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中介委托合同

时间:2023-02-13 17:58:41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中介委托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介委托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介委托合同

中介委托合同1

  委托人:______,男(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男(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本人系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兹委托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______年__月__日

中介委托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_______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注:在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几个学校专业或大类别专业)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中介服务费不包括护照费、公证费、使领馆文件认证费,签证费和机票款等费用。

  其中人民币_______元系入学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即行支付;

  人民币_______元系签证申请中介服务费,该款应在获得申请留学院校录取通知书当天支付。

  委托人如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需交纳额外申请院校的通讯费计人民币_______元。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_________(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约定,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有关受托人代收取的上述费用的退费规定按照合同附件或以委托人所申请的国外院校及海外合作机构的书面通知为准。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6.委托人同时申请多所院校的,其获得其中任何一所院校的(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受托人已履行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的义务。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详见附表)交与受托人,并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任何一笔款项。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约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付或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一笔款项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因个人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留学申请所需资料或未能办妥护照或未能通过相关的体检而导致留学申请无法继续或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被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查实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记录而被拒签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委托人未按前往国家或地区使(领)馆签证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及手续,并书面(正本)要求送签而被拒签的,受托人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知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信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6.受托人在获得前往国签证预评估或正式签证后,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二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中介委托合同3

  委托人:,身份证号:,住:。受托人:,身份证号:,住:。

  委托人是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依法持有___公司%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托人授权受托人在 年 月 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并履行相关合同条款;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注:本委托书适用于发生转让的股东;并在其所在地的公证处就近办理委托书公证)

  委托人:

  年 月 日

中介委托合同4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1、委托人申请赴________________(国家)__________________(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__________________(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_________专业,留学类别属_________(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2、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3、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___________等。

  4、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受托人义务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三、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四、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五、其他

  1、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六、委托人义务

  1、委托人应符合 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2、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3、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4、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5、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七、违约责任

  1、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并在年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_________%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4、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年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5、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6、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7、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八、不可抗力条款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提供证明。

  3、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3、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受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中介委托合同5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

  资格认定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院校外文名称,以外文为准) (院校中文名称)留学,就读 专业,留学类别属 (学历或非学历教育)。

  第二条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人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缴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包括 、 等。支付方式为 。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留学层次 (属于就读所在国的高中、预科、专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等)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 申请入学

  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 年 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应当在 年 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人境批准文件。

  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 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第七条 其他

  如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应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人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 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人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在 年 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 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 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 年 月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大写) 元。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

  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人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 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二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四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五条 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进行签证服务,本合同第六条对当事人双方无效。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九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章):

  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中介委托合同6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条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为乙方进行期货交易。

  第二条甲方根据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执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义务将交易结果转移给乙方,乙方有义务对交易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市场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无法成交,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二章保证金

  第三条乙方开户的最低保证金标准为_________元。乙方资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开户。

  保证金可以现金、本票、汇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汇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证金的,以甲方开户银行确认乙方资金到帐后方可开始交易。

  第四条乙方可根据期货交易所规则以可上市流通国库券或者标准仓单等质押保证金。同时,乙方授权甲方可将其质押物转质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五条乙方应当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资金来源说明,乙方对说明的真实性负保证义务。必要时,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条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或者市场情况调整保证金比例。甲方调整保证金,以甲方发出的调整保证金公告或者通知为准。

  第七条在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持有的未 仓合约风险较大时,有权对乙方单独提高保证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证金通知单独对乙方发出。

  第三章强行 仓

  第八条乙方在下达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仓过程中,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保证金和权益变化。

  第九条甲方以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方式)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约定)。

  第十条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乙方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事先未通知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 仓合约强行 仓,直至乙方的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率(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条件)。乙方应承担强行 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的损失。

  第十一条只要甲方选择的 仓价位和 仓数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属于合理的范围,乙方承诺不因为强行 仓的时机未能选择最佳价位和数量而向甲方主张权益。

  前款所称“合理的范围”指按照期货经纪业的执业标准,已经以适当的技能、小心谨慎和勤勉尽责的态度执行强行 仓。

  第十二条除非乙方事先特别以书面形式声明并得到甲方的确认,甲方对乙方在不同期货交易所的未 仓合约统一计算风险。当乙方保证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风险达到约定的风险控制条件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开新仓,并可对乙方持有的未 仓合约进行 仓。

  乙方在甲方实际控制若干交易帐户时,甲方有权对其合并计算风险。

  第十三条由于期货交易所编码规则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货交易所将拥有不同的交易编码。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编码下同时存在盈利和亏损时,在亏损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补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强行 仓通知书。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闭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方式)向乙方发出每日交易结算单。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结算月报。

  第十五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结算单、交易结算月报的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记载事项的确认。

  第十六条甲方或者乙方要求变更本章的约定事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对方确认后方生效。否则,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误或者损失均由该方负责。

  第五章指定事项

  第十七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指令下达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指令下达人:_________。

  第十八条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权的资金调拨人的调拨资金指令。乙方授权下列人员为乙方的资金调拨人: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以下列通讯地址和号码作为乙方与甲方业务往来的唯一有效地址和号码:_______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双方可以约定其他通讯方式)

  第二十条乙方如需变更其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或者变更业务往来方式,需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按规定程序确认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六章指令的下达

  第二十一条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过书面、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书面方式下达的指令必须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达人签字。电话、电脑等方式下达指令的,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记录。乙方同意,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与书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约定采用某种指令下达方式)。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证金是否充足,指令内容是否齐全和明确,是否违反有关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等,以确定指令的有效和无效;当确定乙方的指令为无效指令时,甲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发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该指令已经在期货交易所成交,乙方则必须承担交易结果。

  第二十四条乙方若申请套期保值头寸,应当按照相关期货交易所的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或者证明,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有效承担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申请套期保值头寸。

  第七章报告和确认

  第二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只要乙方在该交易日进行过交易或者有持仓,甲方均应在每个交易日闭市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发出显示其帐户权益状况或者成交结果的交易结算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后,甲方应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及时核实。当对与交易结果有直接关联的事项发生异议时,为避免损失的可能发生或者扩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异议时,有权将发生异议的未 仓合约进行 仓。由此发生的损失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交易结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强行 仓不符合约定条件,甲方有过错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闭市前重新执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复被强行 仓的头寸,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八章现货月份 仓和实物交割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请。乙方申请交割,应符合期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实物交割申请。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在甲方统一规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额的交割资金或者标准仓单、增值税发票等期货交易所要求的凭证及票据。

  超过上述规定的期限,乙方未下达 仓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资金、凭证及票据,甲方有权在未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未 仓合约进行 仓,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结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条交割通知、交割货款交收或实物交付及交割违约处理办法依照相关期货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业务规则执行。

  第九章保证金帐户管理

  第三十一条甲方在期货交易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期货保证金帐户,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证金以及质押的可上市流通国库券。

  第三十二条甲方为乙方设置保证金明细帐,并在每日交易结算单中报告保证金帐户余额和保证金的划转情况。

  第三十三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帐户中划转保证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结余保证金;

  (二)为乙方向期货交易所交存保证金或者清算差额;

  (三)为乙方履约所支付的实物交割货款或者乙方未履约情况下的违约罚款;

  (四)乙方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或者期货交易所予以罚款,甲方为乙方支付罚款;

  (五)为乙方支付的仓租或者其他费用;

  (六)乙方应当向期货经纪公司、期货交易所支付的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以及相关税项;

  (七)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划款事项。

  第三十四条乙方保证金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产或者其他原因无法从事期货经纪业务时,乙方的保证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训与咨询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当在营业场所向乙方提供国内期货市场行情及与交易相关的分析报告服务。甲方提供的任何关于市场的分析和信息仅供乙方参考,不构成对乙方下达指令的指示、诱导或者暗示。

  乙方应当对自己的交易行为负责,不得以根据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为理由,对交易亏损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应当以发放培训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货交易知识和交易技术的培训服务。

  第三十七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原始交易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的帐户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十一章费用

  第三十八条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代理进行期货交易的手续费。手续费收取的标准按附表执行。

  第三十九条乙方支付给期货交易所的各项费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税项由乙方承担,前述费用不在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手续费之内。

  第十二章免责条款

  第四十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一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则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没有过错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双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章程、规则和本公司有关的业务细则以及期货交易惯例执行。

  第十四章帐户的清算

  第四十六条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通过 仓或执行质押物对乙方帐户进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关系:

  (一)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

  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乙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终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帐户被提 讼保全或者扣划;

  (五)乙方出现其他法定或者约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帐户清算的费用和清算后的债务余额负全部责任。

  第四十七条甲方因故不能从事期货业务时,甲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处理乙方的持仓和保证金。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客户持仓转移至其他期货经纪公司,同时转移乙方保证金。由此产生的有关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八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的期货经纪合同。

  甲方、乙方终止委托关系,乙方应当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五章纠纷处理方式

  第四十九条甲方双方发生交易纠纷或者其他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请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条甲方的《开户申请表》、《客户须知》及《客户声明》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合同同时签署。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中介委托合同7

  编号:字第号

  委托人(简称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实现委托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务权限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数额和支付时间: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项清结时终止。

  6.纠纷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_____________(仲裁、诉讼)途径解决。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中介委托合同8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受托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国留学服务有限公司

  资格认定书编号: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监督电话: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委托人申请赴英国1.____2.____3.___

  _(院校名称,以外文为准;院校中文名称分别为1.____2.____3.____)留学,就读______专业硕士学位,该学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承认。

  第二条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学前往国家的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手续等中介服务。

  第三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x元),其中包括申请入学、办理签证以及与其相关的中介服务等费用。支付方式为:

  1、本协议生效的同时,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第一笔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元整(x元)。

  2、委托人在收到校方录取通知的同时,向受托人支付第二笔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元整(x元)。

  二、受托人义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第四条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诺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国留学信息、宣传介绍材料、广告等,内容真实。

  2.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前往国家的教育制度、留学政策、留学签证政策和申请留学院校的性质、办学资质、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3.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介绍就读所在国硕士学位及就读专业的详细情况。

  4.受托人应当告知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缴纳费用的办法。

  第五条申请入学

  1.受托人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代为委托人办理入学申请手续。

  3.受托人指导或为委托人办理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有关费用的手续。

  4.受托人对委托人委托的留学申请,应当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取得委托人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与委托人原申请的学校、院系及专业等不一致),受托人必须于十五日内,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x佰圆整(x元)。

  5.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或入境批准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___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委托人获取签证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机等本协议以外的服务,受托人可免费为委托人联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其他

  1.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申请入学、签证服务等,其收取的费用已在本合同第三条中介服务费中标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应当为委托人开具有效发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应为委托人出具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并在本合同终止前,将收据换为有效发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国外院校缴纳报名费、学杂费等费用,

  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收费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

  5.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

  第十一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前往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二条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履行合同中全部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受托人违反合同条款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应向委托人退还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万x仟整(x元),并在___年___月前,负责追回(或先行给付)委托人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十五条受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除全额退还中介服务费外,还应按中介服务费的x%的人民币,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委托人。

  第十六条受托人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应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委托人要求继续履行,受托人应负责在___年___月___日前为委托人申请到拟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并向委托人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人民币x仟圆整(x元)。

  第十七条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支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办法处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学申请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该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学申请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请留学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

  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3.委托人获得入学录取通知书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4.受托人尚未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委托人签证申请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5.受托人已向拟留学国驻华使(领)馆递交了委托人申请签证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第二十条如非受托人原因而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凭使领馆拒签信原件,委托人可向受托人提出退款要求,受托人应当扣除中介服务费人民币x仟圆整(x元),并协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请留学院校缴纳的学费、杂费等。

  经委托人同意,也可1、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再次申请同国签证不另行收取服务费;或2、由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一次赴第三国的留学申请服务(服务内容同本协议),受托人已收费用用以充抵该服务应收费用(按第三国的服务费标准,多退少补)。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受托人应退还给委托人的中介服务费和应支付的违约金,应于退还和支付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退还和支付。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等。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立即通知对方,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事件性质,预计持续的时间及对该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并应当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供证明。

  第二十四条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尽力采取合理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应对由此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六条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七条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终止条款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

中介委托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上述双方经协商,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融资项目的操作,并就以下合作达成共识,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融资人民币元,并按协议要求支付给乙方中介服务费,金额为甲方融资总额的 %。

  第二条 甲方主要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证照资料、签字文书等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欺诈行为。

  2、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3、甲方应无条件按约定支付中介服务费,中介服务费从资金到账当日按同台交割支付融资总额的 %给乙方作为中介服务费。若有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甲方无条件按款到当日起每延迟一天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直到清偿为止,并承担因此索付引起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

  4、乙方收取的中介服务费为税后所得,具体完税手续由甲方全权负责,甲方将以现金方式或者按照受委托人指定的帐户给予汇款。

  5、未经受乙方书面允许或不在场的情况下,甲方如与乙方曾居间介绍的资金方擅自私下成功合作融资业务的.行为,也视为甲方引资服务成功,甲方须继续履行本协议之内容,并不得以任何

  7.本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日起 个月有效。

  第三条 乙方主要责任

  1、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和资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资方真实情况。

  第四条 此《中介委托协议》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资金到帐当日即刻生效,不受甲方公司股权、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变更影响,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整笔引资完成及所有款额划入委托人指定账户后失效,此协议书内所有单位及委托人,均需对此严格保密,完全遵守国际商会ICC/600出版物有关保密及条款执行。

  此委托协议的电子扫描件、传真件、复印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六条 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在福州市人民法院诉讼。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委托合同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经双方协议,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房屋出租事宜。

  第一条房屋位置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_ 方米,委托乙方代理。

  第二条代理期

  代理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为________(天),代理期满乙方可再续租_______月。

  代理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签本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代理房屋租金

  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代理甲方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一年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

  代理房屋租金按_________缴纳。

  甲方收取租金,可选择(到乙方公司所在地领取,乙方送往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或其他方式

  第四条其它费用

  在租赁期内,如房屋所在地进行公共设施改造如:小区建设,电力增容,宽带入户等所需交纳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在租赁期内,房屋内所发生的水、电、煤气、有线收视及电话费由乙方客户承担,物业及供暖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五条委托方和代理方的权利及义务

  在代理期间,甲方不得无故收回房屋,如甲方中途要求收回房屋,乙方可以拒绝。

  甲方提供:①产权证明②户口本③业主身份证(如代办需有代办人身份证)④其它必备相关证明

  乙方出示:①经纪机构资质证书②营业执照。

  双方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如由于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出租材料不全或不实,而导致客户无法正常居住(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乙方并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乙方提供虚假的'证件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赔偿,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在交房时,有义务对房内设施进行检查修缮,保证电器正常使用,乙方积极配合。

  在代理期间,乙方应及时安排客户看房,保证客户合法守法。

  在代理期间,房屋租户如有更换,乙方负责房内各项费用结算及清点检查修缮屋内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免费为甲方寻找下拨客户

  代理期间,房屋因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

  代理期满,乙方交房时,结清房内各项费用及清点家具电器等设施。

  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承租人以任何理由私下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如违约应赔偿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便乙方安排客户,并支付一个月房租作为赔偿。

  第六条其它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力及不能预想之因素导致损毁或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房屋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或取消本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_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附房屋设备清单。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委托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房管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房管所(以下简称出租方)管理的房屋(房屋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租给_________(以下简称承租方)使用,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条款如下:

  1.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房屋法律、政策、法令的义务。

  2.房屋租金数额,由出租方根据本市现行租金标准核定。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承租方应于当月_________日前交清。

  3.甲方根据本市公房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承租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4.出租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承租方应按期迁出。

  5.承租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因照管不周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时,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6.承租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确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出租方的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承租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7.承租方退租房屋时,应于_________日前通知出租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暖气费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租约交清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8.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出租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延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9.租赁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0.本租约自立约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中介委托合同12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 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 的事务和相关法定手续:

  第二条 乙方代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双方指定联系人

  甲方指定为代办事务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代办事务的联系人。

  第四条 代办费用及支付方法

  1.本协议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 ¥

  2.代办事务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账户信息,向乙方支付本协议项下代办费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3.乙方指定账户的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代办甲方委托事宜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相关进展;

  2.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代办事务的.具体进展情况;

  3.乙方应秉善良诚信之原则,及时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履行应尽的代理义务,维护甲方的最大合法权益。如因乙方的工作过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乙方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弥补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工作延迟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的代理事项,致使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代理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延迟、中止履行或解除合同,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1. 乙方应该将从甲方或其代表获得的所有信息和资料,包括本协议的内容视同保密信息处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 乙方只能在执行与本协议有关代理事项的过程中,使用从甲方或其代表处获得的信息和资料。

  3. 乙方违反此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赔偿甲方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赔偿金最低为。

  第八条 纠纷解决

  1.甲乙双方涉及本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同意提交裁委员会,适用中国法律进行仲裁。

  2.在争议解决期间,协议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代办业务完成后自动终止;

  2.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并不得擅自更改、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5.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在本协议上签名的乙方授权代表对乙方在本协议所有应履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住址:

  授权代表(签字&手印): 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住址:

  签订日期:

中介委托合同13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室房屋。

  2.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政策及法律咨询。

  2.寻找交易对象。

  3.撮合成交。

  4.协助交易双方签订《》。

  5.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

  6.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

  3.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中介费:人民币(相当于房租的'6折)。

  4.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

  2.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5.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即自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

  6.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

  2.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委托合同14

  委托人:,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本人系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兹委托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___

  20__年__月__日

中介委托合同1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甲方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医疗器械事宜协商一致并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医疗器械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文件资料包括附件一及药监局所要求的文件)。甲方对其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乙方不对前述的文件资料负审。甲方的文件资料不符合三性或甲方有误导或遗漏,导致甲方的注册被驳回或延误,概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代理甲方申办上述进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事宜,乙方有义务对甲方资料保密。对于未能取得产品注册证的,乙方应当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或及时提供药监局的不予注册的文件。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3天内按费用清单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费用。费用清单详见附件二。

  五、若因乙方过错不能按时完成产品注册,则每超时一个月(按工作日算)退还代理费用的'3%,直到退完全部代理费止;若甲方因自身因素导致其产品注册不予批准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有违法违章行为等),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双方的代理关系至注册当局发文不予注册之日起解除;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致使产品注册不能按时完成,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乙方退还除已产生费用外的剩余代理费用。

  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中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的,乙方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七、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付清代理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介委托合同】相关文章:

留学中介资质01-03

英国留学中介01-03

留学中介咨询01-03

韩国留学中介01-02

有名的留学中介01-02

澳洲留学中介01-02

留学中介排名01-02

香港留学中介01-03

法国留学中介01-03

北京的留学中介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