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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工作计划

时间:2021-07-29 18:38:46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药监局工作计划4篇

  光阴的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又将迎来新的工作,新的挑战,该好好计划一下接下来的工作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计划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监局工作计划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监局工作计划4篇

药监局工作计划 篇1

县效能风暴办:

  7月中旬,我局召集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共30名同志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发放行风状况调查表。广泛征求各评议代表对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政风建设、效能建设、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执法监管职能、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我局进行收,各位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我局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厉查处我县辖区内无证经营及证照过期从事四品一械(即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假劣食品药品的查处力度;

  三是加强对虚假违法宣传广告的查处工作;

  四是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在我县辖区内的活动行为;

  五是加强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脏、乱、差的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六是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等切实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针对各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做出如下整改承诺:

  一是积极开展辖区内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经营单位100%取得许可证,从业人员100%取得健康证,日常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年不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购销假劣药品行为,严厉打击以义诊、祖传验方、民族药、特效药等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游医药贩无藏身之处;

  三是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坚持按“五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按时查处省、市局通知查处和移送的食品药品案件;

  四是实施餐饮企业监督信息公示制,全面落实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餐饮企业统一制作、悬挂监督信息公示牌并通过媒体公示,对餐饮企业基本信息和日常监督及抽检信息进行公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寻找笑脸就餐;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亮点工作,让群众消除食品药品的不安全顾虑,放心消费,增强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同感。

  通过各种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药监局工作计划 篇2

  20xx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监管理念,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全面保障我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继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源头治理,加大沟通协调和联合执法力度。通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方式,把握食品药品重要环节、重要节点、重点领域监管,做到全程监管一刻不放松。

  (二)巩固“两个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开展各种专项整治。针对本市食品药品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旅游特产定期开展抽样检验,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确保市民和游客的饮食用药安全。

  (三)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依法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企业诚信体系。

  (四)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投料记录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和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基础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

  (五)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作。明年要基本完成城区学校食堂、特大型和大型餐馆的“明厨亮灶”工作,其他餐饮服务单位的“明厨亮灶”工作完成30%以上。

药监局工作计划 篇3

  各处室认真学习领会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直属分局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加强对重要事项的法制审核把关,确保省局授权事项依法行使、合法合规;

  要强化科技标准支撑,搞好“联合疫苗”“两票制”等重点课题研究,创造条件积极申报科研项目,着力抓好药品行政许可电子化审批、药品研究动态备案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处室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医药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部署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跟踪服务力度,注册申报、生产经营许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信息宣传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上半年,医药园区新获药品生产许可证3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6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类)2张,化妆品生产许可证1张;新获药品GMP证书2张,GSP证书3张;新获药品注册证2张,医疗器械注册证15张;新获药物临床试验批件2件。同时,直属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和服务功能,派员参加园区各类招商项目洽谈91次,接受企业咨询服务300余次。

  直属分局在促进中国医药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探索创新监管制度机制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能。要坚持分局成立以来逐步积累形成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制度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助力园区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加快产业化进程,更好地发挥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等相关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下半年,要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省局最新部署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承接省局新授权事项,加强制度设计,进一步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提升许可服务效能,确保行政权力行使依法依规、廉洁高效。

  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加大行政指导力度,指导和帮助企业提高注册申报质量,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品种创新、企业做强、产业集聚。

  三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对已有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进行拓面推广和提档升级,并争取省局开发的医疗器械审批系统、药品生产监管系统等在分局先行试点运行,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方便企业申报和查询。

  四是提高研究、把握和运用政策能力,加大力度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等重点工作,以国家和省相关重大监管政策举措的落地见效,进一步扩大中国医药城的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五是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计划性,每月提前排出下一个月重点工作任务,并加大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药监局工作计划 篇4

  一是小餐饮监管全面展开。小餐饮监管工作现在还处于尝试探索阶段,目前主要还是针对城区范围内的小餐饮单位,下一步,将城乡结合部及村街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在各小餐饮单位规范整顿的基础上,分成两种情况对待,基本符合发证条件的发放临时《餐饮服务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实行备案登记,对备案登记的小餐饮加强管理、督促改造提升,一年后符合发证条件的进行“转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是厨房亮化工程的推广打造亮点。想法上,学习借鉴青岛黄岛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电子监管模式,借助我局目前已经开通的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平台,对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部分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加工操作情况实行远程电子监控。在这方面做个尝试。

  三是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分类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好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等级评定工作,建好餐饮服务单位的电子监管信用档案,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分类管理,节约监管资源,突出监管时效。

  四是扎实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推进快检在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食堂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强原料采购、使用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采购查验、台账登记和索证索票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及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积极开展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全力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是全力做好药品安全示范县迎查验收。加强镇街政府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农村监管网络建设。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信息员履职到位。继续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信息沟通,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在创建工作中作用,要求企业一方面要加强自律,重质量、讲诚信,自觉规范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严防假劣药品的出现。另一方面要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完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严格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和“黑名单”制度。

  六是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突出抓好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增加药品安全监管的“数字化”含量,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立足全品种监管目标,着力实现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品远程在线实时监控。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监管网络,全面落实村级药品信息员制度,着力构建县、乡、村一体,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专业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的无缝隙监管网络。继续抓好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将实验室建设项目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示范创建和“政策措施落实年”活动的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在完成标准配备和硬件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检验项目。

  七是强化药品流通领域整治。一是继续严格市场准入,守住药品进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鼓励支持连锁经营,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渠道,坚决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二是进一步规范流通秩序,确保流通、使用环节药品质量的有序、可控。重点围绕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严格gsp检查标准,对达不到gsp认证标准的经营企业要坚决取消其经营资格。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药品经营“六个不准、一个必须”规定(即不准经营假劣药品、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出租转让柜台、不准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准销售冒充药品的非药品、不准违规发布药品广告,必须开具规范的销售凭证),全面提高药品经营质量。三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继续开展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特殊药品、非药品冒充药品、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通过邮寄渠道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八是全面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大对减肥、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糖类保健食品和宣称美白、祛斑、染发类化妆品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启动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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