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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时间:2021-06-21 10:34:55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消费者权益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活动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也是中消协提出的20xx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主题活动从“倡导网络诚信经营 完善网络保护制度 建设无忧消费环境”等三个方面诠释消协组织将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优势,推动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营造放心网络消费环境,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常宇在讲话中指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主题活动中,中消协发布了“网购诚信与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和“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消费投诉典型案例”,举行“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网络消费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和“网络经营者诚信倡议及承诺仪式”,公布并表彰十名“20xx年度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并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发起“百城无障碍设施调查体验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网信办、工信部、交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消费者报社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领导、专家以及消费者代表、有关企业和媒体代表等约150余人参加了当日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大家谈

  从1997年起,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每年确定一个主题的方式,开展“年主题”活动,以加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加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力度,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被确定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这既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今年3·15来临之前,我省工商、消协相关负责人对这一年主题进行了解读,同时结合山西网络消费现状,明确了今年的工作重点,期望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这一主题真切反映了消费者的心声

  如今,以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发展迅猛,成为了我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实现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所以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正是消费者心声的真切反映。

  就我省网络消费现状来看,虽然网络销售在快速发展,但工商、消协等部门的监管手段却有限。面对大部分的南方网络销售商,一旦面对消费者的投诉,我省工商、消协部门首先选择的就是转办,因为跨省监管的难题,在消费维权中,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就会难上加难。

  这种情况下,从20xx年开始,我省工商部门就从源头上大做文章,加大了对全省网下商品销售点的质量监管,先后投入446万元的监管资金,从服装、家具、家电、儿童用品等大众消费品入手,对3000多个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检,同时对997个批次的.不合格商品向全社会公布,给不良生产商造成很大的压力,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也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年,山西工商局将以即将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将更细化、更有操作性的维权方法及渠道传递给消费者,赋予消费者法律支撑,营造积极有秩序的网络消费环境。同时,对流通领域重点商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预计投入860万元的抽检经费,强化对重点时期、重点行业的监管,尤其是旅游、金融、通信、生活日用品等投诉热点行业。

  除了加大省级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外,县市等工商部门的监管工作也不容忽视,只有建立最全方位的监管网络,才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今,网络购物、电视购物消费投诉也越来越成为普遍性投诉。只有最基层的工商部门提高执法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还山西消费者一个有秩序的网络购物环境。

  消费年主题诠释了消费业态新变化

  最近几年,中国的消费业态已经出现了新变化,那就是网络消费模式的日益普及。但是,繁华的消费数据背后,却是不乏大量的消费投诉。于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这一消费年主题,才会被适时地提出。

  结合太原市具体的网络销售环境来看,目前,太原市工商部门共监管了全市2万多户电商企业,其中,第三方交易平台20多户,经营性网站5000多户,网店近1.6万户。监管中发现的网络交易问题主要表现在:不少网络电商的广告宣传有夸大、虚假、违法行为。“最低价”、“百分百”、“顶级品质”、“纯天然饮品”、“最专业第一店”、“正品只此我这一家”等不规范的广告宣传用语随处可见。这类问题在消费者投诉中所占的比例也最大,有近80%;不少电商企业经营主体资格不规范、没有经营范围。在比较宽松的“准入”环境中,大量的网上店铺不公开自己的营业执照信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存在无照经营的问题;还有些电商企业销售商品标识不全,产品标准号、品牌、规格、厂名、厂址、计价单位等比较模糊。尤其是对一些食品、电商企业宣传功效太过明显,通过打法律擦边球,严重误导消费者正常消费。

  要想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电商企业增强依法履责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只要经营者在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靠自身诚信经营来吸引消费者,电商企业才能走得更远。

  网络消费迫切需要诚信规则

  之所以确定“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年主题,是因为网络消费迫切需要诚信规则。

  不管是最近几年的“双11”,还是“双12”,网络消费一天的成交额都在逐年不断地上涨,因为参与人数多、消费金额大,相应地,投诉也多,诚信规则的缺失,已严重制约了网络消费的健康发展。除此,随着微信公众号、微商的不断涌现,使其逐渐成为网购的延伸物,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赢商家优惠券等,正成为商家新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与此同时,通过微信朋友圈购物而产生的消费纠纷也在逐年增多。最后,随着生活服务消费、私人定制服务的不断增长,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日益凸显。而要想解决这些问题,网络消费建立诚信规则就成了重中之重。

  围绕这一年主题,太原市消协今年要在设立电子商务投诉站、开通网络投诉直通车、聘任维权志愿者进行网络调查和体察、表彰电商讲诚信企业等工作上做文章,搭建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3月15日前后,太原市消协会加大对“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的宣传力度,通过海报、书、资料、宣传单等宣传媒介,渲染浓厚的网络诚信氛围。之后再通过聘任维权志愿者,进行消费调查、消费体察及消费评议活动,发现经营者的短板,督促电商企业整改,全力营造放心、无忧的消费环境。在具体的消费体察过程中,对那些不诚信经营的电商,维权志愿者会记录体察中的每一个环节,从选择商品到具体下单,整个过程都会做好记录,并向社会公示曝光,形成震慑作用。

  然后,在太原市消协开通投诉直通车,遇到关于监管电商企业的投诉,先转给相关电商企业处理。而对于整个处理过程,太原市工商局网络平台上都可以做到及时把控。对于那些对处理效果不满意的消费投诉,太原消协会会积极督促电商企业合理解决,为消费者与经营者搭建最便捷的桥梁。同时,积极快速地在太原市范围内设立电子商务投诉站,通过在家电、汽车、装饰等行业协会设立投诉站,方便接待消费者投诉,并以最及时的专业知识对消费者进行消费指导。

  相信多管齐下之后,太原市会迅速促进消费品质提升,不断推动重点网络消费环境的改善,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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