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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工作计划

时间:2022-04-12 09:36:43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检查工作计划七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写一份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检查工作计划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检查工作计划七篇

检查工作计划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十三条和《江苏省统计条例》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检查对象

  由我局相关科室根据统计调查对象平时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从名录库中选取部分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具体统计检查单位名单见附件二。

  二、统计检查内容

  1、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

  2、是否存在迟报、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3、健立健全原始凭证、统计台帐和指标计算依据等基础工作情况;

  4、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一套表”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双基”建设等情况

  三、统计检查时间

  统计检查工作从20xx年4月开始,9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及时将具体检查时间提前告知相关单位。

  四、有关工作要求

  1、进行统计检查,应在检查前10天左右告知被检查对象,并发送《统计监督检查通知书》。

  2、到被检查单位进行统计检查时,专业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统计检查时要出示统计执法检查证,合法、客观、全面地了解情况和搜集相关证据,负责检查的专业人员要按要求规范做好有关记录(填写《统计检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检查数据检查笔录》等)。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统计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当在10日内提交检查报告,经法规科审核后作出统计检查处理建议,由局案件审理小组负责审批。对检查中没有发现问题的,提出客观公正的检查结论;情节较轻的,下发建议书要求其整改;情节较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应由统计执法检查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4、统计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统计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规范统计检查行为,加大查处统计违法力度,认真落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统计信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上级统计执法部门有关规定,各专业科室每年至少查处一起以上统计违法案件。

  5、各科室专业必须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员执法主力军的作用,充分体现全员执法效能,加大专业统计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检查的质量,实现统计执法为专业服务,充分发挥统计行政执法的职能。

检查工作计划 篇2

各镇、街道、园区财政所,局各有关科室:

  为全面推行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财政监督办法》和泰州市财政局构建“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全局各有关科室认真贯彻落实全区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并根据各自的财政监督内容和职责分工以及细化的目标任务,结合财政管理工作实际,安排了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财政监督科在对各科室检查计划进行汇总整理的基础上,制定了《区财政局20xx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经局领导审核批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1、精心组织实施。

  各科室要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时间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各项监督检查项目,监督检查前要精心准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的监督检查通知、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等文书由相应的责任科室拟发,并抄送财政监督科。

  2、遵守监督规程。

  各科室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项目时,要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有关调查、核查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对检查、调查或核查组提交的财政检查、调查或核查报告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3、规范处理整改。

  各业务科室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不涉及行政处理处罚的问题,应及时要求并督促单位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对日常监督中发现被监督对象有财政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报局领导审定,对确需行政处理处罚的重大问题,由财政监督科及时整合检查力量开展专项检查。财政监督科专项检查结束后应及时下达财政检查结论或行政处理、处罚决定,涉及到相关科室的,抄送相关科室;各相关科室要结合日常财政管理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落实,并将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同时抄送财政监督科。

  4、完善财政管理。

  财政监督检查项目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跟踪被监督单位整改意见、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实施回访制度;同时要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财政政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5、加强监督考核。

  人秘科将会同财政监督科对各科室完成监督任务、监督质量以及落实整改和材料报送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全年相关综合考核制度中。

  6、各财政所结合自身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局财政监督科。

检查工作计划 篇3

  一、用电检查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用电检查程序开展用电检查工作。

  二、定期检查周期:

  1、对所有专变企业通过春季、秋季安全检查进行全面检查两次;

  2、对低压非居民客户根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今年至少全面检查一次;

  3、对居民照明客户根据各配变台区线损完成情况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

  三、定期检查的内容:

  1、核对客户基本情况,其内容应包括客户户名、地址、电能计量装置的型号、容量、变比等,主要管理单位、联系人、电话、受电电源、设备编号、电气设备的主接线、供用电合同、主要设备参数(如:变压器容量、互感器变比等);电容器的安装和投运容量变化情况;非并网自备电源的连接和容量的变化情况;生产班次、生产工艺流程、负荷构成和负荷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设备运行有无异常和缺陷,防雷设备和接地系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规范要求;

  3、检查客户电气设备的各种连锁装置的可*性和防止反送电的安全措施;

  4、检查客户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周期校验情况和高压电气设备的周期试验报告;

  5、检查客户操作电源系统的完好性;

  6、检查供用电合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

  7、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运行情况,检查计量配置是否合理;

  8、检查电力负荷管理装置、调度通讯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9、检查受电端电压质量;

  10、检查客户功率因数情况和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情况,督促客户达到规定功率因数要求;

  11、督促客户对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进行更新或改造;

  12、检查客户供电专线的完好性;

  13、检查客户变配电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如防小动物、防雨雪、防火、防触电等措施。安全用具、临时接地线、消防器具是否齐全合格、存放是否整齐,使用是否方便;

  14、检查客户各种规章制度及管理运行制度执行情况;

  15、检查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16、上次检查时发现客户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和其它需要采取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

  17、检查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措施;

  18、法律规定的其它检查。

  四、专项检查:

  1、特殊性检查:各级政府组织的大型政治活动,须确保供电的应对相应范围客户进行专门用电检查;

  2、季节性检查:按每年季节变化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如防污检查、防雷检查、防汛检查、防小动物检查等;

  3、事故性检查:客户发生电气事故后,对客户设备进行的全面、系统的检查;

  4、营业性普查:组织有关部门集中一段时间在较大范围内对客户改造、供用电合同的执行情况及违约用电、窃电行为进行检查,组织对农村和城区内线损较高的抄表区域进行见抄、检查;

  5、对有违约用电、窃电行为嫌疑的客户进行定期或突击性检查;

  6、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7、定期对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的用电客户的业扩报装用电的程序和处理时限进行稽查和考核;

  8、协助供电所和用电营业所对欠电费客户进行停电、催收,确保本局二00四年电费的全部回收;

  9、按规定的时间对计划停电、检修停电和其他停电通知重要用电客户,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检查工作计划 篇4

  根据省、市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7月至9月中旬为“对照检查”阶段。为做好这一阶段教育活动有关工作,现对我院开展此项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认真抓好前一阶段教育活动情况的“回头看”

  做好思想发动和学习培训情况的总结,是抓好对照检查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院要认真总结前两个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回头看”工作。

  (一)思想发动情况。是否召开了动员会,全面安排部署教育活动;是否紧密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和队伍思想状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是否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是否存在对教育活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活动开展的还不够经常的现象。

  (二)学习情况。干警是否通读了《方案》中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和《中国特色检察制度学习材料》;领导干部是否带头学习;是否组织开展了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主题学习活动。

  (三)培训情况。是否认真组织了专题培训;是否对理论骨干和重点执法岗位的检察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是否按要求、分层次对检察干警进行了不少于10天的学习培训;是否有培训计划、有学习笔记、有学习记录;是否达到了100%的受教育面。

  (四)舆论宣传情况。是否在“龙剑网”上设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是否编发了教育活动《简报》;是否在当地媒体刊发了教育活动宣传稿件;是否及时向政法委和市院反馈教育活动进展情况。

  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在前段总结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回头看”。要本着实事求是和缺啥补啥的原则,正视存在的问题,该补课的补课,该加强的加强,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二、认真抓好对照检查阶段各项任务的落实

  对照检查阶段是教育活动的中心环节。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认真查找检察干警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下一阶段搞好整改奠定基础。

  (一)对照检查的重点。要对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认真查找是否存在法律监督意识不强、执法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不强、党性意识不强、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和执法作风不端正、理想信念淡漠等八个方面的问题。特别是七个重点业务部门,要从发生的无罪案件、涉检涉诉上访案件、赔偿案件、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中,从党委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以及群众的申诉等方面,深刻查找存在主要问题,深挖思想根源。

  (二)对照检查的方式。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征求党委意见等形式,进行对照检查。注重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作用,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的同时,选择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例评析活动,总结经验教训,规范执法行为。

  (三)对照检查的目标要求。对存在的八个方面问题要从共性到个性查摆清楚,认真梳理,逐一归类;对存在问题的危害和根源要剖析清楚,滤布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要研究清楚,切实可行,注重实效;对下步整改的重点和方向要谋划清楚,客观实际,科学规范。

  三、认真抓好对照检查阶段各项措施的落实

  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把对照检查阶段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是完成好整改阶段目标任务的内在要求。为此,各科室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学习研讨的基础上,抓好思想再动员、工作再部署,学习再深入,坚持把学习活动贯穿于教育活动始终。一是进一步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涵和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学习,使认识有新的提高,思想有新的深化,努力解决部分干警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开展宣讲活动。市院决定近期组织一次集中宣讲,由党组成员带队,结合重点工作推进,深入到所包基层院进行宣讲,对前段工作进行进一步深化,对下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学习,我院要抓住此次机会,在市院的领导下,推进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各科室各部门要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坚持边学习边查摆,边学习边整改,切实把存在的问题梳理全、查找准、剖析深。要以处理和解决涉检案件为重点,着力解决检察机关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水平、执法质量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充分发挥各级院领导干部的带头压滤机滤布、表率作用。院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动作用,做到靠前指挥,全程参与。一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联系分管工作,结合检察实际,带头学习,带头查摆;二是加强督查,对在教育活动中反映和暴露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教育活动健康有序地深入开展。

  (三)抓好舆论宣传和情况反馈。省院决定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今年阶段性重点工作,列入到目标考评中。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一段一部署、一段一总结的工作要求,及时向上级院报送本院教育活动开展的'情况,特别是教育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成果。要做好各类材料的收集与整理,完善基础工作,对教育活动中的每项工作都要做到有计划安排,有学习笔记,有各种记录。要办好教育活动《简报》,充分利用“龙剑网”和其它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推广教育活动中形成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好舆论宣传和思想引导工作,把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组织干警参加《检察日报》组织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奖征文”活动,积极组织干警撰写稿件并投稿。

检查工作计划 篇5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创建“平安堰坪”为中心,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投入、强化专项整治、形成道路交通安全 “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和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按照上级有关部署,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堰坪乡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 强化领导,提高认识。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以乡长陈宇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副乡长杨祝林同志为副组长,乡安监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交安办副主任全益平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做好全乡辖区内交通安全工作。

  二、积极做好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交通安全工作。

  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抓好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本辖区的停车点、车辆集中区的交通安全管理,以确保人民群众愉快地欢度节日。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

  各村(居)交安办力争都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内容每月更新一次,强化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求交安办工作人员在平时的安全检查和纠正违章的同时向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发放党委政府统一印发的宣传材料;积极和当地学校联系,为辖区内的中小学生举办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进座。

  四、加强交通安全检查

  交安办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每月22天上路时间,每周必须对全乡所有道路进行一次覆盖检查,对发现每周没有完成任务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乡交安办必须每周上报安全动态报告;每天做好客运车辆始发登记。

  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

  对辖区内的几条主要公路如故堰路、堰云路、票堰路、库周路、堰鱼路沿线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排,对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加以整改,争取早日消除隐患。

  六、完成各种专项行动

  进一步完善在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机动车和驾驶员进行登记造册行动,每月组织一次驾驶员学习会,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全乡所有驾驶员进行统一集中培训,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规范管理。

  七、加强联合联动执法

  定期和故陵派出所、运管、周边乡镇交安办等职能部门开展交通安全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整治非法营运、超载超限、清理占道摊点、障碍物等违章行为,做到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

检查工作计划 篇6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法律要求,结合我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为确保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年度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各单位要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坚持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四)周密计划,严格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各个时期、阶段监管重点,制定具体的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和检查责任,并严格按计划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计划内容,要在下一阶段计划中予以调整和补充,确保执法计划的严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

  (五)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特点,明确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在执法过程中,做到程序合法,事实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做到既严格执法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检查工作计划 篇7

  为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我社区党总支在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完成并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第二阶段工作的开展做出如下计划:

  一、深进学习把学习贯串活动始终。

  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必读书目,拓展学习内容,深进学习,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自我分析能力和自觉性,进步广大党员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主动性,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进一步在树立科学发展观理想、增强科学发展信心、凝聚科学发展共叫上取得新的进步。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在前一阶段学习实践的基础上,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书面征询、个别谈心、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广泛深进征求各方面对于推动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建议。

  2、紧扣工作实际,深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开展各项专题活动和个人在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题目,落实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体措施方面存在的题目,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题目,党性党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题目,通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分析题目、总结经验、明确方向。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开展谈题目、找原因、提建议活动。重点开展“八查八看”活动,即:查学习,看科学发展观熟悉深不深;查思想,看科学发展的观念牢不牢;差思想,看科学发展的路径对不对;查措施,看科学发展的行动快不快;查机制,看科学发展的动力活不活;查特色,看科学发展观服务项目行不行;查实绩,看科学发展的成效好不好;查作风,看科学发展的工作实不实。同时,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体的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查找题目,从日常工作、思想觉悟上分析原因,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明确努力方向。

  三、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

  1、撰写并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运用深进调研,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民主生活会的成果,以检查分析题目和清理科学发展思路为重点,深进分析产生题目的原因,进一步明确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工作要求,提出解决题目、推动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

  2、社区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并经办事处审阅把关后,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在充分吸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支部扩大会议,进一步研究讨论,反复写该完善,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

  四、组织群众评议

  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在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进耳取意见建议并进行评议。对于群众的评议意见,要认真汇总、树立,搞好反馈,并及时吸收到分析检查报告中。

  五、搞好阶段工作总结。

  对分析检查阶段工作进行深进总结,形成阶段总结报告并上报办事处党办。分析检查阶段的各项工作任务紧张而繁忙,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进步熟悉,同一思想,立足社区实际,以“党员干部受教育,人民群众得实惠,科学发展上水平”为目的,用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举措,确保第二阶段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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