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笔记15篇(精选)
读完一本书以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笔记怎么能落下!你想知道读书笔记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名著读书笔记,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名著读书笔记1
读了《建设幸福》这本书,我知道幸福是指: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在“十一五”规划与“十二五”规划的接力棒上,刻写了这明了的文字: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共享发展成果、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困难家庭住上新房,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能“不花钱,有学上”,这对所有农村的孩子,下岗职工的孩子,是一件多么大的喜事呀!以前这些孩子都怕听到“学费”两个字。“学费”就是卖家里的'粮食、鸡蛋、老母鸡。不得已还要辍学,离开心爱的学校,小小年纪就不得不外出打工。现在国家实行“三免一补”的好政策,小学阶段国家免出课本费,杂费和文具费等,让每一位孩子有学上,痛苦的小鱼变成了快乐幸福的小鱼。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把“看病难,看病贵”,老百姓反映最激烈的问题解决掉。现在90%以上的城乡人口有了基本医疗费保障,这些都让人民感受到了温暖和幸福。我们小学生每年只需交20元钱医保费,生病住院也有了保障。
的未来属于我们新的一代,幸福等待着我们。建设幸福 我们要勤奋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敏于创新、激发求知欲和好奇心,打好知识根基,不断在实践中增加知识提高能力,为建设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名著读书笔记2
我第一次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是在1987年,当时硬着头皮读了几章,放弃了。接着继续读的时候,五年已经过去。原因很简单,表面上是叙述有点颠三倒四,最大的困难在于自己当时还不具备阅读名家名著的素养。
对魔幻现实主义的理解,源于老五的小说。那时候,他写一个采油队的工人,半夜生病,找不到医生,就喊了一个兽医治病。这让我吃惊,小说咋个可以这样写?老五就告诉我,那叫魔幻现实主义,中国很多青年作家都在模仿。他看好莫言,还向我推荐《透明的红萝卜》和《红高粱》。
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山寨。最让我啼笑皆非的是,我阅读的几个版本的《百年孤独》居然也是山寨的,人家马尔克斯根本没有授权。这个算不算魔幻现实主义?我笑而不语。
20xx年,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文学院评委会称即使诺贝尔文学奖评审委员会在给莫言的授奖词也写道:
“通过幻想与现实、历史视角与社会视角的混合,莫言结合威廉·福克纳与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作品中的因素,创造了一种世界性怀旧,与此同时,也找到了旧式中国文学与语言传统的新出发点。幻觉现实主义融合民俗传奇、历史与当代性。”
老五当年一语成谶,我就纳闷:咋个是莫言而不是老五?当年,他们可是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
马贡多作为一个美洲丛林里的一个小镇,它经历了拓荒、建镇、殖民、建市、乃至最后反抗殖民统治,与一个家族的百年兴衰命运紧密相连。整个拉丁美洲的历史,就是殖民、反抗、独裁统治、独立的历史,也是拉丁美洲文学唯一的主题。尽管魔幻,但却把它归为现实主义。
拉丁美洲文学受葡萄牙文学的`影响最重。这与当年葡萄牙殖民统治有关。在萄语文学最伟大的著作是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一个伟大的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荒唐的梦游者。这就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源头和范本。
在拉丁美洲光怪陆离的现实中,有两种文明叠加,值得引起关注。一是早期的土著文化,包括印第安人的文化,印加文明和玛雅文明,都带有神秘气质,至今仍有很多难解之谜,包括玛雅预言。另外就是来自非洲的神秘宗教。这也是当年殖民者贩卖黑奴到美洲的结果。黑奴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在传播非洲的文化。当两块大陆交汇在某个时代并经过沉淀和沉积后,自然生长出魔幻现实主义的参天大树。
兴起于二十世纪的魔幻现实主义,还有一个重要的文化背景,就是世界性的文化觉醒。如果说,十九世纪是贵族文学的世纪,那么二十世纪就是平民文学的世纪。十九世纪文学是欧洲文艺复兴延续下来的登峰造极,它从神权思想中解脱和解放出来,形成批判现实主义。随着二十世纪世界形势发生巨变,两次世界大战,共产主义运动的兴起和实践,彻底打破了旧的政治格局和秩序。在这场社会巨变面前,魔幻现实主义代表着的是新兴的文化力量。
中国现代文学起始于“五四运动”,在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摧枯拉朽的破坏后,并没有建立起新的文化体。近百年来,走过混乱、迷惘、拿来等不同阶段,从三十年代对俄国文学的借鉴到八十年代对魔幻现实主义的借鉴,都是一脉相承的。
中国和拉丁美洲有相似的历史。哥伦布发现新大陆,拉美被殖民统治。中国也经历着半封建半殖民的统治。共同的历史遭遇也找到了文学认同。
在当代中国作家中,很多作品都能找到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除了莫言,还有格非、阿来、余华、扎西达娃。莫言杜撰的地名山东高密县东北乡,和马尔克斯的马贡多一样,都在不同的小说中反复出现。而在中国,对魔幻现实主义真正心领神会而独得精髓的,当数阎连科。
但中国作家似乎走入了歧途。在借鉴魔幻现实主义的时候,他们更多的是对魔幻手法的模仿,从而忽略了现实主义的本质。在格非的中篇小说《褐色鸟群》中,我们看到的是时空的错乱,大量的暗示和神秘主义,让人在迷宫里面反复穿行,却永远找不到出路。
魔幻现实主义对中国当代文学影响之深,无以复加。在近年网络上大量的惊悚小说、玄幻小说、穿越小说,就可以看到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它与中国古代的神话又有本质的区别。但是,魔幻现实主义不是中国文学的出路。只能说,这是中国文学在现阶段的一种尝试,而最终,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自信,中国传统文化的回归是必然趋势,也会找到最具中国底蕴的文本。
阅读《百年孤独》,需要一百年,需要站在历史的高度审视它带给我们的是什么。《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但不算登峰造极之作,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交叉小径的花园》更意味深长。
名著读书笔记3
他,怀着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之情,五十余年深入到昆虫世界中,用毕生的精力对昆虫进行超多的观察和实验,真实、细微、详实地记录了昆虫的本能特性,用第一手资料将纷繁复杂的昆虫世界真实而形象地展此刻世人面前。他,就是法布尔,一位把自身的一生都扑在昆虫研究上的“疯子”。有人称他为“昆虫世界的维吉尔”有人说他是“昆虫的荷马”,但我觉得他是我们人生的老师,人生的楷模,他的'种种伟大的科学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传承,去发扬。
我们要学习他的献身科学一丝不苟。法布尔为了探求毛虫使人痒痛的毒素存在的位置,推翻大多数人所认为的在表皮上的这种说法,不惜把自身作为实验品。他从外面捉回来了几只毛虫,从他们的血液中取下了几滴血,滴在了一张吸墨纸上,然后再用一根不透水的绷带将这一小片纸固定在了他的手臂上。深夜,一阵剧烈的疼痛使他从睡梦中惊醒,他既高兴又兴奋,因为他证明了自身的推论是正确的,他又继续推测,血液中的毒素是哪里来的呢会不会是在尿素中的呢为此,他又进行了一次实验,他从毛虫中的粪便中将尿素提炼、浓缩成几小滴,又像原先一样滴在吸墨纸上,再用绷带固定在手臂上2个小时,晚上奇痒难熬,但他很高兴,因为他最后用实验证明了自身的猜测是正确的,但,他为此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他的手臂上出现了溃疡,又痒又疼整晚不能安睡,之后,为了晚上能安睡一会儿,不得不在伤口处敷上了凡士林。第三天,肿痛得更加厉害,并延伸到了一大块肌肉里面,用手指轻轻敲一下,就颤动,不久,又有超多的夜体像小水滴一样渗出,瘙痒在不断增多。五天之内,伤口处的皮已经完全掉了,露出了里面鲜红的肌肉,以至于早晚两次为他换药的人都恶心得要吐。这一大片的伤口直到四五个月后才完全恢复了正常。
我们要学习他对待科学严谨认真。在《昆虫记》中,他利用很多实验证明了他一个又一个的猜想和推论,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许很多多很难甚至不能解决的疑难问题,应对这些问题,他没有随便将自身的猜想、推论变为这些问题的答案,写入书中,而是坦诚的告诉读者这些问题他也没弄清楚,依然要去探讨答案,应对科学,他总是一个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学习者。
法布尔,这位把自身的一生都献给昆虫世界的科学家,如今早已在自身钟爱的昆虫的陪伴下静静地沉睡在了地下,但他却留下了一部不朽的著作,他用他的一生诠释了什么是伟大的科学精神,他是我们人生的老师,我们要向他学习,对待自身的工作严谨认真,把自身的一生献给自身所热衷的事业,不放下,勇于追求让自身的生命开花结果,实现自身人生的价值!
名著读书笔记4
《凄惨世界》是法国作家雨果所著,围围着冉阿让以及和他命运相关的很多人物的境遇绽开,讲解并描述了冉阿让由于拿了一块面包而在监狱里服了19年劳役。当他从监狱里出来时,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野狗一样遭人唾弃。他滑到了人生的边缘,满怀愤恨和苦痛,而正在这时,一位主教救了他,使他重新振作起来,转变了他的一生,后来的他心地和善,自己有着很多财产,却拿去救济穷人,自己过着清苦的`生活,整本书讲解并描述了他凄惨的一生。
读完故事,我不禁想到: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类似的冉阿让,因某种原因被别人鄙视,有的顽强不屈,并不在乎别人怎样看待自己,知难而进,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取得了胜利;但是,还有多数的人选择了后者——自暴自弃,他们太注意于别人的看法,因此自甘落后,变得不行救药。
其实,我们可以反过来想想,假如故事中的冉阿让太注意于别人的看法,自暴自弃,他会变得怎么样?明显,他还会因作恶多端,被关进监狱。
其实,我们又何必跟自己过不去呢?于此同时,还要有一颗和善的心,去感化别人,赢得别人的尊敬。
名著读书笔记5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
名著读书笔记6
今年夏天,虽然天气热,可是,我捧着《西游记》就不觉得热了。之后,看得我甚至连吃饭睡觉都不明白了。
这本书里有撞专门降妖伏魔得孙悟空,好吃懒做得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悟净,一心向佛、好坏不分的唐僧,还有白龙马,诡计多端的白骨精。里面还有“大闹天宫”等好多故事。人物栩栩如生。但我最喜欢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段故事。我能够讲给你听。
孙悟空为了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识破白骨精的阴谋,一次又一次地想把它打死。可是,由于猪八戒的谗言,唐僧的阻挠,三次都被白骨精逃掉了。之后唐僧还把孙悟空赶跑了。
结果,唐僧反而被捉到妖怪洞里,猪八戒打可是白骨精,只得跑到花果山请孙悟空出山救师傅。孙悟空不计前嫌,随猪八戒去救唐僧。孙悟空运用计谋不但救出师父,还让唐僧明白都是妖怪使的计策、是妖就得打的道理。
我看到孙悟空爱憎分明,是妖就打,就想到此刻社会上,有些人看到不法分子做坏事,不但不管,反而助威,真是太不应当了。平时,我们看到别人有了缺点或者犯了错误,就应当大胆的去管、去劝告。不应当像唐僧那样糊涂、是非不分、好坏不分,也不要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做,还要进谗言。我们仅有人人像孙悟空那样爱憎分明,才能做好一切事情,才能够使我们的祖国强大、繁荣、昌盛。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一样的心境。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我读起来又过瘾又趣味,但今时今日,我对这本充满神奇魔力的书的领悟却变了。这是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在读的.时候都会有不一样的感觉,有人喜欢这本书中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那曲折情节中人们渴望的生活理论和人生追求。
《西游记》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悟净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跟妖魔鬼怪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故事。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仅会七十二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除魔,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其中,孙悟空被压在五指山的情景最让我感动,他努力的等待着他师傅来救他,不管春夏秋冬,不管干旱还是下雨,他依然等着。最终有一天,唐僧来了,把悟空从石缝里救了出来。在这件事中,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想想我们平时做事和学习的时候总是遇到一点点困难和挫折便半途而废,我们也要和他们一样不管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坚持下去,绝不退缩。
《西游记》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名著读书笔记7
《员工精神》一书是每个员工又一必读之作,它阐述了做一个优秀员工必备的职业道德准则――敬业、责任、进取、合作、忠诚、创新、高效、服从,具备这些精神的员工才是一名优秀员工。
工作是人类的天职,对待工作的态度是一个道德问题。我们选择了什么职业,就要把工作的地方当成自身的家,把工作当成自身的事,认真负责,认真做事,一丝不苟,有始有终。
责任是员工的立业之本,是组织最需要的一种精神品质,不管我们做什么工作必须要有责任感,对工作负责就是对企业负责、对自身负责,才能感受到自身价值;有责任心,才会喜欢自身的工作,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想尽办法去克服,不找任何借口,把工作做好做出色。
忠诚是人类最宝贵的美德之一,因为忠诚才能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敢于承担一切,任何时候忠诚永远是我们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企业的生存之本。强员工强部门读书笔记我们做一个忠诚的员工,必须要尽职尽责,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不做任何与履行职责相反的事,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信誉的事,为企业出谋划策,与企业血肉相融。时时刻刻把集体的荣誉放到第一位,戒除私心,不要把企业的物品化为己有,做一个有着强烈的事业心、一心为公司谋取更高的效益,公私分明的员工。
要想谋取高效益,要比别人多下功夫,少说多做,要有吃苦耐劳、勤付出的精神;要勤观察、勤思考,提前做好计划,不拖拉,让有限的时间发挥更大的效能。
我们要发扬老一辈的团队合作精神。不要看不起别人,有道是:孤木不成林。人无完人,都会有优点和缺点,要经常看到别人的'长处,补自身的不足,与同事相互依存,同舟共济,互敬互重,礼貌谦逊,彼此宽容,尊重个性差异,彼此间要相互信任,待人真诚,相互帮助互相关怀,大家彼此共同提升,成就共享,责任共担。
服从是我们每个员工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必备的一种美德,没有服从意识,就不能很好地执行领导交给的任务,再好的创意也没有价值,企业就不可能有效益。
一个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和进取心的团队,必定是一个有纪律的团队,我们要做一个积极主动,忠诚敬业,有强烈纪律观念的员工,使我们企业更加辉煌。
名著读书笔记8
《红楼梦》打动过千千万万的读者,也影响过千千万万的人。《红楼梦》在中国可谓地道的名著。它以凄婉的爱情为主线,描绘了封建贵族阶级的兴亡史。其主人公的爱情悲剧,其实也是他们(她们)的性格悲剧,当然也更是封建社会的牺牲品。
林黛玉,一个正日哭哭啼啼的',不怎么健康的女人。贾宝玉是怎么搞的,放着那么多的红润佳丽不要,怎么会偏看上一个终日病病歪歪的老病号呢?在重看《红楼梦》的时候,发现一个个佳丽都有些俗气,在对贾宝玉的爱上,无人可比林黛玉的独特和刻骨铭心。林在临死前曾说过一句话:“质本洁来还洁去。”,说的一点都不错,在咽气前她也只是喊着“宝玉你好”——这种对爱情的专注精神是每一个男人都不愿舍弃的,更不要说生来就是情种的贾宝玉了。
名著读书笔记9
看到《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应该是描述一个人的。我曾也听过身边的人提过这一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悲剧,我是带着好奇心,去看着一本书。
起初,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人物不熟悉,而且人物也不少,我是有些看得不是很明白其中的关系。后来看着看着,也搞清楚其中的人物关系了。《哈姆雷特》算是我第一本看得剧本,看起来很明了,人物之间的对话等等。
基本上描述的是这样的故事:哈姆雷特的父亲前任国王死了,母亲改嫁现任国王,哈姆雷特父亲的弟弟,哈姆雷特眼里,这是不正当的,罪恶的事情。由于父亲的死,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以至于后来遇见鬼魂,开始复仇计划。让鬼魂用他的身体,而他自己则精神颓唐,为了不让国王发现异常,就装疯卖傻,并告诉自己的好朋友霍拉旭要保密。其中爱上了一位女孩奥菲利亚,并也巧妙地利用这个原因,掩盖了他的装疯卖傻,让国王认为是因为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和爱情上的打击导致哈姆雷特的行为怪异。但是,哈姆雷特最后是真的爱上了这个女孩。因为哈姆雷特很爱戴他的父亲,所以在他死后,知道他死是因为国王谋杀的。整日被仇恨围着,总是想着怎么复仇。本来哈姆雷特还是有一些怀疑的,后来因为宫里来了戏班子,哈姆雷特就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国王。吩咐准备的一出戏是讲发生在维也纳的一件谋杀公爵的案件。观察国王面色不自然,装着身体不适的样子,离开了。这时,哈姆雷特确定了不是他自己的幻想,而是真的是国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还和母亲结婚!正当哈姆雷特想着怎么报仇的时候,王后召见他说话,哈姆雷特觉得是个机会,就去盘问王后,国王怕王后偏袒儿子,便让奥菲利亚的父亲躲在暗处。后来在这过程中,哈姆雷特错手杀死了他。他指出了王后的罪责,也恳求王后对上帝承认过去的'罪孽,离开国王。要是王后以真正的母亲的样子来对待他,那他也会以真正的儿子的态度来祈求上苍保佑她。王后终于感动了,答应照他说的去做。本来国王可以哈姆雷特杀死波洛涅斯这个借口去杀死哈姆雷特,但是考虑到那些爱戴哈姆雷特的子民们,还有王后的阻挠,便没有傻死哈姆雷特,就放流放了。从中国王安排人在这途中杀死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也知道其中肯定有鬼,就巧妙地扭转局势。但是还是被海盗俘虏了。但是海盗们对他很尊敬,放了他希望他能在朝里说些好话。哈姆雷特回到王城,知道他心爱的女孩死了,很是伤心。因为看见心爱女孩的哥哥跳坟,悲痛的哈姆雷特忍不住跳了出来,因为哈姆雷特杀死了他的父亲,因此痛恨哈姆雷特,狠毒的国王便利用这一点来杀害哈姆雷特。让雷欧提斯让他使用一把涂了致命毒药的开刃尖头剑来和哈姆雷特比剑。起初,雷欧提斯心存犹豫,认为自己的良心不让自己这样做(剑刺哈姆雷特),前两回合都让哈姆雷特胜利,最后一回合以为和哈姆雷特的挑衅,仇恨的心复燃了,就刺伤了哈姆雷特。在这期间,因王后误喝了国王为哈姆雷特准备的毒饮料,哈姆雷特便知道了这是国王的阴谋。而快死的雷欧提斯,把所有的事情告诉了哈姆雷特的好朋友霍拉旭,后来,雷欧提斯死了,哈姆雷特也知道自己快不行了,就杀死了国王。奄奄一息的哈姆雷特用最后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霍拉旭一定要坚强地活下去要他把全部秘密公诸于众。当霍拉旭含着眼泪答应他一定忠实地这样做时,哈姆雷特便死了。正在这时,远征波兰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到达宫殿,霍拉旭和其余人都流着泪祈祷天使保佑王子的灵魂。大家都觉得,要是哈姆雷特没死的话,他一定会成为一个最尊贵、最得人心、最仁慈、宽厚的丹麦国王。
从这故事可以看出莎士比亚把故事写得曲折且吸引人,各种阴谋等等的。通过哈姆雷特父亲的死因和鬼魂来描写哈姆雷特的复仇计划和过程。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很矛盾的,很忧郁的,明明完好的父亲却被阴谋害死,明明深爱的女孩,却因为自己的报仇,而失去了心爱的女孩。哈姆雷特给我的感觉,就是挣扎在现实与仇恨之间,读起来心里也是从满苦涩,莎士比亚把哈姆雷特描写的很直白,完完全全的体现出一个忧郁的哈姆雷特!整一个故事,从鬼魂、装疯卖傻、失去爱情、试探国王、误杀大臣、被流放,到最后的决斗,故事曲折,激动人心。“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这句哈姆雷特感叹的话,从中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内心痛苦的挣扎。明明心里是善良的,不想这样,但是被命运控制着,被仇恨蒙蔽着,母亲改嫁与父亲弟弟,和父亲的死亡,给哈姆雷特很大的打击,最后爱情的葬送,在这如此的大悲剧中,还有这小悲剧。
鬼魂,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在开始时,设置了悬念,哈姆雷特的父亲究竟如何死的?以至于哈姆雷特的勇敢一面表现出来,鬼魂是哈姆雷特复仇的很重要的线索。而奥菲利亚,这一人物更添了哈姆雷特心中的悲痛,爱情的葬送,雷欧提斯,没有这一人物,最后的结局也就不是这样了,也起了很重要的的作用,而哈姆雷特的好朋友烘托剧情,是唯一在这个悲剧中存活的人。最后,其中,有一个人物挪威王子,在剧中只有短短过场戏。他的重要性在于,由他说出全剧的最后台词,似乎象征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阐述了剧作主题。
在我们考虑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己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己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己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己的梦想更贴近些吧。
名著读书笔记10
我有一本古典名著《西游记》。暑假里,我每天抽出时间看《西游记》。里面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让我忘记了夏天天气的炎热。我越看越爱看,甚至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境界。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路上,唐僧多次被妖魔鬼怪抓去,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师弟齐心协力,力克群魔解救师傅。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最后终于来到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有许多充满神话色彩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真假孙悟空、三借芭蕉扇……虽然现实生活中不存在,但是在作者的笔下,精彩的打斗场面让我爱不释手。我特别爱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篇故事。我看了好多遍,都会绘声绘色地流利讲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一阵阵火热,孙悟空那么勇敢、不怕苦、不怕累的品质在我脑海跳跃着。孙悟空一次次战胜群魔,从没有半途而废,无论对手怎样的厉害,想尽办法战胜他们,从不退缩。回想一下自己,与勇敢的孙悟空对比,我真有点惭愧。
暑假里,我去游泳馆练习游泳。老师给我示范一个高难度的`动作,然后让我们做。同学们跃跃欲试,有模有样的学着老师的样子练起来。我也在一旁学着,练着。弯腰,右手往前摆,左手往后甩。看我们动作掌握了,老师让我们重复练习,做一百下。我心想:“一百圈!这么多!岂不是要累死了!”我偷偷看了看旁边的伙伴,多数已经行动起来,都努力的做着动作。唉,做吧。当我转到80圈的时候,已经很累了,满头大汗。“我没有力气转下去了,偷懒吧!”动作慢了下来。同伴也有和我一样的,偷偷停下来,也有几个同学在坚持。我看着,想到了,我喜爱的孙悟空。“温智,坚持住,相信你一定能完成,加油!”仿佛是孙悟空挥动着金箍棒对我大声的喊道。“对,坚持就是胜利。”我重新鼓起勇气,继续按照老师的要求认真的做起来。终于完成了,我成功转完一百圈,心里美滋滋的。
和我心中的孙悟空在一起,我每天的生活变得十分有趣了。每当遇到挫折,这位好朋友都会跳出来告诉我:永不放弃,奋勇向前!
名著读书笔记11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离奇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以孙悟空和猪八戒、沙僧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从一些实际的例子可以看出,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各的特点:唐僧——诚心向佛、品格端正;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降妖除魔,保护唐僧,立下了大功;猪八戒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有时还吵着嚷着要分行李,但他性情憨直;沙僧忠厚诚恳,任劳任怨,正直无私,一心一意保护唐僧西行,谨守佛门戒律;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本事,但甘心当好后勤;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事、猪八戒的活泼、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格端正,不怕任何困难,有坚定的信念以及意志,慈悲善良。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让我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的精神。这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
总之,读了这部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需要有坚定的毅力,不畏艰险,才能取得成功。
名著读书笔记12
《童年》是高尔基的著作,描述了高尔基悲惨的童年生活。生活里充满了饥饿。仇恨和赖以为生的一丝温暖与光明。读完《童年》后,它就像一道烙印印在我的心上,使我难忘。受到感触。
使我难忘的是小说中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像坚强。勇敢。正直。善良的阿廖沙;慈祥善良。热爱生活。大方的外祖母;吝啬。贪婪。专横。残暴的外祖父;勤劳能干。善良。乐观。纯朴的小茨冈等。如果说作者在_世纪70年代的环境是一片干枯的陆地,那么外祖父就是覆盖了陆地的大海,虽然带走了干枯,但它的海浪就像一堵墙那么高,一袭接着一袭,不停地咆哮着;不用说,阿廖沙就是海上孤舟,无奈地忍受大海的凶猛;但还有外祖母。小茨冈这些小绿洲,成为孤舟的港湾。唉,虽说是下了锚,但海浪是很容易将小舟卷走,甚至将小绿洲淹没……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而童年对于人生更是一笔不能忽视的珍贵宝藏。但是高尔基笔下的《童年》这本书中,童年这两个本应该像糖一样甜美的字却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虽然他的一生是坎坷的,但他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想尽一切办法也要克服。这种对生活充满勇气与希望的精神使我受到了更大的感触: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旅程上的荆棘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更值得回味,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当我想起阿廖沙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阿廖沙在这样黑暗污浊的.环境中都仍然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难道我们不应该比他做得更好吗?《童年》让我难忘,受到感触,也我从中受益无穷。我不但对高尔基先生刻画人物形象的写作技巧有了深入的了解,也进入到了那个特殊的年代,感受到许多人生的道理。这本《童年》开启了我进入世界经典名著的大门,我相信在今后的阅读中,我会收获更多!
名著读书笔记13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大家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小孩: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部分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一天必做的一些事情!然而,就是如此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很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小孩”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坟墓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杀人事件。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所有。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考虑所有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如此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重要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我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惊了。要了解,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孩子虽然谈不上易如反掌,但绝对不会太困难。由于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仅有做礼拜时才穿鞋。敢试问大家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由于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咖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头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先那家网咖常常有车被偷。可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由于此刻的'大家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重要时刻,就跑得不见踪影,充分体现了这部分人自私、守旧、贪婪的陋习。再说,假如每一个人都嫉恶如仇、积极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后需要会缴械投降,哪个还敢当小偷,强盗,杀人犯?
其实,儿童是最纯真无邪无邪的。大家在某些方面可以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我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我,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我一直坚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个人,不要再那样贪婪、自私了!相信每人都这样,就能创造出愈加完美的明天。
汤姆·索亚是一个多面性的人物,他的世界充满阳光和期望。他的经历告诉大家,只须有梦想、有欢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大家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一片生活的晴空,创造出一片是自我的梦。
名著读书笔记14
《水浒》是我国在长时期来受到广阔读者宠爱的小说之一。但他并不是某一、二位作家的创作,而是很多人的集体劳动的成就。通常被作为《水浒》作者的罗贯中、施耐庵,乃是对《水浒》进行最终加工的人物。
《水浒》所写,是宋江及其结义兄弟——即所谓梁山一百单八将的故事。宋江是历史上实有的人物。《宋史》的《徽宗本纪》、《侯蒙传》、《张叔夜传》中都曾记及。
《水浒》由很多短篇的“说话”(在宋代有一种称为“说话”的民间技艺,至元代仍旧流行,其内容主要是述说故事。)组合而成,也就是说《水浒》在说话中宋江及其将领的故事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杰作。
《水浒》的原名为《忠义水浒传》,一百回,系“钱塘施耐庵的本,罗贯中编次”。这是一种很惊奇的署名,不太简单理解,所以后来所刻得《水浒》就改题“施耐庵集撰,罗贯中纂修”,有的干脆只提“施耐庵编辑”,“罗贯中纂修”,把另外一个人除名。
《水浒》从嘉靖时期起,它就收到了热情的.欢迎。 《水浒》为忠义和英勇的象征,里面的人个个重视友情,甚至不惜为此冒风险甚至牺牲自己。但其动身点并不是道德信念而是个人感情。宋江在江州被判死刑时,李逵曾单身去劫法场;幸亏当时梁山的救应已到,否则他自己也活不成,不过他事先却并不知道冕盖等人会刚好赶到。那么,他何以情愿为宋江送命呢?他与宋江相识不久,宋江知道他要用钱,便借他一绽大银,李逵便“寻思道: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真仗义疏财,名副其实。”他把银子拿去赌,输光了,宋江毫无不满之意,又请他喝酒。他“不耐烦小盏价吃”,要用大碗,宋江便唤酒保拿大碗。
李逵笑道:“真个好个宋江哥哥,人不说差了,便知做兄弟的性格。结拜得这位哥哥,也不枉了。”他们喝酒时原来吃的是鱼,宋江看李逵饿了,又唤酒保拿肉上来,李逵又非常高兴:“这宋大哥便知我的鸟意,吃肉不强似吃鱼!”他认为宋江真是自己的知己,所以他不惜生命的救他。当然,这是建立在英勇的基础上的。
最令人感动的是最终宋江和李逵一起喝毒酒,宋江是因为胆怯李逵为自己报复朝廷因而牺牲了李逵的性命,而李逵却一点都没有埋怨松江,李逵只留着眼泪说了一句话“罢,罢,罢!生时侍候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的一个小鬼!”并且李逵临死的时候,叮嘱从人“我死了,可千万将我灵柩去楚州南门外寥儿洼和哥哥一处安葬。”嘱罢而死。从今就可看出李逵对哥哥宋江的深厚感情。
《水浒》是四大名著之一,天经地义,有很多吸引我们之处。所以,读它势必有好处的。
名著读书笔记15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己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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