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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十二五规划工作总结

时间:2018-03-08 16:16:39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人社局十二五规划工作总结例文

  人社局十二五规划工作总结例文

人社局十二五规划工作总结例文

  “十二五”期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社局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省、市人社部门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深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圆满地完成了“十二五”期间及201*年人社工作任务。现将“十二五”期间及201*年人社工作总结如下。

  一、“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就业局势总体保持稳定。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促进就业的整体功效,五年累计全区城镇新增就业0.9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五年控制在4%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从“十一五”末的4.4万人次增到12.37万人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良好,基金滚存结余23794.86万元。

  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五年累计新招录用公务员143人,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239人;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扩大,专业技术人才达1342人,高技能人才575人;安徽省技术领军人才2人,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6人,全国技术能手1人,享受国务院津贴2人,省政府津贴2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

  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配套政策法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实施《XX市XX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XX市XX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工作,为全区217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956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工资。认真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劳动关系日趋和谐。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十二五”末全区劳动用工登记11143人,合同签订率达97%;规范企业用工,企业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率先完成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在三区四县率先推行建筑劳务实名制“一卡通”,在社区办、各乡镇、规上企业共成立13家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委员会),走在全市前列;成立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调解率达90%。

  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依托全区创新的“两个中心两个工作站”建设,在乡镇、村居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设立社会保障“一站式”服务窗口;积极做好社保业务档案省级达标验收工作,社保中心、医保中心和居保中心被评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省一级单位。

  人社政策宣传不断加强。整合各类资源,丰富宣传形式,构建了一个互联互通、覆盖广泛、信息全面、方便实用的“综合性”区级宣传服务平台,并成为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基层宣传平台试点区县。5月28日,人社部宣传中心副巡视员龚南相一行来我区调研,对我区人社基层宣传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全国会议上推广。

  “十二五”期间先后被省就业工作领导组授予“就业工作先进区政府”、被省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

  二、201*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截止10月底,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740人,占任务的108.7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0%以内,下岗失业再就业269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1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4%,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100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85.3%;全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125人,占任务的104.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7076人,占任务的105.88%,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813人,占任务的118.24%,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807人,占任务的101.22%,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847人,占任务的105.3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续)保5.70万人,占任务的111.55%。

  (一)立足民生为本,稳步推进就业创工作。一是扎实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以开展“春风行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服务,积极促进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全年组织搭建供需平台举办招聘活动15场次,提供就业岗位8367个次,服务各类劳动者34150人次,达成录用意向1182人次,帮助企业招录工人798人。二是做好重点群体人员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组织实施了“三支一扶”、“基层特岗”、“就业见习”等项目,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新招募“三支一扶”4名,基层特岗补录岗位34个,目前在岗人员26名,提供142个就业见习岗位,参加就业见习55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75个,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新安置就业49人。三是积极落实惠民政策。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各类失业人员再就业创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服务。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493人,补贴资金11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45人,补贴资金36.32万元;发放失业金65.8万元;为175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143万元,涉及4838人;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955人。四是大力实施全民创业计划。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18期1181人,拨付使用资金68.86万元;开设创业培训班9期270人,带动就业65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0笔1625万元,带动就业644人。

  (二)立足提质增效,统筹推进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做好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新招录用公务员23人;组织23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组织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716人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二是抓好高层次专技人才队伍建设。程振朔、谢一平和洪海洲三名同志被认定为安徽省第四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推荐黄山奔马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华惠科技《高性能丙烯酸酯类流平剂的合成及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被省人社厅确定为201*年度安徽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活动经费资助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组织全区1342名专技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做好20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工作,共审核资格评审材料35份,其中高级10份,中级20份,初级5份;成功举办区首届职业技能大赛;培养技师16人,中级工132人,高级工125人。三是抓好人事制度改革。规范有序地组织实施我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完成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和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工作,在职人均增资928元;退休人员人均增离退休费328元;扎实做好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实施乡镇工作补贴;认真开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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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立足全面保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进一步扩大社保覆盖面。启动全区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将全区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工作质量,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社会保险净增参保607人次,基金征缴总收入9840.18万元。二是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全面完成201*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90元;及时调整降低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分别涉及用人单位447户减轻负担150余万元、451户减轻负担9万余元;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20家;实行城乡居保丧葬金补助政策,为307名城乡居民办理了一次性丧葬补助费17.19万元;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再补偿”,大病保险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提高近11个百分点。三是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为2411名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3656万元;为14750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312.77万元;发放774名“老字号”群体补助资金204.51 万元;为1995名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金323.85万元;5936人次享受医保待遇,支出631万元;149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支出146.34万元,156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支出109.39万元。四是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全面启动利用社会保障卡开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新方式认证工作,建立全区集中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系统和统一的`人脸、指静脉模板数据库,进一步规范领取企业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在全区建立了6个身份认证点,为参保对象提供流程统一、操作便捷、渠道多样、场所灵活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切实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质量,目前认证率达96%。共办理金融社会保障卡共计74593张,启用了40622张。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自查自纠工作,强化社保基金监督,确保基金安全。

  (四)立足和谐稳定,妥善做好维权维稳工作。一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加大投诉案件处理力度,全区书面审查187家,涉及劳动者7469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31份,补签劳动合同234份。受理民工投诉107起,为1794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克扣工资2117万余元,民工投诉、举报结案率达到100%,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97%以上,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二是加强争议调解仲裁力度。共受理立案劳动争议案件,68件,结案65件,结案金额达280万余元,审限内结案率达95.5%; 依法认定工伤46起,调解未参保单位工伤事故12起。三是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努力提高合同签订幅度,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推进劳动合同签订和集体合同覆盖,全区劳动用工登记备案1674人,规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7%,企业集体合同覆盖率82.9%。四是做好企业军转干部服务和思想工作。我区共有24名企业军转干部,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全部落实了企业军转干部的各项待遇。春节期间,给每位企业军转干部送去慰问金。敏感时期加强沟通联系,认真排查隐患,确保了企业军转干部稳定。

  (五)立足队伍优化,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经办管理资源,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了服务大厅,逐步完善一站式、便捷化人社公共服务建设,提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认真开展“弘扬沈浩精神、打造铁军队伍、建设模范部门”主题实践活动,开设每月两次干部微课堂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提振精神状态、激发干事热情,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干部职工队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就业难”和“招工难”并存的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二是紧缺专业人才引进难,流失严重;三是经济下行压力大,社会保险扩面难度越来越大;四是劳动维权和信访维稳任务艰巨。

  四、201*年工作谋划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以“五项工程”为抓手,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实现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目标任务:实现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1400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00%以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人数分别达到1.4万人以上、2.6万人以上、0.7万人以上、0.8万人以上、0.8万人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续)保人数达4.5万人以上,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达100%;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达93%以上;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7%以上。

  (一)以“就业创业促进工程”为抓手,努力在稳定扩大就业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全力稳定就业规模。结合工业园区需求,重点服务骨干和规上企业用工,继续大力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月等各类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挖掘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并与开展岗前培训等相结合,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二是积极推动大众创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文件精神,落实好已出台的市区大众创业实施意见,广泛吸纳各类群体创业就业,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计划,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积极作用。

  (二)以“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抓手,努力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紧紧抓住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重点抓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三支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公务员招考录用等工作,组织实施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聘用工作,开展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二是抓好专技和引智工作。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加大特色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型科技人才和高端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做好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三是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在服务业、机械电子业、精细化工业、社会公共服务业等领域中加快新技师培养工作,积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技能人才。全年培养技师15人以上,高级工100人以上,组织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以上。

  (三)以“社会保障提升工程”为抓手,努力在拓宽社会保障覆盖上取得新突破。一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新农合与居民医保整合,建立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综合运用“扩大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水平、参保源头管理、综合联合执法、大型企业重点关注”等手段,持续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以养老、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面参保登记计划,加强对断保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鼓励他们继续缴费延长缴费年限,认真落实城镇灵活就业的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继续抓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专项扩面行动,保持扩面强势增长态势。加大对欠缴单位的养老保险征收力度,做好欠费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清欠工作。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待遇。积极做好各类待遇代发工作,按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失地养老金等,并逐步解决发放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到“不重不漏”,确保各类待遇发放到位。四是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认真做好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加强社保经办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异地就业结算体系,做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生物认证工作。

  (四)以“劳动关系和谐工程”为抓手,努力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继续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管理,认真宣传《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服务与指导,采取定点联系、用工建议、仲裁建议等形式,引导用人单位转变观念,规范用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日常巡视和举报专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超时加班等突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违法案件,重点抓好201*年“两节”等节日期间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三是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贯彻实施《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继续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引导简易小额案件通过调解解决。进一步深化裁审对接,建立信息反馈、疑难研讨等机制,提高裁审一致率。

  (五)以“自身建设基础工程”为抓手,努力在深化效能基础建设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抓好乡镇、社区基层平台建设,组织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经办业务水平。二是加强自身基础建设。从抓作风、优效能角度,全面推进干部自身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全局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突出项目意识,精心编制“十三五”人社事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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