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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作文

时间:2021-03-03 20:40:51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必备】读书笔记作文汇总五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需要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地作记录了。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笔记作文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读书笔记作文汇总五篇

读书笔记作文 篇1

  这本书的主编是伍美珍,其实这本书是一本精选作文来的。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李咏琳写的“人蝇大战”和“在海上”这两篇文章。

  第一篇文章的开头用了拟人的手法,比如说:我和苍蝇斗智斗勇,这句话把苍蝇当人来写,中间那部分把和苍蝇战斗的事情全部都写了出来,有一部分写得很精彩,比如说:我随手拿起了身边的“宝剑”——龙眼的枝干,冲了过去。这句话运用了比喻的手法,把龙眼的枝干比喻成宝剑。

  第二篇文章是写海景的,作者先写了买票的过程,再写坐船时的情景。小作者写海上的景色有一句话写得很美“海水是那么的蔚蓝,远处的小鸟是那么碧绿,就像一颗耀眼的宝石。”这句话写得很生动,到了结尾还用了诗句结尾。

  我以后写作文也要像他写得那么好,多运用一些比喻句,把事情形容得生动起来。

读书笔记作文 篇2

  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环球地球八十天》。这本书的主人翁是福克先生,他很有钱。他在俱乐部对他的朋友说:“环游地球一周,需要八十天。我敢拿两万英镑打赌。”他的朋友拿四千英镑打赌,说他一定比八十天多。然后,福克带着他的仆人路路通出发了。

  在离洛莎尔还有十五英里的时候,铁路还没有修好,就雇了一个人骑大象带他们到洛莎尔。

  路路通走丢了,福克在法国和美国都没有找到,最后在杂技团找到了他。可是团住不放他,福克只好给他钱,团主才放他走。

  有一天下午,快三点钟的时候,约有一万头牛拦住了路轨,火车只好停。足足过了三个小时,一直到天黑,铁路才给让出来。守路员说:“不行,没办法通过!大桥在晃,经受不起火车的重压。”火车开到最快时速冲过去了。

  福克先生遭遇印第安人的袭击瞬间所有的声响混成一片。美国兵营听到了声音赶了过来,救了他们,印第安人四处逃窜。

  福克先生是在八十天前晚上八点四十五分出发的,在八十天后的八点四十四分零五十七秒的时候,福克跑进了俱乐部。所以,福克赢了。环游地球一周需要八十天。

  读了这本书我认为书中的福克先生是一个做事情很冷静,不着急,想办法解决问题的人。在环游地球八十天中,遇到了许多困难,他没有向困难低头,也没有后退,才战胜困难,赢得胜利。所以,我喜欢他,要学习他。

读书笔记作文 篇3

  这个城市压抑了很久,阴霾统治着这片天空,厚重的爆米花机玻璃后传过一声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水泥森林作为这个城市的基调,用吱唔的呻吟敷衍每个人发自内心的疑问。

  爆米花机里,我看见他用一种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与其它等待的人有所不同,从里面掠过一丝惊恐。他盯着“没有压力我才懒得开花呢!”这句广告语看了良久,付了钱,拿着这个装有我的袋子,匆匆跑了。穿梭在水泥森林间,他跑得很快,影子被拖得很长。“咚咚”的脚步声听的出他在追赶些什么,同时也有什么在追赶着他。

  这座城市真的很压抑。

  他冲进了他的房间,里面闷热异常,就像一个爆米花机,而其中的他,就是一颗原生的玉米。他一定会炸开成为一种形状。但这个形状是人家替他设计好的。他追寻良久,钻入人家替他设计好的套子里。他是一粒原生的玉米,一粒可怜的玉米。

  他埋头处理那些作业。昏暗的灯光下,看得到他额头渗出的汗水。停笔,拿起我们中的一颗,享受舌尖滑过的一丝甜味。随即又低头写起东西,然后再拿。重复着这个动作,流水线一般,机器人一般。他的眉头是紧锁的。一粒可怜的玉米。

  厚重的玻璃后传过一阵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

  他用他那双空洞的眼睛,像两个深深的黄鳝洞,但里面好像确实有一点点的光。他一直盯着我,后来才发现他睡着了。

  又是急匆匆的脚步声,开门声,翻书声。当他的笔划到“快乐”时,停住了。

  “什么牌子的破进口水笔!?”

  他索性不做了,盯着我看。他伸手,抓住一颗放入嘴巴,再伸手,抓住。动作快了很多,但仍是如此机械。他拿住了我,盯着我看。我看见他用一种很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与昨天所看见的不同,里面掠过一丝无奈。他举起手,将我扔出窗外。

  飞翔中,看清这个水泥的世界,蜘蛛网状的马路,川流不息的车辆。

  又一个背着大书包的他,用同样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从里面掠过一丝慌张。他便匆匆过马路了。

  厚重的云朵后传过一阵鸟鸣,却映不出飞鸟的影子。

  确实,这个城市压抑了很久。

  ……

读书笔记作文 篇4

  在文博的房间里,收藏着几本他写的读书笔记,其中一本我还给他配了插画。从稚嫩的只言片语开始,如今,他已经养成了天天阅读、坚持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每当看到他的读书笔记,回想教孩子阅读的几年时间,我不禁感慨万千。

  教孩子阅读,先从认字开始。文博5岁前,我几乎天天晚上给他读书,从一两岁时读儿歌、童谣开始,到三四岁时的故事、童话、儿童文学作品。有时候,读着读着,我快睡着了,他又把我摇醒,经常读的几本书我都会背了,说实话,这样做,我很累。于是,在他四岁左右,我就有意教他多认字,认字范围不再局限于买卡片、做卡片,慢慢地,他能从读一个字两个字到会读简单的句子。走在大街上,他也喜欢读路边的广告、牌匾等,尽管“白字先生”的阶段闹了许多笑话,效果让我比较满意,五岁时,他能阅读一般的儿童读物了,六岁时,能不借助拼音阅读。于是,我从替他阅读的状态向前迈了一大步,我开始陪伴他阅读了。

  教孩子阅读,陪伴至关重要。记得四年级的一次家长会上,作为家长代表,我讲一句和大家探讨的话:“静等花开的日子里,家长朋友们,我们在干什么呢?”教孩子阅读也一样,要求孩子读书,给孩子讲一大堆阅读的益处后,我们却自顾自地看电视、聊微信去了,这样的言传身教对孩子起不到榜样的作用。在我们每年的阅读计划中,他的书目我们共同定,我的书目我自己定,也参考文博的意见。陪伴孩子阅读,读到精彩处,我们会互相交流,读到疑惑处,我们又在一起讨论,其中的乐趣很多很多。几年的陪伴中,我基本上没有看过电视剧,有意减少许多聚会、聚餐、应酬,而我收获的却是一个爱上阅读的好儿子。

  教孩子阅读,让他学会开卷。开卷有益这个词在我看来,首先要选择性地开卷,我坚决不让孩子看低俗漫画、玄幻小说、穿越小说及暴力读物,在学校,文博的`班主任李列民老师建议孩子们博览群书,多看健康向上的读物,这方面,我和李老师的观点一致,所以孩子信服。名著是永恒的经典,必须多读;高尔基的人间三部曲,让文博为沙皇统治下主人公的命运扼腕长叹;读金波的诗歌散文,他读出书作者豁达的童心;读曹文轩的作品,他会从一个个故事中品味不同的人生;读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让他了解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动物性情;读诗经,他知道早期的诗歌作品是怎样的真情流露;读唐诗,他领略了“明月出天山”的气势,被“桃花河水深千尺”的深情厚谊所感动;读宋词,他领略了一个朝代文学作品的豪放和细腻;“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的纳兰词,让孩子仿佛转身于清朝的戊边岁月......文博也涉猎历史、地理、兵器、科学、探险、魔术类的书。教孩子学会开卷,相信他会终身受益。

  教孩子阅读,学写读书笔记。我不提倡孩子读电子读物,因为读写不能分家,纸质书籍更便于勾画、圈点、批注,所以,至今我仍然坚持为孩子买书或借书看。习惯的养成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坚持做好更需要毅力。用了近三年的时间,文博慢慢养成了写读书笔记的好习惯。这学期开始,他坚持每周一到周五每天写一篇读书笔记,写读书笔记,等于把一本书读了两遍。这两天,他又计划在每个双休日,抄写一篇自己喜欢的诗词。由于他阅读的进度快于写读书笔记的进度,这样下来,在写读书笔记时等于又把书重读了一遍。写读书笔记最大的好处是帮助他提高了写作水平,在学校,现场写作文时,他能熟练地运用排比、比喻等修辞手法,还会在恰当的地方引用古诗词、名人名言,为自己的作文增色。

  教孩子阅读,量变之后有惊喜。我给文博算过这样一个数字,假如每天阅读30页,每页平均700字,一年按300天算,一年的阅读量是600余万字,假如一本书平均15万字,一年就轻轻松松地读40多本书。读40本书这个数字看起来可望不可及,其实,只要踏踏实实地坚持,也许,孩子的阅读量还会更大。阅读量大,信息量随之增大,孩子的心就会变大,视野也随之开阔,孩子会更加乐观向上,久而久之,你会拥有一个“腹有读书气自华”的孩子。这些我小有体会,在音乐课上,因为学了一首少数民族歌曲,文博能给同学们讲出许多少数民族的知识;根据“小桥流水人家”的意境,文博在电脑课上能创作出一幅电脑绘画作品,得到老师的表扬,令同学们对他刮目相看;语文老师讲诗词,他能通篇背诵“明月几时有,把洒问青天”、“北国风光,千里冰封”;参加学校的汉字听写大会,他在初赛时就是全年级第一,这都得益于平时的读书看报,阅读带给他无穷的快乐,也带给身边人一个又一个惊喜。

  倡导“全民阅读”,打造“书香中国”,首先要教会孩子阅读,两届“中国好书”评选活动,阅读的阳光正在浸润着每一位读书人的心灵。作为家长,我们陪伴孩子的时间就那么短短的几年,教会孩子阅读吧,教会他,就等于给他一笔无价的财富;陪伴孩子阅读吧,陪伴他,这几年共读的光阴一定会成为生命中的永恒。一书一世界,一卷一乾坤,就让一个又一个精彩的世界去装扮孩子最美的童年吧!

读书笔记作文 篇5

  相对于很多人看过《骆驼祥子》不同,我接触老舍的第一部作品却是《茶馆》,这薄薄的几页纸竟是让我迷上老舍的一个足够充分的理由。

  作为当代青年,我对戏剧并不是很在意,如果不是世界性的歌舞剧或者音乐剧,不愿意走进剧院看那种夸张的表演。但是惟独一部《茶馆》让我看几遍都欲罢不能,我没法形容我对这部戏剧的深爱。不管是原著,或是电影,甚至电视剧,我都看,看到伤心处,眼泪不分次数的往下掉。

  整部剧目里一个大茶馆,经过三个时代的变迁,两代人的挣扎。在那个馄饨的年代,好人没了活计,坏人发了横财,好坏颠倒,正邪倒置。从最底层到最顶层的北平人,都被剥削,被欺辱。老实敦厚的底层人被中国渣滓欺负,最顶层的老佛爷被洋人欺负。好好地一个大清朝,眼睁睁的在北平人眼中倒下。随之倒下的是北平人的骄傲和自信。外面兵荒马乱,就连锁上门都有可能被偷,被骗。不开门吧,吃什么?怎么活着?贵族开始卖家当,老百姓开始卖儿女,自食其力的又时不时被“王法”绑了去。煎熬啊!可就在这年月北平人也少不了礼节。好一个“北平人”。皇城脚下的皇上身边的福泽之地,怎么会这样脆弱。渐渐的这里的人们开始明白了“我爱我的国呀!可谁爱我呢?”一句话,怎一个心酸了得!

  那样老实与世无争的松二爷饿死了,到死都不懂得怨恨是个什么模样;那样争强好胜的秦二爷落得一无所有,实业救国也好,实业为己也罢,原来自己的远见还不如一碗烂肉面的见识来的实惠,多悲哀的结论;水灵灵的大姑娘嫁给个无恶不作的老太监,为了一碗饭,丢了一辈子的人,见惯了一座深宅大院里的狗咬狗,能被赶出来也算是一种幸运,只是一辈子都注定的悲剧,程度的深浅还有谁会有暇顾及呢!拖拉着破鞋的唐铁嘴和不招人待见刘麻子倒赚了个肚儿肥,一个半仙儿算了一辈子卦,救不了别人也救不了自己,更救不了大清国;买卖人口是个缺德到家的营生,厚着脸皮发财,比那买人口的还可恶。宋恩子吴祥子凭着那官家的“本事”倒不愁吃穿,这些人自己作恶不够,教各自的后人也继续着他们的“风范”。……最后一个开了七八十年的大茶馆白白地成了人家的!上那说理去?没处说理。混乱的年代,政权的更迭,不停地改革,也许老大中国是到了该注入新血液的时候了,可是每一次的改变苦的是百姓,即便是这样容易满足安于现状的北平人也眼睁睁见证了流血的年代,是不允许安逸存在的。就连那说数来宝的都为这满眼狼籍质问苍天,您睁开眼看看吧!天朝的子民们正遭受怎样的践踏和欺辱!!

  老舍先生的文字不如鲁迅先生的那样直白犀利,反倒给我这个相对比较脆弱的心一个缓冲的机会,我喜欢小人物的生活,即便他们是那样愚钝,那样不争气,那样平淡无奇,在鲁迅笔下也许那就是该永远批判的罪人,是中华民族的糟杷,除之而后快。但是在老舍先生的笔下,他们是那样可怜,就算知道那是错的,我也难免要同情一番,最后竟从他们的角度考虑他们的问题了。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老舍先生的本意,但是我确实没法不这样,读老舍,读《茶馆》,软化了我日渐被城市的风吹硬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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