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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笔记

时间:2020-12-23 15:14:02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初一读书笔记600字1

  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就是一个故事,一个故事叙述了一段人生,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初一读书笔记600字

  书,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柱。在别人眼里,它却是比精神支柱还要宝贵的东西,就像高尔基先生,他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他来说就是最宝贵的东西。

  书!是我们的朋友,也是我们的家人??

  读书,对爱书的人来说是一种享受,尤其是一本情节曲折动人,语言优美生动吸引人的书,那更是一种享受。

  有的同学会说,看书有什么好的啊?一大推蚂蚁般的字,看得心都烦了。可是,当你细细品读一本书的时候,你会发现——眼睛因为读书而明亮,灵魂因为读书而纯洁??

  书是灯,孰能照亮前面的路;书是桥,书接通彼此的岸;书是帆,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时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读书,是好事,读大量的书,更值得称赞。

  有一位叫亚克敦的外国人,他的书房里杂乱的堆满了各科各类的书,而每一本书都有他的手迹,说到这里,是不是有一种敬佩之意呢?读书就像鸟儿有翅膀可以遨游的飞一样,自由自在。

  朱熹说过,“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由此可见,读书不在多,而在于是否读的精。

  对于书,只有善读,才能像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一样。读书是为灵魂寻找的镜子,我们必须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读书,让我知道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了我最大的东西就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我的见识。”

  书,是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所以我们要像海绵吸水那样,吸收着知识的点点滴滴。

初一读书笔记600字2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着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着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杀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写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为了造一艘独木舟,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花一个多月时间,并花了两年时间挖了一条6尺长的运河。有时他做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在失败之后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使他最后变得“丰衣足食”,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豪华”的别墅。

  鲁滨逊的离奇遭遇告诉我:当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侯,只要有勇气和毅力并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创造奇迹。我应该学习鲁滨逊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要坚强地对待生活和学习,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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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蚂蚁和蝉》讲述的是一只勤奋的蚂蚁和一只好逸恶劳的蝉的故事。冬日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只蚂蚁正在翻晒受潮的粮食,一只饥饿难耐的蝉经过,便乞求蚂蚁给他一些粮食,蚂蚁反问蝉,夏天为什么不储存些粮食?蝉说他夏天的时候都忙着在唱歌了,于是蚂蚁就讥笑他说,你夏天在唱歌,冬天就去跳舞吧!

  这则寓言虽字数不多,但寓意深刻,让人回味无穷,勤恳的蚂蚁和懒惰的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真是两个极端啊!可是换个角度来看,这则寓言中的蚂蚁和蝉难道不就是现代社会中大多数人的缩影吗?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都说明了同一个道理,丰硕的果实只会留给那些勤于工作和劳动的人,而不够能坐享其成,因为我们需要明白,我们要做“渔”,而非“鱼”。老舍先生也曾说过,“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我们只要靠我们勤奋的双手去创造,就一定能让自己丰衣足食;反之,若是像蝉一样只是一味享受,那么最后也只有挨饿的份。

  其实,在蚂蚁身上不单单是“勤劳”值得我们学习,他的目光之长远更应被人赞颂,蚂蚁若是没有长远的打算,再怎么勤劳都是徒劳无益的。更不应该像蝉一般贪图安逸,只顾着享受眼前的时光。虽有诗仙李白云“行乐须及春”,但对于尚是学生的我们来说,把书读好、读出名堂才是头等大事,若是仅为了享受眼前暂时的美好时光而浪费了大把比金子还贵的光阴、葬送了美好的前程,终是不值得的,正所谓“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长远的打算”对于意气风发的我们更可以引申为拥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而如今的我们就是在为理想而奋斗、努力。也许实现理想的途中会困难重重,但我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拼搏,并坚持不懈,最后的胜利一定属于我们;若是没有理想,就会像文中的蝉一样碌碌无为、无所事事。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只要人人都做一只勤奋、胸怀大志的蚂蚁,祖国一定会更加繁荣,更加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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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架上那本因多次翻阅而略显陈旧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虽没有光鲜靓丽的图案,却也一直是我的最爱。每每翻起,总会被那起伏跌宕的情节,深入人心的描写,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吸引,不舍放下,津津有味地反复欣赏。

  文中主人公福克因一个赌约而带着仆人绕地球走一圈,途中发生了许多惊险有趣的故事。自然灾害的威胁,侦探费克斯的阻挠等“大坑”时不时出现在福克的环球行动中,给他带来种种不小的麻烦。十分佩服他,遇到再大的事情都那么沉着冷静地面对,机智勇敢地解决。正是这股不服输的劲头,助他迈过一道道坎,一次次遇到险境又一次次地化险为夷,一步步接近成功最后赢得了二万英镑。福克是成功者,他不仅收获大量的金钱与尊重,更收获了幸福。

  合上最后一页,思绪未能在这里停止。在困难面前,福克用自己的行动证实了他是生活的强者,勇敢者;用自己的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告诉我“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只有坚韧不拔才能成为生活的主人。是啊,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多不可思议、无法预料的难题。面对如此处境,我是像福克那样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把它坚持到、有始有终地完成好;还是在困难面前俯首称臣,退缩不前当个懦夫呢?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要像福克那样,成为生活的强者。

  我自豪我靠着自己的努力战胜了拿到难题,我自豪我勇于直视困难,战胜了自己,我自豪我成为了学习的主人,相信将来我一样能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

  我喜欢《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感谢书中的主人公福克,是他给予我启示,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不必老想找人帮忙,勇敢地、沉着冷静地对待,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困难,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我要成为福克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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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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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几本好书。这本《天狼》是我在这个暑假里最喜欢的书。这个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书中以狗和狼的角度来看人类,那里的人类非常丑陋,会让人觉得不寒而栗。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故事。在一个名叫桃花冈的地方,一只名叫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只在狼族如雷贯耳的独眼母狼发生了一次长达四年的战争,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因这件事被卷入其中。最后,珍珍与雪玉发生了一场决战,雪玉终于嬴了。但珍珍的儿子山妖却逃了出来,当了狼王,突袭桃花冈。桃花冈就这样消失了

  这本书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站在狼和狗的角度来看人。在狼的眼里,人类就是恶魔、就是杀动物机器;狗就是背叛狼族的叛徒。在狗的眼里,人类就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就是誓死都不能让他受到一点伤害的主人;狼就是要去伤害主人的凶器。就是这样。狼和狗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了。

  《天狼》还有一个场景,雪玉抛弃了它唯一一个没有攻击性的小班点。颠峰大战的时候,雪玉可是一只狗对付两只狼啊!而小斑点就是在这个时候挺身而出,和珍珍的儿子同归于尽了。后来,雪玉就抱着为小班点报仇的心态打败了珍珍。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即使你看不起一个人,也不能抛弃他,这样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这一本书,演绎了一个长达四年的一个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一本书,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这一本书,演绎了遥远的野性的恨,永恒的温柔的爱……

  爱,是不分界限的;爱,是不分种族的;爱,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我想这就是《天狼》所要揭示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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