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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计划免疫宣传日方案

时间:2021-06-08 19:05:33 其他节日 我要投稿

4.25计划免疫宣传日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4.25计划免疫宣传日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4.25计划免疫宣传日方案

  4.25计划免疫宣传日方案 篇1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及各级卫生防病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不断提高儿童家长对预防接种知识的知晓率,扩大目标人群覆盖范围,进一步控制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我市将开展2008年“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组织

  目前正在流行麻疹、腮腺炎疫情,说明我市计划免疫工作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今年国家将扩大计划免疫疫苗范围,因此各区(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计划免疫宣传日活动,落实宣传活动经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栏、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向社会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和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活动日当天,各区(县)主管领导应参加宣传活动,通过广播讲话等宣传方式提高各级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计划免疫工作的难点,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落实各项配套措施,创造良好的预防接种工作环境。

  二、具体安排

  (一)活动时间

  2008年4月25日全天。各宣传咨询点于11:00时开始宣传、咨询活动。

  (二)活动要求

  1、在活动日前及当日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在市电视台开展一期专家访谈,在电台、晚报等进行宣传报道。市疾控中心于4月18日对各区(县)活动咨询人员进行培训,要组织人员在流动人口聚集地设立一个宣传咨询点。

  2、各区(县)要于4月25日前组织动员在辖区各街道办事处的人口密集区、集贸市场、车站、流动人口聚集地设立咨询点,并通过采用大众媒体、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板报、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要求每个区(县)设立一个主会场,由区(县)卫生局组织辖区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并设置儿科大夫义诊。地段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医院门口设立宣传点,出宣传板报。特别关注人口流动密集区及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宣传,如天山区的固园巷、延安新村、大湾南、赛马场和国际大巴扎;沙区的雅山办事处、新奇广场;新市区的五一市场、四坪社区;水区的华凌市场、六道湾煤矿市场、家乐福超市。

  各区(县)要于4月21日前将设立的主会场地点及社区宣传咨询固定点数、工作人员数、主会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

  三、督导检查

  各区(县)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安排宣传活动,宣传日当天市人民政府将进行现场检查。

  四、资料上报及总结

  活动结束后,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附件1的要求,汇总辖区内各单位的宣传数据,将汇总表及活动总结于4月28日前上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

  全国计划免疫宣传日宣传标语

  1、预防接种,健康的保障。

  2、让每个儿童都能按时接种疫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

  3、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

  4、实施免疫规划,保护儿童健康。

  5、服糖丸防瘫、防残、防麻痹,种疫苗利国利民利自己。

  6、计划免疫连万家,儿童健康乐万家。

  7、打针防病有好处,子女健康才有福。

  8、儿童免疫要全程,儿女才有好前程。

  9、一针疫苗一片心,预防接种献爱心。

  10、一分预防胜于十二分治疗。

  11、免疫——传染病的天敌。

  12、疾病——健康的大敌,疫苗——预防的武器。

  13、免疫接种,预防乙肝。

  14、预防接种,享受健康。

  15、让每一个未免疫的儿童得到免疫。

  16、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的保障。

  17、致富奔小康,别忘打针防病保健康。

  18、计划免疫——一个都不能少。

  19、好好免疫,天天健康。

  20、计划免疫——每个儿童的保护伞。

  21、计划免疫好啊,计划免疫妙,计划免疫领着我们打到病魔跑。

  4.25计划免疫宣传日方案 篇2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预防接种服务规范》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遵循“四优一无”百日评议活动要求,开展无红包医院创建,做出公开承诺:敬请各位儿童家长监督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为0-6岁适龄儿童和重点人群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我乡扩大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服务承诺

  1、服务对象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2、服务内容

  (一)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管理。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二)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和应急接种工作。

  (三)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四)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五)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六)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七)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同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三、具体要求

  (一)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

  四、考核指标

  (1)建证率=年度辖区内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年度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人数×100%。

  (2)某种疫苗接种率=年度辖区内某种疫苗年度实际接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接种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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