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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

时间:2023-03-09 18:31:0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销合同通用,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购销合同通用15篇

购销合同通用1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3)有条件的退换货

  (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3)滞销商品(4)其他__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季节性商品过季时(3)滞销商品(4)产品存在质量问题(5)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5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0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2、采用第1条第(3)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其他____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二)验收交接后,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办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通用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与乙方就购买计算机设备等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实际需要制定此合同,合同标的总金额为元,数量台。

  二、设备明细

  品牌:联想扬天系列A4600K、CPU:奔腾双核E5800、内存:2G、硬盘:500G、显卡:高性能集成显卡、显示器:19寸液晶

  注:随机配送鼠标垫、插座、耳麦、小音箱、摄像头、清洁套装等小物品,优惠价元/台。

  三、交货方式、地点、时间

  1、交货方式为:现货

  2、交货地点为:由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自由合同生效日起7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四、质量标准、组装调试与验收

  1、按计算机厂家提供的产品说明,保证计算机设备质量达标。

  2、乙方负责计算机安装调试(含系统软件安装,并安装甲方的要求装入相应的应用软件)并能正常使用。

  3甲方在取货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在5日内给予调换,超过期限或不调换的行为属违约。

  五、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的售后服务标准,除按生产厂家承诺执行外,乙方还应对标书上所做的服务承诺保证兑现,并不得低于厂家承诺的标准。

  2、乙方承诺的'售后服务期间,乙方应及时解决甲方所出现的硬件及软件故障。若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解释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3、根据甲方需要,乙方可为返修物品提供代用件,不再另行收费。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相关货物并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装机稳定试运行1个月后余款全部付清。

  七、附则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若合同中发生争议问题,直接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购销合同通用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4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设计费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尝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常。

  第六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通用4

  甲方(购货方):

  乙方(销货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

  三、购销条款:

  (1)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B元)予甲方。

  (6) 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交付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叁万元(B元)予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一周内支付人民币:捌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B元)予乙方。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通用5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材料名称及花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毫米)及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_____机构申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盖章)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购销合同通用6

  甲方(卖方):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商品名称

  型号

  规格

  商标

  生产企业

  经销(代理)企业

  数量

  (吨)

  有效成份(含量)

  单价

  (元/吨)

  金额

  (万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整¥元。

  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标准(进口合同)编号为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种方式交付: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

  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

  3、检验方法:双方委托检验。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①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②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③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日内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区域唯一经销商,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消费者的赔偿、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由甲、乙双方各按%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元谋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购销合同通用7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 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 。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 。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3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过两年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 (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订

购销合同通用8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的资质,所购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及质量

  1. 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经营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摊位证明或销售委托证明等

  2.所购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3.产品的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甲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质量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按照酒店采购定单为准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

  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供应。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斤、个、条等)

  2.交货方法:

  ① 甲方提前一天将所需货品通知乙方(急件货品除外)备货

  ② 乙方按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相关人员(财务部人员厨师长指定的验收人员等)按事无约定的验收标准对货品进行验收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指定时间交货, 若因乙方交货时间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相应损失在乙方当月货款中扣除.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

  ①乙方给甲方的产品价格(具体见报价单)应以批发价或不得高于同行价,若发现高出者,次月结算时从货款中扣除.若价格有调整,乙方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则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

  ②若甲乙双方议定价格时,就价格及产品质量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产品货款的结算:

  ①货款结算方式:乙方事先根据甲方的要求铺货,次月结算上月货款

  ②乙方每月20日至25日与甲方财务核对上月送货明细,经双方确认后,甲方依据确认的对帐明细表办理结算手续.

  ③乙方结账时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货款,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验收方法

  1.验收时间:乙方送货后甲方即安排人员(财务人员或厨师长指定人员等)验收。

  2.验收手段:目测或试验

  3.验收标准:按照国家食品质量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产品中不得有国家明文禁止的化学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物质。

  4.产品检验检疫方法:按照国家现行的产品检验方法执行。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合规定, 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产品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使用的,应根据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乙方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 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与对方结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满前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 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

  __(公章) 代表人:__(盖章) 代表人:__( 盖章)

  地址:__ 地址: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购销合同通用9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量,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六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1、款到发货;2、银行汇票;3、商业汇票。)

  第八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需方: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购销合同通用10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购销合同通用11

  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 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购销合同样本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_____(应注明产品 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

  (1) 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部颁 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 ,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 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 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 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 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 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 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 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 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 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 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 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 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 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 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 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 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 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 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 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 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

  3.运输方式: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

  (甲方如要 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 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 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 、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_______

  (规定送 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 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 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 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 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 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 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 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

  甲方:

  乙方:

购销合同通用12

  甲方(出让方):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的了解,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黄花梨木,数量 500 公斤,卖给乙方所有。

  二、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 万元整,该款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付清。若在签订后____日内期间调运的'木材货款必须每天结清。

  三、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万元并按合同金额的2%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总货款的基础上,必须向甲方另行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木材调运结束,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总货款后,木材归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经营销售和看护,所需装车、检尺、办证、看护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份之前调运结束,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支付贰仟元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 立方米木材调运所需的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和两金票据。

  八、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担安全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购销合同通用13

  甲方:

  乙方:

  一、原则:根据《民法典》、《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20xx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在电话通知乙方后,乙方在八小时内必须送到指定地点。

  七、付款方式:

  1、色拉油按当月(1———5号)出厂合同价进行计算结算,每市斤乙方收取0。05元人工及车旅费,

  2、大米按当月(1———10号)的大米生产厂家发货金额单据为准,每袋大米净重(50斤)计算,乙方收取2元1袋的人工及车旅费,如本月没有发货发票单据,按上月单据金额计算。

  3、结算时符上当月购色拉油、大米合同发票,甲方在第一时间付清货款,乙方并出据货款发票。

  4、所有合同单据票证、不的涂改和伪造,一经发现按当月送货款的扣出。

  八、双方责任:

  1、双方必须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执照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超过范围经营引起的`后果自负。

  2、因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的保证金全额扣出。造成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跟其他粮油商进行交易,但甲方有权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和每月在市场购买200斤色拉油、200斤大米的一次权利。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裁决。

  九、合同方式:

  1、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20年月日

  20年月日

购销合同通用14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购买乙方扣件事宜达成如协议:

  一、扣件的单价、规格及数量

  二、交货方式、费用及数量确认:

  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送货时间内将货品送至送货地点,听从 甲方的安排,在指定的'地点堆放;此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数量以甲方现场材料人员确认为准,送货时乙方须提供该批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或质检报告。送货地点为 项目部。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货物送达甲方施工现场入库,并经甲方数量确认、检验合格后,甲方 内全额支付乙方货款。

  四、验收标准、方法:

  乙方货到现场,由甲方材料部门组织现场验收,材料规格、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验收以抽检为准。若发现与样品不一致或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视为材料未到现场,乙方应无条件将不合格货物运出施工现场。而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合规定,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及处理意见。

  2.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应承担违约金额的日0.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购销合同通用15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兹有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物资,经由供需双方遵循公平原则,以中标结果为依据,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的情况下,签订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二条、厂检验合格证,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为供货完毕后一年。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出厂到目的地运输费由供方承担,卸车费用由需方承担。

  第五条、数量和包装要求:以需方实际验收入库数量和实际检定合格数量为准,包装要求散装。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货到三日内由需方验收数量及包装,质量以供方提供的材料原材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材料复检报告结果为准。

  若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异议,自需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供方派人来解决,免费更换所有有异的材料,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方负担。

  第七条、结算方式:货到需方验收合格后,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方向需方提供供货发票。

  第八条、违约责任:确因产品质量原因,在由省级以上专业质检部门认证检测后,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未尽商定事宜,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4份,供方执1份,需方执3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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