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16 16:35:4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5篇)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结论的书面材料,他能够提升我们的书面表达能力,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5篇)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

  今年是琼海市实施“禁燃令”的.第xx年,春节元宵期间禁燃已经成了我区家喻户晓的政策。今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区组织区安监所、综治办、城建大队、农业管理大队等值班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巡查,共出车辆40辆次,人员300人次,教育、劝导35人次。

  春节前,我区组织安监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和店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具有销售资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所售烟花爆竹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经检查,今年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所售烟花爆竹来源不明确、消防设施不齐全等现象。

  春节期间,我区组织安监所、综治办牵头,各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化巡查,未在尽然区域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村庄燃放量也较往年有所减少。通过直接感受,除夕至春节结束,我区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未出现明显烟雾天气及空气中弥漫硝烟味道。

  元宵节期间,我区继续实施网格化巡查和夜间巡查,继续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未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明显大气污染现象,辖区管控秩序和管控效果持续向好。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同时筹备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常态化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2

  根据县安委会安排,我镇高度重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加强对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我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为副组长,镇派出所、xx工商所、安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安办负责人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

  二、制定方案,周密部署

  为确保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制定下发了《xx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强调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要做到三个结合:一

  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三是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相结合。

  三、取得的成效

  这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们既全面整治,又突出重点,既打防结合又教育引导,这次行动共查处农药店xx个,烟花爆竹经营店xx个,烟花爆竹库房xx个。

  通过本次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及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认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通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活动及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经营业主的安全意识。

  2、多数经营业主能很好地配合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当场予以排除,不能立即解除隐患的.也能立即着手整改。

  3、对无手续或手续不齐的企业,均表示接受工作组的处理意见,表态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手续。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因镇政府无执法权,对无证经营的企业、商户无法取缔。

  2、经营业主及从业人员因单纯追求生产进度和经济利益,虽能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在工作过程中易忽视安全。

  虽然这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对经营业主“打非治违”行动中发现的隐患开展复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3

  为持续贯彻落实《洛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力推进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力度,全面防范化解烟花爆竹安全风险,偃师区安委办多措并举,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燃放等情况发生。

  1、全面排查,消除风险。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闲置厂房、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场所,逐商户逐场所全面排查,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行为,确保全区无烟花爆竹违法生产、储存,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由当地政府依法组织销毁,并彻查来源和销售渠道,坚决切断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2、强化职责,联合督查。偃师区安委办组织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供销社等部门细化职责,抽调人员组成六个督导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3、加强宣传,全员参与。充分调动学校、社区、物业及人民群众的整体力量,实现共同参与;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信、短信等方式,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居民以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度过各类节日,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将禁燃禁放有关规定、政策普及宣传到每个村庄、社区,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4、举报有奖,力度加强。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兑现举报奖励政策,加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力度,对泄密和报复者坚决进行严厉打击;对举报的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问题逐一核实查办,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民防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4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对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5

  近日,荆角乡组织应急办、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联合检查组重点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储存点、烟花爆竹零售店、超市等可能出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的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整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稳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安全知识进商铺、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打非治违”积极性。

  据悉,荆角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排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严抓细抓实。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车辆2台,联合出动人员10人,排查烟花爆竹储存点1个、烟花爆竹零售店4家、各类经营商户16家,未发现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提高了辖区群众的安全和防范意识,有效维护了我乡社会安全稳定。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6

  20xx年3月份以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集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体部署,我市周密安排,集中时间,强力推进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截止目前,全市未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市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基本情况

  (一)健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体系。

  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市20xx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各县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政府牵头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市县两级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严格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打非治违”工作,形成了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在“打非治违”期间,我市定期召开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进一步规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联合执法制度,提高执法效率,形成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市安监局对**炮厂擅自增加工房和改变工房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落实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和“两化”建设相结合。

  在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我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有序开展了市烟花爆竹机械自动化装混药技术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关闭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力整改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3家,尚保留的14家正在全力进行机械化改造和标准化创建;市安监局对**县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做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责令47家生产经营单位停产整顿,并督促其限期进行烟花爆竹自动装混药技术改造工作和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现县6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正在进行机械化改造,40余家企业正在进行标准化创建工作。

  (四)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检查记录台帐管理制度。

  按照《**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制度》要求,对在“打非治违”期间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向县区政府或相关部门下达督办函,落实督办要求和督办时间,针对**县龙山鞭炮厂“一证多线”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市安监局先后4次到该企业进行督查,并就该厂安全隐患突出的问题,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要求立案予以查处,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县安监局依法对**县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许可证过期经营仍违法经营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罚款38万元整,**县安监局对**弘华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仓库存在安全隐患,责令其搬迁重建。建立完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档案,详细登记并妥善保管日常工作记录,检查记录,群众举报记录;建立“打非治违”信息报送制度,定期进行通报。

  (五)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明查暗访检查督查制度。

  市政府充分发挥市安委办和烟花爆竹联席会议制度职能,“打非治违”期间,组织市安监、公安、工商、交通、质监等市直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活动5次,对各县区、管理区“打非治违”情况进行督促督导,组织专门督导组每月对烟花爆竹主产区进行重点督导。在7、8、9月3个月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整顿期间,市安监局安排专人组成5个暗访组,对等县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暗访。对暗访中发现的**县云溪、**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组织生产的行为下达《现场处置措施决定书》,责令暂时停止营业,对**县2家烟花爆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县安监局下达督办函,督促其按省、市局要求做好高温雷雨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重要意义,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营造全社会“打非治违”工作的高压态势。据统计,打非治违期间,全市共刊发相关报送80余条,印发宣传单15300余份,悬挂横幅70余条,有力普及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知识。

  (七)认真落实打非治违有奖举报制度。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举电子邮箱,受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于“打非治违”的信息。等县区设立烟花爆竹举报奖励资金,公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了对群众举报线索逐件严格查处。据统计,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来,共组织执法行动989次,出动执法人员4900余人次,检查企业995家,排查安全隐患3128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经营单位113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窝点158处,刑事拘留83人,经济处罚147万元,拟暂扣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5家。

  二、存在的问题

  1、少数县区和部门打非治违措施乏力。

  一些县区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认识不到位,措施不硬,打击不力,致使个别地方和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难以得到彻底根治。

  2、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超一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对标准化、机械化两项工作不愿投入。

  3、个别县区局安全监管不到位。

  高温停产以来,省、市局对我市烟花爆竹主产县区落实高温停产情况进行了多次明查暗访,发现仍有个别县区未能守住烟花爆竹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底线,导致辖区范围内仍有个别企业在组织生产。

  4、个别县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较为混乱。

  在个别县与县交界处存在多家批发企业恶性竞争的局面,导致零售市场较为混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三、第四阶段工作要求,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全面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突出抓住烟花爆竹行业机械化和标准化建设两个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年内后四个月时间,采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省局下达我市的“两化”工作目标。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7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8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我镇于20xx年3月6日至4月8日在辖区内开展了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突出重点,依法整治,落实烟花爆竹零售户和怡天花炮公司直销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组织到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消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镇制发了《县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负责协调、联系相关工作。

  三、专项整治情况

  由镇安办牵头,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于3月10日—4月4日集中对我镇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检查,各经营户均证照齐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及时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但也发现部分问题,一是个别零售户未实行定点销售,存在一证多点行为;二是个别零售户销售门市有吸烟行为;三是个别零售户库房凌乱,堆有易燃物或无专用库房;四是部分零售户未将烟花爆竹全部放入专柜销售;五是查处了一起无证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上述问题分别由镇安办按规定进行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

  我镇将继续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一经发现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处理,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9

  1月9日,湘潭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紧急提示,春节临近,各地应急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从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入手加大打击力度,对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彻底查清来源、销售和运输渠道,斩断非法利益链条。

  近年来,在烟花爆竹销售旺季,通过网络方式推销烟花爆竹渐成扩大趋势。市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有的是在抖音直接推销,有的是以直播带货方式推销,有的是以发布朋友圈形式推销,有的`是在各类微信群推销。这些新型销售方式,可能隐藏产品来源不明、非法销售、非法运输等诸多违法情形。

  为有效管控安全风险,严防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湘潭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发布重要提醒,特别是针对网购烟花爆竹这一新情况中可能存在“非法销售主体通过非法运输手段销售非法生产产品或不合格产品”的重大安全风险,要求各地超前应对,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分类处置。

  如何分类处置?市应急管理局介绍,关于推销主体,以网络方式开展烟花爆竹产品推广宣传的,只要不涉及直接销售行为,按照“法无禁止均可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视为合法行为;但是如果在推广过程中直接销售产品的,其销售主体应当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方为合法。关于送货手段,网购方式应为购买者到合法销售店(点)自提,且遵循少量的原则。如果销售者送货上门,则应办理并持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并使用危险货物专用车辆运输。在产品方面,网上不得推销非合法生产厂家的产品,不得推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违禁产品,不得推销过期产品。

  从1月6日起,湘潭市在全市范围启动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发现非法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拨打12350或12345电话举报。一旦查证属实,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0

  连日来,临湘市烟花爆竹“打非”办联合城区3个街道及应急、城管等部门,在城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市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

  活动中,联合执法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对沿街小超市、鲜花店、南杂店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检查各商户是否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向经营户宣传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及全域禁放烟花爆竹政策。对在检查中发现有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商户,执法人员现场对违规销售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收缴,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切实加强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

  截至目前,临湘市共发现5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并全部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有效打击了非法经营、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行为,为全市人民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氛围。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1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2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二、严格把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业主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3

  近期高温持续,为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高温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8月2日,长沙市望城区乌山街道联合望城区应急管理局连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行动,行动重点检查经营门店是否违规存储销售、证照是否齐全、经营者是否执证上岗、是否超量存放等,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户的经营行为。

  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商铺、门店等容易出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逐一核查,并向商户宣传了烟花爆竹禁售的相关政策,强调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并引导广大群众举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街道前期对辖区存在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门店进行摸排,并下达《责令停止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通知》,责令停止违规经营行为,限时完成烟花爆竹下架清退。”乌山街道相关人员介绍,对辖区内未整改的商铺、门店,执法人员将坚决予以收缴。

  此次行动突击抽查销售门店3家,查获违规无证经营烟花10个、盘鞭72个、条鞭2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了商户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非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下一步,望城区乌山街道将继续对辖区重点场所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将联合相关部门打击取缔,加大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深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辖区安全平稳态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4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xxxxx。

  四是排查摸底到位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5

  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限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旗城管局围绕“三项举措”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

  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禁燃工作。召开“禁燃禁放”专题会议,传达全旗禁燃工作会议精神,对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劝导、制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网格化巡查制度,落实了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为统筹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劝导,营造强大声势。通过走进社区、广场、市场等场所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执法车流动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广大群众宣传禁燃禁放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禁放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知晓率,力争得到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执法管理,严控燃放行为。针对春节期间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合理安排执法力量,采取正常班与错时班,重点部位守点监管与全方位巡查纠章结合,文明执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严管重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禁放巡查,依法开展街头流动、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的执法工作,负责依法取缔禁放区域内摆摊设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

  截至目前,市容市貌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80余名,发放宣传单5000余张、出动5辆宣传车进行宣传。下一步,旗城管局将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物业服务小区等公共区域禁放烟花爆竹作为执法值勤、监管检查的重点,强化部门协作,不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发现非法设摊售卖、非法燃放情况,及时协同劝阻制止,确保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相关文章: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01-12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1-15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5篇01-14

春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总结01-15

春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总结01-15

打非治违工作总结15篇01-14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01-23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总结报告11-19

体育局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12-29

矿业有限公司打非治违工作总结范文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