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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大学生创业的相关事项

时间:2022-08-05 05:19:04 创业信息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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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贸大学生创业的相关事项

  根据《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关于促进在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意见》和有关会议精神,经过各方的协调和努力,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论证、选址、规划等工作已经完成,现在正在进行装修施工,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管理办法、入驻程序、优惠政策等也已出台。有关情况如下:

  一、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基本情况

  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是商学院为引导在校生转换就业观念、鼓励和扶持高校在校生自主创业而设立的项目。其功能是为入驻企业提供经营办公场所和配套服务,协助入驻企业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等。

    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初步定于商学院(实训楼)4楼411室(另其它地点待定),面积32平方米,规划10台电脑作为创业基地办公电脑,提供电源接口、网络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摄影棚、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二、入驻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校生创办的自主创业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可申请入驻:

  1、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影视制作、文化传播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现代企业。

  2、具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等业态的、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开展经营的企业研发、后台处理和结算部门。   

  3、对在校生创业具有良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的。    

  4、入驻4个月内完成收益任务。

  5、不得从事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不得对本公司经营场地进行转包。

  特困家庭高校在校生创业企业或个体经济组织,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三、入驻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入驻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享受房租补贴,第一年享受全额房租补贴,“零房租”入驻;第二年享受6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

    (二)在校生自主创业可申请1千—5万小额贷款,可以免交房屋权属证明,免除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费用。

    (三)安排在校生实习,在实习期内按照收益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

  四、入驻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程序

  符合入驻条件的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均可按以下程序提出申报:

    (一)填写《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表》有负责人签字,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创业意向的在校生,需提供身份证和学生证等个人基本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创业规划书”、“项目可行性论证”等材料。

    2、已经创办企业的在校生,除提供个人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单位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自2012年1月8日开始,申报企业和个人可到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领取材料,并填写提交上述申报材料。

    (三)电子商务创业基地中心在接到申报材料后,组织考察评审,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获准入驻企业在约定时间内,与电子商务创业基地中心签订《企业入驻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协议》,即可入住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

  五、退出机制 

  1. 大学生创业者不再需要使用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好退出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季度考核不合格者。

  3. 严重或屡次违反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4. 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给其他经营者。

  5. 公司负责人因毕业或退学等原因,已经注销学籍者。

  6. 其他等不适宜在创业基地继续进行的活动。

  商学院

  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http://www.cnren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