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时间:2017-07-26 编辑:俏媚 手机版

  第1篇:2016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湖北省十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实际,在药品零售行业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和“抽查信息公开”的“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xx年第四季度和2016年第一季度,十堰市局先后对全市11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双随机”抽查,共发现违法案件线索20余起,依法公示并收回15家药店的GSP认证证书,对3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维护了全市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建“两库三单”

  确保公平公正

  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十堰市局建立健全“两库三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十堰市局将食品药品监管的市场主体纳入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市场主体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等内容。同时,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在此基础上,十堰市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对“双随机”进行清单管理。一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二是建立“双随机”检查人员权责清单。建立检查人员权力约束机制,列出权责清单,让检查人员清楚自己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使监督检查权责进一步清晰,权力制约进一步强化。三是建立“双随机”抽查企业诚信清单。将被抽查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处置信息、企业自律信息等全部记入年度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据《十堰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确定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让失信者受到应有的惩戒。

  十堰市局相关科室根据执法计划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在保证必要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工作中,该局制作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在依法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执法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确保责任可追。检查结束后,“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把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录入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在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十堰市局移交并责成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局备案。对跨区域或者重大案件由市局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抓好责任落实

  确保权责统一

  为确保“双随机”落实到位,十堰市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双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十堰市局制定《“双随机”抽查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整个抽查工作,该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同时,通过对执法人员在抽查时具体承担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列出清单,把执法权力关进“铁笼子”,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每一轮抽查工作开始前,十堰市局均针对检查要点、检查程序、检查纪律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同时,与媒体沟通协作,加大宣传力度,务求“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向纵深推进。

  据悉,十堰市局将继续在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行业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短评:用“双随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食品药品监管实行属地管理,便于施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带来一些影响监管工作的因素:工作容易一级推一级,最后全部任务都压在基层,导致基层因人力、物力不足而“顾此失彼”;更有甚者,出于地方经济利益的考虑,地方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如何破解这些监管中面临的难题?十堰市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数据库为基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全市药品零售行业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方法,无疑是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有益的尝试。

  首先,“双随机”抽查打破了因过去属地监管所致的执法人员相对固定的模式,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的监管关系仅发生在此次抽查工作中,有效防止了“任性”检查情况的发生;由于“双随机”抽查因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间较少发生“交集”,较好回避了属地监管人员因熟悉辖区市场主体而进行“人情监管”的问题;同时,执行“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的地方、单位,客观上起到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检查环境,较好地防范了“说情风”以及失职渎职行为。

  其次,实施“双随机”后,同一检查组的检查人员来自不同地方和单位,在相互监督的同时,更多的是相互竞争、相互学习,通过在实战中相互取长补短,进一步促进自身监管水平提高。随着“双随机”工作的逐步深入,监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就相应提高。“裁判员”的水平提高了,因“不会查”而困扰“吹哨”的障碍就自然解决了,“吹哨”自然也就公平公正:守规的不去烦扰,轻微犯规的及时亮“黄牌”警告,严重犯规的马上“红牌”罚下场。这样,食品药品监管公正执法的形象必然会得到社会的认可。

  第2篇:2016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今年,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

  据了解,“双随机”抽查机制是国务院明确要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推广的一种新型监管模式。“双随机”是指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自由裁量权,尤其是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今年,海东市将开展4次年报信息抽查工作。其中,上半年安排3次定向抽查,下半年安排1次不定向抽查。为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已建立健全了市场主体目录库,已录入内资企业1368户,私营企业905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790户,个体工商户42031户。

  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双随机”抽查结果更加真实,可以有效反映本地区信用建设的真实状况。实行随机抽查,可以使执法检查人员在相互监督的基础上相互竞争、相互学习,在实战中相互取长补短,在实战中感知到信用监管对企业的巨大影响,切实解决检查人员“不会查、不能查、不敢查”的问题,促使检查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更快,监管理念更新及时,在一定程度上可遏制人情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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