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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校园广播稿

时间:2022-05-08 10:28:57 广播稿 我要投稿

关于法制校园广播稿(精选8篇)

  在学校广播站锻炼的同学们都知道,广播前都会预先准备好广播稿,一份好的广播稿能提高节目效果,广播稿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校园广播稿,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法制校园广播稿(精选8篇)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1

  从本周开始,每周的周三和周五的晨训广播由学校利用。三月的广播由团委负责,由于正逢法制宣传月,我们决定向大家宣传一些相关知识。

  听到“法制”一词,相信很多同学都在心里叹了口气。的确,由于社会和学校近些年对相关主题的宣传力度加大,再加上“法制”本就不像体育、动漫那么吸引学生的“眼球”和“耳朵”, 所以很多人对它已多少产生了倦怠情绪。因此,这次我们决定先绕开“法制”,从它的衍生词——“规则”说起。

  为什么说是“衍生词”呢?我们先来看看它们的定义:所谓“法制”,就是“法律”和“制度”,是统治阶级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统治工具,说白了,就是用来约束被统治者的“木棍”,谁违反了它就要“挨打”。它就像一道铁丝网或者一堵高墙,谁要是企图穿越就会体无完肤、头破血流。法制尽管重要,但如果统治者仅仅以这种强硬手段维护统治,那么社会必乱,因此,还需要有一个比法制更人性更易于接受的统治工具,那就是“规则”。

  那么,什么是“规则”呢?“规则”,按照辞典上的解释,就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这个定义倒是很有意思的,特别是那个“供”字。有了这个字,就说明了“规则”的非强制性,也就是说东西制定出来了,遵守不遵守是人们自己的事情。如果说法制是“铁丝网”,那么“规则”就是一条画在地面上的警戒线,时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规定着一个限度,但就算有人逾越也不会伤及体肤,至多不过是别人异样的眼光罢了。

  话虽这么说,但规则的重要性却决不逊色于法制,它同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是群体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约束。而且,它的涵盖面广泛,几乎涉及到人们生活中所能接触到的所有方面。社会有社会规则,集体有集体规则,交通、职业、交际、就餐、比赛、商业交易,就连学习中也处处体现着规则的重要:语文的写作规则、数学的运算规则、英语的发音规则等等,不遵守它们我们就写不出好文章,算不出正确答案,说不了流利的英语,规则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既然规则很重要,那么它就不该是一纸空文,而是要求人们运用于实践并共同遵守的。就拿数学中的运算规则来说,面对那么多繁琐的规则,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四则运算中必须先算括号里的?为什么未知数通常用xyz表示?为什么……?这些规则都是前人制定的,可我们为什么必须遵守?答案很简单:数学问题千千万,做数学题的人更是千千万,如果做四则运算时张三先算乘除,李四先算加减,恐怕人们永远也无法找到问题的正确答案了。所以,必须有一个统一的规则,来保证运算的正常进行。相信大家都有这样的体会:计算过程中哪怕只有一个数字的运算没有按照规则,最后的答案都会和正确答案相去千里。那么,如果把一道数学题比作我们的社会集体,把其中的每一个数字比做我们每一个人,就不难看出,个体对规则的态度对于整个集体来说是多么重要。也许,当你偶尔闯红灯或随地吐痰时,你并没有太过在意,但量变往往引起质变,这些小小的违反规则的做法所引起的后果恐怕是你无法想象的。

  说了这么多,其实都是为今后三周内团委的发言打一打基础,引起一下大家的重视,下面我就简单介绍一下团委的发言内容:

  由于今年是xx的“冲刺年”,因此我们的话题还是要从奥运开始,本周五首先由团学习委员高一(7)班王雨晨向大家介绍奥运项目中的一些比赛规则和观赛规则,顺便为4月份的奥运宣传月和奥运知识竞赛做准备。下周三的晨训由团宣传委员高一(8)班xx负责,跟大家说说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周五则由团文体委员高二(8)班魏来介绍一下校园生活中的规则。由于本月归根结底还是法制月,因此最后我们还是要绕回这个主题,由团组织委员高二(3)班的艾多斯通过案例谈谈他对法制的理解。

  团委本月的“法制与规则”晨训在本学期晨训主题广播中“打头阵”,希望大家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利用这10分钟的时间了解我们身边的规则,并从现在开始努力落实,做一个不仅遵纪守法,而且遵守规则,有高素质的中学生。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2

  大家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3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想通过这么一说,大家都了解了守法的重要性了,那接下来就应该要学法了。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的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么能还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公民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4

  青少年时期是人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好奇、敏感、爱冒险、好占上风,喜欢模仿却辨别能力弱,是青少年普遍的心理特性,如果受到不良的刺激,极易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现代社会,多元价值观并存,如何加强对青少年的正确教育,是一个急需关注和重视的社会问题。

  寒假快到了,为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区普法办近期收集了一系列有关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供大家制作宣传图片参考。

  家庭影响 失足的第一道坎

  1、20xx年2月10日晚10点,海口市发生一起13名少年持刀抢劫案,主谋竟只有13岁!

  2、郭某自小父母离异,一直跟着父亲生活。自从父亲和另一名女子结婚后,便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后妈也不怎么管他。他在海口市某小学就读,却很少到学校上课,经常与一些在社会上流浪的小孩瞎混,并学着电影上的情节,自任这伙少年的“老大”,当晚的抢劫活动便是他主使。

  3、当晚参加持刀抢劫的13名少年,最小的才12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他们有的是缺少父母管教而经常逃学的在校中小学生,有的是家庭不和或父母离异无人照管而流浪街头的失学少年。缺乏家庭的管教,使他们胡作非为。

  4、20xx年5月22日,海口长流镇发生一起凶杀案,杀人凶手竟是一个名叫陈里(化名)的16岁青少年。

  5、陈里从小生活在长流镇一个至今不受法律保护的家庭里,他的父母亲非法同居生下他后,直到今天仍未办理结婚手续。其父亲是个武师,在当地威信很高,弟子成群。练武场里喊杀声震天欲聋,好不威风,陈里从小就受到这威严而风光的刺激。

  6、陈里是独子,母亲认为只要儿子穿好了吃好了就万事大吉了,对儿子的思想状况从不过问。陈里非常任性,有时因满足不了他的要求,就会发脾气扔东西,母亲仍然忍着他让着他,从不指责批评他。

  7、陈里经常逃学在街上游荡,结识了一伙不良社会少年。20xx年3月,他模仿香港枪战片中社会老大组织,结成了以“恶虎”、“猛龙”和“帮爷”3人为首的海南省第一个青少年帮派——“龙虎帮”,陈里自称老大。

  8、陈里领着该帮在长流镇为非作歹、横行霸道。20xx年5月22日,“龙虎帮”团伙成员在一家电子游戏室将与“老大”陈里曾经有过过节的李某某残忍砍杀致死。

  孙子为钱杀死祖母其父8年前因溺爱儿子弑妻

  1、葫芦岛市绥中县一居民家发生命案,一名75岁的老妪被杀害在家中,老妪的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和绳索勒痕。一个小时后,绥中县警方将此案侦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的是,凶手竟是与被害老妪相依 为命的亲孙子———19岁的冯某。

  2、冯某其实是一个苦命的孩子,刚出生两个月,生母就离开了家。冯某的父亲对儿子特别宠爱。冯某5岁时,父亲又娶了一个老婆,但他一直认为后妻对孩子不好。1996年,父亲认为后妻虐待冯某,加上其他原因,竟将后妻杀死,而自己也因此被判处了死刑。

  3、11岁的冯某从此成了“孤儿”,开始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平时靠自己的退休金和其他子女给的抚养费生活,经济并不宽裕。

  4、自从父亲被执行死刑了,冯某开始无拘无束,念完初二就离开了学校,一头“闯”进了网吧,在网吧虚拟世界里和浑浊的环境中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5、事发前几天,冯某曾以还别人钱为由,向奶奶借了100元钱,但是这100元钱随即被他上网花掉了。事发当天早晨,奶奶向他要这100元钱,因为他拿不出所以和奶奶发生了口角,奶奶掐了几把他的胳膊,而他伸出双手掐住了奶奶的脖子,将奶奶掐昏。随后,丧心病狂的他又用绳子将奶奶勒死,并从奶奶身上翻出150元钱,将房门锁上,离家上网去了。

  6、在看守所内,他涕泪交加:我对不起奶奶,她把我养这么大不容易,我对不起她啊……我每天晚上都能梦见奶奶将热乎乎的饭菜端到我面前,每次我都哭醒了。

  点评: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如果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或家教不当,过度溺爱等都会导致一些青少年形成性格孤僻、缺乏责任感等不正常心态而失足犯罪。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则为青少年团伙犯罪埋下隐患。现在很多家庭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是非以及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致唯我独尊、任性妄为。有大量的事实和数据表明,在家庭暴力发生较多的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更大。

  不良环境 诱发暴力的“榜样”

  1、今年3月2日,琼海少年陈某因没钱玩游戏,大白天翻入邻居家行窃,被发现后竟残忍地将59岁的老人许某刀砍致死。

  2、这是陈第三次到许家偷东西换钱了,没想到这次会碰上许家的人,他心想:“坏了,万一这老头把我的丑事说出去,我的面子往哪搁?”这么想着,于是就到厨房里拿了菜刀将许某砍死。

  3、杀了许某后,陈又从许某的家里找出柴油洒在屋里屋外的地上,打算放火烧了房子,但后来突然觉得心虚了,立刻翻墙逃走,一路小跑到村边的小溪里将身上的血迹洗干净,随后回了学校,但没想到这么快警察就找到他了。

  4、陈似乎对自己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冷静显得十分坦然,他说这一切都是从电视和电子游戏中学来的。

  5、20xx年的一天中午,家住海口市白龙南路的高一学生小潭又逃学准备去看录像。无意间看见有几个背着书包的学生在一家电脑游戏厅痴迷地玩电脑游戏,小潭感到好奇,便进去看个究竟。哪知这一看竟让小潭如痴如醉,大叫好刺激……就这样,小潭开始迷上了玩电脑游戏机。

  6、很快,小潭就把父母给的零花钱输了个精光。为了不让父母察觉这些事,他不好再向家里要钱了。一番踌躇后,他决定学着录像片里那样去抢劫。他在地摊买来一把水果刀,到外面去转悠了好一阵子,始终没有找到下手的目标。

  7、这时,一个背着书包的女学生走过来了。小潭上去用水果刀在她的眼皮底下晃了几下:“不许告诉任何人,否则,我的刀子就送你见阎王爷去。”女学生被吓得连连点头。

  8、小潭没想到这么轻松就弄到了钱,感到十分得意。他跑到游戏厅几下子就把抢来的钱输光了。

  9、回到家里,小潭整个晚上都是提心吊胆的,生怕有人找上门来。几天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生。这下小潭的胆子更大了……

  10、一天晚上,小潭在一个小巷子蹲下来,假装拿着一本书翻看着。不一会儿,一位40岁左右穿得还很时髦的中年妇女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抓起那位妇女的挎包就想跑,哪知那位妇女的反应相当快,顺手就抓住了小潭的衣服领口。小潭拔出水果刀就朝那位妇女的腰部捅了过去……

  缺乏免疫力 悲剧的催化剂

  1、吴天(化名)6岁丧父,兄弟3人被母亲从苦水中拉扯成人。因家里经济困难,从小母亲便把吴天寄养在亲戚家。吴天在学校时整天和一些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在一起,从不安心学习。6年级的时候,因和班里的同学打架,被老师责骂。他一气之下,纠集了一些爱打架的同学把这位老师打伤,结果被送到派出所关押教育,直到母亲凑了几百元罚款后,他才被放了出来。

  2、母亲见他无心上学,就把他交给了表兄看管。谁知表哥竟是一个瘾君子,带着吴天染上了毒瘾,那时吴天才14岁。

  3、由于两人吸毒,表哥的几十万的卖地款很快便在他们烟雾缭绕中化为灰烬。没有了毒资,吴天与表哥开始骗,骗亲人、骗朋友,久而久之,所有的人都离他们而去,母亲整天以泪洗面。看着母亲痛苦的样子,他曾经5次下决心戒毒,但都由于承受不住每天内心像蚂蚁咬一样的折磨,又重新抽起来。

  4、1995年10月的一天,吴天和毒友开摩托车在府城文化宫门口抢劫BP机,被巡警当场抓获,从拘留所出来后,他继续吸毒。

  5、为了搞到毒品,他们再次实施抢劫。1996年10月的某天傍晚,吴天和毒友持菜刀在海口抢劫出租车司机100多元,一个小时后,就被城西派出所民警抓获。后被新华区法院判两年管教。这一年他才15岁。

  6、1998年管教期满后,年近60岁的母亲跪在他的面前,他悔恨的泪水夺眶而出,他发誓在家好好陪妈妈。可时间一长,他又和昔日的毒友混在了一起。

  7、1998年8月,他又伙同毒友再次抢劫出租车,4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法院判处3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点评:一些学生缺乏善恶、真假、美丑、荣辱的鉴别能力,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消极影响缺乏免疫力,容易步入歧途。他们流落街头,寻找“知己”,结成消极性的非正式群体,久而久之,极易走上团伙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5

  甲:敬爱的老师们

  乙:亲爱的同学们

  合:大家好!红领巾广播有和大家见面了

  甲:我是主持人**。

  乙:我是主持人***。

  甲: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乙:“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甲: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小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甲: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乙:下面请听如何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甲: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

  乙: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甲:好了,又到了脑筋急转弯的时间了,上周的题目是 ,正确答案是 ,本周我们聘请的抽奖嘉宾是 ,获奖的同学是 ,让我们对他表示祝贺。(鼓掌)

  乙:我来出本周的题目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放大镜什么都可以放大,但有一样东西不能放大,是什么?

  合:本周的红领巾广播就到这里,我们下周再见!拜拜!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我们在打击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同学们,认真的想一想,今天,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为我们今后的成长创造了有利的学习条件,平时有父母的衣食之奉,老师的教诲,机会难得,来之不易,大家不要辜负了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那种期盼之情,不能辜负了老师对你们的培养,更不要辜负了国家和人民寄予你们的厚望。只有珍惜今天,努力学习,勤奋刻苦,奋发向上,才能谈得上对得起国家,对得起人民,对得起老师,对得起养育自己的双亲。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6

  男:点击班队生活,感受校园精彩;

  女:放飞童年梦想,打造阳光生活。

  男:常周小学“红领巾”广播台又和您准时见面了。我是四一中队的 。

  女:我是四一中队的 。今天由我们两个给大家主持节目,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男:本次节目的主题是——《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

  女: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男: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2001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四个法制宣传日了。

  女:2014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

  男:接下来,我们来听一个故事。程浩是个非常活泼好动的男孩子。今年读四年级了,可是他总是管不住自己,特别的调皮。为此他爸爸经常地打他、骂他。有一次爸爸在打他之后,还把他关在房间里不准他吃饭。

  女: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父母对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职责。程浩的爸爸应该以适当的方法去教育他。而不能以暴力去体罚他。更不能经常性地体罚,用不文明的语言去骂他。程浩的爸爸没有尊重程浩的人格,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男:刚才,我们在故事中提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18周岁的青少年。简单点说,《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保护我们的法律。

  女:今天,我们就是希望通过广播让同学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同学们关系是非常密切的。知道如何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

  男:下面,我就和同学们聊聊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不健康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女:可是有些同学认为,讲法律就要讲纪律,可是讲纪律就没有了自由。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男:是呀,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的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女: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遇到矛盾时,一定要冷静,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所以,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男: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我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名小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

  女: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同时我们也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同时我们还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都遵纪守法。

  男: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女:老师们,同学们,短暂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愿我们的广播能带给您收获与启迪。

  男:本期的每周一歌请同学们欣赏歌曲《成长在法制的阳光下》。我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7

  大家中午好!下面请听广播《学法、知法、做守法的好学生》。大家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所学校没有严格的规定,就不能得到长久的发展。前面,新的《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已经实施了,新的《小学生守则》共有十条,这十条,作为小学生要人人会牢记,并且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守则》的要求去做,新的《规范》共有二十条,同样要学,并且要按照《规范》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争做讲文明、讲礼貌,各方面素质都得到发展的好学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我们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的同学爱打架或盗取别人的钱财。小小的年纪,就沾上了许多恶习。走出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们最后走上这一步,并不是一步走成的,其实他们就是在你们这个阶段、你们这个年龄开始一步一步不听教育,渐渐变坏的。因此,这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完全有必要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准沉迷于网络。要充分地认识现代通讯和互联网给我们生活带来的利弊,认识小学生热衷于交往和娱乐、沉湎于虚幻世界,给身心健康成长、给成就学业带来的不良影响。自觉不将通讯工具带进校园,纠正网络游戏、网上养宠、网上装备、网上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和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集体的精神面貌,也反映集体中的个体的文明素养水平。洁净的环境不能仅依靠打扫,完好的设施不能仅依靠装备,而要靠同学们的爱护。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在这些不起眼的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青少年犯罪中,消费观念和生活观念的变迁成为重要的诱因。一些学生一味在生活上互相攀比,比高档、用名牌,过度的高消费使他们产生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得不到满足就去偷去抢,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我们千万不要为了一时的享受、一时的痛快,而毁掉自己的一生。

  四、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坏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一些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最终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义气用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红领巾广播站投稿。

  法制校园广播稿 篇8

  你们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月,今天,我们借红领巾小广播给大家讲讲这方面的话题。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

  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

  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

  在这里,我给同学们举几个说明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一个是发生在2002年的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的四月份某天下午,该学生将自己买来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点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

  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后该同学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再就是一个发生在20XX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

  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

  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在我们的校园内同学们,有的同学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分辨能力,学会自我保护。

  下面给大家介绍自我保护12法。

  小学生自我保护12法

  1、课间活动切勿因开玩笑、恶作剧而引起打架、翻脸,损坏公物,造成伤害事故。

  2、行走时,不以跑代走,防止跌倒或碰撞。

  如有急事可快步走,注意来往行人车辆。

  3、携带劳动工具或用具,应注意误伤他人。

  4、不拿石块、硬棍丢人,不小心摔、砸、碰伤流血时应迅速报告,及时到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处理。

  5、离校没有家长接着的要结伴回家,途中不随意逗留,以免受诱骗。

  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贪小便宜。

  不因贪吃、贪玩上当受骗。

  6、当路遇他人索要钱财,要留心坏人的特征,尽量拖延时间,巧设计谋,瞅空溜走报告老师或家长,也可向路人呼救。

  看到同学被威胁利诱,随行同学应主动迅速报告。

  7、遇到电线断头,切不可随意拉、拔。

  不熟悉的电器不乱摸,以免危险。

  8、若遇闪电打雷,刮台风,要尽量避开大树和危险建筑物。

  平时不到建筑工地手脚架下或危墙、广告牌下玩耍。

  9、没有家长带领,不能擅自游泳。

  10、自行参加社会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被人挤伤踩伤。

  11、不在公共场所、校园内放鞭炮,也不围观他人放鞭炮。

  12、不在楼梯、栏杆旁、阳台上拥挤、打闹、捉迷藏或探头捡东西。

  不从楼梯栏杆上往下滑。

  总之同学们如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我们要坚信邪不可能压正的道理,干坏事的心总是虚的,害怕的应该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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