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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合同

时间:2023-01-16 12:16:15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荐】借款担保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担保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荐】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1

  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一般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只有很少的担保合同无效,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指出,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借款担保合同2

  编号A:

  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出质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借款人和担保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贷款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条件

  第一条 贷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以下第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购置住房贷款

  B、个人购置商用房贷款

  C、个人自建房贷款

  D、其他:

  第二条 贷款用途与担保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于购买/自建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房屋及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的车位。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各种方式监督、核查贷款的使用。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人购置住房贷款的,所贷款项用于购买家庭第 套住房(相关认定标准按照监管规定处理)。

  2.2 本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相关担保条款。

  A、抵押

  B、质押

  C、保证

  D、其他

  第三条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贷款利率

  4.1 贷款利率以贷款发放时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上/下)浮 %确定,据此确定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 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4.2 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A、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上述第4.1条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B、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

  C、其他:。

  4.3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在贷款期限内采用固定利率的,各方须另行签订《固定利率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合同附件,未涉及条款按照本合同条款执行,本合同中其他内容继续有效。

  第五条 放款

  5.1 贷款发放或继续发放的前提条件是以下第 项:

  A、本合同项下担保已经生效(以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做抵押的,已办妥预售登记备案或预告登记手续,且房地产开发商已提供有效的连带保证担保或借款人已提供经贷款人认可的其他阶段性担保方式)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B、已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贷款保障措施生效并持续有效,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

  C、其他

  5.2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贷款人的相关管理规定,贷款采用受托支付方式的,贷款人可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账户。借款人对其提供的收款账户的性质与真实性负责。

  借款人要求贷款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的,应向贷款人提出提款申请,并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贷款人同意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借款人应定期报告或告知贷款人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借款人承诺本合同项下贷款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不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如违反上述承诺,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

  5.3 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按以下第 种方式发放贷款,贷款利息自实际放款日起计算:

  A、将贷款一次性划入下列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B、将贷款分次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每次放款的具体条件以贷款人与借款人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5.4 贷款从贷款人账户划出即视为贷款人的贷款义务履行完毕,划出日即为实际放款日,因贷款资金划付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除贷款人的过错外,错划、无法划入指定账户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借款人承担,不影响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

  5.5 本合同生效以后,贷款发放以前,抵押物因毁损、灭失等原因造成价值减少,或涉及房屋质量、权属等纠纷,或贷款人无法联络借款人、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不履行或有可能不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的,贷款人有权免除贷款发放的义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且不承担由此给合同其他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第六条 还款

  6.1 经协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A、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每月本息还款额=

  (1+月利率)还款月数-1

  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

  B、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月利率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C、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借款人自愿选择每月日为还款日;如借款人未指定还款日,则还款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无对应日的,当月最后一日为还款日。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借款人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还款。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月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月数

  贷款本金

  D、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 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每期本息还款额=还款期数(1+每期利率)-1 贷款本金×每期利率×(1+每期利率)还款期数

  E、按 (周/两周/三周)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日计息),每期利率为每期实际天数与日利率之积;第一期还款日与实际放款日以及各相邻期次还款日间的时间间隔为周(还款周期),最后一期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贷款本金-已还本金)×日利率×本期实际天数

  每期本息还款额=

  贷款期数

  贷款本金

  F、随心还,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每期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借款人每期本息还款额不得低于最低还款额;最低还款额遇利率调整保持不变,但若借款人一直按照最低还款额偿还贷款,利率调整可能会导致最后一期的还款金额与本条款约定的

借款担保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为使甲乙双方在向相关银行申请贷款时满足银行要求的贷款担保条件,保证融资效率,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权利和责任平等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相互保险主体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担保人主体资格,能够依法提供担保,并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本协议第六条项下的担保责任。本协议的签署完全是自愿的,本协议的所有含义都是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的。

  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和相互保险。在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保证人有义务在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相互保险限额和期限内出具保函及银行要求的.相关资料。借款人贷款还清后,借款人有责任及时将原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交付给担保人。

  第三条:在接受借款人请求并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之前或之后,保证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借款人有责任向保证人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公司信用能力和偿债能力的财务信息,借款人有义务协助保证人调查其信用能力;如果借款人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的贷款偿还风险,担保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增加担保人、补充新的反担保或变更相互担保协议,甚至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借款人。但当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财务恶化等情况消失且仍在互保期内时,担保人仍有义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借款人索赔。

  第四条:贷款到期前需要展期的,借款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担保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办理延期手续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金额和期限

  第五条:双方担保的贷款总额与担保对应的贷款合同的贷款期限原则上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调整。

  本协议项下的互保贷款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可一次性使用,也可分期使用。保证期间内,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本协议约定的相互保证金额和期限为一般,在总额范围和期限内的各项保证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和有效条件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约定。本相互保险协议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

  争端的解决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的

  第七条: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协议而从对方获得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保密,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4

  编号____

  申请借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由____单位担保,并经主管局(总公司)批准,向*******银行___办事处、县支处(以下简称乙方)申请******借款,按照《*******银行贷款暂行办法》,双方议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申请借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借款用于,保证专款专用。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报送的用款计划和用款借据,及时审查发放贷款,以保证甲方需要,甲方违犯政策,擅自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被挪用的贷款要加收__%的.利息或如数扣回。

  第三条 借款期限定为____年__月(指从第一笔贷款之日起到最后还清全部本息止)。利率月息为___,按季计收利息。贷款逾期按规定加收利息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期归还贷款。归还贷款资金来源用贷款项目新增加的利税、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资金。甲方如不能按期还清贷款,担保单位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必要时,乙方从甲方或担保单位存款户中扣收。

  第五条 甲方同意按时向乙方报送有关工程进度、贷款使用情况的统计表和资料,为乙方工作提供方便。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担保单位及甲乙双方上级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盖章) 担保单位:(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_______

  经手银行:(盖章) *******银行(盖章):

  负责人:_______ 负责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担保合同5

  合同号:

  借款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号: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贷款人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双方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叁 ,借款实际金额以借据为准。

  第二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六 个月,即年日起至年 04月 07日止,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 货 款 。

  第四条 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利息执行月息 25 ‰,在借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第五条 贷款发放与支用

  除贷款人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贷款人才可以发放贷款:

  一、借款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

  有关的批准、登记、支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二、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方式已生效;

  三、借款人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还款

  一、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附件中的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至贷款人的银行帐户。

  二、提前还款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若借款期限不足三个月,借款人提前还款,贷款人有权征收借款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一、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到期后两年。贷款如果展期,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至展期借款到期日之后三年;

  三、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四、借款人没有按照还款计划表还款,保证人必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可以通过处置保证人的家庭财产及收入来源偿还借款。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二)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三)有权要求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义务

  (一)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二)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三)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四)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五)在未还清贷款人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六)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七)本合同有效期间,借款人如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按贷款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及担保;

  (八)应当承担与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律师和服务、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等费用;

  (九)本合同有效期,借款人如果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申请贷款,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一、贷款人的权利

  (一)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文件资料;

  (二)对于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借款人应付贷款人款项,贷款人有权经法院从借款人在银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上扣划任何币种款项。

  二、贷款人的义务

  (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借款人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还款计划表在每期到期日前归还本金和利息,则自逾期次日起计收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借款金额的2‰,直至借款人按还款计划表偿还完所有违约金,到期利息和本金为止。

  二、借款人不能清偿到期贷款本息,贷款人将根据合同条款依法强行执行,并将其信用历史转告其他融资类机构。

  三、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执行、催讨等都由借款人和保证人承担。

  四、借款人如发生以下情形,贷款人有权宣布合同提前到期,并且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立即偿还所有未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一)借款人和保证人更改联系方式,住所,生意场所地址,工作单位没有在五日内书面通知到贷款人;

  (二)借款人未按照还款计划表按时偿还贷款,产生了逾期;

  (三)借款人和担保人提供了虚假的信息给贷款人;

  (四)借款人未按照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五)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生意情况,收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

  (六)借款人不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借款人的保证人未经贷款人同意,对外借债或提供担保;

  (八)借款人和担保人陷入诉讼纠纷或着其他重大不利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事项。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运城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 签 字:

  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签字: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合同6

  借款单位: (以下简称借方)

  贷款单位: (以下简称贷方)

  借方根据_______号文件,_____(项目)所需资金向贷方提出申请,经贷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大写)

  外汇_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套人民币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率

  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配套人民币贷款年利率为___%,贷方按季收取利息,如借方未能按期付息,则转入贷款本金复息计收.在合同履行期中,如遇到利率调整或计息办法变更,按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借款期限

  外汇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汇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配套人民币贷款为自第一笔用款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借款使用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__天内,借方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___天内应对外签订定货合同.定货合同副本和用汇计划送交贷方,经贷方审查同意后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用汇,借方应事先征得贷方同意并及时调整用汇计划,以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

  第六条借款偿还

  借方偿还本息所用货币与所借币种必须相同,并保证在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归还.还款计划如下:

  外汇贷款自第一笔用汇后第___个月开始偿还,共分___次还清,每次____万美元.

  配套人民币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____年__月归还____万元.

  如因特殊原因,借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应在到期前两周内向贷方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贷方同意修改原还款期限,重订利率.

  第七条还款担保

  借方请____为借款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按贷方的要求出具担保书.一旦借方未按期归还本息,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借方未按规定用途用款的,须向贷方支付未用或超用部分___%的违约金.

  2.贷方因本身责任未按用款规定提供贷款的,应按延期天数向借方支付未贷款金额___%的违约金.

  3.借方未按规定使用贷款,贷方有权停止和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如发生挪用贷款,借方除在限期内纠正外,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_%的罚息.

  4.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它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___%的利息.

  第九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方向贷方提供不真实的情况、报表和资料的;

  (2)借方由于各种原因无力偿还贷款本息,资产总额又不足以抵偿负债总额的;

  (3)借方的保证人已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代偿能力的.

  第十条贷方有权按合同规定检查、监督借方使用贷款情况.借方应向贷方提供有关报表和各项资料.

  第十一条借方所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凭证、留成外汇申请书、用款和还款计划及有关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议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方双方及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份,交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附件: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公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借款担保合同7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电话:

  根据 (下称借款人)与乙方 签订的编号为 年 [个人借款]字第 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 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 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 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 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一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10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 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借款担保合同8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

  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

  邮码:___

  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签约于

借款担保合同9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 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 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 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 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 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十七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债权人住所: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个人借款担保合同的本质是一种担保合同,但是其内容也是可以写明与借款相关的事项。同时,小编建议,最好在合同当中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约定好纠纷的解决方式或途径。如有必须的话,还可以将担保合同进行公证。要是产生了纠纷,也可以向在线律师进行咨询。

  (2)可用而当年未用的各项专用基金:

  (3)从各种渠道筹集起来的暂时闲置资金。银行贷款不得进行拆出。

  4.企业拆入的资金必须用于以下方面:

  (1)银行已批准贷款的技术改造、立项工程,在银行贷款尚未发放之前,企业可用拆款暂时补充;

  (2)企业贷款所需的10%至309《自筹资金,在企业一次筹足困难时,可暂用拆借资金补足;

  (3)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急需的短期周转资金;

  (4)一些投资少、效益高、见效快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资金。企业使用拆款,应按上述范围掌握,不能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更不能搞转贷牟利。

借款担保合同10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签订的遂汇利借字(201)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甲方已认真阅读了本合同之主合同各项条款,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对主合同主体各方的约定没有不理解和误解的事项,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若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追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人民法院查询、冻结和扣收甲方在所有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的资金,以抵偿主合同项下甲方的担保债务。扣划款项为外汇的,按扣划日中国银行所公布的外汇买入价折算。同时,可以依法查封、变卖甲方包括上市股票、公司股权、所有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债权本息和相关费用的优先受偿。

  第二条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金额

  2.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xx元整。¥__________万xx元。

  第三条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主合同履行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以甲方(两个保证人)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上市股票、公司股权、任何实物资产与债权)及全部收入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借款人不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由本合同甲方任意保证人承担借款本息和费用的偿还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按照法律规定追偿。

  第五条保证范围

  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代理费等。

  第六条保证期限与被保证人的权益实现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如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借款的保证期间为每批借款到期之次日起_____年。

  如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_____年。

  乙方被担保债权的实现。若主合同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债务,乙方即可于主合同违约之日起_____日内书面通知主合同项下各担保人按照所担保的债务承担未清偿债务的连带清偿义务,依法处置担保人在本合同和项下的任意资产,用于乙方应收债权的优先受偿。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对乙方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有义务签收并在签收后_____日内寄出回执。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通知乙方: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金发生变更、股权变动;

  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

  发生或条情形的,甲方应提前_____日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_____日内通知乙方。

  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贷款金额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约定权益和利益均不因此而受到任何侵害。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或其他事件时,保证妥善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借款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有关文件。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能够反映其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及其他资料。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对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上述通知之日起_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乙方依主合同约定依法解除主合同的;

  乙方依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贷款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和主合同贷款展期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甲方应在保证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担保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者,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处置、转移、隐匿财产,或为乙方依法追索担保责任设置障碍者,应向乙方承担应付担保债务金额的双倍赔偿支付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无须经甲方同意,直接通过媒体等公开手段发布催收公告;有权向国家征信管理机关举报其违约事实并要求将其违约事实录入甲方的征信记录。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纳印盖章后生效,至主合同借款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本合同独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本合同继续有效。甲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当事主体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本合同当事主体协商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则由xx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必须另行达成仲裁协议。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无。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核对一致)____________;

  (甲方1签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2签印):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1

  中个字(__________)第(__________)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护。

  第一条贷款种类和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第__________种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A、个人综合消费贷款B、个人经营性贷款

  C、个人汽车消费贷款D、其他: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

  借款与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如与借款凭证记载不相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利率另行商定。计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按月结息,结息日为借款日当天。

  第三条贷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按期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4、借款人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如遇特殊情况,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归还借款而需展期的,应在借款期限届满5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双方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5、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6、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保证方式与范围

  1、保证人自愿向贷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担保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贷款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六条担保人承诺

  主债权同时存在一个或多个物的担保或第三人保证的,不论相关物的担保是由借款人提供还是由第三人提供,贷款人有权自行选择实现担保的顺序,即贷款人有权选择先优任何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先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同时要求借款人与保证人、物的担保人同时履行担保责任,担保人放弃针对贷款人选择清偿顺序的抗辩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条款,贷款人均有权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为主从合一合同,担保合同不另行签订。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周解决;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芜湖市三山区人民法院〕。

  第十条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贷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井应借款人的要求做了相应条款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合同12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

  _________银行:

  鉴于你行向_________(下称“借款人”)提供(币种)_________贷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_________。该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利率为_________,用于_________。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一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_________%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1。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2。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它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3。“借款人”执行其上述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它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你行执_________分,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3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公司:

  工商注册号:

  公司电话:

  单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给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声明:该笔借款用途为家庭及生意资金周转。

  3、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利息为每月 %,按日计息。借款每满30日,借款人应当支付当月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于还款日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4、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实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资料的,或者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等事项时,未能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全额还清借款本息,则剩余本金按每月 %计算利息直至全额还清。借款人每次还款应先计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计为返还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须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时全额还清借款本息的,除偿还借款本息外,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赔偿,关于其中的律师费,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确认:律师费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30%,如发生上述诉讼,出借人在此限额内支出的律师费,借款人应予认可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担保人、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9、出借人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受让人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或担保公司要求履行相应的偿还或担保责任。

  10、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4

  担保合同第1条甲方(贷款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_ _ _ _ _ _ _ _ _,身份证号码: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保证。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1条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应在收到贷款后向甲方开具收据)

  第2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从借款之日起,按照实际支出的金额计算利息。如乙方未按期还款并支付利息,每逾期一天,按每日所欠金额的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3条丙方应为乙方的贷款提供连带保证,包括乙方的还本付息、滞纳金和甲方向乙方追偿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贷款到期后,如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本付息,丙方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5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6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贷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担保合同第二条本合同各方

  客户(甲方):

  中介(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中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中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中介人寻找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请在方框内勾选必要条件,在参考条件上打圈,未选条件打勾),并协助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地点:_ _ _ _ _ _ _□;建筑是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平房是_ _□;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气□;集中供热□;地暖□;热水器□;电话□;电视□;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 _ _ _□;楼层:_ _ _ _ _ _ _□;结构:_ _ _ _ _ _ _□;朝向:_ _ _ _ _ _ _□;建筑面积:_ _ _ _ _ _ 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 _ _ _元□;租赁期限:_ _ _ _ _ _ _□;房屋用途:_ _ _ _ _ _ _□;

  房屋所有权:_ _ _ _ _ _ _ _ _

  其他条件: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 _ _ _ _ _ _ _。

  第二条委托期限

  从_ _ _ _ _ _ _ _ _ _到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超过上述期限仍需中介服务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中介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委托期限。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所在地看房。

  乙方应制作看房书面记录,注明房屋具体地址、看房时间等事项。看房记录由甲方签字确认,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乙方为甲方所寻求的房屋不符合甲方提出的必要条件或甲方不符合出租人提出的特殊条件,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支付房屋检查费。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 _ _ _ _ _ _等真实身份证明;

  (2)对乙方的中介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对乙方提供的房屋信息保密;

  (4)在委托期限内及委托期限届满后_ _ _ _ _日内,不得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和其他合法的业务资格证书;

  (2)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按照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提出的条件为甲方找房,并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处理情况,为甲方验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牵线等服务,并为甲方与出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便利;

  (3)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房屋信息已事先核实,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殊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保密;

  (6)保证向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享有租赁房屋权利的证明,以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确保租赁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利纠纷;

  (7)收取看房费、佣金和中介活动,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8)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预付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第七条费用和佣金

  (1)看房费

  房费参考乙方公司

  以甲方看房发生的实际费用为准。

  甲方承担看房费用。看房费用每次_ _ _ _ _元。甲方可一次性支付看房费用,可看房_ _ _ _ _次。

  如果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支付看房费用作为佣金。

  (2)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获得的报酬。

  如果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月租金的_ _ _ _ %作为佣金。

  佣金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天内支付。

  佣金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在委托期限内未完成的,乙方不要求支付佣金。

  (三)中介活动费用

  中介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和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中介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的故意或过错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必要且合理的中介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如实列出,出具相关票据,并给予合理解释。乙方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费用(押金、信息费等)。)向甲方收取的除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用以外的费用。

  第八条分包

  乙方将全部或部分委托事项委托给第三人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商终止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按_ _ _ _ _标准支付违约金;

  (2)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应按_ _ _ _ _ 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获得约定的佣金;

  (3)甲方未按承诺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的',按_ _ _ _ _ _标准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按_ _ _ _ _标准支付违约金;

  (5)乙方懒于尽最大努力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看房费、佣金、中介活动费;

  (6)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恶意串通的,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7)乙方向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备合法享有租赁房屋出租权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证件或身份证明,或介绍的房屋存在权属纠纷或其他权利瑕疵的, 按照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合同内容,也可以对合同未尽事宜作出补充规定。任何变更或补充条款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对委托人、中介人、出租人的资格、资格等相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担保合同15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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