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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中的权威服从问题

时间:2021-02-09 12:13:31 企业管理 我要投稿

公司治理中的权威服从问题

  出于对领袖的忠诚而服从其权威是备受赞誉的道德品质。在内部存在着明显等级结构的大型的社会组织中,这种服从领导的素质成为组织良好运转的重要保证。尽管这种职业道德要求在公司管理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其却在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构建中具有很大的负面影响。

公司治理中的权威服从问题

  一、米尔格莱姆实验与公司治理中的权威服从

  1.米尔格莱姆实验

  1961年,耶鲁的心理学资深教授斯坦利·米尔格莱姆出于对二次世界大战中纳粹暴行的思考而主持了一项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实验。米尔格莱姆教授实验的目的是想了解,基于人类的善良天性,人们对于他们一贯服从的权威者所发布的那些违背人类天性良心的命令的抗拒到底能够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最初版本的米尔格莱姆实验是在耶鲁大学实施的,实验对象是从该学校所在地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招募来的普通市民。这些实验对象接受实验组织者给付的报酬,按照实验组的要求参加此项试验。因此这些接受报酬的实验对象都很认真地在实验中按照实验小组宣布的各项规则行事。在实验中,实验组织者要求这些实验对象扮演实施惩戒活动的“老师”对那些“犯错”的同学进行电击处罚。实际上这些电击并不是真的,那些学生实际上也是实验室的工作人员,他们受“电击”后假装痛苦,以考察那些实验对象对向他人实施的“严酷刑罚”的心理承受能力。在高声惨叫的学生面前,实验对象们均感到心中很不安,因此停止实验。实验组织者让他们放心,不会让他们承担任何责任,其中一些人于是又继续他们的“电击”工作。米尔格莱姆调整了实验参数,进行了多次实验,并在很多国家开展相同的实验以检验不同的国家文化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实验结果表明,总体来说,人性中存在着服从权威的基本倾向。

  米尔格莱姆在实验后向实验对象发放问卷进行调查,以考察他们在实验中的权威服从以及其他行为。对于为何服从权威的问题,其中的.许多人表示,他们对残酷电击他人的行为确实深感不安,但仍然按照要求去做这种“不好的事”是因为需要履行对实验小组所承诺的将会遵守实验规则。其中一些人觉得这是一种“忠诚”,另有人表示这是在“做他们所被期望做的事”。还一些人则认为,如果负实验者对他们的期望,这会比残忍电击学生更难以接受。显然,实验对象内心中的“职责”和“忠诚”等观念制造了实验对象心中遵照要求电击他人具有正当性的信念,这种信念促使他们对权威服从。鉴于此,米尔格莱姆认为,人类内心中有一种忠诚倾向,一种服从权威的内在冲动。

  2.公司治理中的权威服从问题

  在现代的公司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带来了一系列的代理问题,不但表现为小股东与大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更重要的是表现为股东与公司的管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在这种管理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中,公司并不是由全体所有人来运营,在公司的内部存在着职业化的管理者,其对企业的运作具有崇高的权威。具体来说,各个国家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在美国,公众公司的股权分散,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成为公司运营的权威控制者。相比之下,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相对集中,通常由大股东通过董事长这样的法定代表人实施对公司的权威控制。总之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公众公司中都存在着首席执行官或董事长在公司内的权威控制。

  在公众公司中,董事长等公司控制者享有很高的权威,拥有对公司的人、财、物非常大的自由裁量权。只要不违法,他们可按其自由意志来支配企业的财物,决定雇佣和解雇下级职员、对外投资、改造和重组公司。显然,这种管理权与所有权分离背景下的权威控制中存在的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会损害其他公司参与人的利益。尽管公司治理强调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制,但公司丑闻仍然频发,董事会等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似乎在权威管理者面前瘫痪。因此,如何促使这些公司内部的权威控制者在运营公司时能够正当行使其权利成为公司治理中的重要问题。

  二、公司治理中的权威服从问题的心理学解答

  在初步介绍了米尔格莱姆的实验之后,我们来讨论同样存在等级结构的公司治理问题,以试图用米尔格莱姆的实验解释其中的一些问题,并寻求相应的解决之道。

  1.米尔格莱姆实验的一般性解答

  在目前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中,所发生的公司治理丑闻经常被归结为某些当事人的“道德沦陷”。这种推论是否妥当,我们可以结合米尔格莱姆实验的一些发现来讨论分析。

  米尔格莱姆曾经问在实验中因“电击”他人而感到不安的实验对象,在面对被电击者的惨叫时,他们觉得什么是合适的行为。实验对象均认为,不听指令,停止电击是合适的。但在问及既然如此认为,为何仍继续执行电击指令时,很多人的理由是,对实验主持人忠诚的道德责任感,他们是在履行他们向实验小组所承诺的将会遵守实验规则。米尔格莱姆指出,实验对象此时并没有丧失道德良知,只是他们的道德意识关注点发生了转移,他们更关注如何能实现权威者对他们的期望。

  关于公司治理丑闻所暴露的董事会对首席执行官盲从而致使董事会监督失效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米尔格莱姆实验得出的结论来分析其原因。在这些事件中,由首席执行官选任的董事们表现出对于被他们视为领导的首席执行官的忠诚,即使按照权威者的要求做了违法的事,他们也能够找到一种问心无愧的正当感。在米尔格莱姆实验中,那些实验对象认为其有一种道德责任去按要求“严酷电击”他人。类似地,公司中的监督者们也会在这种道德责任感下违背内心良知地效忠于那些有恩于他们的权威控制者,因为对于领导的任何批评都意味着“不忠诚”,这会使他们感到更加惴惴不安。于是,如米尔格莱姆实验中的“老师们”感到有道德义务去电击“学生”一样,公司中的监督者也不想让他们的领导者失望,从而放松对公司中权威控制者不当行为的监督。

  2.亲疏远近关系的影响

  在公司中,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在公司内部担负监督管理行为的机构除了需要受公司内享有最高权威的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这些最高行政领导者的领导之外,法律也要求他们承担对公司股东的义务。但是,公司治理丑闻暴露出,相对于对公众股东的忠诚,这些监督机构对于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长的忠诚度超过了法律对于他们的要求。我们可以从另一个版本的米尔格莱姆实验中得到一些对这种厚此薄彼现象的理解。在米尔格莱姆的一个实验中,相比那些坐的比较近的学生,担任“老师”角色的实验对象更倾向于电击那些坐的比较远的“学生”。在“近距离”版本的米尔格莱姆实验中,实验对象电击答错题的“学生”比率仅为30%。而修订版本的实验中,“学生”坐的比较远,或者是坐在另一个房间里,以最高电压来实施惩罚“老师”的比例要比基础版本实验中高出很多。那么,在公司治理中类似的情形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公众股东是很难有机会参与董事会讨论的,因而分散的公众股东对董事、监事来说,是一个遥远、抽象的陌生概念。从这个实验结果出发,我们可以看到,通过允许董事会成员以通讯方式参与公司事项的讨论能够一定程度上提高董事会监督的品质。

  在另一个版本的实验里,实验主持人员并没有在现场主持实验,而是在实验室外通过电话遥控指挥“老师”与“学生”的活动。于是实验对象服从指令实施电击的比率只有前述基础实验中的1/3。更有甚者,一些实验对象尽管事先承诺他们会按要求进行实验,但是在实验过程中,他们实际上并没有遵守他们的承诺。当不存在现场监督时,其中有几个实验对象还会在被要求电击“学生”时,私自降低指定的电击电压。然而,当安排实验指挥人员重新回到实验室内来指挥,那些实验对象又开始顺从指挥人员的指令。实验表明,当实验对象没有直面指挥人员的指挥时,其违抗指挥人员权威的几率会增大,这表明权威人物的现场指挥是影响权威服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这个实验中我们可以看到,在董事会中设立完全独立的审计委员会和聘任超然独立的外部会计师及律师等“看门人”是非常有意义的。

  3.同事间意见分歧的作用

  在米尔格莱姆另一个版本的实验中,三个“老师”合作对“学生”测试和电击。其中两个“老师”实际上由实验小组成员假扮的志愿者。即其中只有一个“老师”是真正作为实验对象的志愿者。在这个实验中,其中一个“老师”负责提问,而另一个“老师”来提示“学生”的回答是否正确,而第三个老师是作为真正的实验对象的应征志愿者,其负责操纵电击开关对那些答错题的“学生”实施“惩戒”。

  在这个版本的实验中,当电压被调升到较高时,负责提问的“老师”(实际上是实验小组的成员)假装难以忍受下去,拒绝执行指令而愤然离开。在这种情况下,这场实验的主持人要求那个真正的应征志愿者接替提问工作,同时继续负责“电击”出错的“学生”。当电压被调到更高时,负责验证答案的“老师”也拒绝继续进行。主持人则要求实验对象来接管所有实验工作,由其单独完成该项实验。实验表明,当异议同僚具有一定的人数规模时,愿意继续进行电击的实验对象的人数比例会大幅减少。显然,异议同僚的存在具有较大的削弱权威服从现象的作用,同僚的反对声音能够弱化存在于人类本能中的对权威人物的忠诚。从这个实验中,我们可以看到独立董事制度的价值。

  在另一个版本的实验中,实验对象的权威服从现象完全消失了。在这个新版本的实验中有两名实验人员在场指挥实验的进行,而且经特别安排,这两个人甚至在外观形象方面也看起来差不多。在实验中,当电击电压已经被升到150伏时,其中的一个现场指挥者表示,实验到此就可以了,不必再继续了,而另一位指挥者却反对,要求继续升高电压进行实验。在两个权威指挥者发生意见冲突的实验中,实验对象均站在了要求停止实验的指挥者这一方。这表明,权威者之间的意见冲突能够激发人们独立思考,消除权威服从现象,促使人们更理性地进行道德选择,而这个实验表明了在公司董事会设立非执行主席的心理学基础。

  结论

  社会心理学著名的米尔格莱姆实验表明了人性中存在着顺从权威的道德倾向,而正是这种道德信念使得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违心地顺从董事长、首席执行官等权威控制者。

  从米尔格莱姆实验来看,有效的公司治理改革必须弱化这种权威顺从效应。在公司决策过程中,可设定相关制度来制造持异议的同僚、对立的权威者以及权威者回避监督讨论等机制,以抑制这种权威服从倾向,让公司的监督机制真正发挥作用。因此,涉及独立董事(持异议的同僚)、非执行主席(内部权威者的外部替代者)和完全独立的审计委员会与外部“看门人”(缺席的权威者)等公司治理制度方案将会对增强监督独立性起到不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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