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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时间:2021-12-16 10:54:02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2021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时光如流水般匆匆流动,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收获颇丰,制定一份工作总结吧。那么如何把工作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1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1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1

  根据谢信组字[20xx]3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经乡主要负责人安排指示,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乡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将对照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紧紧围绕开展矛盾纠纷

  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性和怎样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

  按照实施意见的规定,乡里于元月20日召开了由全体乡村干部参加的动员培训大会,会上,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领导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刘斌同志代表乡党委、政府就一定要将此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做了具体布置,提出了严肃要求。在此之前,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及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广大乡村干部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才能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有了新的了解,增长和增强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能力和信心。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

  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篇2

  **县积极顺应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要求,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不断健全机制,完善网络,夯实基础,创新方式,下沉一线,积极探索农牧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途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一、突出三个重点,找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入点

  在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中,针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单位,我们组织八个工作组通过走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和基层组织负责人会议等方法,逐村、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保证排查矛盾不留死角,集中活动中共摸排矛盾纠纷隐患17件。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办法,共对排查出的16个矛盾纠纷予以调处,成功调处14件,调解率87.5%。

  (一)调处劳动社保问题4件;

  (二)城乡建设管理问题3件;

  (三)土地、山林、水利、资源权属1件;

  (四)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流转1件;

  (五)村务管理;

  (六)其它问题7件。

  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时时不能理解或不能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狠抓四个环节,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执行力

  一是狠抓组织领导环节。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明确县乡党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实行“三抓三包”责任制(县级领导包乡镇抓村、乡镇领导包村抓社、村干部包社抓户)、县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和“三官两员”进村入户制度等,确保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人管、有人干,有落实。

  二是狠抓分析研判环节。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1次全县信访联系会议,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季度,各乡镇、各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会,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整理归类、分析研判,逐件研究对策,落实调处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不升级。今年在全县开展的市场秩序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各部门主动出击,经过前期摸排,梳理汇总出影响全县市场秩序的10个方面的问题,县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及时召集公安、工商、文化、物价等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制定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是狠抓排查化解环节。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综治机构分别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中心、调解中心、调解站,建立了覆盖县、乡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建立了工作台账,组建了调解员队伍,专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形成了覆盖乡镇、村(社区)的纵向调解网络。不断完善“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建立了联结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政法单位的横向调解网络。目前,全县共设立3个指导调处中心、7个调解中心、48个调解站、55个民间调委会,7个行业性调委会。县、乡每年集中开展2次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坚持集中开展专项排查调处与日常排查调处、定期排查调处相结合,使一些重大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深入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事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效化解稳定风险,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近年实施的旧城改造工程建设中,对涉及到的房屋拆迁补偿、过渡期安置等问题,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化解方案,提前化解矛盾,完成近600户的拆迁安置任务,期间未发生大的矛盾纠纷,实现了“和谐拆迁”。

  四是狠抓联合调处环节。突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体作用,依托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乡镇行政调解委员会,实行“442”工作模式(即4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4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乡镇、20%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秩序化解),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下访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和新一轮“大走访活动”,联合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社区)各方面的力量,排查、调处并举,全领域、深层次地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出一起调处好一起,切实做到不积压,不延误。对一般性能够当场调解的,当场调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限期调解”;对涉及多个部门、跨地区的,建立联合调处机制,确定部门和地区,成立由有关部门和地区组成的专门调处机构进行联合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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