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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

时间:2022-03-28 13:12:03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合集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分享。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合集1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平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平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走向最东北的途中所见、所闻和所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之旅。

  这场自我救赎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开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向主人公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远,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旅途中哈罗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听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个全新的开始使他意识到自己对妻子莫琳的依赖;跟随者维尔夫的出现使他自责对儿子戴维的亏欠;与玛蒂娜的谈话使他释然了父母的行为。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哈罗德身上渗透出一种安静而勇敢的力量。 在这趟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的旅程,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泰晤士报》中有这样一条书评:“遇见哈罗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其实,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就是你自己。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伤疤:回想,你是否因为害怕伤痛而不敢回忆你失败的恋情?你是否因为经常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近他?你是否因为错过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对他们……

  没有勇气去触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记得《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的一句话:“克服你内心的恐惧,改变你自己,释放你自己。”

  记得一句话:“生而为人,实属不易。”每个人出生以后,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这些苦难就像火红的炭,在我们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记:朋友的离去、爱人的背叛、上司的责骂……血淋淋的残酷现实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耳光。最后,我们遍体鳞伤,因而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我对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旦受过伤,我们就会决定不再触碰它。有时候这是一种优点:决心;有时候却是一种缺点: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实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没有什么可以战胜人。可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是逃兵?因为打败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么没有了手的帮助,人又能完成什么呢?

  理想远大,奈何目光恐惧;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发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云来,为你带来风的抚慰;风来,为你带来雨的问候;雨来,为你带来彩虹的微笑……万事皆有缘由,我们应该养成自我反省的习惯:挖掘因,寻找果。世界如此精彩,为什么偏爱蜷缩于一处无光的角落?

  面对真实,迎接未来!

  “拨开云雾见青天。”乌云不会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难并不难,只不过我们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绪,找出解决办法,太阳又将照耀大地。

  万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经是一个很缺乏自信的人,因为担心出错不敢在班级回答问题,因为担心出丑不敢当众讲话,因为担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然后我开始挑战自己,例如,现在我敢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本书。

  每个人要做的是真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选择了一条自我救赎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来到自己向往的自由世界;《追风筝的人》中,富家少爷阿米尔在拉辛汗的鼓励下,踏上了充满生命危险的自我救赎之路;《无问西东》中,不同时空、不同主题的四个故事连贯起来表达了听从自己的内心,实现灵魂自我救赎的主题……

  思考这样几个问题: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来救你?你是否属于20岁就死了,80岁才被埋葬的那类人?再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诸多遗憾?

  人生不是用来埋怨的,要学会领悟其中的真谛。

  他人终是过客,不要为离别感伤,学会接受一个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经历,不要为失败哭泣,学会微笑每一段旅程;

  过往均是云烟,不要为回忆伤感,学会感谢每一场邂逅;

  完整的你还在路上,等着你去寻找。向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去,克服自己的短处,这样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学会倾听,学会倾诉,学会释然过往压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谅、支持。那将是一次内心救赎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的朝圣之路。

  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实现自我救赎!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小说讲的是哈罗德徒步去看望20多年未曾见面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故事,在步行过程中,哈罗德遇到形形色色的陌生人,他们给予哈罗德温暖、帮助和感动。同时,他不断回忆起他的过去。他想起母亲、妻子、儿子、奎妮,还有那些本来想做,应当能做而最后没做的事情。这是哈罗德第一次靠信仰去完成一件事情。在路途中,他渐渐能够坦诚地面对自己、自己的过去。

  故事开始时,哈罗德已经是一位60多岁退休的老人。退休半年来,他就一直坐在椅子上等待日出日落,似乎生命快到尽头了。一封信的到来打破了宁静,身患癌症的朋友奎妮寄来信件表达了对哈罗德的思念。奎妮的来信,像一把钥匙开启了哈罗德多年前尘封的记忆。哈罗德给奎妮回信,后便外出寄信。没有任何信仰的他,却突发奇想步行去看奎妮。自此,便开始了他87天,627里的路程。

  在旅途中,哈罗德的回忆不断浮现,围绕着母亲琼、父亲、纳比尔、奎妮、莫琳、戴维,其中最重要的是妻子、儿子、朋友三个关系进行展开。

  哈罗德与莫琳

  哈罗德有个不幸的童年,父亲是退伍军人,父亲对哈罗德来到这世上很是冷漠,喝醉酒后会打骂他和母亲。母亲琼在他六七岁时离家出走,带走了对哈罗德最后的爱。自此,父亲与不同的阿姨上床,对他更是漠不关心。在他16岁的时候被父亲赶出门,让其自生自灭。因为童年得不到关爱,他始终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他寡言少语、自卑,希望自己是透明,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哈罗德与妻子莫琳是在一次舞会上相识的,并一见钟情。哈罗德夸张的舞步一下子吸引了莫琳,她被哈罗德深深吸引住。他们很快相爱、结婚,尽管莫琳的母亲并不满意哈罗德。

  莫琳知道丈夫不幸的童年,婚后她想给丈夫更多的爱。她学做各种料理,在花园里种花瓜蔬菜。结婚后他们有了儿子,戴维。莫琳天生知道怎样扮演一个母亲的角色,她几乎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戴维身上。

  两人夫妻关系发生变化是因为20年前儿子的自杀。莫琳对儿子的死一直无法释怀,她心理不断埋怨丈夫。妻子回忆起戴维小时候溺水时,责怪丈夫没有第一时间去救他,而是停下来解鞋带。自此,莫琳搬到客厅居住,两人形同陌人。

  在得知哈罗德步行去看奎妮后,莫琳一开始是反对的,她生气、嫉妒,生活节奏变得紊乱。然而,在哈罗德不在家的时间里,莫琳也开始正视自己的过去,她才发现她依然爱着哈罗德,这么多年来一直被自己漠视了。后来,她甚至在哈罗德快放弃的时候,支持他继续走下去。

  哈罗德与戴维

  戴维聪明,大学被剑桥录取,这也是哈罗德夫妇最引以为傲的。哈罗德很爱戴维,在戴维小时,哈罗德却总显得手足无措,甚至不敢去抱他。在戴维获得荣誉的时候,他想给予表扬;在戴维遇到挫折的时候,他想给予拥抱安慰。但他都不曾表达出来,他所表现出来的都是克制、冷静。父子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冷漠疏远。

  妻子莫琳加重这种关系的失衡,她尽心照顾、呵护着戴维,更显得哈罗德对儿子的漠不关心。莫琳与戴维是同一阵营的,他们不懂哈罗德的笑话,也不关心哈罗德所说的内容。在家,哈罗德的存在感近乎透明。

  戴维聪明,也孤傲。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找不到工作,回了家,便整天呆在房间里。生活的不如意,让戴维抽起了大麻,他变得消瘦无力。在戴维虚弱地倒在一堆呕吐物中后,哈罗德将他抱起,帮他擦洗身子,依然什么话也没说。最后,戴维选择在花园工具棚里的一个铁钩上吊自杀。

  这让哈罗德夫妇痛心不已,莫琳一直不肯承认戴维的离去,悲伤不已。莫琳悲痛跟戴维道别,而哈罗德一直在门外守着,不敢告别。当他听到莫琳哀鸣的时候,趴在旁边的垃圾桶吐了出来。莫琳出来的时候眼神冷漠,随后戴上墨镜,哈罗德明白,他们之间有些东西不一样了。莫琳开始埋怨丈夫,对丈夫冷言冷语。哈罗德很爱莫琳,但莫琳的疏远令他渐渐变得麻木,生活单一无味。

  哈罗德与奎妮·轩尼斯

  哈罗德一辈子都在酿酒厂工作直到退休,但相识好友几乎没有。20多年前,奎妮是厂里的新女员工,却不符合酒厂女销售的形象,老板纳比尔对其也并不满意。在一次下班后,哈罗德发现躲在柜子里哭泣的奎妮,他给予了奎妮简单的安慰。这是两人的第一次交集。

  此后,因为工作关系,两人常会乘坐同一辆车。哈罗德会讲妻子、儿子的故事,一旁的奎妮会细心听讲。奎妮算是哈罗德在酿酒厂里真正的朋友,但莫琳和戴维并不喜欢奎妮。

  哈罗德因戴维的去世,怒砸了纳比尔母亲留给他的遗物,他做好了一切最坏的打算,甚至于被纳比尔暴打。这时候,奎妮站了出来帮哈罗德顶了黑锅,也因此被纳比尔辞退了。自此,奎妮便不辞而别。多年后回想起来,哈罗德一直指责自己连声再见也不曾跟奎妮说过,什么也没做过。

  奇迹般地,身患癌症的奎妮真的撑到哈罗德的到来,尽管那时候肿瘤已经占据了她半边脸,她已经说不出话,人瘦小得可怕。哈罗德见到这样的奎妮,震惊不已,他止不住颤抖。后来,妻子莫琳也来到奎妮所在的疗养院,见到丈夫。两人也终于打破了20多年来的心结,互相依偎地走在海边。

  奎妮的来信像一根导火索一样,解开了一个接一个哈罗德不愿想也不敢正视的回忆。哈罗德身材高大,但内心却相当脆弱、敏感。他不敢爱,也不懂得怎样表达爱。他后悔、自责曾经的自己错过了表达自己的机会。

  在最先开始的步行中,他是不大敢向陌生人解释自己的行为,怕被嘲笑,他想尽可能不要引起别人的注意。慢慢地,路上的风雨变幻,草木鸟兽,都给予了他能量,他开始直视自己,有了一步步下去的勇气。后来,他走得随心所欲,累了就休息,休息好了就继续前行,日夜兼程。他开始露营野外,接受陌生人的帮助。经过重重历险与心理挣扎,最后到达终点贝里克。

  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哈罗德这个人物特点,一辈子活得小心翼翼,生怕行差踏错。当事情发生的时候,他不敢表达,只会用沉默代替行动。虽然他后来有尝试拉近与戴维的关系,但父子的关系还是渐行渐远。对于奎妮帮他背了黑锅,他依然不知自己应该作何反应。但步行中所遇到的陌生人,所发生的事,让哈罗德开始慢慢变化,他看到了自己之前未曾了解到的一面,这也是他不曾意料到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哈罗德?我们因为自卑、孤僻,不敢去爱,也不敢表达。当发生问题的时候,我们下意识地选择逃避,尝试去无视它。但问题并不会因为你的压制,它便会自动消失,它会在某个时刻重新出现,让人不得不去面对它。但当自己敢于去面对解决的时候,也看到了自己新的一面。

  人要不断正视自己,且行且不断反省自己!别吝啬自己的爱,爱就勇敢表达出来。有些人错过了、离开了,就永远也见不到了,那便是一辈子的遗憾!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近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开始一直以为戴维是活在现实中的,只是感觉奇怪他为什么一直不真正现身,直到最后揭晓谜底才恍然大悟。有点像电影灵异第六感。

  故事的主线无非爱情亲情友情,情节并无特色。最吸引我的,也许不是故事的情节,而是哈罗德一个人在路上的自由、与自然合一的心态。

  还有路上的那只小狗,是那么通人性,真让我有养狗的冲动。而且最近被几只接近我的陌生小狗舔过,愈发觉得狗有着特殊的感知能力。

  另一个引发思考的问题是:有人陪伴就不孤独吗?一个人就算是孤独?当看完书,走在斜塘的街上的时候,看到纷纷扰扰的人群迎着我的面走来,有家人陪伴的,有情侣携手的,而那时的我,竟不觉得有什么孤独可言,也许是因为这世界都可以被我拥抱,只要我愿意迈出脚步,同时也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几个爱我的人并且有值得我付出所有去爱的人。

  以前什么都不懂的时候,真的是不怕孤独;后来因为一些人和事,发现自己还是怕的;在与它相处的过程中,让自己变得强大,慢慢就不怕了,甚至是爱上了。真是升级打怪,最后发现自己爱上了野兽啊。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哈罗德在旅途中不断回忆过去,儿子的聪明、孤独、酗酒、溺水到去世,这些其实都不是谁的错,而他责怪自己没能作为父亲给予儿子更多一点关注和陪伴。

  奎妮替他承担下纳比尔的怒火而辞职时,他没有站出来承认错误,连道别都没有,就与奎妮失去了联系。

  莫琳因为儿子的去世,悲痛不已,甚至会和去世的儿子对话,莫琳一直责怪丈夫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他也手足无措无法安慰妻子,以至于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这么多年,夫妻两人各自悲伤,互相折磨,喘不过气。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场逃离压抑、面对自己的旅程,只有一个人在独处时,才能直面自己不愿承认的错误,尽情地折磨自己,直到幡然醒悟……只有一个人在孤独无措时,才知道自己最应该珍惜的是什么……生活不可能是完美无憾的,过去的某一天某一刻某一瞬间,现在的我们想起来都可能后悔没有多做一点,再多做一点……

  哈罗德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那么多人想要一场哈罗德似的朝圣,却没有勇气逃离现实,跳出生活圈。当哈罗德听多了看多了各式人们的生活之后,反而能鼓起勇气面对自己的过去,写出给加油站女孩那封坦白一切的信……

  承认错误很难,放下过去很难,哈罗德的自责内疚,莫琳故意忽略的那些细节,不是不爱了,只是生活的挫折模糊了内心,而这场朝圣之旅开始之后,所有的爱都渐渐清晰。

  看了这本书,我突然觉得每年计划一次旅行是非常好的事情,一个人也好,和爱人也好,或者和父母,毕竟在诸多繁杂琐事和压力山大的现在,时不时地跳出生活圈,看看外面的人和世界,确实可以净化心灵,找到自己生活的动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最近心情很压抑,有点小崩溃,和同事吃了饭,和同学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时不时还是会难受,那就找点事情去做,看到静静推荐的书目《一个人的朝圣》,我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

  哈罗德并不是个职业的步行者,不懂路线、装备、安排;他甚至不是个热血澎湃的年轻人,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让别人深刻记得的事情。他要走,仅仅是个念头,是听闻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后,他想到两人之间隔着他从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需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这样简单的决定和行动吓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们都接受了他的行为,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种疯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与相隔几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动力,也会是她顽强活下去的信念。读后感·你信我信你,这就够了,而我貌似是那么多疑的一个人,我不知我该相信什么,可能我需要这样一种无所畏惧的信念吧。

  有一句话传得特别广:我们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平静的绝望里。

  我们正在,或是终将会像哈罗德一样的生活着:只是一团穿着西装的空虚,有时说话,有时听到身边人讲话,每天上车下车,上班回家,却与其他人没有真正的交流。

  几年、几十年都会这样过去。其间会经历若干的喜乐和痛苦,也可能会收获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终只有自己铭记。一生就这样过去。习惯甚至执着于这种平静的绝望。

  我们其实也可以像哈罗德一样,突然间想跳开这样的生活,迈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变这种貌似很平静又压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在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谓勇敢,不是遗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狭路相逢,然后很淡然的面对。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因为保罗科埃略的《朝圣》才被这题目吸引,我想又是一个自我发现,探寻人生意义的旅程。因为《朝圣》带给我很多的思考,特别是其中的几个“灵操”,有的时候也会想起,让我们在无聊乏味的日常生活中注意到那瞬时的美好,嘴角不自觉的上扬,感叹一声:哦,人生,也挺美好!

  哈罗德只是出门将写好的信投递到邮筒,却因为寻找下一个邮筒,而越走越远。经过一个加油站,女孩不经意的鼓励却让他下决心徒步去贝里克。因为加油站女孩说: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哈罗德也坚持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就这样哈罗德两手空空口袋里一封写给奎妮的信,就这样开始纵跨英格兰的徒步行走。路上遇见很多人,有鼓励的有泼冷水的。几次想放弃,几次又重燃激情、信心坚持走下去。途中哈罗德对自己的一生不断地回顾思考,家中的妻子莫琳同样在哈罗德离开后独自一人对两个人所走过的一生进行回味反思。曾经相爱的俩人因为儿子戴维的自杀,各自的心结深藏心底,误会一天天加深,从此俩人成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最终在各自“独处”的思考中找回失去许久的二人世界,属于他们本该有的生活和幸福!

  还有,我想说的可能都在我下面的“字句摘录”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

  什么是信念,信念总让一些不可能的事变成可能,信念总会孕育奇迹~

  看完哈罗德的旅行,又看奎妮的等待,始终没能看透哈罗德对奎妮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如果是友情,何苦不远万里徒步穿越英格兰,难道真的是不甘平庸,想要轰轰烈烈不留遗憾?如果是爱情,缘何沉寂二十年缄口不言,缘何从不愿透露半点对奎妮的情感?难道是两个人都太理性,清晰的认识到爱上了一个错的人,以至于彼此达成默契,让爱沉寂?

  面对死亡是需要勇气的,很佩服疗养院里的每个人,每个人身上都有一段故事,每个人面对死亡都似乎“毫不畏惧”,这或许就是绝望的勇气吧!

  心有信念,无所畏惧。所有人都将哈罗德视为信念,他不到我不能死,然而只有奎妮等到了,要知道,奎妮的状况似乎比所有人都要糟糕,为什么?我想,真正的信念可以给予你无限的力量,真正的信念来源于自身,哈罗德能跨越整个英格兰,不是因为他多么想救奎妮,这只能是他上路的一个动机,或者一个理由,真正支撑他走下来的,是他对自己的不甘心,对自己这一生的不满意,是他想要给自己画一个他自认为满意的句号;奎妮之所以能比其他人坚持更久,直到哈罗德到来,不是因为她就那么期望见到哈罗德,而是源自于她内心的愧疚,她想赎罪,她想要确认哈罗德是否愿意原谅她,虽然这只是她一个人的救赎~

  信念有多强烈,力量就有多强大,因此,你才是一切的源泉,对与错,好与坏,坚持与放弃,成功或失败,都源于潜意识里的那个你并不熟悉的你~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1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平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平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平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2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习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3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的小说处女作,该书曾荣获20xx年英国最佳小说新人奖。写剧本的作者写起小说,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场景鲜明,二是对白细腻,三是金句频出。有了这么三个特点,读这本书的感受就是两个字:不累。

  这本小说虽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戏剧化,故事朴素、人物平凡,让人感动的正是字里行间的那种简简单单的细腻质感。这不禁让我想起周杰伦的《安静》:“睡着的大提琴,安静的旧旧的。”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这本书之所以能一度成为欧洲最畅销的小说,大概是因为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和我们一样,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经历、思考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经历的。简单地说,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们的心灵。

  在《一个人的朝圣》的扉页上节选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多么困难,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正是因为很难,所以我们不妨跟着哈罗德一路向北,一同发现生活、发现自我。

  本书将从十个主题点来带大家领读: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着现在偶尔疯狂,日子就没什么盼头了(4-6章)

  3、生活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但一切都会好起来(7-9章)

  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希望无比丰盛(10-12章)

  5、想要坚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场(13-15章)

  6、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后悔的事,莫过于没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学会放手,放开自以为离不开的东西(23-25章)

  9、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26-28章)

  10、爱的威力让一切都开朗起来(29-32章)

  周国平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

  是的,走一条自省的朝圣之路。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4

  哈罗德·弗莱和夫人莫琳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戴维患了忧郁症自杀,夫妻二人一度失陷在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互相猜疑埋怨,导致感情危机。一次意外哈罗德收到了多年失去联系的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来信,信中寥寥几句,得知奎妮癌症晚期。65多岁退了休的哈罗德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踏上了徒步去另一座城市去看望奎妮。奎妮年轻有才智是个独身,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事业上有了共同的语言,无话不说,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一次哈罗德惹了祸,差点就被开除,是奎妮挺身而出背了黑锅,最终奎妮被老板开除。从那以后两人再无缘相见,哈罗德出走以后才鼓足勇气给莫淋打电话告知他内心的想法,但是妻子并没有理解他,出门在毫无准备,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开始了长达87天647英里的跋涉故事,只凭一种信念,只要他还活着,奎妮就能多延长生命。一路的种种磨难和艰辛最终从新赢得妻子的理解和感动,圆满地送走了奎妮。

  爱的威力,让夫妻两人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5

  不知为何,读到结尾突然想起了哈桑的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德罗终于完成了500公里的朝圣,一开始我狭义的以为朝圣一定是西藏人、尼泊尔人、印度人那样的信徒去朝拜拉萨,朝拜自己心中的信仰。看完此书才明白朝圣是去朝拜自己心中的那片圣地,并不一定特指什么。哈德罗一路向北朝圣的途中,慢慢的也救赎改变着自己。救赎着妻子。童年母亲出走、父亲遗弃他,让他变得自卑。中年丧子让他变得自闭。直到收到多年前好友圭妮患癌症的来信,哈德罗再寄回信的途中偶遇加油站的女孩;决定徒步去看圭妮。这一路哈德罗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也渐渐的变得自信慢慢的打开自己;学会了“断”“舍”“离”。妻子在他的离开中,也渐渐的反省到了自己的不是;知道了丈夫的重要性。开始接纳哈德罗,开始接受失去儿子的事实。

  在现实中,我并不赞成哈德罗的贸然出走。这是对家庭的不负责任,没有顾虑到家人的感受。同时突然理解那句“家才是我们温馨的港湾”,我很感谢我的家人,在我成长的这一路,只要是我确定的事情,他们都无可厚非的支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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