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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时间:2017-07-03 18:30:0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组织部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工作,从严从实推进落实。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的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欢迎参考~

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篇一: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一、具体做法和效果

  1、以树立正确的用人观为导向,明确诫勉谈话对象的具体表现。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后果及其影响程度,把诫勉谈话对象细化为重点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并根据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诫勉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表现。

  2、以工作实绩和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尺,认定诫勉谈话的对象。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一个标准、讲究政策和尊重群众公论的原则,严格把握诫勉谈话条件,准确认定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对象。首先是自查自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践行科学发展观找差距、对照群众愿望找问题、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找不足,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其次是群众评议。建立了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诫勉谈话的重要依据。主要采取了三种帮教谈话方式。一是专人帮教教育。采取“开小灶”的办法,由单位各副科领导与被诫勉的干部“一对一”结成帮教对子,实行跟踪考察管理,督促指导他们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教育灌输和学员现身说法相结合,帮助放下包袱,鼓起勇气,积极进取。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诫勉干部的不同情况,谈心谈话做到有的放矢。对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重点进行提醒式谈话,对事业心不强的干部重点进行激励式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重点进行批评式谈话。

  实施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是新形势下干部管理教育的一种有效机制和手段,对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一,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后进干部。干部诫勉作为干部管理的一种特殊管理措施,对那些缺点毛病多且改正不明显的后进干部,起到了一般的教育手段难以起到的作用。其二,对干部起到了警示、激励和鼓舞作用。实施诫勉后,干部普遍反映,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干部的精神面貌、作风纪律和履行职责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其三,调动了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实施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较好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第一,诫勉谈话虽然存在一定的效果,但谈话的方式方法上还是有所欠缺;第二,实施诫勉谈话多,使用函询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配套的诫勉制度,在诫勉谈话中,要更加注意方式方法,做到主题明确,有的放矢。

  篇二:开展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为切实履行组织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监督作用,镇雄县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专项问题书面函询,特殊问题诫勉谈话”,最大限度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突出“一个主题”,以关爱干部为出发点。把思想教育与制度保障紧密结合,开展日常谈心谈话、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制定了《镇雄县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镇雄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树好“警示牌”,拉好“高压线”,让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有所“敛”,让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或部门有所“畏”,让发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的主管领导有所“责”。

  加强“二个联系”,拓宽信息线索来源渠道。一是与信访举报相联系。定期对信访举报进行分析过滤,认真分类定性。把信访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的`,列入提醒、函询对象;针对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对涉及对象进行诫勉谈话。二是与机关效能相联系,通过开展随机调研、党建考核、日常监督等方式把慢作为、懒作为、工作任务完成效率低、完成不到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确定为警示提醒对象。2015年对1名婚姻变化情况报告不够清楚的干部进行了函询提醒,责令重新报告;对远程教育播放站点出现“零点击”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整改报告,督促限期整改;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对3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把握“三个原则”,突出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针对性。一是“早”的原则。针对轻微违纪、苗头性、倾向性的特征,做到及早发现苗头,及时对可能步入歧途的同志打招呼,敲警钟,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二是“准”的原则。找准问题的症结,对问题事实反复进行甄别,准确、全面、真实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三是“严”的原则。不怕伤和气,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决不走过场。

  规范 “四个程序”,确保提醒、函询、戒勉举措有效运用。一是严格审批程序。注重分层分级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监管,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提出意见,报组织部长批准后实施。二是规范文书格式。为了切实把约谈和函询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制定了《约谈通知书》、《函询通知书》、《提醒函》等标准文书。三是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纪律规定,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事后整改监督。整改阶段坚持监控跟踪,防止将谈话当做耳边风,吹过即散。并将谈话记录、整改情况等材料交由组织部门留存备案并归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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