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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通用

时间:2022-10-31 22:18:03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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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通用范例

  2015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局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集团公司职代会及省局盐政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不断加强盐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全年工作目标不动摇,狠抓盐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持续推行“食盐健康访万家”活动,不断完善盐政管理基础工作,尤其是北京“中盐”特大制假、售假案件的顺利收网,为维护全市盐业市场秩序,打击盐业违法行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下面是上半年来我局盐政执法情况,汇报如下:

市盐务局盐政工作总结通用范例

  一、上半年盐政管理工作情况

  1、盐政执法情况:

  截止6月25日,全市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388起,没收非法盐产品8.93吨,罚没款7.461万元。涉盐移送案件15起,判决1起逮捕7人其中城区查处违法案件137起,没收非法盐产品3.03吨,罚没款0.344万元;姜堰区查处违法案件40起,没收非法盐产品1.75吨,罚没款0.372万元;泰兴市查处违法案件51起,没收非法盐产品0.51吨,罚没款0.19万元;靖江市查处违法案件40起,没收非法盐产品1.42吨,罚没款0.4万元;兴化市查处违法案件120起,没收非法盐产品2.22吨,罚没款6.155万元,涉盐移送刑事案件2起。

  2、食品安全检查及访万家情况

  上半年,全市共检查走访企业370家,农贸市场591个,零售商店9625家,食品加工企业(作坊)1179家,饭店、酒店、食堂3570家、访问居民户10636家,分别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3、食盐安全承诺书签订情况

  根据市局2015年盐政意见,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盐访万家活动”并联合各市(区)公安局发放《食盐安全告知》书活动。从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6月25日止,在各市(区)开展净化食盐市场,保障食盐市场有序供应,坚决防止假冒伪劣食盐、工业盐及工业副产品盐和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流入食盐市场,确保食盐市场的稳定和食盐消费的安全;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违法犯罪活功;加强对食品加工用盐、行业用盐和肠衣盐的市场监管;对全市265家小工业盐用户实行签订食盐安全承诺书,截止6月30日,全市已签订食盐安全承诺书112户。据调查统计,姜堰区有小额工业盐经营户89家,已签订43家,尚有46家待签;泰兴市有小额工业盐经营户58家;已签订承诺书24家,尚有34家待签;靖江市有小额工业盐经营户52家,已签订承诺书24家,尚有28家待签;兴化市有小额工业盐经营户25家,己签订承诺书3家,尚有22家待签;城区有小额工业盐经营户41家,已签订承诺书18家,尚有23家待签。根据工作安排,上述所有待签的一律在2014年7月5日前完成。

  二、上半年几项具体工作

  1、深入开展“元旦、春节”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两节”期间,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全市重点查处了“卤汀河”沿岸和食品加工行业的食盐违法行为。城区、靖江、泰兴加强了对外市接壤边界地区的检查,对来自苏南地区,江都的窜销小包装食盐加大打击力度;姜堰、兴化、城区加强运盐河道过往船只的监管,对沿河地区居民加大“访万家”频率和执法力度;市局执法支队协同泰兴市局进一步加强对生产工业废渣盐、副产盐的企业调查摸底,逐一排查,跟踪监督,并实行建档备案制度。本次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102起,罚款3.056万元,没收非法盐产品1.25吨。

  2、开展“2会”期间食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做好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期间的食盐安全工作,市局利用了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了保“2会”期间食盐市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检查了全市的宾馆、饭店,机关、学校等单位的食堂、餐饮摊点,集贸市场,大型超市,农村食盐销售网点等。各市(区)局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别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城区、泰兴、靖江加强了对无锡、常州、上海、江都等方向窜销小包装的打击力度,有效扼制了外来窜销盐的入侵;兴化、姜堰联合工商、质监、卫生、交通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重点针对餐饮行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检查,做到边检查、边宣传告诫,及时提醒使用非碘盐对人体的危害性;盐政执法支队协同城区局加强了肠衣盐专项管理,对凯利达食品有限公司购买金坛的肠衣盐,已成功清退,保障了肠衣盐市场的稳定。期间各单位还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开展了盐政法规、鉴别假冒伪劣盐产品、食用加碘盐等系列活动。此次活动中,全市制作宣传展牌7个,宣传咨询台6个,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张。其中市局、城区分局、靖江局、兴化局的活动情况分别被省局在内网上进行了宣传报道。截止3月25日,专项行动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工作起,没收违法盐产品0.89 吨,罚没款1.86万元。

  3、开展“五一”、“端午”两节期间保障食盐市场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为切实做好“五一”、“端午”两节期间的食盐安全工作,市局利用45天时间在全市开展了“两节”期间食盐市场安全专项行动,同时结合“5.15” 消除碘缺乏病宣传日活动,加大了对市际边界市场、城乡综合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餐饮饭店以及学校公共食堂的巡查力度,其中泰兴市局、靖江市局、城区分局,根据各地特点抓工作重点,加强了对边界地区以及农贸市场和复杂地段的检查力度,查获了多起外市(区)串销食盐案件,确保了市场秩序的稳定。兴化市局、姜堰区局及时分析市场动态,追根溯源,积极行动,各市(区)局在侦办假冒北京、小包装案件上有了重大突破,促进了盐业市场秩序稳定,此次行动,全市共查处盐业违法案件137起,罚款2.368万元。

  4、定期巡查行业用盐和食盐零售市场,规范我市的盐业市场秩序。

  今年我局盐政执法人员深入我市各个乡镇的行业用盐单位和食盐零售户进行定期巡查和走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我们认真填制市场检查工作表,并于每月底对市场检查工作总结、分析,掌握市场动态,为进一步做好盐业市场管理提供具体的资料。在市场检查中,我们将日常检查与季节性检查、重点地区检查、及重点用盐单位检查结合起来,重点防范盐业违法行为易发地区、边界地区和重点用盐单位,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盐业市场秩序。

  5、改变检查方式,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举报网络。

  六月份,我们着重检查了学校附近夜间营业的摊点、大排挡、卤菜摊点等,为保障“两考”期间考生的用盐安全,我们进行了夜间集中整治、检查行动。特别是利用晚上的时间对重点案件线索进行了重点监控。各执法大队根据季节变化安排工作时间,实行早上6点至10点,下午4点至8点的弹性工作时间。

  6、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今年上半年,我局按照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能吃苦能耐劳的标准配备盐政人员、配备盐政执法工具,做到专营一天不放开盐政执法一天不放松。工作中注重学习,结合盐政执法实践,特别是日常执法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通过学习,提高了盐政执法人员独立办案的能力和执法水平,使我局盐政执法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重拳出击,连破大案要案

  一是拉网排查,判获兴化车路河系列案。在访万家活动中盐政人员发现卤汀河沿、车路河沿岸居民有食用散盐现象,从2014年10月至今年4月,兴化市盐务局联合兴化市公安局水警大队、海事局先后三次对卤汀河沿线、车路河沿线,车路河砂石大卖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2辆,执法人员60人次,海事执法艇4艘次,检查安徽、淮安、徐州等地的拖对运煤船、砂石船等100余艘,查获8只船携带大包装散盐3.8吨,关联案件11起,移送公安机关3起刑拘3人。二是精心谋划,端掉北京特大假盐案。自2014年7月22日,我局盐政人员在市场上查处了一起由长途客车夹带标识“北京中盐加碘精制盐”字样的假盐案,从案情分析预感案情的严重性,泰州市局高度重视此案,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初步判断这是一起高仿版假盐案件,经多次协调,2014年11月13日,泰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该案立案侦查。12月5日,适逢公安部治安总局许成磊处长和江苏省公安厅治安局张波副局长到泰州调研,市公安局就此案件进行了专题汇报,许成磊处长当即指示要求泰州市公安、盐务局尽快将该案上报省厅、省局,省厅上报公安部,公安部安排北京公安局协调,明确此案为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在省局关心支持下,我局和泰州市公安局精心谋划此案侦判工作,从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2月1日、11月24日,盐务局和公安局先后35人次,累计47天赴北京跟踪调查,4月30日泰州市公安局召开“11.13”案件收网动员大会,4月31日泰州市公安局、盐务局共出动人员67人,9台小车、1台大巴赴北京实施收网行动,公安部许成磊处长坐阵指挥,北京市公安局出动警力20余人协助,5月2日上午7时,5个抓捕小组同时行动,对案件嫌疑人的5个点进行抓捕,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刑拘10人、取保1人,与此同时泰州市公安、盐政70余人,对靖江、兴化、姜堰、泰州市区的犯罪嫌疑人实施同步抓捕,抓捕犯罪嫌疑人11人,刑拘11人,至此该案初战告捷。

  四、存在的问题:

  1、盐业违法信息的举报网络不够完善,在执法实践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2、在查处市(区 )边界私盐串销案件方面没有更好有效的手段,有待进一步探讨。

  3、沿河工作监管难、调查取证难。

  4、盐政的监管还存在盲点,对工业用盐的监管缺乏有效措施。

  5、盐政与营销工作的配合还不够紧密,协调作战意识不强。

  6、盐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1、全面分析市场现状,找出盐业市场薄弱环节,创造性地展开更具灵活性、更富针对性的专项执法行动,提高盐政队伍的执行力。重点抓好小工业盐市场的监管,预期签订好食盐安全承诺书。城区、姜堰、兴化市局要继续对沿运盐河航道周边地区的整治,斩断私盐源头;泰兴市局在抓好日常市场监管的同时,要重点开展行业用盐、小额工业用盐企业的规范管理,确保行业用盐、小额工业盐不流入食盐市场;靖江市局要针对饮食服务高峰期的饮食服务行业的特点,加大对宾馆、饭店、饮食摊点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长江沿线船舶生产区域食盐市场的监管,防止外市(区)食盐的入侵。

  2、认真组织实施好北京假盐案后续侦破工作。各市(区)局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着重抓好全市的餐饮行业、食品加工行业,小工业盐用户的监管。进行拉网式检查,坚决扼制各类串销盐的入侵,严厉打击各类盐业违法犯罪活动。

  3、持续有效的开展“访万家”活动。做到有记录、有台帐、有组织、有重点。彻底摸清各区域的食盐市场情况,规范食盐市场秩序。

  4、加强法律、法规和碘盐知识宣传,充分利用“12.4”宣传平台开展广播、电视、宣传画、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碘盐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

  5、继续开展盐政人员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试,加大素知和技能的提高。对盐政执法人员三次考试不合格者,调离盐政工作岗位。

  6、健全举报网络、加强体系化建设。要培养和挖潜举报人员,对举报有功的人员,要给予奖励。

  7、按照省局盐政绩效考核的要求,逐月分解盐政通讯报道投稿数量,同时狠抓稿件质量,确保全年投稿60篇,用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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