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岗双责工作总结

时间:2017-11-08 编辑:玉佩‍ 手机版

  工作总结是以自身的实践活动为依据的,所列举的事例和数据都必须完全可靠,确凿无误,任何夸大、缩小、随意杜撰、歪曲事实的做法都会使总结失去应有的价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一岗双责工作总结,欢迎参考~

  篇一:2017年一岗双责工作总结

  一、对单位的监督管理情况

  (一)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党风廉政建设

  要进一步加强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首先必须健全制度,在机制上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保障。

  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结合我委实际, 从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体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各方面对我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进行了分工。切实做到了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负。同时,委机关各科室、各县区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阶段性目标2008-2015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年终实行责任考核,对不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不廉洁自律,民主测评超过三分之一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二是建立党风廉政教育制度。规范教育内容,建立严密的教育制度,明确规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二次全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在支部活动中安排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月在主任办公会上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或行风教育活动。

  三是建立党风廉政督导监察制度。为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党群关系,保证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通过公示栏、电子政务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为保证各项计生政策公开、公平、公正的执行,我委领导班子组成督导监察小组,对计生系统各单位及各计生干部行政行为进行经常性抽查,对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经常过问,督察权力运行过程,保证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经常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我区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我们在育龄妇女《婚育健康随访服务单》中,增加了育龄群众意见和建议栏,把走访群众与日常服务结合起来,使走访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组成专门监督小组对计生系统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督导监察。

  四是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体系。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及检查考评工作“两个纪律”的规定,对我委各级计生干部开展定期学习教育,做到“反腐败,预防在先”;通过监督检查体系,对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监督检查,保证“反腐败,全程监督”;通过重要权力节点风险控制体系,对违法、违规用权,明确了处罚标准,做到“有腐败,严惩不怠”。

  (二)严格工作纪律,提高计生系统服务效率

  一是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及检查考评工作“两个纪律”。落实服务承诺,把遵守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率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二是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怨,解民忧,真正把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为广大育龄群众谋利益上。为此,我们一方面响应区委号召,借助“春晖行动”这个平台,与高桥15户计生困难家庭结对,另一方面积极开展“真情服务惠万家”活动,设立肖本乐、傅玉香、姚公琴等20个“关爱女孩、关爱贫困母亲”生产帮扶点,帮助近200户计生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三是严格工作纪律。杜绝办事态度冷横、办事拖拉、敷衍推诿。对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审批、奖扶对象资格确认等两项与人民群众最密切相关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两项工作的办结时效,分别从过去的一季度和一年缩短为一个月和半年。

  (三)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监督管理体制

  在促进对计生干部思廉思进、防腐保廉过程中,我们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各项制度及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工作。

  1、完善督查体系。为进一步推进全区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建立了民主监督、领导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三项监督体系。

  2、拓宽督查内容。(1)对委重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两个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3)对党员干部执行计生国策情况的专项检查;(4)对我委重要审批权、事权和财权的行政权力运行进行全程监督检查;(5)对我委建立的各项制度或体系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对计生干部思想作风和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强化督查力度。一是利用主任办公会经常请纪检监察干部对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同时组织各位主任、副主任汇报自己分管条线或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工作。二是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定期和不定期对委属单位各乡镇计生办、各服务中心进行走访,督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三是在县区、镇、村三级公示栏及网络公开计生系统各类信息和举报电话及举报的信箱,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通过加大督查力度,我委在经费开支、党员干部违反计生政策处理、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社会抚养费征收等热点、敏感问题上始终保持公开、公平、公正。

  二、个人履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本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八不准”的规定:

  1、没有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有中介活动和在企业中兼职、“搭干股”分红或受聘取酬;

  2、未违反规定发人情证、办人情案、收人情费;

  3、在公务活动中未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4、未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5、未向管理对象或下属指导站及乡镇计生办索要财物、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6、未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任务有影响的吃请,也未以各种借口用公款相互吃请;

  7、未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活动,或由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娱乐活动,也未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8、至今家庭未发生婚丧嫁娶等大事,也没有借机收取财物。

  三、对班子成员、配偶、子女以及近亲属的监督约束情况

  1、每季度召开一次委班子成员座谈会,督促委班子成员积极配合委工作,对自身、配偶、子女以及近亲属的生活行为及工作行为进行监督约束,并互相交流监督约束经验;

  2、要求委班子成员如有配偶、子女或近亲属从事与计生相关的医药经营的,必须如实汇报纪检组,并在重大事项栏中公示;

  3、规定每季度都必须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如下内容:班子成员出公差用费情况、单位用公车情况、班子成员所上报的家属从事计生相关工作的情况等。

  四、本单位落实贯彻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十项要求的情况

  我委严格执行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要求”的相关规定:

  1、我委未出现以任何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现象,境内游也没有发生。

  2、对购置车辆问题,我委也未出现违规现象。

  3、招待费开支一律由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方案,主任、副主任一律不得独自进行招待,否则费用自理。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在招待费的使用上,坚持能省则省,能少则少的原则。我委实际上也存在一些招待费,但全省每年两次大的检查和日常业务会议、培训工作餐,占了全部招待费的绝大多数。

  4、至今我委未出现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的情况。

  5、委领导干部未擅自接受邀请参加以党政机关名义主办的或由财政出资的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

  6、未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

  7、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

  8、除了统一的津补贴外,未以各种名义发钱发物,并深入开展治理“小金库”工作。

  9、按照“十项要求”的规定,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年一度的责任状外,没有开展其他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10、未违规新增机构、编制和人员。

  一年多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纪委的要求和省计生委 “阳光计生”的标准仍然有很大距离。

  主要是:一、权力节点监控工作未全面铺开,未能纵向到边、横向到沿;二、廉勤不相兼,特别是我自己,有变懒的苗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把手”,只有自己过得硬,才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会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特别是全面推开人口计生系统各项权力节点监控机制建设,确保人口计生系统各项权力都充分在阳光下运行,在每个节点上有监控,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反腐倡廉问题;人民群众要“不贪之猫”,更要“勤奋之猫”,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为群众多办事、办好事。

  篇二:2017年一岗双责工作总结

  2017年,本人根据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按照党校党风廉政责任分工要求,履行班子成员在党校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职责,基本完成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贯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在履行廉政建设职责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根据县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本人分管工作主要是党校科研工作,分管科室为教研室。一年来,在抓好好党校科研管理工作的同时,履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职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履行“一岗双责”的认识

  通过学习上级有关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文件精神,认识到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核心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明确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在抓本单位业务工作同时,抓好好党风廉政建设,也就是实行“一岗双责”。实行“一岗双责”要求领导干部对本单位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同部署、同实施、同落实,在日常工作中两者不能偏废。抓廉政建设是领导干部的一项政治责任,不重视廉政建设建设,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就是政治上的失职。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是应尽的责任,是履职的要求,只有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才能搞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团结进取、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二)明确任务,增强抓好廉政建设的有效性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明确任务目标,确定工作重点,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基础。在履行党风廉政职责上同样需要从实际出发,确定工作的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年初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任务,结合自己分管的学校科研工作实际,确定了年度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两项重点任务。一是抓廉政教育,提高教研人员的廉政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抓作风建设,克服“慵懒散”现象,引导科研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克服科研工作上不求进取的思想倾向,发扬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精神,切实提高科研水准。通过切实做好这两方面工作,力求做到廉政建设和党校科研工作的两促进、两提高。

  (三)严格管理,切实履行廉政建设任务职责

  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贵在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一年来,本人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一是做好廉政责任制任务分解。年初与分管的教研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做到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二是抓日常廉洁教育。组织教研人员参加各个层面的廉政建设报告会及党校组织的廉政党课教育;作为班子成员,本人也根据党校培训计划和校纪委的安排,在培训班和党校廉政教育活动中宣讲廉政党课,与教职工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问题进行探讨交流,使大家了解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任务、目标和措施,增强大家对党和国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信心,提高搞好个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落实制度。在校党委的支持下,健全并落实了“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科研人员基层调研制度”,“科研奖惩制度”。作为分管领导,能够履行职责,带头执行制度,带领教研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制度的落实,促进了教研人员作风的好转。四是抓好监督。把廉政建设特别是端正工作作风方面的内容列入一年两次的科研工作例会,要求教研人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努力造就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科研人员队伍;与科研人员就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等话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鼓励敢于担当、廉洁从教的好做法,对工作松懈、浮于表面的苗头及时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止不良倾向的扩大。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一)坚持集体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从校党委层面看,党委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党校重大问题集体商量决定,同时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本人作为党委班子的一员,也能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做到公道正派。

  (二)抓好廉政教育,提高规矩、纪律意识。通过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参加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轮训班以及校纪委组织的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增强了规矩、纪律意识,提高了遵守党规党纪的自觉性。

  (三)遵守党规党纪,搞好廉洁自律

  一年来,本人按照《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恪守政治纪律,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抵制消极腐败思想的侵袭,切实搞好廉洁自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没有收受过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没有到其他单位报销各种费用。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执行 “八项规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四风”。按照效能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搞好八小时外的自律,业余时间不参与聚众赌博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努力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

  三、存在的不足

  尽管自己一年来在履行“一岗双责”,抓廉政建设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党风廉政责任制在认识上还需进一步深化。日常工作中或多或少还存在“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党委班子的事情,主要是一把手的职责”的想法,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有时在处理业务工作和廉政建设上还存在一头重、一头轻的问题。

  二是工作缺乏创新。表现在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方法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的工作思路和办法,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还有不少差距。

  以上是本人一年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的汇报,不当之处,请检查考核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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