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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28 11:39:05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合作工作计划8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的工作又将迎来新的进步,请一起努力,写一份计划吧。我们该怎么拟定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作工作计划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工作计划8篇

合作工作计划 篇1

  工厂管理改善长期处于静态水平,不能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地反映管理中的动态信息,无助于提高工厂整体生产管理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处于低水平状态。许多公司提出以管理顾问进入工厂,实行长期战略合作,共同促进工厂生产效率提升。

  一. 前期工作,奠定基础:

  1. 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精益现场管理。

  2. 精益现场管理实行全员培训,学习精益管理思想、理论、方法、工具、案例,通过讨论、交流、考察、演练,边培训、边改进。

  3. 确认客户需求、优化生产流程、调整劳动组织、评审职能分配、改革岗位设置、组合定编定员。

  4. 明确现场管理的产量、交货期、质量、成本、安全、士气等六项目标,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效率和效益。

  二. 第一年度现场改进重点:

  1. 树立精益管理思想,一切工作为客户创造价值,下一道工序即为客户,客户永是对的,减少管理内耗。

  2. 优化目标管理,目标量化、细化、流程化,目标、指标、措施相对应,目标自上而下层层分解、措施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建立精益目标管理体系。

  3. 实行有效的定置管理,定置必有图,场地必分区,设备(物料)必定点,区、点必有标识,物料滚动量化,物料五五摆放,物料先进先出。

  4. 推行实值的而非表面5S管理,准确理解中文与日文对于5S的不同含义,从形式化到行事化、再到习惯化,从摸仿到活用、再到创新,5S的增值意义不在于本身而在于促进其他各项管理增值。

  5. 实行动态的目视管理,反映现场识别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实施改进、测量监控、持续改进、总结经验、文件化,呈现闭环管理的信息。

  6. 实行精益责任制,讲究责任、权限、资源、知识、经验、技能、人品、业绩、利益等九个一致,克服单一计件工资忽略质量、成本、安全、协作等弊端。

  7. 实行精益激励管理,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双管齐下,以精神激励为主、以正激励为主、以低成本激励为主,适时、适度、适频、适人、适事、适地、适法、适需等八适激励。

  8. 促进其他各项管理。

  三. 第二年度现场改进重点:

  1. 运用精益管理思想和方法: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5W2H(什么事、为什么做、什么人做、什么时间做、什么地方做、做多少、怎么做)、因果法、头脑风暴法、5问为什么法等,实现人性化的沟通。

  2. 消除八大浪费:过量过早生产,等待,库存,运输,过度加工,不良操作,不合格,管理不当等,追求零浪费。

  3. 减少变差:质量是设计决定的,设计经济公差,选择适合的过程能力,运用产品质量先期策划与控制计划、潜在的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有效的测量系统分析,统计过程控制等技术,质量控制前移,持续改进。

  4. 稳定质量:以预防为主而非亊后检验为主,以控制过程为主而非控制结果为主,以控制人的行为为主而非控制亊和物为主,控制人员、设备、物料、方法、环境、测量等六大过程因素,追求零不合格、零缺陷。

  5. 降低成本:成本是设计决定的,做好标准化、定额、计量、记录、培训、责任制等六项基础管理工作,追求零库存、零差错。

  6. 预防事故:消除不安全状态、消除不安全行为,运用防错技术,提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 “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不在员工而在领导,追求零事故。

  7. 促进其他各项管理

  四. 第三年度现场改进重点:

  1. 运用精益管理思想和工具,适应市场需求多品种、小批量、优质量、低价格、短交货期的变化。

  2. 及时化:在客户需要的时候,提供客户需要数量,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3. 均衡化:销售、设计、采购、生产等产品实现过程的节拍符合客户需要的节拍的变化。

  4. 自働化:采用带有人工智能、自动检测产品质量、自动报警、自动防错的设备。

  5. 少人化:从省力化、到省人化、再到少人化,从假提高效率到真提高效率。不是为了裁员,而是抽掉优秀员工完成更重要的工作。

  6. 多能工:不是同一时段一人操作同类的多台设备,而是同一时段一人操作不同类的设备、干多工种的活,更好地适应生产的变化。

  7. 促进其他各项管理。

  五. 第四年度现场改进重点:

  1. 继续运用精益管理思想和工具,适应市场需求多品种、小批量、优质量、低价格、短交货期的变化。

  2. 设备选择:不是选用高、精、尖、贵、大的设备,而是使用符合要求的简单、小型、可移动的、具有基本功能的设备,方便组合为生产线,满足产品品种和产量的变化。

  3. 一个流:各连续工序的生产节拍时间一致,工序间没有半成品,每道工序都只有一个工件在加工和流动,效率最高,出现异常能最早发现、最快解决。

  4 作业标准:产品、工艺、工装、材料、管理等标准与标准化,结合企业实际的作业指导书、检验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过程文件,怎么做、怎么编。

  5. 标准作业:认真执行作业标准,怎么编、怎么做,记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不擅自更改,按规定处理数据。

  6. 看板:实行拉动式生产,作业计划只下到最后一道工序,后一道工序向前一道工序发出作业指令,依次向前传递,实现及时化、均衡化生产。

  7. 促进其他各项管理。

  六.说明:

  1. 根据现场管理的需要,结合现场管理的实际,选择和调整精益改进项目,统一规划,分头实施,循序渐进,滚动发展,量力而行,讲究实效。

  2. 领导重视现场改进,明确现场改进方针,树立改进目标,订立管理制度,确认改进程序,确定改进管理机制和机构,提供相关资源,指导过程实现、监测和分析,激励改进过程、结果和持续改进。

  3. 全员参与现场改进,促进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人自愿改进、自觉改进、自主改进,蔚然成风,同时关心员工的利益,帮助员工成长。

  4. 实现精益管理,通过现场改进,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将简单的事情标准化,将标准的事情经常化,将经常的事情习惯化,将习惯的事情“傻瓜”化,形成管理系统化。即使新手,只要照做,也不会出错。

  5. 实现精益管理,通过现场改进,有利于提高人员素质、优化劳动组织,增加产量、调整品种、稳定质量、消除浪费、降低成本、保证安全,增加效率和效益。

合作工作计划 篇2

  (一)加强与第三方实施公司的沟通协调

  我局将加强与第三方三家签约企业的沟通,做好相关部门、乡镇和第三方公司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确保年内完成1个中心、26个站、80个点建设。并协调第三方公司结合我县实际,因地制宜科学编制电商培训教程,真正做到为电子商务进农村奠定坚实人才基础,全面提升农村电商带动能力,加快农村电商发展。

  (二)着力实施“1114+n”电商扶贫体系建设

  建设1个电商服务服务中心。依托展销中心建设面积不少于300平米的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服务和展示中心。以党建为引领,组建专业团队,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开展宣传、外联、服务、培训、信息、研究和运营工作,作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推动引擎和服务机构。

  建设1个电商示范窗口。依托4a级景区印经院1000余平米的游客中心,紧紧围绕县“113+n”扶贫产业体系”、以及“善地·康巴文化中心”这一辨识度高的区域品牌,立足全域统筹的指导思想,利用电子商务打造“善、善地、善地.”品牌为核心的农产品、旅游品以及文创产品开发,充分发挥示范窗口示范引领作用打造出具有推广价值的品牌,持续打造商品品牌化,增加品牌的美誉度实现商品销售。

  建设1个乡村旅游示范工程。依托独木岭牧俗风情体验园区建设县乡村旅游示范工程,实现电子商务与农旅结合,以此扶持特色旅游发展,带动农产品的销售,提高农产品产区的知名度,以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发展农旅结合、文旅交融的产业经济。

  打造4个重点片区。一是依托麦宿民族手工艺展销中心,重点打造民族手工艺电商服务点,通过民族手工艺品和技艺的展示和售卖,实现“电子商务+民族手工艺品”的深度融合。二是依托牛奶加工厂,重点打造高原牦牛奶电商服务点,通过对高原牦牛奶制品的宣传展示和在线售卖,实现“电子商务+高原奶制品”的深度融合。三是依托善地沿雅砻江百公里有机农业产业带,重点打造温托有机蔬菜电商服务点,通过对高原有机蔬菜的售卖,实现“电子商务+有机农产品”的深度融合。四是依托格萨尔机场服务集聚区,重点打造机场集聚区电商服务点,通过对全域文创产品、特色商品的展示和售卖,让游客带上“”回家,实现“电子商务+全域”的深度融合。

  设置n个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依托整合各乡镇、村寨现有的“万村千乡”农家店、物流配送站点以及村级活动中心等各类资源的优化整合,建设n个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实现电商服务网络和电商应用在乡镇级100%覆盖。为农牧民提供工业品、消费品、农资农具的网络代购服务以及特色商品的在线售卖,实现“工业用品下乡、农特产品进城”。

合作工作计划 篇3

  20xx年是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将抓住建设新农村时代主题,全国和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以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合作医疗补助效益为,努力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农民的互助共济的度,真正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

  一、工作

  1、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8%以内。

  2、总体上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30%。

  3、20xx年农民参合率85%。

  4、农民受益率4.5%。

  二、为上述,20xx年,着重抓好三工作:

  (一)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省合管办的要求,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项目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规划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监督和考核办法。组织培训任务。盛市的培训教材逐期分类组织乡、镇、街道分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干部、合管办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培训。

  2、抓好机设,健全合作医疗管理体系。会同市人事、编制、财政等调研,制定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机构设置的原则,规范编制和人员配置标准,全市、高效的合作医疗管理体系。市、乡两级经办机设,工作人员。解决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不健全、人员位、工作经费不的问题。

  3、抓好乡、镇、街道合管办规范运行。乡、镇、街道参合农民原始资料的整理归档、参合人员登记表的核实汇总录入、家庭台帐和合作医疗证的发放。乡、镇、街道合管办健全办事规则、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

  4、实施方案,努力受益度、受益面。科学制定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防止因实施方案原因补助不高,基金沉积较多。努力将合作医疗基金的年度结余控制在8%以内。

  (二)基金运行效益,加大规范运行监管

  1、合作医疗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下发《浏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补助结算和核查工作的规定》,规范合作医疗工作流程,补助模式和补助核算、审核、审批、登记、兑付的程序。《关于规范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要求,基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管理,基金封闭运行。督促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基金安全。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制度》,督促定点医疗机立健全诊疗规范、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2、健全基金运行监测制度。基金运行统计情况月报制,详细各乡、镇、街道每月基金的支出情况、参合住院人数和总住院费用、次均住院费用、受益面、补偿率等情况,评估基金运行的效益和安全性。

  3、对乡、镇、街道合管办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对乡、镇、街道合作医疗工作经常性督查,对基金运行管理现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情况。对乡、镇、街道补助兑付情况抽样审核,审核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和中心卫生院的大额补助、大额费用、补助比例异常等情况。督促乡、镇、街道规范“三级”公示和举报制度。

  4、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试行)》,上半年组织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目录》情况的专项督查,督查定点医疗机构遵循用药规定,控制医疗费用不增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目录外自费药品费用占总用药费用的比例要控制在5%以内;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15%以内;县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控制在25%以内。总体上努力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30%。组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和政策情况审核督查。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合同管理和考核制度,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准入资格的管理挂钩,对有严重违规的定点医疗机构,要通报、诫勉整改,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三)抓好宣传,农民参合比例

  组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宣传工作。制定年度市级电视台、电台、报刊宣传计划,市级新闻媒体合作医疗宣传报导工作,抓好日常宣传与时期的宣传相;乡、镇、街道在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抓好。

合作工作计划 篇4

  根据农业部国际合作司、商务部援外司20xx年工作安排和全国外经工作会议精神,20xx年上半年,外经中心的工作以服务我省农业“走出去”为主线,以南南合作和多双边援助项目为抓手,以外向型农业发展促农业强省建设为目标,精心谋划,统筹兼顾国际国内市场,大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创新性的开展外事外经工作,具体体现在“六新”(即:南南合作工作再增新业绩、援外项目再树湖北农业新形象、促进农产品出口有新突破、推动农业企业“走出去”有新举措、外事接待增强湖北农业新影响、团组出国考察引进新理念),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半年工作目标。

  下一步打算

  主要是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拓展农业国际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我省更多的农业企业和人才“走出去”,增加农产品以及农业机械、小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资料出口,引导有实力有意愿的农业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一)服务农产品贸易,促进农产品出口。

  围绕对外合作服务农业结构转型,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加农产品出口这一主题,按照厅领导的指示,加大20xx年农业部国际专项的申请力度,积极争取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引导优势农产品主产区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加大我省农产品出口基地的调研力度,做好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前期准备工作。协助国际合作处做好我省农产品出口贸易工作。同时,与厅产业化处紧密配合,发展壮大出口农产品企业。

  (二)服务农业“走出去”,促进企业境外开发。 要紧跟农业部国际司提出的南南合作工作服务农业“走出去”步伐,统筹农业“南南合作”各类资源,积极争取境外农业示范项目,为我省农业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充分利用我省南南合作在塞拉利昂、塞内加尔一省包国的优势,积极申请塞拉利昂马铃署示范种植项目,推动一家农业企业赴塞拉利昂搞开发。申请塞内加尔水稻示范农场项目,联系有意愿的农业企业在塞内加尔兴办农场。

  (三)服务农业资源创新,促进科技开发研究。

  继续发挥我省境外农业技术人员优势,在有条件的国家开展合作研究,以合作研究的成果带动大规模生产示范。与省农科院合作,引进一些有价值的农作物种子,供农科院进行科学研究,并加以利用。

  (四)服务我国整体外交,促进农业对外合作。

  认真实施好、管理好现有的农业援外项目,做好项目物资的采购、发运工作。努力扩大援助领域,适当引入产品加工、物流、农业服务等新的合作模式,促进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积极争取新的农业援外项目。

  (五)完成好厅党组、省外办及农业部、商务部相关司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合作工作计划 篇5

  主要任务:加强与高校和各类公益性组织的联系,邀请高校老师为基层民政社会工作者开展知识培训,接收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到民政第一线实习。探索政府购买志愿服务机制。

  计划安排:

  一、依托“心暖花开”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平台和区得天独厚的高校资源,区民政各级系统继续加强与高校和各类公益性组织的联系。

  二、201年末申请了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组织家园”项目,目前已经审批下来,区民政局将其中8000元用于对基层民政社会工作者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知识培训,由区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承接,共分为两期培训,目前第一期已经筹备完毕,将在3月下旬举办,地点在区心暖花开社会组织联合会,培训老师邀请的是工程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工作系主任金艾裙教授。第二期目前在筹备中,预计在七月份或八月份举行。(时间节点:3月底、7月或8月;具体负责人:(区爱邻社会工作服务社社长))

  三、每年10月份,安师大历社学院都会派大四学生到民政各级系统实习,通常实习期间为1个月,我们民政局将做好统筹,根据历社学院带队老师的要求安排学生进入街道、村居的第一线实习,各街道、社区做好接收和具体岗位安排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地体验社会实践的第一课。(时间节点:10月-11月;具体负责人:、学院带队老师)

合作工作计划 篇6

  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到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下面,向各位汇报一下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及做法

  近年来,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特别是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迅速兴起,并经历了不规范到比较规范、松散型到紧密型、服务型到实体型的发展过程。到20xx年底,全市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5家,其中各类专业协会91家,各类专业合作社14家,涉及农村经济各个领域。水产、畜牧等养殖业的有54家,占52%;花卉、蔬菜、茶叶、食用菌等种植业的有46家,占44 %;从事技术、销售等服务类的5家,占 2 %。各类专业合作社社员、协会会员人数达到12951人,占全市从事一产劳动力总数的 21 %,专业合作社、协会带动农户30691 户,占全市农户的21 %,经营种植、养殖面积14万亩。20xx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营销额达8.67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业资源、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专业分工,完善了为农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应该说,近几年围绕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做了一些富有成效的工作。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领导重视。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要求各地积极引导,大力扶持。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20xx年,研究出台了《关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意见》,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镇级综合考核内容,并作为政府综合表彰项目,每年对先进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考核和表彰奖励。各镇、各有关部门也切实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推进力度,从而在全市形成了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力度,市委、市政府又相继组织召开了市农民经纪人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和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推进会,对全市20xx年-20xx年度12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从而在全市上下进一步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

  2、政策支持。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去年,市委、市政府1号文件,《关于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中,规定每年明确10家重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和农产品行业协会,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同时在财政、信贷、税收、注册登记等方面给予了一定优惠。对合作组织发展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在相应的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落实支持措施。

  3、办点示范。20xx年以前,我市没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两年来,市农办认真抓了合作社试点,同时以点带面,加以推广,取得了好的成绩,各类以松散型合作服务为主的专业协会,逐步向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紧密型的专业合作转变。两年来,我市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利益分配等契约关系,进一步提高了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建昌镇特种蛙专业合作社与社员形成紧密型的合作关系,大力发展出口贸易,使牛蛙顺利进入美国市场,该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朱林镇水芹专业合作社把全镇120多户水芹生产农户组织起来,统一注册商标,统一技术服务和生产销售,对内对外分工协作,朱林水芹在上海、苏锡常、南京杭州等地供不应求,既使农民得到实惠,又促进了该镇水芹产业的发展状大。目前,朱林水芹合作社、洮西菇业合作社、鑫品茶叶技术协会被评为常州市级示范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4、注重指导。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各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指导,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章程,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使组织内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紧密,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运行逐渐步入规范的轨道。金坛立华养鸡专业合作社、建昌特种蛙专业合作社、洮西菇业合作社、朱林水芹专业合作社、茅麓镇金凌菇业合作社、鑫品茶叶协会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与农民签订合同并实行保护价收购。金坛立华养鸡专业合作社、朱林水芹专业合作社、鑫品茶叶协会在内部实行二次分配或利益返还。在一些比较规范的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下,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大多数已经注重遵循自愿、互利、民主、平等的合作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方式,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市场准入水平。18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有注册商标,获得常州市名优农产品的有5个,无公害生产基地面积达11万亩。

  5、强化培训。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会代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骨干培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参观学习与请进来传授经验相结合,专家讲座与现身说法相结合,分期分批对镇、村和涉

  农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关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各类经营大户等骨干力量组织了一系列培训,培养了一批熟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政策和实践的带头人、明白人,有力地推进了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去年以来开展的省级农民致福工程,培训了一批会运用网络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今年,我们会同南农大开展了“金坛农业发展专家论坛”,其中现代园艺、优质稻米、生态畜禽、特色水产四个专题论坛,共邀请了240多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种养大户参加培训,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同时,通过“金坛农民网”、“金坛农林信息网”、“金坛科协网”,专栏介绍专协和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等先进典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和广大会员农户提供大量的信息服务,起到了相互沟通,相互促进的作用。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发展,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但从总体上看,发展还很不充分,突出表现在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从自身发展来看,层次比较低,普遍存在组织规模较小、服务领域狭窄、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大多以信息技术服务等初级合作内容为主,而诸如加工、销售等农民企盼的、对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作用更大的合作内容开展的比较少;从内部管理来看,运行机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会员之间利益关系松散,有好则合、不好则散,有利则合、遇险则散的现象普遍存在;人员素质上以农民居多,文化底子薄,驾驭市场风险能力较差。为此,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市场运作的方式,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我市农业向产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二、今后我市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路和打算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思路是,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多形式发展、规范化发展和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引导、服务和扶持力度,使全市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数量、规模、功能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力争通过3-5年时间的努力,使全市每个优势主导产业都建立行业合作社,基本形成上下贯通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体系。20xx年,各镇至少要新成立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着重是在“三个一批”上下功夫:

  (一)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品,突出专业合作社建设,在数量上加快培育一批。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产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形式。目前,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之间的差异性较明显,农民组织起来的愿望也有强有弱,这就决定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合作程度等方面的多样性。因此,我们将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紧紧依托和围绕我市的优势资源和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突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有效整合龙头企业、能人大户、集体经济组织和部门的力量,形成多模式、网络化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在组织形式上,可以是合作社、行业协会,也可以是股份合作组织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在组建方式上,可以由专业大户、购销大户、农民经纪人等牵头兴办,也可以由龙头企业、供销社等支持兴办。在合作内容上,可以是劳动的合作、技术的合作,也可以是资本的合作。在合作方式上,可以是生产的合作、销售的合作,也可以是产销的合作。在利益联结上,可以是松散的联结,也可以是紧密的联结。在服务内容上,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多项的,可以办服务实体,也可以不办服务实体,只要能解决农民的实际困难,能帮助农民办实事,都积极鼓励支持发展。在鼓励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的同时,针对我市实际,把发展以水产、茶叶、花木、优质粮油、食用菌等主导优势产业、产品为依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点,逐步改变目前专业合作组织结构不合理状况,有效推进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并且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农户+专业合作社+专业加工企业+专业行业协会”的“四位一体”专业化农业经营新体制。也就是围绕优势主导产业发展,以发展专业合作社为纽带,把专业化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与推进专业化农业区域布局和专业化农技推广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区域农业竞争力。

  (二)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突出农业标准化建设,在服务质量上迅速提高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内服务、对外竞争”的功能特点,要求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因此,在强化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技术、信息服务外,更加注重农业的标准化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将按照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统一制定并实施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标准,完善安全生产监控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积极实施农产品的品牌战略,创造条件在合作组织内部统一注册商标,统一包装,积极帮助合作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开展绿色农产品、绿色食品等项认证。通过行业协会,加强对同类产品的不同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沟通、协调,尽可能统一产品的销售价格,逐渐形成一种良好的价格运行机制,规范市场行为,防止相互低价竞争,损害农民利益。

  (三)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机制,突出内部制度建设,在运行机制上规范一批。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呈现出三个发展趋势。一是合作领域逐步由生产为主转向加工销售结合为主;二是组织内部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由松散型为主转向紧密型为主;三是合作组织将在不放弃为成员服务这一宗旨和原则的前提下,逐步转向实体化、企业化经营。下一步我们将对已经建立起来的具有服务和经营功能的合作组织,按照“总体抓发展,典型抓规范”

  的.要求,坚持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扎实开展“四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建活动。一是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在合作经济组织内部一般应实行“一人一票”制。二是建立健全价格保护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对社员的产品实行最低保护价收购,尽可能采取“下保底上不限”的作价原则。三是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有条件的合作经济组织要建立风险基金,实行二次返利。四是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社员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社员的监督。

合作工作计划 篇7

  20xx年,市发改委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主题主线,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年度发展改革各项目标任务优质高效完成。

  (一)全力推进改革开放,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动力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改革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改革部署,协调市区各部门抓好第二阶段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制订全市综合改革实施评估办法,对全市综合改革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推动改革成果法治化。抓好本委牵头参与的改革方案实施。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城建投融资体制和服务业综合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参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事业单位的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等相关改革。扩大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规模,大力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三是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对接两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积极推动两岸产业协同发展和创新驱动合作试验区建设。加大外资总部引进扶持力度。抓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对接。积极推动产业境外投资。

  (二)注重规划计划,推动基本现代化进程

  一是加强形势分析和重点问题研究。全面把握“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特点,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重点问题研究分析,做好市内政策研究储备和“十三五”重点专项前期研究。二是做好规划计划编制实施工作。对照苏南规划、“十二五”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等目标,编制下达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强化综合协调,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和“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抓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衔接工作,推动完成区级规划编制。三是推动现代化建设。推进落实苏南规划,积极向国家、省争取政策早日落地,重点推进八项试验、示范、试点工作。加强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监测,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指标,强化工作推进,力争各项指标基本达到省基本实现现代化要求。

  (三)积极扩大有效需求,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扩大社会消费规模,大力培育健康、信息、养老等新的消费热点。二是保持投资平稳增长。促进投资合理增长和结构调整优化。及时梳理推介鼓励社会投资的重大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领域。抓好第一批向社会公布的77个重大投资项目跟踪落实。做好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分类制定服务措施,全力推进符合转型升级方向和增强发展后劲的重大项目。三是抓好城市重大功能性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枢纽名城建设,深入推进海港、空港、高铁经济区建设。积极推进轨道交通、干线公路、水路等重大交通设施项目建设。完成交通白皮书修编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发布实施。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项目建设监管稽察工作,确保发挥投资效益。强化货物招投标市场监管。五是抓好要素保障。加大对资金、能源等生产要素的协调力度,全力保障好城市运行需求和重点企业生产经营。

  (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全力抓好“科技九条”等各类创新创业政策的贯彻实施,积极推动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着力抓好省、市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建设,积极争取更多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省、国家级创新平台。拓展股权支持创新创业途径,积极争取社会资本参与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二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落实国家、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重大专项支持。加大电子商务产业引导,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国家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和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着力促进新兴产业高端发展、规模发展、集聚发展。三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加快3d打印、新型显示、智能电网等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改革试点和制造业高端发展。推动四大片区搬迁改造和主城老工业区转型升级,在更大范围谋划生产力布局。四是促进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落实服务业创新发展改革实施方案,促进服务业新兴产业和业态发展。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和总部楼宇经济发展,继续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五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加快现代农林水利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

  (五)优化发展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一是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江北新区启动建设,做好新区申报和政策设计工作。着力推进《XX市区域城市化规划》九大工程任务计划实施和重点片区建设。落实各区主导功能定位,加快推进郊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新市镇综合改革任务落实。做好经济薄弱镇帮促工作。二是推进区域合作工作。健全南京都市圈协同发展机制,组织召开好南京都市圈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和市长联席会议,全面推进都市圈各领域和项目合作。贯彻落实《宁镇扬同城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宁镇扬同城化建设七大重点任务。继续推进长三角城市间合作交流。积极引导外地驻宁机构和在宁异地商会服务我市商会经济、民营经济、总部经济、区域经济发展。三是做好对口支援工作。深入推进宁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支持淮安加快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继续抓好援疆藏工作,加强援助资金使用监管,高质量推进援建项目。积极开展科技帮扶、产业合作和劳动力培训工程,支持万州、商洛加快发展。

  (六)坚持多措并举,推进民生幸福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推进民生改善。坚持民生优先,编制落实全市20xx年民生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抓好棚户区改造等重点民生保障工程建设。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构建全市统一的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新平台。完善鼓励扶持创业政策措施,加强就业保障,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提升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保障水平。加强“菜篮子”工程和国民经济装备动员能力建设。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工作。二是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做好《XX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19)》实施和20xx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编制工作。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三是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抓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好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监测统计工作。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抓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做好江南、江北环保产业园产业规划编制和生态红线管理、生态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制度。继续做好太湖治理有关工作。四是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加快改变能源消费结构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一批新能源应用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国家级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促进电力生产企业升级改造,加快更新改造、淘汰落后机组。大力推进天然气、太阳能光伏发电,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一步提高电网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新、改、扩建一批500千伏、220千伏、110千伏工程。建立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长效管理机制。

  (七)加强内部建设,打造服务型、创新型和法治型机关

  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牢固树立发展、改革、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的理念。强化党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性、敏感性、历史责任感,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不断提高党组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深度和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和具体办法及本委制定的实施意见,不断提高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高机关作风建设水平。扎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 “回头看”,深入开展“四解四促”、“三个服务”、“万名党干部员帮万家”、“党员进社区”活动,切实打造服务型机关。强化按制度管人管事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包括委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内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习型、创新型机关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干部的思维、谋划、执行、协调能力。强化干部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交流等制度。坚持培养使用并重,抓好干部梯队建设,进一步推进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工作,促进各类各层次干部成长进步。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新一轮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内部建设。加强法治机关建设,进一步梳理、确认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全方位规范行政行为;推动重点领域立法进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六五”普法效果。进一步完善机关运行制度,不断提高机关运转效率;继续做好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继续做好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和新闻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发展改革工作影响。认真做好机关固定资产采购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不断优化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切实保障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合作工作计划 篇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的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3号)和省政府《关于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居民自愿参加。以基本医疗与大病救助相结合的居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第三条 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原则:

  (一)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基金由政府补助、个人缴纳组成的原则;

  (三)基金实行区级管理、分级核算、超支自理、余转下年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

  (四)基金使用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简称区合管会)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区政府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新型合作医疗发展规划;

  (二)制定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和措施;

  (三)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全区新型合作医疗工作;

  (四)定期向监督委员会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第五条 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合管办).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基金的管理;

  (二)负责参合者医疗费的报销审核.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负责对街道合管办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定期向区合管会汇报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

  (五)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认定、监督和管理;

  (六)制定报销基本用药、诊疗与材料目录;

  (七)拟定年度实施意见。

  第六条 区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区政府领导、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七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合管会)街道办事处和区合管会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参保群众的宣传、动员和筹资工作;

  (二)协调街道财政及时按期上缴街道应补助资金;

  (三)研究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街道合管会下设办公室(简称街道合管办),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行政上接受街道合管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对参合者及时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接受群众和有关部门监督;

  (二)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服务、用药、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三)对参保人员就医情况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

  (四)负责对社区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协调解决新型合作医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定期向街道办事处、街道合管会和区合管办汇报工作。

  第九条 街道新型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领导、街道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群众代表组成.

  第十条 区、街道合管办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按服务人口年人2元标准)全部足额按时到位。不得发生从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中提取和占用基金的情况。

  第三章 参合对象、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参合对象

  (一)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户籍在本区的居民;

  (二)上述参合对象必须以户为单位全员参合(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外)

  第十二条 参合者义务

  (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为抵御疾病风险履行的缴费义务。

  (二)参合者必须按期一次性整户缴全当年规定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

  (三)本区户籍内的当年出生的婴儿可以申请参加当年新型合作医疗。不享受各级财政补助,次年参合可以享受;

  (四)参合者缴纳新型合作医疗基金后。

  (五)参合者应自觉遵守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有关制度。

  第十三条 参合者权利

  (一)参合者享有因病在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就医和就诊医疗费补偿。

  (二)参合者享有对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进行监督、举报和投诉的权利。

  第四章 基金标准与筹集

  第十四条 基金筹集应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多方筹集基金,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第十五条 基金标准的确定应根据本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第十六条 基金筹集办法

  (一)符合参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规定的其他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合管办办理参合手续。

  (二)五保户、低保户及政府规定享受财政补助的农村居民主动按规定提供相应材料。办理参合手续,其个人缴纳资金按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三)区、街道补助资金分别由两级财政负责。

  (四)省市补助资金由区财政负责落实并全额划拨到新型合作医疗财政专户;

  (五)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资助新型合作医疗。

  第十七条 筹资时间:新型合作医疗实行按年缴费。规定缴费期内办理申报和参合手续并足额缴费的从缴费次年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新生儿自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需到所在地街道合管办办理参保手续,逾期不办理申报登记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新型合作医疗待遇。

  第五章 基金管理

  第十八条 区财政局和区合管办应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新型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第十九条 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纳入区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基金。

  第二十条 区合管办和区财政局、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基金的管理。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二十一条 区、街道两级合管办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结余情况。

  第二十二条 区合管办与街道合管办、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月结算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费用。及时拨付。

  第六章 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疾病(简称门慢)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门诊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特)病种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住院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结算时间为每年。必须于次年前申请办理报销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二十五条 设立参合者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最高补助限额。

  第二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的用药、诊疗和医用材料的补助范围按照区合管会制定的 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 新型合作医疗诊疗目录》和《 医用材料目录》执行(具体目录由区合管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条 患有门慢、门特的病人办理申请手续时。由街道合管办初审合格后报区合管办,经区合管办审核确认后方可享受门慢、门特补助待遇。参合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作为本人门特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八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结余情况。对当年因患大病重病经报销补助后仍需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参合者给予二次补偿(具体补助标准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二十九条 根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对基金结余较多的年度给予参合者免费享受一次指定项目的健康体检(具体体检项目由区合管办制定)

  第三十条 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补助:

  (一)参合者本人违法违章所致伤害的医疗费用;

  (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所致的医疗费用;

  (三)车祸、工伤、医疗事故等所致的有第三方赔偿的医疗费用;

  (四)出国、出境期间的医疗费用、非定点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转诊或未经合管办登记备案的参合者自行前往区域外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除外)

  (六)区新型合作医疗用药、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以外的医疗费用;

  (七)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计划生育手术、洁牙、镶牙、验光、配镜、装配义眼、义肢、医学美容、矫形等非治疗性医疗费用;

  (八)新生儿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其他不符合新型合作医疗政策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七章 就诊、转诊及报销办法

  第三十一条 区合管办为每位参合者制作《 新型合作医疗卡》参合者应持卡到医疗服务机构就诊。

  第三十二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以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为主的首诊和转诊负责制。急诊者应凭急诊证明补办备案手续。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况时。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

  合者办理转诊:

  (一)经检查、会诊仍不能确诊的疑难病;

  (二)不具备诊治、抢救条件的危重病症;

  (三)缺少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和设施的

  (四)诊断明确。参合者要求转入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继续康复治疗的必须持卡享受即看即报

  第三十四条 参合者在区域内或区域外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时。否则街道合管办不予办理报销(急诊除外)

  第三十五条 参合者办理医疗费报销手续必须持《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诊证明、病历、处方、出院小结、发票原件、住院明细清单以及区合管办要求的其他材料方可报销。

  第三十六条 街道合管办在工作日受理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的结报。

  第三十七条 参合者在未实行即看即报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或非定点公立医疗服务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

  第八章 费用结算

  第三十八条 参合者在与区合管办计算机联网的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九条 区、街道合管办应加强基金结算管理。其余10%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结算支付。

  第四十条 参合者门特、住院医疗费用按单病种结算的由区、街道合管办按有关结算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区合管办、财政、卫生、物价等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章 医疗服务管理

  第四十一条 新型合作医疗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发放定点医疗机构铜牌并向社会公布,与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负责监督、检查协议的履行情况。

  第四十二条 区合管办、卫生局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必须设立新型合作医疗挂号窗口。为参合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十四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在收治参合者时应认真核对《 新型合作医疗卡》严格执行专人专卡专用制度。掌握住院标准,杜绝挂名住院与冒名住院的现象。

  第四十五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的规定。严格执行处方限量与出院带药管理规定,保证基本医疗的前提下,坚持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第四十六条 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应尊重患者或亲属的知情权和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第十章 处罚与奖励

  第四十七条 区合管办、区财政局加强对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与监督。防止基金超支、失控。

  第四十八条 区、街道合管办要加强对参合者、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参合者应如实提供参合卡、处方、病历、发票、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如实提供病案资料、处方、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财务帐册等与新型合作医疗有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十九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应当明码标价。接受区合管办、财政、物价等部门的检查和参合者的监督。

  第五十条 参合者有以下行为之一并造成新型合作医疗基金损失的由区合管办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将《 新型合作医疗卡》转借他人的

  (二)伪造、涂改处方、费用单据等凭证的

  (三)虚报、冒领医疗费用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一条 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区合管办追回支付的违规医疗费用。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将他人的医疗费用和非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列入报销范围的一)未认真查验参合卡。

  擅自增加收费项目的二)不执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三)将参合者挂名住院或分解住院次数的

  (四)违反新型合作医疗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

  第五十二条 政府有关行政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二)贪污、挪用新型合作医疗基金的

  (三)违反新型合作医疗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三条 区合管会制定新型合作医疗考核办法。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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