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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精彩读书笔记

时间:2020-12-28 15:59:41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追风筝的人》精彩读书笔记

  内容简介

《追风筝的人》精彩读书笔记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阿米尔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逼走了哈桑,不久,自己也跟随父亲逃往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暌违二十多年的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该如何抉择?

  故事如此残忍而又美丽,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人性的本质与救赎,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作者简介

  卡勒德·胡赛尼(Khaled Hosseini),1965年生于阿富汗喀布尔市,后随父亲迁往美国。胡赛尼毕业于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医学系,现居加州。“立志拂去蒙在阿富汗普通民众面孔的尘灰,将背后灵魂的悸动展示给世人。”著有小说《追风筝的人》(The Kite Runner,2003)、《灿烂千阳》(A Thousand Splendid Suns,2007)、《群山回唱》(And the Mountains Echoed,2013)。作品全球销量超过4000万册。2006年,因其作品巨大的国际影响力,胡赛尼获得联合国人道主义奖,并受邀担任联合国难民署亲善大使。

  《追风筝的人》精彩读书笔记一

  因为《追风筝的人》这本书,我特意的在百科搜索了一下阿富汗。“阿富汗国内普遍信仰伊斯兰教,穆斯林约占99%,其中逊尼派占80%,什叶派占19%。”这个数据,和书中描述基本吻合。阿富汗是一个统一宗教信仰的民族!

  因为有信仰,阿富汗不断上演逊尼派和什叶派之争,普什图族对哈扎拉人的迫害。人们虔诚的信奉着真主安拉时,并不影响不同种族之间的歧视。“我”——阿米尔和哈桑属于不同的种族,这种天然的阶级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当然,在不知情的“我”的眼里,爸爸把阿里当兄弟,对哈桑犹如亲生,且警告我不要再说请新的仆人的话,在阿里提出要离开时,爸爸号啕大哭,从来不求人的人却求着阿里不要离开。在这个家庭中,种族观念似乎并不明显,可“我”天生有一种身份优势,我没有把亲密的哈桑当做兄弟。后文拉辛汗告诉“我”——哈桑是爸爸的孩子,“我”的同父异母弟弟。这个隐瞒了作者三十多年的秘密,因为信仰约束,“这是丢人的事情,人们会说三道四,那时,男人所能仰仗的全部就是他的声誉、他的威名……”所以“我”认为爸爸剥夺了我得知真相的权利。在一个民众有真诚的信仰的民族,这是不是就是信仰的桎梏?

  但不可否认,这种看似的思想的桎梏,其约束力还是劝人向善。阿富汗时常面临内忧外患,普通民众生活虽苦,但是大多民众善良、和乐。在我踏上归途寻找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法里德的哥哥把仅有的蔬菜汤留给客人吃。法里德看我和阿塞夫决斗后,带我离开,且一路帮助“我”。爸爸因为自己做错事,所以在有生之年多做善事,如盖恤孤院,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用剩下人生赎罪。这就是信仰的力量,能激发人的情感,更能给悔过之人赎罪之路。虽说“我”没有对真主晨昏定省,可是我在拉辛汗的劝说下,选择回国,因为“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经过思想斗争后,选择抚养索拉博,这就是一条好人的路。“这条成为好人的路”是自我心理的救赎。有信仰民族令人生畏,有信仰的人令人敬服。

  “这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这句话反复在作品中出现。哈桑和我真挚的友谊,因为我的自私心理的作祟,关系破裂。可是在哈桑一方,他宽容的接受了我的自私,一直是“我”忠诚的老朋友。在这场心灵的救赎中,哈桑给予了我机会与力量。作者发现,用余生补过,在这点上,他和爸爸是相似的。对于这对父子,这里的确“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作者能细腻的描摹了这几位主要人物的心理,在读故事的时候,不觉陷入其中。我在想不用争论人生来的善恶,只要能进行心灵的自我救赎,就能再次踏上“成为好人的路”。另外,在人心泛泛的今天,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有些信仰?这样能时刻用信仰的力量观照我们的内心,及时调整,及时补救。最重要的是,有信仰,可以活的纯粹一些,最起码不会孤独。

  《追风筝的人》精彩读书笔记二

  对于总是在奉献的羔羊,我们会有意无意地推动它走向这样一个结局:彻底为自己献身。否则,便只有我们为它献身,因为它此前的奉献是如此之重,我们已无法承担。

  所以,在小说、电影和电视中,我们常看到这样的局面——勇于献身者,最后的结局常是彻底献身。

  在我看来,第一流的小说必须具备一个特质:情感的真实。

  具备这一特质后,一部小说的情节不管多曲折、奇幻甚至荒诞,读起来都不会有堵塞感。

  因而,钱钟书的《围城》未被我列入第一流的小说,因为小说中一些关键情节的推进缺乏情感的真实,譬如“局部的真理”勾引方鸿渐、唐晓芙爱上方鸿渐和方鸿渐爱上孙柔嘉,这几个情节中的情感描绘都缺乏真实感,让我觉得相当突兀。

  相比之下,美裔阿富汗人卡德勒·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就具备“情感的真实”这一特质。

  这部小说讲的是两个阿富汗少年的故事,阿米尔是少爷,而小他一岁的、天生便是兔唇的哈桑是仆人,他们都失去了妈妈,阿米尔的妈妈生阿米尔时死于难产,哈桑的妈妈则在哈桑出生几天后跟一群江湖艺人私奔了。这两个男孩吃一个奶妈的奶长大,拥有似乎牢不可破的情谊。然而,当哈桑为捍卫阿米尔的荣誉而被人凌辱时,阿米尔却选择了逃避。不仅如此,阿米尔还设计将哈桑驱逐出自己家门。后来,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边是阿米尔父亲的好友拉辛汗,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

  在胡塞尼的这部小说中,高潮一个接一个,但不管情节多么令人震惊,它们似乎都是可信的,因为伴随着的细致的心理描写会令你感觉到这一切的发生仿佛都是必然。

  例如,小说末尾的一个高潮——11岁的索拉博的自杀,看似离奇,但假若你沉到索拉博的世界里,站在他的角度上,想象你便是他,那时你会明白,自杀是这个遭受了太多磨难的小男孩再自然不过的选择。

  【忠诚的爱——你就要甘愿做我的炮灰】

  决定为《追风筝的人》写一篇书评前,我在豆瓣网上读了大量书评,看到了大多数书评都在赞誉哈桑的单纯、忠诚、纯良和正直。

  或许,许多人会感动于小说第一页的一句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

  听上去,这是多么忠诚的爱。

  然而,当我读到这句话时,却痛苦起来,我讨厌这个句子,以及这个句子中对哈桑这种情感的赞誉。

  因为,这让我想起最近常在我脑海盘旋的一个词汇——爱的炮灰。有时,我们会甘愿做一个人的炮灰,觉得那样才有爱一个人的感觉;有时,我们会要求别人做自己的炮灰,以此来证明这个人的确爱自己。

  当阿米尔——抑或作者——在怀念“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时,其实就是在渴望哈桑做自己的炮灰。

  阿米尔少年时的确有这样的渴望,他和哈桑有过以下一段对话:

  “我(哈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

  哈桑的反问令阿米尔尴尬,他宁愿自己没有质疑哈桑的忠诚。然而,哈桑不久后还是做了炮灰。

  那是阿米尔12岁哈桑11岁时,他们参加喀布尔的风筝大赛,这个大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飞得更高更漂亮,而是比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

  这一次,阿米尔的风筝是最后的幸存者,而哈桑也追到了最后一个被割断的蓝风筝。阿米尔无比渴望得到这个风筝,因为他最大的愿望是得到父亲的爱,他认为这个蓝风筝是他打开父亲心扉的一把钥匙。

  哈桑知道阿米尔的愿望,为了捍卫这个蓝风筝,他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被也想得到这个蓝风筝的坏小子阿塞夫和他的党羽鸡奸,这是阿富汗男人最大的羞辱。这时,阿米尔就躲在旁边观看,孱弱的他没胆量阻止阿塞夫的暴行,也不情愿跳出来让哈桑把那个蓝风筝让给阿塞夫。

  于是,哈桑就沦为了阿米尔的炮灰,他付出了鲜血、创伤和荣誉,而换取的只是阿米尔与爸爸亲近的愿望得以实现。

  阿米尔明白自己的心理,他知道胆量是一个问题,但更大的问题是,他的确在想:

  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

  哈桑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

  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捍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

  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仍是在做阿米尔的炮灰。当时,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做阿米尔的炮灰,这主要还是哈桑自己的选择。

  对此,我的理解是,我们爱一个人,多是爱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如果自己在这个人身上的付出越多,我们对这个人就越在乎,最终会达到这样一个境界——“我甘愿为他去死”。

  或许,喜爱《追风筝的人》的一些读者会对我这种分析感到愤怒,觉得我并不理解这样一种伟大的情感,但通过哈桑的儿子索拉博的言语,我们会看到,导致这种奉献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深深的恐惧。

  【他为什么甘愿去做炮灰?】

  当知道了哈桑是自己的弟弟后,阿米尔去了喀布尔,从已成为塔利班官员的阿塞夫的手中将索拉博带回了巴基斯坦,而代价是险些被阿塞夫打死,如若不是索拉博用弹弓将阿塞夫打成独眼龙的话。

  在巴基斯坦,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

  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

  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

  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阿米尔渴望哈桑做他的炮灰,哈桑则主动愿意做阿米尔的炮灰。

  然而,任何一个人都不值得另一个人做炮灰。

  因为,奉献者的生命重量会压得接受奉献者喘不过气来,后者会发现,除非他给以同等分量或更多的回报,否则他心中总会有歉疚。

  或许,亏欠感是我们最不愿意有的一种心理,而如何处理亏欠感便成了左右我们人生道路的一个关键。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是少数人处理歉疚的办法,尽管这不是最好的办法,但这仍然称得上是勇者的道路,而更多人的办法是阿米尔的道路——贬低或逃避自己亏欠的人。

  当躲着看哈桑被阿塞夫凌辱时,阿米尔一时成了“种族主义者”,他先是觉得为了用蓝风筝赢取父亲的爱,牺牲哈桑是必须的,接下来,当心中出现一刹那的犹豫时,他对自己说“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米尔是普什图族人,很多普什图族人对哈扎拉族人有歧视)”,这就是贬低。通过贬低奉献者的生命价值,接受奉献者的愧疚感降低了。

  这种贬低心理是很常见的,我们既可以在文艺作品中,也可以在自己生活中发现这样的故事——那些只付出不索取的人,他们很少会得到接受他们帮助的人的`尊敬,甚至一些人对恩人的仇恨胜于对其他所有人的仇恨。

  有些人的愧疚感会彻底丧失,于是一切人均被他们贬低为炮灰。阿塞夫便是这样的人,他没有底线地凌辱一切弱者,因为他的世界中只有他一个人是人,其他人都不存在。

  阿米尔知道,自己身上有阿塞夫的影子,所以他梦见阿塞夫对他说:你和哈桑吃一个人的奶长大,但你和我是兄弟。

  不过,阿米尔毕竟不是阿塞夫,他无法逃脱愧疚感的折磨,这种愧疚感显示他仍然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可惜,除了贬低外,阿米尔还选择了逃避。因无法面对哈桑,他栽赃哈桑偷了他的钱财和手表,而终于导致哈桑离开他的家。

  但他越贬低、越逃避,他的歉疚感就越重。因为这歉疚感不在别处,恰恰在他心中。

  所以,他最后又回到喀布尔,要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救出阿富汗。

  所以,当阿塞夫将他打得死去活来时,他哈哈大笑。

  这是因为,他认为自己是罪人,因而渴望被惩罚。他曾渴望被哈桑惩罚,但哈桑只会继续付出,而不会表达愤怒。但他终于在阿塞夫这里得到他渴望已久的惩罚。于是,当肋骨一根接一根被阿塞夫打断时,当上唇被打裂,其位置和哈桑的兔唇一样时,他心里畅快至极,并感慨:

  我体无完肤,但心病已愈。终于痊愈了,我大笑。

  回到巴基斯坦后,阿米尔终于令索拉博放下疑虑,答应和他去美国,而阿米尔说“我保证”。

  但是,当发现困难重重后,阿米尔一时忘记了“我保证”这句话,想劝索拉博留在巴基斯坦的孤儿院一段时间,这时他忘了,进入孤儿院后的那段历史是索拉博最不堪回首的日子。

  于是,不愿意再重温噩梦的索拉博选择了自杀。此后,尽管被救了回来,但他却陷入了奇特的自闭状态。

  命运先使得阿里成为阿米尔父亲的炮灰,命运又使得哈桑成了阿米尔的炮灰,这双重的罪恶加在一起,使得阿米尔终于得以报应。内疚是他的报应,被阿塞夫打成兔唇是他的报应,他的妻子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却无法怀孕也是报应。

  现在,作为轮回的一部分,阿米尔必须去做索拉博的炮灰,他必须以哈桑对待他的态度对待索拉博,才可能使得索拉博一点点地走出自闭,那时才意味着阿米尔的终极获救。

  胡塞尼的这部小说对情感的描绘如此深刻而真切,令我不由怀疑,这是一部自传。

  这部小说的情感之真实,在我读过的小说中,我感觉只有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和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可以媲美,而《情人》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自传小说,《挪威的森林》则被人怀疑是村上春树的真实经历。

  不过,我将《追风筝的人》列为第一流的小说之列,不仅仅是因为它具备“情感的真实”,也是因为这部小说的构思非常巧妙。

  前面提到,这部小说的高潮一个接一个,不断冲击读者的心灵。但用心的读者会发现,每一个高潮出现之前,作者都已经用隐喻和暗示的手法,预示了这些高潮的出现。

  并且,除了出神入化的心理刻画外,小说的情境描写也别具一格,既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又具有鲜明的个人化,仔细阅读的时候,你可以感到好像一直是在以阿米尔的视角在看待这个世界。

  此外,胡塞尼的笔触既细腻,又有洞烛人性后而产生的沉混有力感。

  令人惊讶的是,这是胡塞尼的处女作。第一部出版的小说便如此优秀,胡塞尼是如何做到了这一点?

  除了可能是自传的特殊原因外,在自序中,胡塞尼的一句话还给出了另一个答案——“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

  据我所知,这是第一流的小说家、导演和艺术家的共同特点。譬如日本动画之王宫崎峻便说过有同样意思的话:

  我从来不考虑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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