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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赏析

时间:2020-12-21 15:10:13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读书笔记赏析

读书笔记赏析1

  看汪曾祺的《人间草木》,惹起我无尽乡思。

读书笔记赏析

  他说:“莫碰臭芝麻,沾惹一身,嗐,难闻死人。”小时,上学前,放学后,就爱在乱草丛中钻,有时会不小心,沾惹上那些臭兮兮的臭芝麻,粘在衣服上怎么也挥扫不去,有时竟就带着那身臭气进学堂,好在那时有几个孩子没这样被臭芝麻沾惹过呢,倒也没觉得与众不同。

  他说捉天牛,他们也以为天牛头上的触须有一节就有一岁。想其小时,捉到天牛,用绳子系在触须上,我们也是数它的触须有几节就认为它是几岁,如果刚好是十节的话,那是很高兴的事情,我们会很隆重的给它过生日,用很多的青草叶嫩树叶来做生日礼物。天牛是童年时期的好伙伴呢。

  他说:“我每天醒在鸟声里。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我有何尝不是呢,清晨在有鸟鸣做背景音乐的梦里醒来,听着熟悉的啄木鸟清脆的“笃笃”声,喜鹊的叽叽喳喳声,其它鸟儿婉转的歌唱声,一天就从此明快起来。尤其是早春时节,当几天连绵的冷雨后,一清早能听见窗外婉转清脆的鸟鸣,就知道窗外肯定是一个阳光的明媚,心情一扫几天的阴霾,仿佛所有的好心情都是鸟鸣所赐,听着就是那般的喜悦。

  他说:“我爱逗弄含羞草。触遍所有叶子,看都合起来了,我自低头看我的书,偷眼瞧它一片片的开张了,再猝然又来一下。”似乎就是我小时逗弄含羞草的一幅白描,舅公家在阳台上养的一盆含羞草,每次去时,就会粘住不走,一遍又一遍用手指轻触柔嫩的叶,看她含羞的低头,不胜的娇羞,竟怔怔。

  他说昆明人家喜欢在门头上摆放一盆仙人掌以辟邪。我想起了我家门头上那一盆长得极肥大的仙人掌,倒垂着披挂下来,肥绿的掌叶,猝然开出极灿烂极艳丽的黄花,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那一片明黄,给游子一种熨贴的温暖。

  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来之不易。细一想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都指着人的那张嘴,这些也全都出现在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之中。

读书笔记赏析2

  《偷影子的人》是由法国作家马克.李维写的,书的封面上印着这样一行字“一部令整个法国为之动容的温情疗愈小说”,许是太久没看过这样的小说了,就拿起书 看了起来,没想到自己一气呵成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后心情很是愉悦欢快。大概讲一下主要的内容:一个在班上经常被欺凌的男孩有一天发现自己拥有别人所不 具备的特异功能--能偷别人的影子,当他的影子和别人的影子重叠的时候,男孩就能够知道他人心中的真实想法。当他发现自己有这样的一种奇异的能力后,他慢 慢地成为帮助身边的人的心灵伙伴,为偷来的影子带去了生命中的一点点光芒,这种能力从童年伴随他到长大成人,在这个过程中,所记述男孩与妈妈之间的亲情为 人动容,妈妈的老去也让人落泪;男孩与自己从小的玩伴之间的友情,至真至诚;最后,男孩在苏菲与克蕾儿的爱情抉择,告诉了我,选择自己心中最放不下的那 个,不要被暂时的假象的爱迷惑了自己的心。而这种选择付出的代价是痛心的,庆幸的是,最后故事是个美好的结局。

  整本书,所有的事件,作者娓娓道来,在描写男孩童年的那段内容中,充满着童年的欢快和天真,让我不知不觉中也跟随这样的描述想起那些童年的欢乐时光。男孩 拥有的超然的能力,其实也是透过“偷影子”这一特别的功能来告诉读者,不管在你面前的人显得多么的跋扈嚣张,就像欺负男孩的马格,一个高大打篮球很厉害喜 欢着自己也喜欢的伊丽莎白的大男孩,也有自己心中的痛楚,他内心真实的世界并非像在大家面前的那么强大。记得柴静《看见》书中也提到类似的'这个道理,我们 看到的很多事情其实仅仅是事件的表面,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弱者被欺凌,但在被欺凌的背后又有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这也让我明白,在这个世界存活着,少点计 较,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怀着理解、宽容的心去谅解他人的缺点、过失。而不是用自己定下的标准去指责抱怨对方。在这个越来越强调“自我”的年 代,作者能通过这些小细节告诉我们这样的道理,实属不易,也点中了点。

  书中让我印象颇深刻的是男孩长大后的爱情。在男孩小的时候曾经在一个海滩上认识一个聋哑女孩,他们在那里渡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但随着假期的结束,男孩不 得不回去,女孩告诉他她会等着他。随着时间的飞逝,男孩没在想起这个女孩,而与另一个漂亮能力又强的女孩苏菲在一起,他相信自己是爱苏菲的,当然苏菲也是 爱他的,只是最后男孩并没有选择和苏菲在一起,而是回去实现他那个小时候的约定,最后男孩与克蕾儿终成眷属,而苏菲则与吕克结成一对。这个事件其实和吕克 选择做回面包师有异曲同工之妙,不管工作是否体面,是否高薪,其实最适合自己的才是对的。爱情也是一样,不是你很爱很爱他,或者说他很爱很爱你,你们就可 以幸福的,要获得幸福,要选择合适的那个人。寻找真正属于自己人生中的另一半,确定你真正想要的,而不要将时间浪费在不对的人身上。

  至今我还想不透的一件事是,男孩的父亲在男孩小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和妈妈,男孩总是希望父亲能够回来看看他或者给他写写信,他多么的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 当他受欺凌的时候,当他挨骂的时候。但是日子一天一天过去,父亲始终都没有任何音讯。直到男孩的母亲去世后,男孩回到自己的小阁楼上发现了一封封信,是父 亲写给自己的信,信中写着他对儿子的思念,而母亲却隐瞒了他这么多年。看到这里的时候,心挺疼的,对一个孩子而言,家庭的美满是最基础的,所以选择与如何 的一个男人做自己的人生伴侣,有多了一份重要。不明白,为何母亲要瞒着自己的儿子让自己的儿子以为父亲就这么其他于不顾了,是恨么?还是怕男孩受到伤害?

读书笔记赏析3

  知道李娟的《冬牧场》是个极偶然的机会。有篇大冰的书的书评里,笔者拿其和大冰的书作比较,大致是说大冰写的东西是shit,《冬牧场》才算纪实文学。他有些观点我还是蛮赞同的,但其言辞过于激烈,更甚还有诋毁和攻击。想必那位仁兄火很大吧。

  《冬牧场》讲的是李娟随哈萨克牧民居麻一家迁移至冬牧场,在冬窝子过冬时的所见所感。文字还算质朴,我向来觉得越简单朴素的文字就越是能够触碰人心。就像阿勒泰的哈萨克牧民,他们追着雪线过着游牧生活,居无定所,牛羊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哪里就是家。生活条件恶劣,其实是生存条件,因为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所谓的生活,只不过艰难度日。无事时摆弄几乎没信号的破手机,偶尔看看只出模糊人影的电视机算是最奢侈的娱乐了。他们拿什么对抗一眼望不尽的戈壁和荒漠呢?除了忍耐,他们还靠热情和乐观,以及对最基本生存条件的追求。和藏地、黄土高坡、蒙古草原上的人儿一样,在我看来他们多少有些不幸。大自然对他们那么严苛,可自然母亲也不偏不倚,同时让他们变成可爱的人。藏舞活泼热烈、粗狂激扬,信天游高亢嘹亮,蒙古人奔放凶悍,蒙古舞浑厚豪迈。这些生活方式都是流淌出他们在恶劣自然条件下踏实过活和乐观的态度。

  李娟基本上都是在写冬窝子生活的琐碎。尽管写了很多她与居麻一家交流,但由于李娟不会哈语,而且居麻一家只有居麻一人能说一些汉话,导致他们之间的交流是困难的。何况居麻对李娟的提问多数不屑一顾。问一般的问题,就一般地回答;问无聊的问题就无聊地回答;问乱七八糟的问题,就乱七八糟的回答。居麻看似不认真地对待,其实这是他找乐的一种方式,也是对枯燥生活的调剂。例如李娟问居麻:“放羊的时候你都在干什么?”居麻说:“在放羊。”还例如居麻说,西面荒野尽头的沙丘上有手机信号,但李娟第二天一大早就往那边跑,辛辛苦苦走了好几公里,爬遍所有高的沙丘也……所以李娟总是认为居麻的话不可信,是在诓她。荒漠是悄寂和单调的,所以她写各种叫不出名的杂草,也写鼠洞兔洞狐洞,当然更多的是写居麻一家和那群牛羊,以及他们的邻居。几万亩的牧场只有他们两家,所以生活更多是寂寥的,日子一天天的混。

  春天接羔,夏天催膘,秋天配种,冬天孕育。羊的一生是牧人的一年,牧人的一生呢?这绵延千里的家园,这些大地最隐秘微小的褶皱,这每一处最狭小脆弱的栖身之地……青春啊,财富啊,爱情啊,希望啊,全都默默无声。

  我个人认为《冬牧场》虽不错,但写得不能算特别得好,尽管它获了不少奖。读下来感觉有些地方比较冗杂,不够简洁。读《冬牧场》我首先想到的是张承志笔下的蒙古族母亲和乌珠穆沁草原,因为同样写的是游牧民族,都有人畜越冬、牧民转场。但张写得感情更充沛,人物形象也更加鲜明。我想这与他们处在那个环境里的时间的长短不无关系。张高中毕业到蒙古插队当知青四年,掌握了蒙语,而李娟虽说生长在阿勒泰,却只在冬窝子过了一个冬天,并且不会哈语。牧民只在春夏定居点待十几天,即使她一直住那,又能有什么深刻的体会感受呢?(这段是鄙人陋见)

  时代背景不同,张承志写的故事发生在上山下乡的年代,而李娟写的故事是在游牧生活快要消失的年代。但都能触发对人生、人性的思考。由于牧民定居点的慢慢完善,这种追着雪线放牧的生活方式将在这个古老的游牧名族中消失,所以我想《冬牧场》有一定的祭奠意义吧。不管怎样,《冬牧场》可看。

读书笔记赏析4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

  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这个故事虽是在遥远的古国,可是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们都喜欢甜言蜜语的人,喜欢夸赞之语,到最后不也正是它们害了我们嘛!这不正是对那些口蜜腹剑的阴谋家的谴责吗?在现实生活中现象和本质,外表和内容往往都有很大的差别,我们不能因为现象和外表而失去理智成为下一个李尔王,“金光灿灿的并不全是黄金!”

读书笔记赏析5

  书籍是人类用来纪录一切成就的主要工具,也是人类交融感情,取得知识,传承经验的重要媒介,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与传承具有重要 的意义。是人类传播知识的重要工具。下面是读书笔记赏析10篇,请参考!

  在读《人间草木》之前可谓是对汪曾祺先生毫无所知,如果搜索记忆中姓汪的名人大概只能说出汪精卫来。读罢此书想出两个字最能代表我的感受“用心”和“生活”。俗话说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来之不易。细一想所谓“柴米油盐酱醋茶”全都指着人的那张嘴,这些也全都出现在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之中。

  以前读季羡林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大自然的歌颂,现读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里面多是对生活的感触,纵使是游记也充满了浓浓的生活气息,与人贴的很近不是像纯粹歌颂自然之美的文章那般孤冷。汪曾祺先生对吃是很有造诣的,在文章中有专门的一辑介绍各种各样的吃食,我是个饕餮客什么都是胡乱的扒拉到嘴里,往往是肚子已经填饱而饭菜的味道还毫无所觉。关于吃,让我回忆的话我第一想起来的便是小时候母亲每天都要煮的面条如果幸运的话还能加上一盘醋溜白菜,再回忆便能想起红烧肉,小时候家里比较困难很少吃肉,所以现在如果别人问我最喜欢吃什么菜我可能会回答红烧肉的。

  如果让我回忆各种吃食的美好滋味我根本就回答不上来,我是对生活不用心的人,所以很多事情在我身边发生了又在我记忆中消失了。散文集中最让我喜欢的是对西南联大的回忆,其中对西南联大老师学生还有抗战间生活状态的回忆让我着迷,由书中我得知为什么那时候的学生比现在的学生要优秀何止千倍万倍,谁能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大半个中国到达昆明仅为了考取西南联大求得学问。西南联大为什么会在八年的时间里比北京大学三十年时间出的人才都多,原因就是汪曾祺先生说的那句话“自由”。他也在文中说之所以考西南联大是因为那里的学生“潇洒”。

读书笔记赏析6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十分有趣的故事,名叫《笨狼的故事》,文中主要讲的是笨狼爸爸和妈妈因吵架离开后,笨狼独自一个人在森林生活,其中发生一系列有趣的故事。让我读的津津有味,回味无穷。

  笨狼是一只笨的可爱的小狼,脑袋里总有一些稀哩糊涂的想法,每次做事都会搞得乱七八糟,回回都好朋友聪明兔帮他才行。笨狼是一只有爱心、有了好处会分给大家的狼。就“神奇的南瓜”一文中,尖嘴狐狸给笨狼一颗南瓜的种子,笨狼把它种在土里,结出了大南瓜,他把大南瓜和南瓜籽分给伙伴们,自已不独吞。让大家都种出许许多多大南瓜。

  在“学游泳”的一文中写笨狼在游泳池边看见别人在游泳,心里特别羡慕,心里决定要学会游泳,他在家里不懈努力的自学游泳姿势,还在一次次在游泳池里练习,虽然一次次的失败,他都没有灰心过,最终学会了游泳。

  平时爸爸、妈妈不在家,我样样都不行,但笨狼一个人在家,无任做什么事情都没放弃过,什么事都去尝试,他这种坚持不懈及助人为乐的精神,我要向他学习,要从小事做起,别人有困难,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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