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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发言稿

时间:2018-04-20 17:49:08 发言稿 我要投稿

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发言稿

  不同的工作领域,会议上谈论的工作内容也不同,下面是一位负责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朋友,在会议上发表的讲话内容:

区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发言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对于推动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远春同志、陈智同志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我完全赞成,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

  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工作作为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体现亲政爱民的一个重要措施。全国和省、市均专门召开了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对做好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自2003年法律援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大力推进法律援助事业,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队伍不断壮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龙泉社会和谐稳定。我区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显着,走在了全市系统前列,受到了上级表彰奖励。下面,我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的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做好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法律援助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特别是成都经开区建设以来,我区每年有大批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各项开发轰轰烈烈,经济建设突飞猛进。在日新月异的城市化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纷繁复杂,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也日益增长。近几年,我区部分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开发建设初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要求解决社保等为理由,群体性的到省、市、区上访年年发生。如何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在推进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对涉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土地综合整治中的农民利益问题,通过法律援助等多种手段主动介入,切实加大对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妥善解决好矛盾纠纷问题,从而做到在改变农村现有利益格局的同时又不损害到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法律援助通过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帮助困难群众平等参加诉讼活动,促进案件公正审理,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和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平等享有、平等保护、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要求越来越强烈,特别是困难群众更加希望公平、更加渴望公正,不仅要求有效解决问题,还期待感受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仅要求实体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还期待程序公正;不仅要求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还期待降低维权成本。我们一定要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首要价值追求,使困难群众平等享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机会,依法履行辩护和代理职责,维护法律正确实施,促进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判决,坚持依法执业、依法办事,使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从总体上看,我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但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大气候的影响,我区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民生问题日益凸显,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通过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切身利益问题,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温暖和凝聚民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援助的基本职能是帮助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能够打得起“官司”,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果表现在,不仅帮助群众依法维权、取得法律效果,同时又在客观上化解了矛盾、平息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使“维权”成为“维稳”重要手段,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三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