近似业务的公司或企业,尤其是下列单位:

  经营与其在甲方公司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类似的其他类型的公司或企业;;为上述公司或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或其他机构。

  6、本协议中的““竞业限制义务”,”,指本协议第一第二条第4和第5款所列的义务。

  第二条不竞争的约定

  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经营与甲方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

  1、乙方保证在甲方的任职期内所使用的技术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不侵犯前受聘单位的技术秘密,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则应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甲方服务。

  2、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从事获酬的第二职业;乙方和/或乙方的关联人不在竞争性单位或与甲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接受或取得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向该类竞争性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无论是否有偿)或其他协助(例如,从事与公司正在进行的业务或公司董事会不时决定拟发展的业务相同或近似的业务范围);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就本协议而言,乙方的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作为合伙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任何种类的机构构;

  (2)乙方拥有重大占有权益或乙方作为受托人(或类似的受托职务)的任何信托或其他财产。

  3、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不得对竞争性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持有股份或股份期权、借贷或组成合伙等),也不得以其它方式与甲方竞争或协助任何个人或单位与甲方竞争。如乙方的亲属在甲方的竞争性单位就职,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人事部门告知上述事实。

  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在甲方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补偿金的期限内,都不得到甲方的竞争性单位就职。

  5、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在甲方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费补偿金的期限内,都不得直接或间接服务于或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与其在甲方公司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类似的其他类型的公司或企业。

  (2)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与甲方公司有相同业务或相近似业务的公司或企业。

  (3)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为上述公司或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或其他机构。

  6、乙方同意,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离职后的1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指使、引诱、鼓励、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影响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乙方保证不会引诱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攫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乙方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7、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下列活动:

  (1)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在公司之外设立提供与公司产品或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机构;

  (2)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提供与公司生产的产品相同、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

  (3)不得向任何个人、合伙、公司、信托、协会或任何其他实体提供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产品,或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服务(不论作为代表、代理人、独立承包人、顾问、咨询人或其他类似身份或通过其他关系);

  (4)不得在任何竞争者中拥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所有者、特许经营者、合伙人、股票持有人、委托人、成员、投资者、托管人或其他类似身份或通过其他关系);

  (5)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以任何方式向公司的任何先前、现有及潜在的客户提供与公司提供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6)不得以攻击公司的业务能力或其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的商业声誉和名誉。

  第三条补偿费补偿金的支付

  1、甲方有权在乙方离职后的2个月内建议在离职前完成确认,在乙方提出要求后,做出是否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及承担竞业限制期限的选择,期限长短由甲方决定。

  2、如甲方选择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则应按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的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

  3、竞业限制补偿金费为月平均工资总额的20%该补偿金按上海市劳动仲裁案例一般为20%—50%,需要关系在线给予专业意见!,该补偿费补偿金所对应的竞业期限为24竞业期限会根据职位高低设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_____个月,补偿费补偿金按月发放。竞业限制期限从乙方离职之日开始计算。但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而提起仲裁或诉讼时,则竞业限制期限应将仲裁和诉讼的审理期限扣除;即乙方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期限,在扣除仲裁和诉讼审理的期限后,不应短于上述约定的竞业限制月数。

  4、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是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应得的补偿金总额,甲方可以任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向乙方支付:

  (a)在乙方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计算付清,乙方可将领取到的上述补偿费补偿金自行平均分摊到竞业限制期限的每个月中使用;

  (b)甲方将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平均分摊到竞业限制期限的'每个月,并在乙方正式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将平均分摊计算后的补偿金陆续支付给乙方。

  5、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为:由乙方到甲方领取(或甲方通过银行或邮局支付)。

  6、如果在乙方离职后的一个月内与第三条1相矛盾,甲方没有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则表示甲方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即乙方可以不受且仅仅不受本协议第二条第4和5款所列义务的约束)。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或诉讼的途径)向甲方提出要求给付其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的请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第二条第1、2、3、6和7款规定的义务,甲方可以按照企业内部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分,并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如甲方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而乙方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则乙方应按如下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同时乙方除了双倍返还甲方所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外,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上述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给付并不意味着乙方对甲方竞业限制义务的解除或终止。

  3、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甲方可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奖金、各种补偿费补偿金和其它收入中直接扣除全部或部分金额以补偿自己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其违约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的或/及间接的、有形的或/及无形的财产或/及非财产方面的损失;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专业顾问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5、甲方拒绝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而又采取非法手段限制乙方工作去向而给乙方造成直接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第五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双方商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即自行终止:

  1、协议中约定的对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届满;

  2、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金的或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迟支付该到期补偿费补偿金达到一个月;

  3、法人资格终止且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人。

  第六条修改、放弃

  1、本协议只有经每一当事方签订书面文件同意后方可做出修改或变更。

  2、本协议一方对某一事件做出的同意或放弃或变更等表示,仅对该次事件适用。除非书面明确表示,不得推定为该方对日后发生同类事件的态度。

  3、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延迟行使在本协议项下的或相关之任何权利、权力或优惠权时,不应视为弃权;而任何单独的或部分的权利、权力或优惠权之不履行,亦不妨碍其日后任何权利、权力或优惠权之行使。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应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法院。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任何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强制执行;而且该无效条款应以另一条在最大程度上反映各方原来意愿的有效、合法及可强制执行的条款取代。

  2、本协议构成各方就本协议内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各方以前与此相关的所有讨论、记录、备忘录、谈判、谅解以及文件和协议。本协议签署前各方签署的有关本协议事项的全部协议、合同以及其他文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自动失效或无效。

  3、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的内容和其法律含义,并由甲方授权代表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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