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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10 09:05:08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21篇)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给人努力工作的动力,因此我们要做好归纳,写好总结。那么总结要注意有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通用21篇)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

  根据通区安办〔20xx〕3号《达州市通川区20xx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龙滩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乡实际,现将我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检查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检查,对全乡辖区内7家烟花爆竹门市进行了全面专项安全检查。根据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具体要求,严格安全准入条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存在的隐患及整治情况

  1、辖区烟花爆竹门市,存在烟花爆竹未完全入专柜,香、蜡、纸混装等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2、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超量储存现象,经营门市混乱,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3、个别烟花爆竹门市存在无人看守现象,当场作出了隐患整改要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

  1、继续加强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3、积极开展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配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店“两关闭”、“三严禁”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排查工作。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2

  按照《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天安办〔20xx〕4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彭市镇实际,彭市镇于11月30日至12月3日,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镇领导高度重视

  一是镇政府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镇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安全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工作,同时要求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相互联动,相互配合。

  二是镇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专班会议,按照市安委办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分析当前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

  三是镇政府组织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11月30日至12月3日,分管安全负责人亲自带队,派出所、综治办等部门参加,进行地毯式的检查,不放过任何可能存在隐患之处。

  二、镇政府加强了宣传教育力度

  针对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点的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遏制;二是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各销售点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

  三、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

  3天来,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派出所、综治办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各村整治打击。我们还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经管户主和从事非法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进行了训诫教育,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及时整改并办证。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经营户得到有效整治,各村非法生产加工户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通过专项整治,消除了部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对我镇共计54家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进行突击检查,其中市安监局办证43家,正在办证或没有办证11家,发现的问题有:

  1、部分商户烟花爆竹存放存在安全隐患;

  2、发现依旧存在“三合一”场所;

  3、有些商户负责人对烟花爆竹安全意识不强;

  4、有的商户冒用他人的销售许可证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工作专班已经逐一进行限期整改,并在期限内再次暗访,已达到整治行动的目的,从而营造一个良好的烟花爆竹经营氛围,推动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3

  自1月份以来,我乡对烟花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高度重视,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开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由乡长刘赤乾任组长的工作组,成立排查小组,抽调安监、供电、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所等部门人员,联合包片、包村干部、村干部,逐村逐户逐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同时,乡政府与各办事处、村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

  我乡召开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题会议,研究出台了《故仙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在全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烟花爆竹销售排查表等表格。

  三是宣传发动到位

  制作50条宣传条幅,印发《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资料》1万份,通过集市、广播等形式发放到广大群众手中,公布举报电话,0317—XX。

  四是排查摸底到位

  按照村不漏巷、巷不漏户、户不漏屋的原则,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排,特别是闲置民房、废弃厂房进行重点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任何死角。截至目前,没有发现烟花爆竹非法制售。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的生活提供有力的安全保证。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4

  20xx年,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总体趋于平稳,在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正常,县城居民集中区已实行燃放禁令。我县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1家,零售企业遍布县辖区19个乡镇360家,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健康有序发展。20xx年的主要工作:

  一、加大对烟花爆竹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良好氛围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宣传报道等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进行烟花爆竹燃放知识、注意事项的宣传。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发放宣传手册1000册,截止目前,开展流动广播宣传20余场次,出动宣传流动车30台次,集中人员进行宣传500人次,制作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而发生爆炸事故的图片展版60余张。通过广泛地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政策法规。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实际,加大了对《九江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力度,组织烟花爆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进行认真学习,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

  (三)建设一流的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为更好的杜绝烟花爆竹储存事故的发生,县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公司着眼于安全经营理念,投入1000万元,重新选址建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逐步提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烟花爆竹安全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和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制度。一是根据省、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逐步规范布点,减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目前,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由最初的800家减至360家;二是完善了彭泽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统一进货制度》《统一封签管理制度》《统一集中销毁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烟花爆竹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规章制度,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对经营公司依法诚信经营行为规范。为规范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的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专营批发公司的配送中心和专用仓库、360余个零售经营网点的安全经营设施和经营行为进行规范。一是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对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整改。二是进行专项整治工作,全年共协助供销、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取缔无照经营10户,对安全意识不强、经营网络安全设施不达标、经营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落实专人负责,实行了分类整改、限期整顿,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教育一批,有效地规范了网点的经营行为。

  (三)落实安全责任制,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着力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了经营公司对主管部门负责、零售网点对批发经营公司负责的安全责任机制,逐级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建立起了规范有序、公平竞争、诚信守约、自律安全的行业体系。为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的规定,按照6个A级要素和43个B级要素的考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公司硬件设施投入,完善安全条件。

  三、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成果,积极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一)切实加强打非治违,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始终坚持把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作为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常抓不懈、警钟常鸣。一是强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日常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确保监管部门、制度、责任、人员四个落实。三是加大经费投入,增添安全设备、设施,依靠科技手段,加强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区域的日常监测,有效打击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四是强化宣传,大力发动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增强打击力度。五是始终保持打非的高压态势,增强威慑力,做到机构不拆、人员不散、工作不断,采取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并结合季节特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烟花爆竹经营的自查和检查,有效地防止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二)加强工作协调配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今年,通过召开联席会成员单位共同研究,于20xx年7月10日至8月20日在全县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安监局、公安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烟花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检查组,先后深入到浩山乡、杨梓镇、东升镇、马当镇等四个乡镇,抽查了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可疑地点,查处非法经营网点10个,没收无正常流通渠道烟花爆竹50箱,价值2万元。通过整治,巩固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正常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旺季非法运输无正常流通渠道的烟花爆竹问题仍较突出;二是禁限工作制度和措施还不够完善;三是维护和巩固市场经营秩序任务还较重等。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宣传、培训工作力度。切实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20xx)宣传贯彻落到实处,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加大对烟花爆竹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培训力度,培训面达到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100%。

  (二)强化全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监管力度。按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的精神,加强职能部门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适时开展打击非法生产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动,强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整治和监管。今后,我局将结合全县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会同彭泽县供销社等单位共同研究,合理布点规划,在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零售网点数量100家。

  (三)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着力强化经营企业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经营不留死角。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5

  按照《全县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的通知》(XX委办发[XX]1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镇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21处,都取得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现有经营(零售)点21家。

  二、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镇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首涛同志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大主席姚建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等单位负责人。明确了专项整治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三、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镇安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XX年7月8日,召集各经营户主学习培训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切实把经营烟花爆竹的要求贯彻到每一位户主心中,让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烟花爆竹安全的重要性。

  四、联合行动、不留死角

  7月9日至10日镇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点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了21家个体经营点。检查发现烟花爆竹经营户普遍执行了各级管理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一是证照齐全,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一应俱全;二是都是从指定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

  五、存在问题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柜销售;

  二是大部分经营户未配置消防器材;

  三是部分经营户未设立专用仓库;

  四是大部分经营户未张贴警示标语。镇安监站对各经营户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立即整改,并要求各经营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的相关规定,不进不卖违法货品,确保了烟花爆竹销售中的安全。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6

  为确实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 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 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xx乡安全生产良好态势。xx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乡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xx乡定期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两区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情况,此次春节前共对辖区内5家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商店进行2次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

  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累计排查隐患24条,已整改24条全部整改到位。检查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五、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两区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7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水平,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

  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站牵头,镇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烟花爆竹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年的春节、五一、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组织公安和工商部门参加。

  实行烟花爆竹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年内将组织公安、质监、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烟花爆竹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中,针对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严格做到“三个没收”即:没收无证无照销售烟花爆竹产品,没收销售的非法或三无产品,没收销售的无防伪标签产品;“四个取缔”,即: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存储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销售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运输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有两次以上违法违规行为和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将通过县安监局吊销其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镇实际,今年我站对各烟花爆竹经营门面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储存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采购的产品是否含有氯酸钾;

  4、配送的运输车辆是否具有资质;

  5、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6、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7、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非法产品和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

  8、是否建立和执行产品封签制度、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

  9、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发现有3个经营门面未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有1家放置位置不合规定,我站已要求限期整改。全年共开展四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累计排查隐患94家,隐患149条,已整改149条全部整改到位。累计投入资金4.12万元。

  五、 加强经营业主的业务知识培训。

  今年我站组织全镇的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参加市级举办的烟花爆竹知识培训,增加业主的安全意识,掌握防止烟花爆竹发生安全事故的技能。

  六、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组织经营户负责人参加县安监局举办的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培训。

  2、每年发一份《告知书》详细告知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定要求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通过例会,以会代训、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开展答题竞赛等形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4、通过签订“烟花爆竹经营户承诺书”,使经营做到依法经营,服从管理、自觉做到“三管好”:一要管好自己,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二要管好身边人,教育身边人不做违法经营的事;三要管好周边人,积极提供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让非法分子无生存空间。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8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发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我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镇围绕主题,积极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顺利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立了三塔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主要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并联合镇派出所参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研究决定相关事项。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调动群众积极性,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收到更好的效果,在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大宣传,广泛动员,力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措施创新。全镇十个村均设有举报电话,并制作宣传单供烟花爆竹点进行发放,宣传烟花爆竹销售、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由镇分管领导牵头,联合派出所,对镇域内全部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明确责任,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规模效应更加明显。

  四、排查隐患,确保安全

  为确保各相关单位的生产生活安全有序,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在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经安监站牵头,对镇域内以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等进行了排查整改,排查出隐患12个,现场整改10个,对之前两个经营点存在的前店后宅情况,多次督查,现已做到了店宅分离,并联合镇派出所清查取缔了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点。

  结合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镇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督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目前,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9

  为贯彻落实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要求,x镇扎实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春节、“两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组织专家开展专项检查、科室复查、村(社区)日常安全巡查、镇消防站每周例行检查,大力度排查整治辖区内安全情况,做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x月xx日,x镇组织召开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温江区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镇长x安排部署春节、“两会”期间安全工作,要求各科室、各村(社区)要深入对道路交通、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散居院落、老旧场镇、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检查,扎实做好风险管控,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党委书记x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各层安全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各项安全工作,确保x镇安全形势稳定,为春节、“两会”期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x月xx日,镇长x、人大主席单昆、镇党委副书记x、安全分管负责人x、组织委员x等领导率科室、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物业小区、项目拆迁现场、烟花爆竹、液化气库房、酿酒小作坊、再生资源回收站、沼气池等区域场所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单位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做好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检查过程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摊点,镇安办对商家进行安全教育并收缴烟花爆竹,做好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燃放、文明燃放、自觉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x、副镇长x、副调研员x等领导率镇安办、经发科、执法队、x派出所和村(社区)对辖区危化品企业、工贸企业、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春节期间,各科室、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对辖区内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整治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等现象,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劝导居民群众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尽量减少燃放烟花爆竹,提高安全意识。

  x月xx日,镇安全分管负责人带队对辖区两家危化品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各危化品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员工安全教育工作,做好自查自纠排查整治厂区安全隐患,并同步录入隐患排查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防泄漏事故。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0

  一年来,我们把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强化领导、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长效治理的方式,狠抓烟花爆竹整治工作。自20XX年以来,全乡共依法关闭经营户3户,没收了烟花鞭炮成品及半成品67万响,回顾前段的工作,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

  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包亚军负总责,乡长涂红祥任组长,全体安委会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乡安监所内),由俞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汤承国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二是落实了目标治理责任制。年初由乡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治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乡、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

  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乡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乡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乡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乡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乡安监所负责合法销售点的安全治理、换发证及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四是落实工作经费。乡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挤出2800元用于烟花鞭炮的宣传和整治经费。

  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乡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

  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乡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一年来,全乡共层层召开会议7次,悬挂横幅5幅,书写固定性标语9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生产作坊户自觉停产转业;

  二是组织了1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各销售点和非法个体作坊进行排查摸底,共查出隐患27处,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各村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把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1

  为适应风景线小区过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提高员工应对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的组织指挥、快速响应及处置能力,检验各部门协同作战的统一性,根据项目对此项工作的布置,2018年1月28日下午,举行一次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现将演练情况汇报如下:

  演练于下午15时30分开始。胡小刚扮演业主抱一箱烟花爆竹欲从12岗进入园区,门岗人员阻拦,告知其政府要求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园区的'危害性。业主配合工作应对其无法进入表示歉意。巡逻岗在巡查期间发现有业主燃放烟花爆竹,立即上前阻止,业主配合工作则对其表示歉意。如果不配合,再次告知其后果及严重性,对不听劝阻的将直接采取应急措施或上报公安部门。业主不在物业管辖区域但离园区较近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比如在西侧通道,巡逻岗应立即上前阻止并告知其危害及后果的严重性,如不听劝阻,应立即进行警戒,防止火灾或伤人事故发生。

  召集参加演练人员结合列队,由总指挥对本次预案演练进行点评:

  本次演练时间紧、任务重,全体参演部门和人员没有丝毫懈怠,发扬了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协同作战、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使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组织有力、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整个演练工作体现了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启动快速。体现特色,提前准备,重点推进。为加强演练组织领导,确保演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总指挥和各组人员分工。为增强演练效果,体现工作特色,对所有环节认真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险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事故发生。取得的具体成效同事一致认为:这次演练具有很强的实战性和创新性,评估等级为优秀,演练取得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反映在: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演练科目实际、参演人员齐全,内容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各级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了指挥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此次演练虽然取得了成功,但是,我们也从中发现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1、各参与员工应时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全面提高应急救援体系反应、救援以及协同作战能力。

  2、秩序部应认真做好预案编辑审核,完善各项救援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到达准确位置开展救援,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

  3、确保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能及时提出救援方案,报请决策。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事故救援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及时自救。

  4、要加强救援演练的实战性,要在事先未知状况下不设脚本,实战检验各员工的快速反应能力。要进一步细化区域、以及便捷的救援线路,方便及时准确到达事故发生地点。

  5、各成员应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熟悉各自工作内容,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反映能力,为今后其他救援工作奠定基础。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2

  为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维护管理区社会稳定,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不断强化对烟花爆竹的监管,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及自治区、市、管理区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我局召开了关于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同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切实做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成立了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设立了办公室主任,配备了专职安全检查人员。按照条块责任分工的原则,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

  二、目标明确,责任落实:

  为抓好开展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责任制,我局主要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健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组织网络。我局成立了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监管工作,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层层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明确责任分工。

  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烟花爆竹是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加强烟花爆竹监管,规范运营行为,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确保节日的安全,是我局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局以高度的制止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管理职能的作用,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监管力度,确保烟花爆竹的安全运输。根据各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开展了拉网式的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大检查活动。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明确公交场站、交通车站禁放区范围,确定责任单位,并监督其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做

  好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的值守与应急工作。二是部署责任单位在禁放区及周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禁放标识、设置宣传栏等形式主动向群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旅客禁止携带烟花爆竹乘车的宣传与检查。三是严格烟花爆竹运输资质审核,重点对烟花爆竹配送人员及车辆资质进行审查,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积极参与联合检查综合执法活动,配合公安部门对进京车辆进行24小时盘查,严禁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辖区。五是做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巡查,加强安全监管和值守,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及时报道“打非”活动工作动态,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做到人所周知;

  2、加强信息沟通,确保信息及时反馈和上报;

  3、要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4、要坚持每周零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到人,把基础工作做好;

  5、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打击力度,特别是运用科技手段净化“打非”工作,深挖非法生产和非法营销户的进货渠道、商品流向,彻底切断其产业链条;

  6、配合管理区安监局开展批发企业烟花爆竹硫酸钾含量监测工作;

  总之,在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中,我局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消除了事故隐患,但离上级各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指示精神,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管理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抓出特色,抓出成效,确保管理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3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 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4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XX5号)的精神,我县在春节期间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3月下旬,我局共组织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企业238家,排查隐患42条,己整改到位42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迅速行动,切实抓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动员部署。自国务院和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专项行动以来,我县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快速动员部署。1月12日,我局就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国务院、省、州会议精神,会议认真分析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原因,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二是精心制订方案。制定了《关于认才真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检查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职责,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责任。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将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了以乡镇安监站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乡镇包干负责制。县安监局组建了烟花爆竹、检查组,对各乡镇的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州、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我局主要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使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烟花爆竹领域主要存在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企业“四超两改”“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春节期间在乡镇安监站和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取得了实效。共组织执法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企业238家,发现隐患42条,下达执法文书45份,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5件23坨,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有力地震撼了非法生产经营户的嚣张气焰。

  (四)多管齐下,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二是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深挖深查、补漏补缺、严打严整为主,始终要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

  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主要存在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带不到位、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展安全生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生产事故

  2、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成效。

  要继续保持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巩固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强监控,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坚决遏制事故。

  3、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成果。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5

  按照《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52 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6

  为做好我镇烟花爆竹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烟花爆竹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及《XX县烟花爆竹平安专项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平安事故发生,呵护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平安。

  一、 统一思想、进步认识、加强领导。

  通过开展以治理违法、违规、违章和打击非法消费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主体责任,标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行为,提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平安消费保障程度,解决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非法从事烟花爆竹消费经营活动,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开监视”的烟花爆竹平安管理工作格局,确保年度平安消费无事故。

  我站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平安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及打非工作获得实效。

  二、 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答应。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答应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答应”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平安”的原那么,强化经营业

  主的平安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平安消费责任的主动性与自学性,降低事故发生的几率。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7

  20xx年的烟花爆竹方面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以生产企业的第三轮行政许可换证为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并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水平,同时在此行业中广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并将乡镇的烟花爆竹经营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将工作重点放在强化日常监管上,全面开展计划行政执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烟花爆竹长效安全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增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一)规范烟花爆竹行业的许可工作

  我们将此工作列为年度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下发了相配套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烟花爆竹股)》、等规范性文件并在网上公开,敞亮了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必须提供的资料,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把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加强准入控制。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目前全区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家,批发企业3家,零售经营户90家。

  (二)强化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建设

  借第三轮行政许可的契机,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采用钢筋混泥土结构,依靠设计、评价机构对我区的4家烟花生产批发经营单位进行了整改设计和安全评价,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危险及重要岗位均安装视频监控,强制性地进行安全生产三级达标建设,推进使用爆竹自动混装药机,机械装药工房改成钢筋混泥土结构,改进生产工艺,采用空筒插引-装药-封口的生产方式,有效的提升了我区烟花爆竹产业的整体安全水平。

  (三)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根据《湖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为做好20xx年培(复)训工作,我们于20xx年x月组织全区的各乡镇烟花爆竹预#b@2的零售经营户从业人员和各生产厂家与经营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与我们联合组织的培(复)训。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

  凡上级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我们均能及时传达学习,有的转发给企业自已学习,使其尽快地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避免在管理工作中出现肓目,无章可循现象。

  (五)创新日常监管检查方式

  一是强力推动烟花爆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健全

  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及时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素质,完善、提升安全生产设施。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湖南省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其纳入日常执法检查范畴。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省安监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

  [20xx]92号)及怀安监烟花函[21013]34号精神,督促有生产企业的乡镇街道,切实落实生产安全派驻员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登记台帐,确保企业不带隐患不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从严查处“四超二改”。

  (六)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xx]80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的通知》,《怀化市深入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对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经营整治。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零售)网点380户,查处边整改边生产的违规行为1次,查处无证经营“三无”产品,非法贮存等经营(零售)网点1户,对部分堆放混乱、店面超量、无明显标志的经营户责令当场整改,限量存放,设置警示标语,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七)存在的不足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监督不能全方位具到,存在管理上的一些漏洞。

  二是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非法经营活动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按照“疏”、“堵”结合的原则,持续开展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非法经营活动依然存在。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我区地处五省周边的的中心地,交通和区位优势明显,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从业人员的素质仍需提高。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督促市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加快施工进度,加快整顿提升完成三级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抓紧申报验收。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执行,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户从业人员的安全培(复)训工作,严格控制零售点的数量和安全条件,做到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零售点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三是严格执法,重点在“打非治违”、“四超两改”和企业内部的环境治理上下功夫。

  四是推动行业公司化经营,借助明年换证之机,将城区零售经营户与销售公司签订的供销协议作为零售经营户换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解决库存压力。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8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最大限度地消除治安隐患,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障全乡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景谷县公安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集中开展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景谷派出所将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向景谷乡党委政府汇报,得到了景谷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景谷乡政府根据景谷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成立了打击非法烟花爆竹从业行为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在景谷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景谷派出所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最火爆的时候,也是安全事故发生的高发时段,为了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景谷派出所民警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情况的巡查力度,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燃放重要地段的消防力度,随时处置突发事件。景谷派出所民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对对重点地段进行重点盯防,一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安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举报制度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景谷派出所民警联合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等有利时机,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程度进行深入的宣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了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力度。认真向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商业网点的从业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使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个村组和农户家中。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力度,借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并设立了一部专用的举报电话,使奖励举报办法家喻户晓。

  截至目前,景谷派出所出动警力24人次、协警人员11人次,警车11辆次,检查烟花爆竹销售零售点5家,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掀起了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宣传攻势。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使群众了解危爆物品的危害,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坚决遏制此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春节期间,景谷乡辖区内无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安全事故。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19

  按照《XX县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精心组织开展了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针对烟花爆竹行业,我们紧扣相关规定,全面而细致地开展了大检查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宣传教育到位

  一是常规宣传。利用横幅、标语、宣传册等方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县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精神。二是精细宣传。对辖区内村街采取“入户走访、发放材料、张贴通告、短信微信”等方式,持续宣传。

  二、组织保障到位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覆盖”原则,明确了具体的责任分工。

  三、自查自纠到位

  一是乡安监站制作《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产品摸底表》,下发到各村街安全生产小组,在农村广泛开展自查摸底,再由乡安监站收表汇总,以全面掌握47各村街无证经营烟花爆竹情况。二是与各村街签订了烟花爆竹责任书,与村民签订烟花爆竹承诺书。

  四、执法检查到位

  为规范XX乡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乡党委、政府组织安监站、派出所、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内集市、各村街门店等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清查,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乡域内无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行为,让百姓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20

  为做好我乡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XXX县安委会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从而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呵护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乡认真履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采取召开会议部署、组织开展检查督查等多种形式,促使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取得实效。

  二、科学布局、从严控制、依法许可。

  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工作要按照“数量从少、条件从严、依法许可”的工作思路展开,坚持“统一规划、合理设点、总量控制、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强化经营业主的安全经营意识,增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与自觉性,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

  三、强化监管、着力打非、确保安全。

  加强节日期间对烟花爆竹经营门面的检查,着力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建立由我办牵头,乡属各单位紧密配合的打非工作机制,确保“打非”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日常检查工作。

  针对我乡实际,今年我乡对各烟花爆竹经营商店进行4次日常检查,检查内容:

  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零售点的规划布点是否合理;

  3、仓库和零售店面存放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零售点是否存在前店后储的现象;

  4、消防器材等应急设施是否完备有效。经检查,我乡无经营烟花爆竹的店面,只有部分小商店买一些小擦炮。

  烟花爆竹整治工作总结 篇21

  今年以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重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严教、严管、严查、严打的方针,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有效打击了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的行为,建立健全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网络,截止6月,全市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225起、没收各类烟花爆竹成品16821件,治安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有效预防了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领导,保持健康发展

  为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力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刘学普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王泰来、市安监局局长肖健康、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xx、市供销总社主任刘玲玲为副组长,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供销总社、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了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室成员,各区县(自治县)均相应建立完善了烟花爆竹“打非”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保持了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健康发展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保持良好氛围

  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始终把深入宣传、发动人民群众投入烟花爆竹“打非”斗争,作为保护公共安全、个人生命财产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上下联动,充分利用会议、电视、广播、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安全常识,宣讲秀山县“10。2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性,公布了全市各级烟花爆竹“打非”机制的举报电话,通过大造声势、广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三、加强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强化领导责任、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狠抓了安全隐患排查、督查环节,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打击,重点整治。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开展了逐村、逐户地毯式拉网式大搜索,对经发生过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居民、农户和曾经有过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城乡结合部以及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前科的重点人员和人群进行了密查暗访,设“眼线”跟踪监视。同时,在道路、水路、车站设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卡,对非法流通进行查处。截止6月,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已对25个区县进行了督查,直接查处并捣毁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窝点17个,形成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强管理,保持整治成果

  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中,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始终坚持依法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产品依法没收,统一销毁,严防回流。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让非法者有立足之地。同时,按照严格条件、规范经营、问题控制、合理规划的原则,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注意合法者经营,取缔非法者经营,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巩固去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确保烟花爆竹生产零事故发生。

  全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缺乏力度,表现是行动迟缓,人力、财力和器材没及时落实,工作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和乡镇工作比较浮燥,对本辖区内情况掌握不准,还存在一些肓点和死角,主动配合不够。三是少数区县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不够完善,个别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还存在着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是季节性工作,因而工作有时紧时松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结合下半年工作实际,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市府的意图,在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认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主动完成对各区县(自治县)的督查任务。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县的回头督查,检查隐患治理情况,并拟于7-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各区县烟花爆竹“打非”办主任会议,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措施,巩固整治成果,确保实现零死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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