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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的十种“死法”

时间:2023-02-10 06:15:21 创业杂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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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的十种“死法”

  企业的第一种死法是病死

  这类企业要么是先天不足,——内部机制不健全;要么是机制老化,——按部就班,诸如论资排辈、荣辱“难”共、毁誉相争,权益不公;要么是高层分裂,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结果轻而易举地被对手各个击破。

  总的来说是由于肌体内部产生了病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久疾而终,是为病死。

  市场经济讲的是优胜劣汰,在激烈地市场竞争中,往往是前有封堵,后有追兵,企业不堪挤压,市场份额越做越小,人才越走越少,效益越来越差。

  企业的第二种死法是被“挤死”

  由于力量对比的悬殊,国有资本和外国资本的双重挤压下,迫使你不得不退出某个行业,被“挤死”了。

  企业第三种死法是被拖死

  有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由于各种原因,企业始终未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管理不善,导致成本上升;分配不公,导致士气低落;企业没有创新能力,导致企业产品积压;职业经理人玩过程,导致企业资产流失严重。

  这里,我给大家讲个故事:我的一位朋友办了一家琴行,并聘请了两位职业经理人去打理经营,我们虽然没有股份,但他们能够在职消费。对他们而言,琴行赚了钱,老板自然高兴,但他们没有分红的份,不加大经营成本更待何时?

  于是就决定买摩托车,买手机,还要在家中安装电话,并一个劲的在职消费。钱是赚来了,眨眼又不知去向,老板没有红利可得,这企业还能办的下去吗?还有一家全国性的集团公司,子公司老总一多半都是职业经理人,这些人很厉害,一上手就把你投资人套牢,钱他们挣着花着,客户资源紧紧地攥在他们自己手中。他需要多少你都得投入,他掌握资源,你不能轻易换他。

  否则你的损失会更大。当你的考核体系标准制订不到位的时候,你的利润指标制订偏高的时候,一开始他不说他完不成,变着法儿的应付。

  拖一个月是一个月。你不会去为几百万、上千万,轻易去撤换一个人。等到他即使玩不下去了,他也不会去跟你说,跟你说了他就没有得干了,玩到一定时候就再找找原因,反正拿你的高工资,拿你的年薪,长此下去,企业就会被拖死。

  仿佛投资者成了无限责任承担者。无限地被他拖着走,此外你还要承担道义的责任,投资的责任,社会的责任,这是民营企业拎不清的地方。本来投资到位后,我就问你要回报,你做不下经理人了,我就得咬着牙斩仓、割肉。

  但是投资人一般做不到,民营企业多半是讲感情的,他很难做到这一点。

  又要照顾自己的社会影响,又要照顾什么兄弟感情,结果人家觉得是你非要他做,你老板只要还愿意给钱,他当然去玩了。最后是老板也被拖死。

  企业第四种死法叫做找死

  主要原因是决策错误,当一个公司对项目的决策,犯了一些常识性的错误时候,这叫做自己找死。

  比如说,自己所选的项目与人才结构不匹配,与自己的实力不匹配,与自身的能力不匹配,与自己的文化不匹配,特别是再犯一些已经犯过的错误,犯一些不该犯的常识性的错误。没有人要你这么做,也没有谁命令你一定要干这个项目,我觉得这是一种很低级的错误,不仅对项目判断不了,对自己也判断不了,以为自己什么都能做,这叫做找死。

  比如,某著名企业,在一个自己熟悉的行业刚刚有所进展,却人才结构没有形成的情况下,匆匆忙忙冲入保健品市场,并在市场虚假信号的误导下,被一时的胜利冲昏了头脑,又投重资直入房地产业,使资金需求迅速放大了几倍,远远超过了自身的随能力,结果原有的阵地丢了,保健品也垮了,房地产也只好留下一个个的大坑。

  第五种死法叫做被压死

  在民营企业里面有很多这种现象,盲目地扩张,贪多求大,不注重基础建设,不练内功,内部管理混乱,虽自知效益低下,却敢去大笔贷款,甚至不怕高息贷款,宣称利润等于贷款减掉利息。

  自己找来巨额负债,结果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孰不知贷款终归是要连本带利归还的,最后,企业就被自己找来的巨额负债活活压死。到头来落了个损人又损己的下场。

  现金流是现代企业经营理念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现金流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利润更重要。

  在国外,尤其是资本市场,对现金流是格外重视的。而国内有相当一部份民营企业,往往忽视这一点,故而导致因为现金流中断,而使企业在对外经营在比较正常的情况下,内部财务却难以为继,俗话说,一分钱难倒英雄汉讲得就是这个道理。

  企业第六种死法称之为憋死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你可能注重资产质量,也可能注重存货,你也可能注重其他很多方面,但往往忽视现金流,就像下围棋一样,围棋是有两口气活,一口气死,现金流状况的好坏是企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另一口气,虽然你还有资产、还有库存,一旦现金流中断,到头来你还得宣布破产。这叫做企业被活活憋死。

  企业的第七种死法叫做猝死

  由于企业过分依赖个人能力,可供使用的资源往往又高度集中,一旦个人的判断力出现偏差,或是个人出了意外,必然使企业高度不灵,遭受重创,结果导致企业突然死亡,这叫做企业突然猝死。

  这也就是通常说的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带来的后果。一个成熟的企业,不论是从投资风险的角度考虑,还是从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角度,都不应该去承受企业可能毁于一旦的风险。

  企业的第八种死法叫做冤死

  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到政策调整,导致企业没法干了,因为你这个行业政策性太强了,一旦国家政策做出不利于企业的调整,造成的后果就是企业的死亡。这里我举一个案例:有一家民营企业想参股信用社,这本来是一个好项目,可刚一进入,就遇到政策性调整,地方政府把信用社收去了,转成商业银行,几年来,既不分红,也不分息,股本还不让退,也不能用股权质押贷款,那你就死定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企关系过于密切。

  民营企业有一些是靠拉拢政府某些官员做灰色交易起家的,并不是他能力不行,也不是他要搞的这个项目不行,就是因为和政府某些官员的关系太密切,而且从事黑幕交易,由于复杂的人事纷争,结果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方面的案例确实还不少。

  我有一个中学时代的朋友,是江西的,他承接了一个建设项目,由于某官员被收审查,把他给牵扯进去,人也抓起来了,现在虽然被宣布无罪释放,但他的企业就此垮掉了。所以民营企业要特别注重这个问题。我们讲求的是阳光下的握手。以免发生冤死现象。

  企业的第九种死法称作为“老死”

  有不少企业,由于当家人的素质不高,眼光短浅,小富既安,缺乏远大目标和长远的眼光,不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人才结构,那么这种企业它的寿命肯定是不长的。但它有一个特点,它是慢慢的消亡的,它的年龄虽然不大,但已经开始衰老了,这就称之为老死。

  发生老死现象最多的就是过去第一批和第二批下海的人,他们也挣了钱,但大都历史很短,他可能尽了自己的能力。他们决不会想到要做世界500强。由于先天不足,决定了它的寿命就这么短促,真是可叹、可悲、可怜。

  企业的第十种死法是被人捅死

  这是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处处违法,毛病诸多,授人以柄。一旦东窗事发,要么委曲求全,息事宁人,要么被人,到处告状,此起彼伏,结果三告两告就就被告跨台了。这样的企业既使再有远大目标,宏伟抱负,由于自身的不规范,也只能是“壮志未酬身先死”。

  民营企业的这十种死法,在过去都有发生,有些为我亲眼所见,有些是我席间听来,总之,前车之鉴,后世之师,作为下海之人,对民营企业的死死伤伤,总是令人痛心的!但愿我们的民营企业不要被所谓的各种“死法”所困扰,而要像一棵常青之树,永远鲜亮嫩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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